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耕起垄机的结构示意图谁有啊?最好有设计参数。

   2022-06-04 04:02:10 网络900
核心提示:一种小型旋耕起垄机的设计 (结构图请看现代农业装备2010.4) 0前言旋耕起垄机是一种深受农户欢迎的农机具,广泛应用于蔬菜、花卉、烤烟等经济作物的种植中,它具有一次完成旋耕、开沟和起垄作业任务的特点,作业效率高,应用前景好。本文针对广东地

旋耕起垄机的结构示意图谁有啊?最好有设计参数。

一种小型旋耕起垄机的设计 (结构图请看现代农业装备2010.4)

0前言

旋耕起垄机是一种深受农户欢迎的农机具,广泛应用于蔬菜、花卉、烤烟等经济作物的种植中,它具有一次完成旋耕、开沟和起垄作业任务的特点,作业效率高,应用前景好。本文针对广东地区的实际情况,设计了一种与工农系列手扶拖拉机配套使用的、适合广东地区经济作物种植特点和土壤条件的小型旋耕起垄机。江门市新会区新农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凤牌工农系列手扶拖拉机在广东及海南地区的保有量近25多万台,因此本机具的研制,可充分发挥其保有量的优势,有效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同时也可提高农机专业户的农机具的综合使用率。

1旋耕起垄机的整体设计

1.1动力选择

所设计的1GQS 110型旋耕起垄机选择金凤牌工农一18K手扶拖拉机作为动力,其发动机功率为13.3 kW,具有多种工作速度,最高时速可达19.5 km/h,可挂接多种农机具使用。

1.2整机结构和工作原理

1GQS - 110型旋耕起垄机主要由机架、传动系统、旋耕机工作部件、罩盖等部分组成。起垄机通过机架与手扶拖拉机连接在一起,利用高速旋转的起垄刀片作为工作部件,对土壤进行碎土并推土成垄。其传动系统如图1所示,采用侧边链传动方式。工作时,通过拖拉机的动力输出轴带动锥齿轮箱1,经传动轴2将动力传递至链轮箱3,再经链传动,驱使旋耕起垄刀轴4运转,起垄刀片5旋转直接击碎泥土,从而起到旋耕松土的作用。同时,起垄刀片从两边螺旋分布,刀片旋转时将泥土推向中间形成垄畦,从而达到起垄目的。

1.3运动参数选择

在旋耕机的参数中,旋耕速比入和切土节距S是两个重要的参数,决定着旋耕机的作业质量和作业效果。本机的设计参照旋耕机的有关计算公式,其旋耕速比入同样定义为:

式中R为起垄机刀片的回转半径,取为220 ram∞为起垄刀轴的回转角速度,rad/s,设计中取19.27- 29.22 rad/s;Vm为机组前进速度,m/s。按拖拉机II挡前进速度计算,Vm=0.7333m/s。

代入相关数据,由(1)式可得入=5.78- 8.77。

同理,切土节距S为定义:

式中S为切土节距,cm;Z为同一旋转切削面内刀具数量。

根据起垄刀轴上刀具的排列方式,按Z=2,由(2)式计算得S=7.88 - ll .96 cm。由计算出来的旋耕速比入和切土节距S的数值范围可以看出,旋耕起垄机的参数选择是合理的,符合一般旋耕作业时的农艺要求。

1.4工作幅宽

参考耕整作业机械的有关经验设计公式:

式中B为作业幅宽,mP为拖拉机的额定功率,kW。拖拉机的额定功率按P= 13.3 kW,由(3)式计算得到:B=0.95- 1.24 m。参考蔬菜等种植时垄面的宽度要求,旋耕起垄机的设计幅宽取为1.1m。

1.5机架

机架部分由锥齿轮箱、左撑板、链轮箱、传动轴及罩壳等组成。锥齿轮箱连接在手扶拖拉机后桥上,链轮箱下端安装起垄刀轴。锥齿轮箱及链轮箱壳体经铸造而成,左撑板材料选用球墨铸铁QT450- 10、传动轴使用40Cr。

1.6起垄刀轴总成

起垄刀轴总成是旋耕起垄机的主要工作部件,由起垄刀片、刀座和起垄刀轴组成。起垄机的刀轴上设计装有12把起垄刀,左刀6把,右刀6把等距离排列。其中中间的4把刀(左2把,右2把)在耕作过程中主要起碎土作用,其联接刀座与刀轴成7。夹角焊接;外面的8把刀(左4把,右4把)除了起碎土作用外,还起着将碎土拨向中间,并通过整形板整形成垄的作用,所以其联接刀座与刀轴成20。夹角焊接。安装起垄刀片的刀盒在刀轴上排列成双螺纹线,以改善刀轴旋转时的平衡,并且左边6把刀排成右旋,右边6把刀排成左旋,两边形成了2个螺旋输送器的形式,耕作时刀片既碎土又将泥土推向中间形成土垄。图2所示为旋耕起垄机的刀轴示意图。

