龙哥被反杀案件现在法院判决了吗,结果是什么

   2023-04-30 13:32:15 网络1240
核心提示:已经判决了。龙哥被反杀也就是“昆山砍人事件”已经判决,于海明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无罪释放。详细经过:1.案件起因。案发当晚,刘海龙醉酒驾驶皖AP9G57宝马轿车(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载刘某某、刘某、唐某某沿昆山市震

龙哥被反杀案件现在法院判决了吗,结果是什么

已经判决了。

龙哥被反杀也就是“昆山砍人事件”已经判决,于海明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详细经过:

1.案件起因。案发当晚,刘海龙醉酒驾驶皖AP9G57宝马轿车(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载刘某某、刘某、唐某某沿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双方遂发生争执。

2.案件经过。刘某某先下车与于海明发生争执,经同行人员劝解返回车辆时,刘海龙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虽经劝架,刘海龙仍持续追打,后返回宝马轿车取出一把砍刀(经鉴定,该刀为尖角双面开刃,全长59厘米,其中刀身长43厘米、宽5厘米,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

击打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腹部、臀部,砍击右胸、左肩、左肘,刺砍过程持续7秒。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车(经勘查,汽车左后窗下沿有7厘米长刀痕)。

刘海龙跑向宝马轿车东北侧,于海明返回宝马轿车,将车内刘海龙手机取出放入自己口袋。民警到达现场后,于海明将手机和砍刀主动交给处警民警(于海明称,拿走刘海龙手机是为了防止对方打电话召集人员报复)。

3.案件后果。刘海龙逃离后,倒在距宝马轿车东北侧30余米处的绿化带内,后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法医鉴定并结合视频监控认定,在7秒时间内,刘海龙连续被刺砍5刀,其中,第1刀为左腹部刺戳伤,致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其余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并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处开放性创口及3处骨折,死因为失血性休克。

于海明经人身检查,见左颈部条形挫伤1处,左胸季肋部条形挫伤1处。

扩展资料:

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就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所实施的。

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

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至于不法侵害者是否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

对于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只要具有紧迫性,不管事前是否知道其为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都可以对其进行防卫反击。但在防卫手段上应有所节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电动自行车车主属正当防卫 案件已撤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昆山砍人案事件回顾到底如何区分防卫的“正当”与“过当

“宝马男”龙哥装逼失败,反被杀,不要瞧不起人!

宝安龙哥事件结束了吗?

答案:没有

黑老大 陈垚东(绰号 龙哥 )维持一审定罪量刑, 黑社会保护伞 原宝安区沙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二审刑期由死缓改判为无期徒刑。

【 装逼被雷劈的最高境界:砍人反被砍死 】昨晚,昆山市一宝马抢电动车道怼到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其实说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必如此大动干戈,但一大花膀子纹身男非要装逼啊,先暴打电动车主,觉得不解气,又回车上拿砍刀连砍数刀。结果刀掉地上被电瓶车男子捡起来反击,装逼男被砍死。 就是这个男主角江湖号称昆山龙哥。

从网上视频中能看出,龙哥这交的也不是什么好鸟,泡妞喝酒谈天说地可以吹牛打屁,大哥有事被砍了都一边看戏,没见他们去拉开帮忙,如果拉开他们也不会有死,说不定还能救龙哥一命!只能说真是猪队友啊! 没办法,就是这样的狐朋狗友!害龙哥丢了命!

昆山龙哥刘海龙被杀之后,他的一些“狐朋狗友”在朋友圈极度“悼念亡魂”的做法令群众反感,不少网友也表示了对昆山扫黑除恶前景的焦虑。

不听人言劝,吃亏在眼前,千叮万嘱说莫装逼,莫装逼,小心装逼被雷劈,这些好了吧把命都弄丢了,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所以做人还是低调点比较好。 有朋友问这算不算是正当防卫呢? 

作为普通人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怎么去保护自己呢,正当防卫又是否成立?

这件事的定性很重要,对社会影响也会非常巨大的。

其实这个在很多人眼里,这件事定性都有出发点。

定为下当防卫可以、防卫过当也可以,打架斗殴致人死也可以、故意伤害至死也行。。。

总之看站在什么角度来说。社会方面更倾向于防卫过当。社会关注度很高,现在就要看法官怎么判了,我们分析再多也没什么用,最后看结果吧,当然,这一次判罚对以后类似事件也会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所以做人不要瞧不起任何人,

人活着,谁都不用瞧不起谁。

三年河东,三年河西潮起潮又落。

家财万贯,买不了太阳不下山,

身无分文,不一定日后没江山。

在这个社会里;

不要瞧不起别人,

老天爷面前谁都是孙子;

做人,永远不要瞧不起别人,

一定要低调,一定要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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