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中的熏蒸是什么意思?

   2023-03-13 03:52:58 网络960
核心提示:在国际贸易中,木材是应用十分广泛的商品包装材料之一,但使用木质包装也存在很大缺点,那就是出口国的有害生物附着在木质包装上随商品一起进入了进口国。解决方法就是熏蒸。关于处理措施,准则中已批准热处理和溴甲烷熏蒸两种可采取的方法。热处理,即根据特

货代中的熏蒸是什么意思?

在国际贸易中,木材是应用十分广泛的商品包装材料之一,但使用木质包装也存在很大缺点,那就是出口国的有害生物附着在木质包装上随商品一起进入了进口国。解决方法就是熏蒸。

关于处理措施,准则中已批准热处理和溴甲烷熏蒸两种可采取的方法。

热处理,即根据特定时间—温度安排加热,这种安排实现木芯最低温度56℃及至少30分钟。窑中烘干(KD)、化学加压浸透(CPI)或其它处理方法只要符合热处理规范则可视为热处理。例如,化学加压浸透通过利用蒸汽、热水或干热,可能符合热处理规范。热处理以HS标记表明。

对木质包装的溴甲烷处理标准为最低温度不应低于10℃,最低熏蒸时间应为16小时,溴甲烷处理以MB标记表明。其标准如下:

关于处置方式,是指输入国的国家植保机构在木质包装材料抵达时,在处理不能进行或者不理想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的一种风险管理办法。包括全部焚烧、深深埋藏、削成碎片和进一步加工或输入国植保机构赞同的对于有害生物有效的方法。采用这些方法时尽可能不延误。

我国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10日正式公布。在木质包装材料范围、除害处理方法、加贴专用标识等方面都采用国际标准。在新办法中,对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生产企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木质包装生产企业须经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后获得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检验检疫机构对除害处理过程和加施标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处理结果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定除害处理合格后,标识加施企业按照规定加施标识。未获得标识资格的企业应从检验检疫机构考核认可的木质包装除害处理企业购买已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并要求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木质包装生产企业生产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不合规定或违规操作的,将被暂停或撤消其标识加施资格。

WS/T 368-2012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简介

目录1 拼音2 英文参考3 前言4 1 范围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6 3 消毒专业基本术语7 4 消毒应用术语8 5 工业灭菌术语9 参考文献 1 拼音

WS/T 4662014 xiāo dú zhuān yè míng cí shù yǔ

2 英文参考

Disinfection professional terms

ICS 11.080

C 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 4662014 《消毒专业名词术语》(Disinfection professional terms)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08月25日发布,自2015年02月01日起实施。

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消毒品协会负责起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广波、张流波、李华、胡国庆、卞雪莲、吴岗、朱晓明、廖如燕、沈瑾、孙文胜、郭秀玲、王洪敏、李炎、李涛、张剑。

消毒专业名词术语

4 1 范围

本标准界定了我国消毒专业常用名词术语,并给出了定义和解释。本标准适用于消毒专业领域名词术语的使用。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

6 3 消毒专业基本术语

3.1

保存 preservation

保藏

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防止物质的生物学腐败。

3.2

巴氏消毒法 pasteurization

一种用较低温度间歇加热消毒的方法,此消毒方法因首先由Louis Pasteur建立而得名。

3.3

存活曲线 survlvor curve

用图解法表示的,在规定条件下灭菌时,微生物数量随暴露于灭菌因子剂量的增多或时间的延长而变化的情况。

3.4

存活时间 survival time;ST

在规定的条件下暴露于杀菌因子,试验的生物指示物中微生物存活的最长时间。

3.5

参考微生物 reference microani ***

从公认的菌种保存库获得的菌株。

3.6

CT值 concentrationtime valueCT

消毒剂的浓度和作用时间的乘积,用于比较消毒剂杀菌作用的指标。

3.7

D值 D value

在设定的暴露条件下,杀灭特定试验微生物总数的90%所需的时间。

3.8

防腐 antisepsis

杀灭或抑制活体组织上的微生物生长繁殖,以防止其感染。

3.9

防腐剂 antiseptic用于防腐的制剂。

3.10

酚系数 phenol coefficient

消毒剂的杀菌作用是酚杀菌作用的倍数,用于比较消毒剂杀菌作用的指标。

3.11

公认的菌种保存库 recognized culture collection

根据“国际公认微生物菌种保存专利与法规”布达佩斯(Budapest)公约建立的国际菌种保存机构。

3.12

化学杀菌剂 chemical germicide

用于杀灭微生物的化学品或化学混合物。

3.13

K值 K value

消毒速度常数。K值越大,表示消毒速度越快。

3.14

抗菌 antibacterial

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杀灭细菌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