由于起垄机作业时的工作负荷较大,所以刀盒选择较厚的钢板,起垄刀轴的直径也适当加大。经多次试验,起垄刀盒选择12 mm厚的Q235 -A钢板,刀轴选择直径φ60×6mm的无缝钢管。

起垄刀片的作用除了将泥土打碎外,还要将泥土由两边往中间推起,形成垄畦,故刀身设计得较为宽阔,刃口部位微弯,形状则如风扇叶形或螺旋浆叶形。经多次田间试验,刀片的具体尺寸为:刀的高度从根部到刃口顶部约为150 mm,刀的宽度从刀头至刀尾约为160 mm,刃口弯曲部分是从刃口顶部往下60 mm处起弧形,圆弧半径为100 mm,弯曲分左右,向左弯为左刀,向右弯为右刀。由于旋耕起垄刀片在耕作时同时存在较大的径向力和轴向力,比普通的旋耕机刀片所承受的负荷大,故材料上选择6 mm厚65Mn钢板。

2性能指标及试验结果

2.1性能指标

表1所示为设计的1GQS - 110型旋耕起垄机的主要性能指标。

2.2试验结果

所研制的旋耕起垄机由广东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进行了试验,试验环境为晴天,温度16- 26。C,相对湿度40% -60%;土壤为黏土,含水率26.3%,坚实度127 kPa前茬作物为水稻,主要植被为稻茬、杂草;拖拉机工作档位为II档,作业方式为一次成型。试验结果如表2所示。

3结论

所设计的小型旋耕起垄计具有结构简单紧凑、性能可靠、质量轻等特点。它既能耕耘、碎土,又能开沟起垄,能一次完成翻土、碎土、整畦起垄作业,特别适合烤烟、花生、蔬菜等经济作物的耕种作业。

一般种植需要什么工具?

国家给予的补贴有限额,应该在村里公示七天无异议,具体应该是跟村里、乡镇申请吧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办法》和本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一是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在村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给农民办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对价值较低的机具可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二是合理确定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科学制定非通用类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办法,并测算补贴额,严禁以农机企业的报价作为测算补贴额的依据。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公布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时不允许带具体的生产厂家、产品型号。三是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四是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要对省(区、市、兵团、农垦)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五是继续大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2012年起各地要全部使用农业部统一开发的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与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号)精神,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要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

关于印发《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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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财[2011]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农机管理局(办公室)、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确保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在总结近些年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要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丘陵山区、血防疫区及草原牧区农机化发展;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综合考虑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乡村人口数、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确定资金控制规模。为支持春耕备耕,财政部已于2011年9月20日将2012年中央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0亿元指标提前通知各地。各省(区、市、兵团、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与同级财政部门科学合理地确定本辖区内项目实施县(场)投入规模。补贴资金应向粮棉油作物种植大县、畜牧水产养殖大县、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全国100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创建县和1000个专业化防治示范县、血吸虫病防疫区县适当倾斜。

属省属管理体制的上海、江苏、安徽、陕西、甘肃、宁夏、江西、广西、海南、云南、湖北等11省(区、市)地方垦区农场和海拉尔、大兴安岭垦区农场补贴资金规模、补贴农场名单及资金分配额度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农垦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协商确定,纳入本省(区、市)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指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本实施指导意见,规范操作,统一管理。其他地方垦区的市、县属农场的农机购置补贴纳入所在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手扶拖拉机、微耕机仅限在血防区和丘陵山区补贴。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

除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外,各地可以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品目的其他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农用航空器、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设施农业的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及黄淮海地区玉米籽粒联合收割机不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二)补贴机具确定。农业部根据全国农业发展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确定全国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各省(区、市、兵团、农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的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省域内年度补贴品目数量保持一致。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自行确定,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非通用类农机产品定额补贴不得超过本省(区、市、兵团、农垦)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重点血防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及植保等大田作业机械补贴定额测算比例不得超过50%。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要按程序向社会公布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并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补贴额一览表式样见附件2)。要加强对补贴产品市场价格的调查摸底,动态跟踪市场变化情况,对过高的补贴额及时做出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补贴额结算,补贴额调整情况要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

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30万元。

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四、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销农机产品的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人员、场地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条件。经销商名单由农机生产企业依据农业部及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规定的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提出,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农机化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督管理。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规范操作,诚信经营,销售产品时要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公开价格,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五、开展操作方式创新试点

