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品回收属于哪类国民经济行业

   2023-04-08 17:23:02 网络870
核心提示:废旧物品回收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批发与零售行业大类中的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类,行业代码5191。废旧物资可以作为再生资源,可回收利用。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剩余的价值不大的物资,包括:陈旧、报废、二手、库

废旧物品回收属于哪类国民经济行业

废旧物品回收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批发与零售行业大类中的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类,行业代码5191。

废旧物资可以作为再生资源,可回收利用。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剩余的价值不大的物资,包括:陈旧、报废、二手、库存、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物资。例如废金属、废纸、再生塑料等,甚至废旧家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部件可以重复利用和作为再生资源的。

废旧也是一种资源,只是不被人们所关注,很长时间一直秉持着旧货即丢、废品即扔的传统思想。这样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而且这些“宝贝”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是一种变废为宝的“生财之道”。

扩展资料: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分别于1994年和2002年进行修订,2011年第三次修订,2017年第四次修订。该标准(GB/T4754-2017)由国家统计局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17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代码由一位拉丁字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门类代码用一位拉丁字母表示,即用字母A、B、C?依次代表不同门类;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打破门类界限,从01开始按顺序编码;中类代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第三位为中类顺序代码;小类代码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第四位为小类顺序代码。

本标准的中类和小类,根据需要设立带有“其他”字样的收容项。为了便于识别,原则上规定收容项的代码尾数为“9”。

当本标准大类、中类不再细分时,代码补“0”直至第四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废旧物资

百度百科-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鞍山市旧货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

没有失效。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为加强旧货流通行业的管理和监督,继护正常的旧货流通秩序,促进旧货业规范、健康地发展,国内贸易部、公安部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旧货流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请结合当地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旧货流通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类旧货市场、经营旧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旧货,是指已进入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领域,处于储备、使用和闲置状态,保持部分或者全部原有使用价值的物品。

本办法所称旧货市场,是指买卖双方进行公开的、经常性或者定期性的旧货交易活动,具有信息、评估、结算、加工、翻新保管、运输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

第四条旧货市场按其业务活动范围,可分为全国性旧货市场和地方性旧货市场。

全国性旧货市场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商、经营的旧货市场。

地方性旧货市场是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招商、经营的旧货市场。

第五条旧货流通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

旧货流通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稳步发展,起步阶段先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旧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国务院商品流通主管部门是旧货业的行业主管部门。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品流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旧货业的行业管理。

各级公安机关对旧货流通行业实施特种行业管理。

第七条旧货行业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旧货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管理。

汽车出厂多长时间算积压车?

第一条 为加强旧货业治安管理,保护合法经营,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公安部《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旧货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旧货业是指废旧金属收购业、典当业、信托寄卖业、拍卖业。

凡在鞍山市地区经营旧货业,均应遵守本细则。第三条 公安机关是旧货业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日常治安管理由其治安职能部门和当地派出所负责。第四条 经营旧货业的,应当具备下列安全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场地,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

(二)有防盗设施和符合安全要求的贵重物品保管库房及保险箱柜;

(三)有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保卫人员。第五条 经营旧货业(除经营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外)的企业,应凭其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向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准营业。第六条 个体户不准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拍卖业和典当业。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人不得经营典当行。

在铁路、矿区、油田、机场、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不得设立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第七条 经营旧货业,凡需关闭、歇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十五日前向原发证或备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变更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变更登记。第八条 旧货业严禁经营下列物品:

(一)依法被查封、扣押和采取其它保全措施的财产;

(二)各种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军警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容器;

(四)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

(五)来路不明或可疑的物品,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六)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其它物品。第九条 经营旧货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批准的经营范围,悬证、悬照营业;

(二)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对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登记;

(三)典当、拍卖、寄卖行业在典当、拍卖、寄卖物品时,应当查验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并对典当、拍卖、寄卖者的姓名、单位名称、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凭据编号如实登记;

(四)旧货业在经营活动中的验证登记,要如实详细登记,登记簿要妥善保管,接受公安主管部门的检查。第十条 经营旧货业的从业人员必须做到: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承担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预防违法犯罪的责任;

(二)旧货业经营负责人同时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负有教育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

(三)实行治安岗位责任制,服从和接受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和检查监督,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找赃物,提供案件线索,及时打击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注意通过收购、典当和寄卖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五)收购、典当和寄卖的物品中,凡有公安机关通缉查寻的赃物和罪证(包括出售后的赃款),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六)凡发现出售、典当和寄卖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可疑物品,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查处;

(七)严禁包庇违法犯罪分子和收赃、窝赃、销赃行为,严禁引诱、教唆他人进行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旧货业应履行下列治安管理职责:

(一)保护旧货业的合法经营和权益,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严格治安管理,协助旧货业建立健全和实施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指导旧货业的治安保卫组织,依靠从业人员查缉、惩办盗窃、销赃的违法犯罪分子;

(四)掌握旧货业治安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治安隐患,督促其整改;

(五)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旧货业治安管理法规,定期搞好旧货业从业人员的治安管理培训。

回收旧家电具体政策是什么

一般来说,汽车出厂后如果二年之内没有卖出去,就算库存积压了。说明汽车销售景气度比较差,此车型销售不好。因为二年内没有卖出去,占用大量资金和资源,对生产厂家资金压力就比较大。而且车型换代快,积压车多就危险了。

家电“以旧换新”具体操作细则虽然没有出台,但是已经有分析机构预测该政策能够拉动200亿元家电销售。不过也有分析人士提醒,本次新政策并不能简单以拉动内需来看,还要看到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大局,同时在拟定具体操作细则时要考虑周全,避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漏洞或是政策变形等情况。

操作细则

流程复杂考虑很细

据记者昨天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商务部已经要求试点省市相关部门前往北京汇报情况,以便于下一步制定详细的操作细则。

但是由于家电以旧换新整个流程非常复杂,目前商务部还没有提出明确的细则出台时间表。

这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现在很多细则都在讨论过程中,比如什么样的旧家电可以获得补贴?补贴给谁——给消费者,给回收企业,还是给销售企业?通过什么样的渠道来补贴,通过回收渠道补贴,还是通过销售渠道来补贴?回收企业定性是什么,是纯粹的企业还是政府支持的公益性企业?

“很多东西需要考虑很细,还需要时间,不能太着急,需要考虑周全,国家才会推出细则。否则在操作过程中效果不好或有漏洞可钻。”这位人士对记者表示。

家电“以旧换新”可以借鉴家电下乡操作流程。家电下乡的操作流程根据消费者反馈不断调整。据记者了解,家电下乡补贴流程是消费者凭借购买凭证和身份证到所在乡镇财政部门去领取,但是后来为了方便消费者,国家也建议补贴金先有销售渠道先行垫付给消费者,此后销售渠道再向财政部门申领相关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废旧物品回收属于哪类国民经济行业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百科头条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头条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推荐产品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意见建议  |  法律申明  |  隐私政策  |  广告投放  |  如何免费信息发布?  |  如何开通福步贸易网VIP?  |  VIP会员能享受到什么服务?  |  怎样让客户第一时间找到您的商铺?  |  如何推荐产品到自己商铺的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8224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