3.15

抗菌剂 antibacterial agent

能够杀灭微生物或抑制其生长和繁殖的制剂。

3.16

N值 N value

消毒剂的稀释系数或浓度指数,用于表示消毒剂的浓度对消毒效果的影响程度。N值越大,表示浓度变化对消毒效果影响越大。

3.17

灭活 inactivation

使微生物丧失生长和繁殖能力的操作。

3.18

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9

灭菌剂 sterile agent

能够杀灭一切微生物,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20

灭菌器 sterilizer

能够杀灭一切微生物,并能达到灭菌要求的器械。

3.21

灭菌因子 sterilizing factor

物理、化学或生物杀菌因子,或各因子的组合。它们能在规定条件下发挥杀菌作用,使被处理的物品达到无菌状态。

3.22

平均单个细菌存活时间 mean single survivor timeMSST

在一定范围内,消毒作用的时间和存活菌数之间呈对数函数关系:随著作用时间的延长,存活菌数呈对数减少,试验菌数减少到1个菌的理论时间,即为MSST。是测定消毒剂对微生物杀灭作用的指标。

3.23

Q值 Q value

温度系数,表示温度每升高1℃消毒速度加快的倍数。

3.24

清除污染 decontamination

去除和(或)杀灭环境或物品上微生物的过程。也用于去除或中和有危害的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

3.25

清洁 cleaning

除去物品上的污染,使之达到预定用途或进一步处理所需的程度。

3.26

杀病毒剂 virucide

用于杀灭病毒的化学或生物制剂。

3.27

杀菌剂 bactericide

用于杀灭细菌的化学或生物制剂。

3.28

杀结核杆菌剂 tuberculocide

用于杀灭结核分枝杆菌的化学或生物制剂。

3.29

杀微生物剂 germicide

能够杀灭微生物,尤其是致病性微生物的化学或生物制剂。

3.30

杀真菌剂 fungicide

用于杀灭真菌的化学或生物制剂。

3.31

杀芽孢剂 sporicide

用于杀死微生物芽孢的制剂。

3.32

10分钟临界杀菌浓度 tenminute critical concentration to kill bacteria

消毒剂在作用10 min时,杀灭试验菌的最大临界稀释浓度,是评价消毒剂杀菌作用的指标。

3.33

生物杀灭剂 biocide

所有能够杀死生物体的制剂的统称。

3.34

生物消毒法 biological disinfection

利用植物提取物、微生物多肽、生物酶等进行消毒的方法。

3.35

生物消毒剂 biological disinfectant

用植物提取物、微生物多肽、生物酶等制备的消毒剂。

3.36

微生物 microani ***

在显微镜下才能看到的微小实体,包括细菌、真菌、病毒、某些原生动物和藻类。

3.37

微生物分类 microbial characterization

把微生物归类成所属类型的一般方法。

注:例如,可根据采用的选择性培养基,菌落或细胞结构形态、染色特性或其他特性,组合成各个类型。

3.38

消毒 disinfection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39

消毒动力学 disinfection kiics

对消毒过程中微生物死亡规律的定量性理论研究。

3.40

消毒剂 disinfectant

采用一种或多种化学或生物的杀微生物因子制成的用于消毒的制剂。

3.41

消毒器 disinfector

采用一种或多种物理或化学杀微生物因子制成的消毒器械。

3.42

消毒学 disinfectionology

研究杀灭、去除和抑制外环境中病原微生物和其他有害微生物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的科学。

3.43

抑菌 bacteriostasis

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抑制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

3.44

抑菌剂 bacteriostat

对细菌的生长繁殖有抑制作用,但不能将其杀死的制剂。

7 4 消毒应用术语

4.1

半关键性医疗器械 semicritical items

中度危险性器材

仅和破损皮肤、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无菌组织内的医疗器材。

4.2

等离子体 pla *** a

是高度电离的气体云,在特定的电场内,气体分子发生电离,部分或全部被电离成带电的粒子(电子、离子)和不带电的粒子(分子、激发态原子等),同时产生紫外线、γ射线、β粒子等,这些成分共同构成了等离子体。