为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工作创新,堵塞各种可能的漏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各地可在保证资金安全、让农民得实惠、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前提下,继续开展资金结算级次下放、选择少数农业生产急需且有利于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农机品目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补贴等试点;同时,开展选择部分市县实行全价购机后凭发票领取补贴等试点。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

拟开展试点的省份要认真研究,周密考虑,科学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报农业部、财政部审定后实施。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要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考核办法,注重工作绩效,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要与补贴资金分配挂钩。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培训指导等工作。要与当地种植业、畜牧、渔业、农垦以及水利、林业等部门搞好沟通协调,切实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农口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县级农机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问题的初步意见,须由集体研究决定,经县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实施,并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备案。省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办法》和本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一是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在村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给农民办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对价值较低的机具可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二是合理确定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科学制定非通用类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办法,并测算补贴额,严禁以农机企业的报价作为测算补贴额的依据。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公布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时不允许带具体的生产厂家、产品型号。三是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四是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要对省(区、市、兵团、农垦)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五是继续大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2012年起各地要全部使用农业部统一开发的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与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三)加强引导,科学调控。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各地要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采取公式法或因素法确定各地补贴资金规模,因地制宜确定补贴机具品目范围,科学分档测算补贴额。鼓励突出补贴重点,向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械给予重点倾斜,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落后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要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因地制宜制定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号)精神,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要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要全面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至少每半月应公布一次各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有关文件签发5个工作日之内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等要求落到实处。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制定监管督查方案,加强对各地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市县两级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及委托经销商办理手续等违规行为。要将督导检查情况和对各类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报农业部、财政部及驻农业部纪检监察机构。对问题较大的县市在全省农机、财政系统进行通报,并抄送省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要加大财政部门监管力度。各级特别是基层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要求,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种类及补贴产品经销商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省级财政部门、农机化主管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应督促和指导基层财政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三要严格管理补贴产品产销企业。严格按照农业部及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补贴产品补贴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金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协调司法机关处理。

(六)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各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要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要高度重视与企业的资金结算工作,鼓励与生产企业结算,增加结算频次,补贴实施后至少每季度结算一次补贴资金,减轻农机生产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有条件的省可以采取预结算等方式加快结算。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安排专门机构受理农民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取消其补贴资格,保护农民的权益。要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信息周报制度,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数据通过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获取。及时开展半年和全年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在2012年6月20日和11月3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财务司和财政部农业司。

农业部、财政部将把上述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地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在2012年下半年进行抽查。

七、申报程序

各省(区、市、兵团、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县(场)名单和资金指标分配意见,并制定本省(区、市、兵团、农垦)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于2012年1月20日前联合上报农业部、财政部(各一式二份)备案。

附件1:

2012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 铧式犁

1.1.2 翻转犁

1.1.3 圆盘犁

1.1.4 旋耕机

1.1.5 耕整机(水田、旱田)

1.1.6 微耕机

1.1.7 田园管理机

1.1.8 开沟机(器)

1.1.9深松机

1.1.10浅耕深松机

1.1.11机滚船

1.1.12机耕船

1.1.13联合整地机

1.2 整地机械

1.2.1钉齿耙

1.2.2弹齿耙

1.2.3圆盘耙

1.2.4滚子耙

1.2.5驱动耙

1.2.6起垄机

1.2.7镇压器

1.2.8合墒器

1.2.9灭茬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异型种子播种机

2.1.4小粒种子播种机

2.1.5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6水稻(水旱)直播机

2.1.7免耕播种机

2.1.8抗旱坐水种机械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2.2 秧田播种机

2.2.3 种子处理设备(采摘、调制、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

2.2.4 营养钵压制机

2.2.5 起苗机

2.3 栽植机械

2.3.1油菜栽植机

2.3.2水稻插秧机

2.3.3水稻摆秧机

2.3.4甘蔗种植机

2.3.5草皮栽补机

2.3.6树木移栽机

2.3.7甜菜移栽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化肥)

2.4.2撒肥机(厩肥)

2.4.3追肥机(液肥)

2.4.4中耕追肥机

2.5 地膜机械

2.5.1地膜覆盖机

2.5.2残膜回收机

2.6 食用菌生产机械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除草机

3.1.4埋藤机

3.2植保机械

3.2.1电动喷雾器(含背负式、手提式)

3.2.2机动喷雾喷粉机(含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粉机)

3.2.3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2.4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2.5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3.2.6 烟雾机(含常温烟雾机、热烟雾机)

3.2.7杀虫灯(含灭蛾灯、诱虫灯)

3.3 修剪机械

3.3.1嫁接设备

3.3.2茶树修剪机

3.3.3树木修剪机

3.3.4草坪修剪机

3.3.5割灌机

4.收获机械

4.1 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1.4大豆收获专用割台

4.1.5割晒机

4.1.6割捆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背负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3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具有脱粒功能)

4.2.4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5玉米收割割台

4.3 棉麻作物收获机

4.3.1棉花收获机

4.3.2麻类作物收获机

4.4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4.1采茶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5.2草籽收获机

4.5.3花生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甘蔗收获机

4.6.3甘蔗割铺机

4.6.4甘蔗剥叶机

4.6.5甜菜收获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青饲料收获机

4.7.2牧草收获机

4.7.3割草机

4.7.4翻晒机

4.7.5搂草机

4.7.6捡拾压捆机

4.7.7压捆机

4.7.8饲草裹包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4.8.2高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 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2 清选机械

5.2.1 粮食清选机

5.2.2种子清选机

5.2.3扬场机

5.3 剥壳(去皮)机械

5.3.1玉米剥皮机

5.3.2花生脱壳机

5.3.3棉籽剥壳机

5.4干燥机械

5.4.1粮食烘干机

5.4.2种子烘干机

5.4.3油菜籽烘干机

5.4.4籽棉烘干机

5.4.5果蔬烘干机

5.4.6蚕茧收烘机械

5.4.7热风炉

5.5 种子加工机械

5.5.1种子包衣机

5.6 仓储机械

5.6.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打蜡机

6.3.3蔬菜清洗机

6.3.4薯类分级机

6.3.5蔬菜分级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5剑麻加工机械

6.5.1刮麻机

6.6天然橡胶初加工专用机械

7.排灌机械

7.1水泵

7.1.1离心泵

7.1.2潜水泵

7.2 喷灌机械设备

7.2.1喷灌机

7.2.2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7.2.3 灌溉用过滤器

7.3 其他排灌机械

7.3.1风力扬水机

7.3.2抗旱机泵

7.3.3水井钻机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8.1.1青贮切碎机

8.1.2铡草机

8.1.3揉丝机

8.1.4压块机

8.1.5饲料粉碎机

8.1.6饲料混合机

8.1.7饲料破碎机

8.1.8饲料搅拌机

8.1.9颗粒饲料压制机

8.2畜牧饲养机械

8.2.1孵化机

8.2.2螺旋喂料机

8.2.3送料机

8.2.4清粪机(车)

8.2.5网围栏

8.2.6水帘降温设备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8.3.1挤奶机

8.3.2剪羊毛机

8.3.3贮奶罐

8.3.4冷藏罐

8.4水产养殖机械

8.4.1增氧机

8.4.2投饵机

8.4.3网箱养殖设备

8.4.4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8.4.5织网机

8.5其他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5.1养蜂专用平台(含蜜蜂踏板、蜂箱保湿装置、蜜蜂饲喂装置、电动摇蜜机、电动取浆器、花粉干燥箱)

9.动力机械

9.1拖拉机

9.1.1轮式拖拉机

9.1.2手扶拖拉机

9.1.3履带式拖拉机

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0.1挖掘机械

10.1.1农用挖掘机(斗容量≤0.4m3)

10.1.2挖坑机

10.2平地机械

10.2.1平地机

10.3清淤机械

10.3.1清淤机

11.设施农业设备

11.1日光温室设施设备

11.1.1卷帘机

11.1.2保温被

11.1.3加温炉

11.2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11.2.1开窗机

11.2.2拉幕机(含遮阳网、保温幕)

11.2.3排风机

11.2.4温帘

11.2.5二氧化碳发生器

11.2.6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1.2.7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2.其它机械

12.1废弃物处理设备

12.1.1固液分离机

12.1.2废弃物料烘干机

12.1.3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2.1.4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2.1.5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附件2:

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

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大类 小类 品目 分档名称 基本配置和参数 中央财政补贴额 地方财政补贴额 备注

我是农村户口,想买大型拖拉机,请问有补贴吗?该怎样办理?

1、镢头

镢头,是指耕地用具的一种,一头是铁制的一头是木制的。木制的作为用手握住的部分,就像我们所拿的铁锹的后部,铁制部分一头有一个圆环扣在木制部分上面,铁制部分的另一头比较锋利。

2、铁锨

铁锨,铲沙、土等东西的工具,用熟铁或钢打成长方形片状,一端安有长的木把儿。

3、挖锄

挖锄相当于锄头。在四川一带通用这种叫法。是一种我国传统的长柄农具,其刀身平薄而横装,收获、挖穴、作垄、耕垦、盖土、筑除草、碎土、中耕、培土作业皆可使用,属于万用农具,是农民最常用的工具之一。