4.3

低水平消毒 low level disinfection

仅要求杀灭一般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处理。

4.4

低水平消毒剂 low level disinfectant

仅能杀灭一般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达到低水平消毒要求的消毒剂。

4.5

多重耐药菌 multidrugresistant ani *** ;MDRO

对三种或三种以上抗菌药物(或消毒剂)同时呈现耐药的细菌。

4.6

非关键性医疗器械 noncritical items

低度危险性器材

直接或间接地和健康无损的皮肤相接触的医疗器械。

4.7

高水平消毒 high level disinfection

要求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和致病性细菌芽孢的消毒处理。

4.8

高水平消毒剂 high level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致病性细菌芽孢也有一定的杀灭作用,达到高水平消毒要求的消毒剂。

4.9

关键性医疗器材 critical items

高度危险性器材

穿过皮肤或黏膜而进入无菌的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材,或与破损的组织、皮肤、黏膜密切接触的医疗器材。

4.10

菌落形成单位 colony forming unit;CFU

微生物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所形成的肉眼可见的集落。

4.11

空气消毒 air disinfection

利用消毒剂将密闭房间内空气中悬浮的病原微生物杀灭,使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4.12

空气消毒剂 air disinfectant

用于杀灭空气中病原微生物使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4.13

灭菌过程挑战装置 process challenge device

专门设计的模拟被灭菌物品,对灭菌过程有特定的抗力,用于评价灭菌过程有效性的装置。

4.14

灭菌装载 sterilization load

放在灭菌器内.拟采用特定灭菌程序处理的或已灭菌的物品。

4.15

黏膜消毒 disinfection of mucous membrane

杀灭或清除口腔、鼻腔、 *** 及外生殖器等黏膜污染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过程。

4.16

黏膜消毒剂 disinfectant for mucous membrane

用于黏膜消毒的制剂。

4.17

培养条件 culture conditions

促进微生物发芽、生长和繁殖所采用的生长培养基和培养方法的组合。注:培养方法可包括温度、时间和其他规定用于培养的条件。

4.18

皮肤消毒 skin disinfection

杀灭或清除人体皮肤上的病原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

4.19

皮肤消毒剂 skin disinfectant

用于人体皮肤上消毒的制剂。

4.20

破损皮肤 damaged skin

人体表面有损伤的皮肤。

4.21

普通物体表面 general subject surface

一般物体表面

各种场所,如学校、托幼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家庭等的用具、器械、物品及设施的表面。

4.22

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 general subject surface disinfectant

用于杀灭普通物体表面污染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效果的制剂。

4.23

气溶胶喷雾器 aerosol sprayer

可发生雾粒直径范围在50μm以下,其中雾粒直径小于20μm的粒子占90%以上,喷雾流量100 mL/min以上的喷雾器。

4.24

清洁法 clean

将物体上污染的微生物数量降低到公共卫生规定的安全水平以下的处理。

4.25

染菌载体 inoculated carrier

已染上规定数量试验微生物的支持材料。

4.26

杀灭对数值 killing log value

当微生物数量以对数表示时,消毒前后微生物减少的值。

4.27

杀灭率 killing rateKR

在杀灭微生物试验中,用百分率表示的微生物数量减少的值。

4.28

杀灭指数 killing indexKI

消毒后微生物减少的程度。KI可用式(1)计算:

………(1)

式中:

Nc——消毒前菌数;

Nd——消毒后残留菌数。

4.29

手消毒(防腐) hand antisepsis

杀灭或清除手部病原微生物的过程,并达到消毒要求。可分为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

4.30

手消毒(防腐)剂 hand antiseptic agent

应用于手消毒的化学制剂。

4.31

随时消毒 concurrent disinfection

有传染源存在时,对其排出的病原体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进行的消毒。

4.32

外科手消毒(防腐) surgical hand antisepsis

手术前医务人员手与前臂的消毒过程。

4.33

完整皮肤 intact skin

人体表面的正常无损伤的皮肤。

4.34

卫生手消毒(防腐) hygienic hand antisepsis

手的预防性消毒的过程。

4.35

无菌 sterile

无存活微生物。

4.36

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后产品上存在单个活微生物的概率。通常表示为10n。

4.37

无菌检验 test of sterility

为确定单元产品或其部分上有无活微生物而进行的检验,是设定、确认或重新鉴定的一部分。

4.38

无菌状态 sterility

无存活微生物的状态。但实践中无法证实没有活微生物存在的这种绝对说法。

4.39

无菌状态检验 test for sterility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检验方法,对经过灭菌处理的产品进行检验,作为放行依据。

4.40

物料安全数据资料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详细说明物料特性、对人及环境的潜在危险、物料安全操作及处理的预防措施的文件。

4.41

消毒周期 disinfection cycle

一次消毒操作处理达到消毒要求的全过程。

4.42

熏蒸消毒 fumigation disinfection

利用消毒剂气体杀灭在密闭空间内的病原微生物,使达到无害化的处理方法。

4.43

循环风量 cyclic wind volume

每小时通过空气消毒器内循环的空气体积流量,单位为m3/h。

4.44

一次性卫生用品 disposable hygienic article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使用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卫生保健(抗菌或抑菌)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产品可以是固体,也可以是液体。

4.45

医疗保健产品 health care product

医疗器械、医药产品(药品和生物制品)以及体外诊断医疗装置。

4.46

医疗器械 medical items

单独或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

4.47

医疗器械用消毒剂 disinfectant for medical items

用于医疗器械处理,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效果的制剂。

4.48

疫源地消毒 disinfection of epidemic focus

对疫源地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消毒。疫源地是传染源排除的病原微生物所能波及的范围。

4.49

预防性消毒 preventive disinfection

在没有明确的传染源存在时,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和物品进行的消毒。

4.50

中和产物 product of neutralization

中和剂和消毒剂作用后的产物。

4.51

中和剂 neutralizer

在杀灭微生物试验中,用以消除试验微生物与消毒剂的混悬液中,以及微生物表面上残留的消毒剂,使其失去对微生物抑制和杀灭作用的试剂。

4.52

中水平消毒 intermediate level disinfection

要求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真菌和病毒的消毒处理。

4.53

中水平消毒剂 intermediate level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真菌和病毒,达到中水平消毒的制剂。

4.54

终末灭菌 terminal sterilization

产品装入内层包装后进行的灭菌处理。

4.55

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4.56

紫外线辐射强度 ultraviolet radiation luminance

在紫外线杀菌灯管表面正中线的特定距离处,测得的单位面积上的紫外线辐射强度,单位为μW/cm2。

4.57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ultraviolet appliance for air disinfection