4、耙子

耙子,包括耙体、柄头和手柄,其要点在于,柄头为一种圆管,该圆管中心位于耙体对称中心线上,其下端与耙体固接的接合部呈圆环形。

5、水桶

可用于盛装水等液体容器,通常带有提手,方便浇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镢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铁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挖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耙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水桶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开展的

你这属于农机购置补贴的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是:是指国家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的部分补贴。

具体流程:

1、由符合购机条件购机者填写书面申请。

2、各县农机局根据购机者填写的书面申请表将购机者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地址、邮编)、拟购机具情况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并现场上传购机者身份证及本人照片至信息系统。

3、县农机局将购机申请信息经网络时时上报省、市农机局进行公示审批(公示期为5天)。

4、购机者购机申请经过省、市农机局审核且已过公示期5天后,由县农机局与购机者打印和签定已通过审核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书。

5、购机者将自动生成的申请表的协议编号和身份证号提供给机具销售商。交机具差价款购机,销售商出具差价款的正式发票。 2006上杭县举行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发放仪式6、经销商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内录入购机者身份证号和协议编号,在信息系统录入购机者购机日期、发票号码、机具发动机号码、机具出厂编号及购机正式发票图片。

7、县农机局审核经销商录入的购机相关信息,核实确认购买信息,并打印正式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经购机农户签字后,再由省、市农机局对购机信息核实确认(核实期为10天)。

8、若省、市农机局对购机情况核实属实,经销商可通过购机补贴信息系统向省局提出结算申请并打印结算资料。

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农业部根据全国农业发展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在充分考虑到各省地域差异和农业机械化实际的基础上,确定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机具。

除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外,各地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品目的其他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自选品目须向农业部备案,阐明补贴理由、每个品目涉及的生产厂家数量、产品型号、市场平均销售价格、补贴额等。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农用航空器、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网围栏、保温被、设施农业的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及黄淮海地区玉米籽粒联合收割机不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手扶拖拉机仅限在血防区和丘陵山区补贴。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

(二)补贴机具确定。各省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农业部确定的175个品目中,选择部分农业生产急需、农民需求量大的品目纳入中央财政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对于价格较低的机具可以不列入补贴范围。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省域内年度补贴品目数量保持一致。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各省自行确定,相邻省份应加强沟通、相互协调,防止出现同类产品补贴额差距过大。每档次农机产品补贴额按不超过此档产品在本省域近三年的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重点血防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及植保等大田作业机械补贴定额测算比例不得超过50%。各省要按程序向社会公布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并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补贴额一览表式样见附件2)。

要组织开展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调查摸底,动态跟踪市场变化情况,特别是对新增补贴档次的产品,要从质量、使用、服务等方面加强监管。对于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要适时调整此档机具补贴额,并按调整后的补贴额结算,补贴额调整情况要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提高到40万元。

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可优先补贴。

对每户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及每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或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应设置上限,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确定程序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

五、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

倡导各地试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资金兑付方式的省份,2013年要继续巩固完善。已经在部分市县开展“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试点的省份,2013年要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或在全省试行。尚未开展该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年要选择部分市县开展试点;条件成熟的,也可在全省范围内试行。

主要试点省市:

2013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201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 铧式犁

1.1.2 翻转犁

1.1.3 圆盘犁

1.1.4 旋耕机

1.1.5 耕整机(水田、旱田)

1.1.6 微耕机

1.1.7 田园管理机

1.1.8 开沟机(器)

1.1.9深松机

1.1.10机滚船

1.1.11机耕船

1.1.12联合整地机

1.2 整地机械

1.2.1钉齿耙

1.2.2圆盘耙

1.2.3驱动耙

1.2.4起垄机

1.2.5镇压器

1.2.6灭茬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异型种子播种机

2.1.4小粒种子播种机

2.1.5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6水稻(水旱)直播机

2.1.7免耕播种机

2.1.8抗旱坐水种机械

2.1.9 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2.2 秧田播种机

2.2.3 种子处理设备(采摘、调制、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

2.2.4 营养钵压制机

2.3 栽植机械

2.3.1油菜栽植机

2.3.2水稻插秧机

2.3.3水稻摆秧机

2.3.4甘蔗种植机

2.3.5树木移栽机

2.3.6甜菜移栽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化肥)

2.4.2撒肥机(厩肥)

2.4.3追肥机(液肥)

2.4.4中耕追肥机

2.4.5 配肥机

2.5 地膜机械

2.5.1地膜覆盖机

2.5.2残膜回收机

2.6 食用菌生产机械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除草机

3.1.4埋藤机

3.2植保机械

3.2.1电动喷雾器(含背负式、手提式)

3.2.2机动喷雾喷粉机(含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粉机)

3.2.3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2.4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2.5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3.2.6 烟雾机(含常温烟雾机、热烟雾机)