利用紫外线杀菌灯、过滤器和风机组合成的一种消毒器械,达到消毒目的的设备。其过滤器和风机不具有杀菌因子的作用。

4.58

紫外线杀菌灯 ultraviolet germicidal larmp

直接利用紫外线(中心波长为253.7 nm)达到消毒目的的特种电光源。

4.59

自然菌 natural bacteria

自然存在于消毒对象上的、非人工污染的细菌。

4.60

最小杀菌浓度 minimum bactericide concentration;MBC

化学或生物制剂杀灭细菌的最低浓度。

4.61

最小抑菌浓度 minimum inhibitory concentration;MIC

化学或生物制剂抑制细菌生长的最低浓度。

4.62

Z值 Z value

在热力灭菌时,将作用时间减少90%,或D值减少一个对数值,所需相应提高温度的度数(℃)。

Z值是表示微生物对热敏感性的指标。

8 5 工业灭菌术语

5.1

安装鉴定 installation qualification;IQ

提供的设备按技术要求安装后,进行测试并进行文字记录的过程。

5.2

暴露时间 exposure time

消毒时间

作用时间

在规定的剂量和条件下,消毒因子和消毒处理的物品有效接触的时间。

5.3

变化控制 change control

对产品或程序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适当的正式评估和确定。

5.4

参数放行 parametric release

根据规定的程序参数进行处理,产生的记录是在处理程序规定的范围内,标明某产品为已经灭菌。

5.5

产品 product

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组装部件的医疗保健产品。

5.6

产品单元 product unit

在一个内层包装中的产品或部件的集合。

5.7

程序变量 process variable

灭菌程序范围内的条件,其变化可影响杀灭微生物效果。例如:时间、温度、压力、浓度、湿度、波长等。

5.8

程序参数 process parameter

灭菌程序规定的数值。

注:灭菌程序技术规格包括程序参数及其容许的变化范围。

5.9

重新鉴定 requalification

为证实某种灭菌或消毒程序继续合格而重新进行的部分确认活动。

5.10

供给服务servlces

调校灭菌设备功用所必需的各种外源供给。例如电力、水、压缩空气、排水管道。

5.11

故障 fault

一个或多个程序参数超出了规定允差。

5.12

规定 specify

在批准件范围内详细约定的内容。

5.13

化学指示物 chemical indicator

根据暴露于某种灭菌(消毒)程序所产生的化学或物理变化,在一个或多个预定程序参数上显现变化的指示器材。

5.14

环境控制 envlronmental control

在生产区域内建立的按规定范围实施控制环境污染的工程或程序体系。注:这可包括空气滤器、液体滤器、表面消毒、人员服装和各种行政管理措施。

5.15

校准 calibration

在规定条件下,使用规定的仪器设备,进行标准的操作,以确定某个计量器或计量系统指示的数值或测出的某种材料的数量,与在标准条件下所测得的同样数量的相关值之间的关系。

5.16

灭菌程序 sterilization process

达到无菌规定要求所需的一系列操作。包括产品预处理(如果需要),在规定的条件下暴露于相应灭菌因子和需要的后处理。灭菌程序不包括灭菌前的清洗、消毒或包装等过程。

5.17

灭菌前计数 presterilization count

灭菌前每个产品上活微生物的数目。

5.18

内层包装 primary package

产品包装系统中位于内层的部分,用以保持产品的无菌状态。

5.19

批 batch

在某一确定生产周期中产生出的一定数量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消毒产品或卫生用品),在理论上它们具有共同的特性和品质。

5.20

确认 validation

为设定某一可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技术规格的产品的程序,获得数据、记录和整理结果的文件化过程。

5.21

杀灭时间 killing time;KT

在特定条件下暴露于杀菌因子,试验的生物指示物中微生物被全部灭活的时间。

5.22

设定 establish

通过理论评价确定,并经实验证实确立的,用于灭菌(消毒)程序的参数。

5.23

生物负载 bioburden

一个产品或一件包装上存在的活的微生物总数。

5.24

生物指示物 biological indicator

对特定灭菌或消毒程序有确定的抗力,可供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使用的微生物检验器材。

5.25

性能鉴定 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PQ

证明设备已按操作步骤安装和操作,可按预定规范自始至终地生产出符合技术规格的产品,并进行文字记录的过程。

5.26

运行鉴定 operational qualification;OQ

证明已安装的设备按操作步骤使用时,是在预定范围内运行,并用文字记录的过程。

9 参考文献

[1] ISO/TS 11139 Sterilization of health care productsVocabulary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

[3]上海市消毒品协会.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4]上海市消毒品协会,医院消毒技术规范[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

[5] Block S S.Disinfection,sterilization and preservation[M]. Philadelphia:Lippincott Williams &Wilkins,2001.

[6] Russell D.Principles and practice of disinfection, preservation and sterilization[M]. 3rd ed. WileyBackwell,1999.

[7] 薛广波.灭菌·消毒·防腐·保藏[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

[8]薛广波,现代消毒学进展:第1卷[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

国家规定的 含水率

目录1 拼音2 英文参考3 前言4 1  范围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6 3  术语和定义7 4  管理及卫生学要求8 5  空气净化方法 1 拼音

WS/T 3682012 yī yuàn kōng qì jìng huà guǎn lǐ guī fàn

2 英文参考

WS/T 3682012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air cleaning technique in hospitals

ICS 11.020

C 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2年4月5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WS/T 3682012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天坛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六亿、李卫光、巩玉秀、王力红、吴安华、胡必杰、魏华、邵丽丽、贾会学。

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空气净化的管理及卫生学要求、空气净化方法和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卫生部

6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空气净化  air cleaning

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3.2

洁净手术部(室)  clean operating department (room)

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技术,使空气菌落数和尘埃粒子数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等级标准的手术部(室)。

3.3

自然通风  natural ventilation

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

3.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central air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3.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air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 device

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装置。

7 4  管理及卫生学要求

4.1  空气净化管理要求

4.1.1  医院应根据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空气净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1.2  医院应对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进行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知识的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空气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4.1.3  医院应根据临床科室的感染风险评估,采取适宜的空气净化措施,使其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

4.1.4  医院应对全院有关临床科室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查和指导。

4.2  空气净化卫生要求

4.2.1  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如洁净骨髓移植病房),新建与改建验收时、更换高效过滤器后、日常监测时,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GB 50333的要求。

4.2.2  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

4.2.3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

8 5  空气净化方法

5.1  通风

5.1.1  自然通风

应根据季节、室外风力和气温,适时进行通风。

5.1.2  机械通风

5.1.2.1  工作原理

通过安装通风设备,利用风机、排风扇等运转产生的动力,使空气流动。

5.1.2.2  通风方式

5.1.2.2.1  机械送风与自然排风适用于污染源分散及室内空气污染不严重的场所。机械送风口宜远离门窗。

5.1.2.2.2  自然送风与机械排风适用于室内空气污染较重的场所。室内排风口宜远离门,宜安置于门对侧墙面上。

5.1.2.2.3  机械送风与机械排风适用于卫生条件要求较高的场所。根据通风的需要设定换气次数或保持室内的正压或负压。

5.1.3  注意事项

5.1.3.1  应充分考虑房间的功能要求、相邻房间的卫生条件和室内外的环境因素,选择通风方式及室内的正负压。

5.1.3.2  应定期对机械通风设备进行清洁,遇污染及时清洁与消毒。

5.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5.2.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加 *** 生管理,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2.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及检测方法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规定。

5.2.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学评价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5.2.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规定。

5.3  空气洁净技术

5.3.1  设计要求

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的设计应遵循GB 50333的要求。

5.3.2  维护与保养要求

5.3.2.1  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应定期检查,保持清洁。

5.3.2.2  新风机组粗效滤网宜每2d清洁一次;粗效过滤器宜1月~2月更换一次;中效过滤器宜每周检查,3个月更换一次;亚高效过滤器宜每年更换。发现污染和堵塞及时更换。

5.3.2.3  末端高效过滤器宜每年检查一次,当阻力超过设计初阻力160Pa或已经使用3年以上时宜更换。

5.3.2.4  排风机组中的中效过滤器宜每年更换,发现污染和堵塞及时更换。

5.3.2.5  定期检查回风口过滤网,宜每周清洁一次,每年更换一次。如遇特殊污染,及时更换,并用消毒剂擦拭回风口内表面。

5.3.2.6  设专门维护管理人员,遵循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保养与维护;并制定运行手册,有检查和记录。

5.4  紫外线消毒

5.4.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无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消毒。

5.4.2  消毒方法

紫外线灯采取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安装时紫外线灯(30w紫外线灯,在1.0m处的强度>70μW/cm2)应≥1.5W/m3,照射时间≥30min。

5.4.3  注意事项

5.4.3.1  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70%~80%(体积比)乙醇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及时擦拭。

5.4.3.2  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20℃或>40℃时,或相对湿度>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5.4.3.3  室内有人时不应使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5.5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5.5.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人状态下的室内空气消毒。

5.5.2  消毒原理

消毒器由高强度紫外线灯和过滤系统组成,可以有效杀灭进入消毒器空气中的微生物,并有效地滤除空气中的尘埃粒子。

5.5.3  使用方法

应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准的产品使用说明,在规定的空间内正确安装使用。

5.5.4  注意事项

5.5.4.1  消毒时应关闭门窗。

5.5.4.2  进风口、出风口不应有物品覆盖或遮挡。

5.5.4.3  用湿布清洁机器时,须先切断电源。

5.5.4.4  消毒器的检修与维护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5.5.4.5  消毒器应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6  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

5.6.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净化。

5.6.2  消毒原理

采用静电吸附和过滤材料,消除空气中的尘埃和微生物。

5.6.3  使用方法

应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准的产品使用说明,在规定的空间内正确安装使用。

5.6.4  注意事项

5.6.4.1  消毒时应关闭门窗。

5.6.4.2  进风口、出风口不应有物品覆盖或遮挡。

5.6.4.3  消毒器的循环风量(m3/h)应大于房间体积的8倍以上。

5.6.4.4  消毒器应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6.4.5  消毒器的检修与维护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5.7  化学消毒法