3.2.7杀虫灯(含灭蛾灯、诱虫灯)

3.3 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3.3.2树木修剪机

3.3.3割灌机

4.收获机械

4.1 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1.4大豆收获专用割台

4.1.5割晒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背负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3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具有脱粒功能)

4.2.4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5玉米收割割台

4.3 棉麻作物收获机

4.3.1棉花收获机

4.3.2麻类作物收获机

4.4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4.1采茶机

4.4.2啤酒花收获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5.2草籽收获机

4.5.3花生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甘蔗收获机

4.6.3甘蔗割铺机

4.6.4甘蔗剥叶机

4.6.5甜菜收获机

4.6.6 药材挖掘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青饲料收获机

4.7.2牧草收获机

4.7.3割草机

4.7.4搂草机

4.7.5捡拾压捆机

4.7.6压捆机

4.7.7饲草裹包机

4.7.8抓草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4.8.2高杆作物割晒机

4.8.3茎秆收集(收理)机

4.9 蔬菜收获机械

4.9.1果类蔬菜收获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 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2 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2.2种子清选机

5.2.3扬场机

5.2.4籽棉清理机

5.3 剥壳(去皮)机械

5.3.1玉米剥皮机

5.3.2花生脱壳机

5.3.3干坚果脱壳机

5.4干燥机械

5.4.1粮食烘干机

5.4.2种子烘干机

5.4.3油菜籽烘干机

5.4.4果蔬烘干机

5.4.5蚕茧收烘机械

5.4.6热风炉

5.5 种子加工机械

5.5.1种子包衣机

5.6 仓储机械

5.6.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打蜡机

6.3.3果蔬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5剑麻加工机械

6.5.1刮麻机

6.6天然橡胶初加工专用机械

7.排灌机械

7.1水泵

7.1.1离心泵

7.1.2潜水泵

7.2 喷灌机械设备

7.2.1喷灌机

7.2.2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7.2.3 灌溉用过滤器

7.3 其他排灌机械

7.3.1风力扬水机

7.3.2抗旱机泵

7.3.3水井钻机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8.1.1青贮切碎机

8.1.2铡草机

8.1.3揉丝机

8.1.4压块机

8.1.5饲料粉碎机

8.1.6饲料混合机

8.1.7饲料破碎机

8.1.8饲料搅拌机

8.1.9颗粒饲料压制机

8.2畜牧饲养机械

8.2.1孵化机

8.2.2螺旋喂料机

8.2.3送料机

8.2.4清粪机(车)

8.2.5水帘降温设备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8.3.1挤奶机

8.3.2剪羊毛机

8.3.3贮奶罐

8.3.4冷藏罐

8.4水产养殖机械

8.4.1增氧机

8.4.2投饵机

8.4.3网箱养殖设备

8.4.4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8.4.5织网机

8.5其他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5.1养蜂专用平台(含蜜蜂踏板、蜂箱保湿装置、蜜蜂饲喂装置、电动摇蜜机、电动取浆器、花粉干燥箱)

9.动力机械

9.1拖拉机

9.1.1轮式拖拉机

9.1.2手扶拖拉机

9.1.3履带式拖拉机

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0.1挖掘机械

10.1.1农用挖掘机(斗容量≤0.4m3)

10.1.2挖坑机

10.2平地机械

10.2.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0.3清淤机械

10.3.1清淤机

11.设施农业设备

11.1日光温室设施设备

11.1.1卷帘机

11.1.2加温炉

11.2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11.2.1开窗机

11.2.2拉幕机(含遮阳网、保温幕)

11.2.3排风机

11.2.4温帘

11.2.5二氧化碳发生器

11.2.6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1.2.7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2.其它机械

12.1废弃物处理设备

12.1.1固液分离机

12.1.2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2.1.3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2.1.4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2.2精准农业设备

12.2.1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12.2.2渔船用A I S船载终端

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目标,以提高农机装备总量、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拉动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为主要任务,继续以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兼顾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完善补贴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引导农机企业加强研发生产适销对路农机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国内需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调动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提高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

(二)促进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和结构优化,提高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农机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三)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和养殖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促进丘陵山区、牧区机械化和旱作节水农业发展。

(四)促进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五)实施“以机代牛”,提高血防区的农业机械化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向优势粮棉油主产区倾斜、向奶牛主产省倾斜、向重点作物、养殖关键环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

(三)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高,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

(四)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五)加强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

(六)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四、实施范围及规模

为使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农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综合考虑各地耕地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需要,以及血防疫区“以机代牛”工程实施、汶川地震灾区农业生产能力恢复要求,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分省(区、市、兵团、农垦)资金控制规模。为了支持春耕备耕,财政部已拨付了2010年第一批补贴资金,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略)。

各省(区、市、兵团、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安排的规模科学合理地确定本辖区内项目实施县(场)投入规模。补贴资金应向粮棉油作物种植大县、全国100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创建县和1000个专业化防治示范县、养殖大县、血吸虫病防疫区县、汶川地震重灾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全国100个农机化示范区县适当倾斜。

属省属管理体制的上海、江苏、安徽、陕西、甘肃、宁夏、江西、广西、海南、云南、湖北等11省(区、市)地方垦区农场和海拉尔、大兴安岭垦区农场补贴资金按照附件1确定的规模予以安排。具体的补贴农场名单和资金分配额度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农垦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协商确定,纳入本省(区、市)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指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统一管理。其他地方垦区的市、县属农场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纳入所在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农场职工与本县其他农民享有同等申请补贴的权利。

五、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5个小类180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2)。

除12大类45个小类180个品目外,各地可以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20个品目的其他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农用航空器、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设施农业的基建部分不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二)补贴机具确定

农业部根据全国农业发展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补贴机具范围。各农机生产企业根据各省(区、市)确定的补贴机具范围,提出补贴产品机型,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汇总并进行分类分档,确定具体补贴额,形成补贴产品目录向社会发布并报农业部备案。补贴机具应是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

(三)补贴标准

全国总体上继续执行不超过30%的补贴比例。汶川地震重灾区县、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

单机补贴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在此基础上,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当地农业生产急需和薄弱环节的机具给予累加补贴。

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六、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同时,对报废更新农业机械、购置主机并同时购置配套农具的要优先补贴。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

七、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机具经销商应具备资质条件并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报省级农机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农机化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农民可以在省域内跨县自主购机。

八、申报程序

各省(区、市、兵团、农垦)农机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本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县名单和资金指标分配意见,并制订本省(区、市、兵团、农垦)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于2010年3月31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农业部(各一式二份)备案。

单独列示用于支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补贴资金使用期限截至6月30日。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对农民购买农机实行专项补贴,是落实中央扶持“三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有效措施,对于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各地要尽快启动补贴工作,确保春耕生产前机具能够到位。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精心组织,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任务,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培训指导等工作,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顺利实施。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与当地种植业、畜牧、渔业、农垦以及水利、林业等部门搞好沟通协调,切实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宣传、补贴对象的确定公示、购机情况核实、档案登记汇总及项目监管等。

为保证农业机械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主要用于政策宣传、信息档案建立、公示等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对于财政确有困难的县可由省级财政给予适当支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严格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地方保护主义,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扩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要采取因素法、公式法,综合考虑并结合各地主要农产品产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农机发展实际需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以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各地补贴资金规模。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为方便农民,可对价值较低的机具采取购机和公示同时进行的办法。要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包括是否购机、购买机具是否为协议规定的机具等。启动实施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加快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三)加强引导,宏观调控。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各地要正确把握政策取向,统筹规划,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宏观引导作用,合理确定补贴范围,科学设定补贴额。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切实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同时,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要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培育农机化发展主体;合理分配补贴资金,促进区域农机化协调发展。各地要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要加大对植保专业服务组织的农机购置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因地制宜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要进一步严格纪律,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要求,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农业部规定的“八个不得”要求。各级财政、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财政部、农业部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对发生问题的县,将查实的情况通报全国农机系统,并抄送省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要永久取消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补贴资格。各省区市要将督导检查情况及对各类违规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报财政部和农业部。

(五)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各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要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大新闻媒体,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要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要高度重视与企业的资金结算工作,增加结算频次,至少保证每季度结算一次,减轻农机生产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安排专门机构受理农民的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多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取消补贴资格,保护农民的权益。

各省(区、市、兵团、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信息周报制度,要及时做好半年和全年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在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将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财务司和财政部农业司。

附件: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种类范围

附件:

编辑本段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种类范围

(12大类45个小类180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翻转犁

1.1.3圆盘犁

1.1.4旋耕机

1.1.5耕整机(水田、旱田)

1.1.6微耕机

1.1.7田园管理机

1.1.8开沟机(器)

1.1.9浅松机

1.1.10深松机

1.1.11浅耕深松机

1.1.12机滚船

1.1.13机耕船

1.1.14联合整地机

1.2整地机械

1.2.1钉齿耙

1.2.2弹齿耙

1.2.3圆盘耙

1.2.4滚子耙

1.2.5驱动耙

1.2.6起垄机

1.2.7镇压器

1.2.8合墒器

1.2.9灭茬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异型种子播种机

2.1.4小粒种子播种机

2.1.5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6水稻(水旱)直播机

2.1.7免耕播种机

2.1.8抗旱坐水种机械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2.2秧田播种机

2.2.3种子处理设备(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

2.2.4营养钵压制机

2.2.5起苗机

2.3栽植机械

2.3.1油菜栽植机

2.3.2水稻插秧机

2.3.3水稻摆秧机

2.3.4甘蔗种植机

2.3.5草皮栽补机

2.3.6树木移栽机

2.3.7甜菜移栽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化肥)