5.7.1  超低容量喷雾法

5.7.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无人状态下的室内空气消毒。

5.7.1.2  消毒原理

将消毒液雾化成20μm以下的微小粒子,在空气中均匀喷雾,使之与空气中微生物颗粒充分接触,以杀灭空气中的微生物。

5.7.1.3  消毒方法

采用3%过氧化氢、5000mg/L过氧乙酸、500mg/L二氧化氯等消毒液,按照20mL/m3~30mL/m3的用量加入到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中,接通电源,即可进行喷雾消毒。消毒前关好门窗,喷雾时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由里向外,先表面后空间,循序渐进的顺序依次均匀喷雾。作用时间:过氧化氢、二氧化氯为30min~60min,过氧乙酸为1h。消毒完毕,打开门窗彻底通风。

5.7.1.4 注意事项

5.7.1.4.1  喷雾时消毒人员应作好个人防护,佩戴防护手套、口罩,必要时戴防毒面罩,穿防护服。

5.7.1.4.2 喷雾前应将室内易腐蚀的仪器设备,如监护仪、显示器等物品盖好。

5.7.2  薰蒸法

5.7.2.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无人状态下的室内空气消毒。

5.7.2.2  消毒原理

利用化学消毒剂具有的挥发性,在一定空间内通过加热或其他方法使其挥发达到空气消毒。

5.7.2.3  消毒方法

采用0.5%~1.0%(5000mg/L~10OOOmg/L)过氧乙酸水溶液(1g/m3)或二氧化氯(10mg/m3~20mg/m3),加热蒸发或加激活剂;或采用臭氧(20mg/m3)熏蒸消毒。消毒剂用量、消毒时间、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消毒前应关闭门窗,消毒完毕,打开门窗彻底通风。

5.7.2.4  注意事项

5.7.2.4.1  消毒时房间的温度和湿度应适宜。

5.7.2.4.2  盛放消毒液的容器应耐腐蚀,大小适宜。

6  不同部门空气净化方法

6.1  手术部(室)可选用下列方法净化空气:

a)  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b)  空气洁净技术;

c)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

d)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e)  能使消毒后空气中的细菌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其他空气消毒产品。

6.2  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可选用下列方法净化空气:

a)  通风;

b)  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c)  空气洁净技术;

d)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

e)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f)  能使消毒后空气中的细菌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其他空气消毒产品。

6.3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注射室、治疗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等可选用下列方法净化空气:

a)  通风;

b)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c)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

d)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e)  化学消毒;

f)  能使消毒后空气中的细菌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其他空气消毒产品。

7  不同情况下空气净化方法

7.1  有人情况下可选用下列方法:

a)普通病房首选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良,宜采取机械通风;

b)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c)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

d)空气洁净技术;

e)  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对人体健康无损害的其他空气消毒产品。

7.2  无人情况下可采用以下方法:

a)  可选用7.1的空气净化方法;

b)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c)  化学消毒;

d)  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适宜于超低容量喷雾消毒的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其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7.3  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所处场所可选用以下方法:

a)  受客观条件限制的医院可采用通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宜采用机械排风;

b)  负压隔离病房;

c)  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d)  使用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净化设备,其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7.4普通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室可选用以下方法:

a)  通风;

b)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c)  使用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净化设备,其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7.5  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室可选用以下方法:

a)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b)  化学消毒;

c)  使用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净化设备,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8  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8.1  监测部门

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房的空气净化与消毒质量进行监测。

8.2  监测要求

8.2.1  监测频度

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8.2.2  监测方法及结果判定

8.2.2.1  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根据洁净房间总数,合理安排每次监测的房间数量,保证每个洁净房间能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其监测方法及结果的判定应符合GB 50333的要求。

加盟中药熏蒸项目怎么样?

看什么木制品,还有市场(客人)的要求,一般通过ISO或其他体系认证和客人指定的实验室测试标准就可以了。出口的话要熏蒸。没有特别的法律规定,是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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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惯例是7%-14%

湿度太低容易开裂,太高容易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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