2.4.2撒肥机(厩肥)

2.4.3追肥机(液肥)

2.4.4中耕追肥机

2.5地膜机械

2.5.1地膜覆盖机

2.5.2残膜回收机

2.6食用菌生产机械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除草机

3.1.4埋藤机

3.2植保机械

3.2.1电动喷雾器(含背负式、手提式)

3.2.2机动喷雾喷粉机(含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粉机)

3.2.3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2.4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2.5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3.2.6烟雾机(含常温烟雾机、热烟雾机)

3.2.7杀虫灯(含灭蛾灯、诱虫灯)

3.3修剪机械

3.3.1嫁接设备

3.3.2茶树修剪机

3.3.3果树修剪机

3.3.4草坪修剪机

3.3.5割灌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1.4大豆收获专用割台

4.1.5割晒机

4.1.6割捆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背负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3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具有脱粒功能)

4.2.4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棉麻作物收获机

4.3.1棉花收获机

4.3.2麻类作物收获机

4.4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4.1采茶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5.2草籽收获机

4.5.3花生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甘蔗收获机

4.6.3甘蔗割铺机

4.6.4甘蔗剥叶机

4.6.5甜菜收获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青饲料收获机

4.7.2牧草收获机

4.7.3割草机

4.7.4翻晒机

4.7.5搂草机

4.7.6捡拾压捆机

4.7.7压捆机

4.7.8饲草裹包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4.8.2高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2.2种子清选机

5.2.3扬场机

5.3剥壳(去皮)机械

5.3.1玉米剥皮机

5.3.2花生脱壳机

5.3.3棉籽剥壳机

5.4干燥机械

5.4.1粮食烘干机

5.4.2种子烘干机

5.4.3油菜籽烘干机

5.4.4籽棉烘干机

5.4.5果蔬烘干机

5.4.6花生烘干机

5.4.7蚕茧收烘机械

5.4.8热风炉

5.5种子加工机械

5.5.1种子包衣机

5.6仓储机械

5.6.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1.1水果分级机

6.1.2水果打蜡机

6.1.3蔬菜清洗机

6.1.4薯类分级机

6.1.5蔬菜分级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5剑麻加工机械

6.5.1刮麻机

6.5.2理麻机

6.6天然橡胶初加工专用机械

7.排灌机械

7.1水泵

7.1.1离心泵

7.1.2潜水泵

7.2喷灌机械设备

7.2.1喷灌机

7.2.2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8.1.1青贮切碎机

8.1.2铡草机

8.1.3揉丝机

8.1.4压块机

8.1.5饲料粉碎机

8.1.6饲料混合机

8.1.7饲料破碎机

8.1.8饲料搅拌机

8.1.9颗粒饲料压制机

8.2畜牧饲养机械

8.2.1孵化机

8.2.2螺旋喂料机

8.2.3送料机

8.2.4清粪机(车)

8.2.5药浴机

8.2.6网围栏

8.2.7水帘降温设备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8.3.1挤奶机

8.3.2剪羊毛机

8.3.3贮奶罐

8.3.4冷藏罐

8.4水产养殖机械

8.4.1增氧机

8.4.2投饵机

8.4.3网箱养殖设备

8.4.4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8.4.5织网机

9.动力机械

9.1拖拉机

9.1.1轮式拖拉机

9.1.2手扶拖拉机

9.1.3履带式拖拉机

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0.1挖掘机械

10.1.1农用挖掘机(斗容量≤0.4m3)

10.1.2挖坑机

10.2平地机械

10.2.1平地机

10.3清淤机械

10.3.1挖泥船

10.3.2清淤机

11.设施农业设备

11.1日光温室设施设备

11.1.1卷帘机

11.1.2保温被

11.1.3加温炉

11.2塑料大棚设施设备

11.2.1手动卷膜器

11.3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11.3.1开窗机

11.3.2拉幕机(含遮阳网、保温幕)

11.3.3排风机

11.3.4温帘

11.3.5二氧化碳发生器

11.3.6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1.3.7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2.其它机械

12.1废弃物处理设备

12.1.1固液分离机

12.1.2废弃物料烘干机

12.1.3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2.1.4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2.1.5沼液沼渣抽排设备[1

以上就是关于旋耕起垄机的结构示意图谁有啊?最好有设计参数。 请发至glxmdf@163.con 谢谢了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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