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2023-01-08 21:53:20 网络820
核心提示:法律分析:采用复合分类方法对金融业企业进行分类。首先,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金融业企业分为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四大类。其次,将货币金融服务分为货币银行服务和非货币银行服务两类,将其他金融业分为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

金融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法律分析:采用复合分类方法对金融业企业进行分类。首先,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金融业企业分为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四大类。其次,将货币金融服务分为货币银行服务和非货币银行服务两类,将其他金融业分为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控股公司服务和其他未包括的金融业三类。最后,按经济性质将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企业划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将非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业企业分为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将资本市场服务类金融业企业划为证券业金融机构;将保险业金融企业划为保险业金融机构;将其他金融业企业分为信托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和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法律依据:《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第五条 指标标准值。依据指标标准值,将各类金融业企业划分为大、中、小、微四个规模类型,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及以上的为大型企业。

(一)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40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50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证券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1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1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保险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5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4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2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2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信托公司。信托资产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信托资产4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信托资产2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信托资产2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金融控股公司。资产总额40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50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金融ic卡行业标准

法律分析:征信数据交换格式信用评级违约率数据采集格式JR/T0042-2009

征信数据元信用评级数据元JR/T0039-2009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银行接口规范通用要素JR/T0024-2004

银行集中式数据中心规范JR/T0011-2004

银行信息化通用代码集JR/T0014-2005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9部分:电子钱包扩展应用指南JR/T0025.9-2005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8部分:与应用无关的非接触式规范JR/T0025.8-2005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7部分:借记/贷记安全规范JR/T0025.7-2005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6部分:借记/贷记终端规范JR/T0025.6-2005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5部分:借记/贷记卡片规范JR/T0025.5-2005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4部分:借记/贷记应用规范JR/T0025.4-2005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3部分:与借记/贷记应用无关的IC卡与终端接口需求JR/T0025.3-2005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2部分:电子钱包/电子存折应用规范JR/T0025.2-2005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1部分:电子钱包/电子存折卡片规范JR/T0025.1-2005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10部分:借记/贷记应用个人化指南JR/T0025.10-2005

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JR/T0023-2004

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JR/T0022-2004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JR/T0021-2004

上市公司分类与代码JR/T0020-2004

银证业务数据交换消息体结构和设计规则JR/T0019-2004

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0018-2004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0017-2004

期货交易数据交换协议JR/T0016-2004

银行信息化通用数据元JR/T0015-2004

金融业星型网间互联安全规范JR/T0013-2004

金融业星型网间互联技术规范JR/T0012-2004

征信数据元个人征信数据元JR/T0028-2006

征信数据元数据元设计与管理JR/T0027-2006

银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技术规范JR/T0026-2006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第3部分:信用评级业务管理规范JR/T0030.3-2006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第2部分:信用评级业务规范JR/T0030.2-2006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第1部分:信用评级主体规范JR/T0030.1-2006

法律依据:《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养护工程应当遵循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国道和省道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解读财富管理行业标准

分别是:

1、《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第4部分:基金公司逻辑模型》,明确了基金公司逻辑模型梳理方法及形成的相关产出物。

2、《碳金融产品》,在碳金融产品分类的基础上,明确了具体的碳金融产品实施要求。

3、《面向老年人的证券期货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设计规范》,主要针对老年人使用证券期货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面临的困难,结合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给出了行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设计原则和要求。

4、《面向老年人的证券期货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设计检测规范》,结合《设计规范》制定的关于检测工作的配套标准。

根据胡润研究院正式发布《2021中国高净值人群财富风险管理白皮书》(China HNWI Wealth Stewardship 2021)显示, 2021年中国净资产过千万的家庭超200万户 。

在家庭资产配置方面,37%的受访者认为疫情使自己心态更保守。有34%的家庭资金用于流动型资金配置,仅有2%的受访者自认是“激进型”投资者。

《麦肯锡中国金融业CEO季刊》2021年秋季刊中写到,截至2020年底,中国个人金融资产已达205万亿元人民币,创下历史新高,成为全球第二大财富管理市场。 未来5年,预计中国个人金融资产将维持以10%的年复合增长率高速增长 。伴随着中国居民财富的快速增长,大家对财富管理服务的需求也日益提升。

据社科院的统计,2020年底中国居民财富达549万亿,其中金融资产比重为57%,居民财富年复合增长率为12.38%。各类金融机构快速抓住中国居民财富的逐年递增的机会,立足自身优势,开始发展各具特色的财富管理业务。我国也在2018年出台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为资管新规),2021年年底,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于2022年1月1日正式落地。

然而与中国旺盛的财富管理需求相对应,中国财富管理专业人员的素质却长期良莠不齐。Choice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券商从业人数达到了34.1657万人,与之相伴的则是券商从业人员结构的快速调整:2021年券商经纪人数减少了9,969人,而作为财富管理的投顾人数则是大幅上升至7,381人。

从数据中可知,我国金融行业从业人员众多,销售方向的从业人员占了大多数,这导致我们的专业人员占比并不处于优势地位, 财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缺失 。

2021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金融从业规范 财富管理》(JR/T 0238.3—2021)金融行业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金融从业人员在财富管理方面的职业要求,包括知识体系、职业能力、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等。

1. 该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普遍适用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各金融机构。虽暂时未覆盖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但这是中国财富管理行业规范的开始。

2. 对财富管理的术语、概念、服务群体划分等进行了官方定义和解释,有利于树立行业统一标准;

财富管理的定义: 贯穿于人的整个生命周期,在财富的创造、保有和传承过程中,通过一系列金融与非金融的规划与服务,构建个人、家庭、家族与企业的系统性安排,实现财富创造、保护、传承、再创造的良性循环。

财富管理的核心竞争力: 客户满意度财富管理从业人员应根据客户关系、信息提供、专业服务、客户激励四个营销组合要素进行自身定位,结合自身竞争优势,提供高质量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的区别: 财富管理贯穿人的整个生命周期,不限于金融服务,目的还包括财富创造、保护、传承等;资产管理业务(产品)属性是金融服务,目的是资产保值增值。

财富管理在银行中的实践: 以客户为中心,根据客户金融资产规模,满足客户投资理财、资产配置、退休、传承、税务与风险管理等需求,协助客户实现理财目标与财富自由。

标准根据客户在财富管理从业人员所属金融机构或个人名下的金融资产规模情况,将客户分为以下几类:

社会公众:在财富管理从业人员所属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规模在6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自然人。

富裕人士:在财富管理从业人员所属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规模达60万元(含)至6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

高净值人士:在财富管理从业人员所属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规模达6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

超高净值人士:在财富管理从业人员所在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规模达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个人名下金融资产规模达2亿元(含)人民币以上的自然人。注:超高净值人士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财富管理,成为金融机构的家族客户。

3. 对财富管理行业从业者的执业要求给出了清晰和完整的描述,针对服务不同层级的财富管理人员列明了阶梯式的能力要求划分,从业人员分为个人理财师、理财规划师、私人银行家与家族财富传承师四个职级,对应不同财富水平的客群,能够让更专业的人为高净值客户服务,降低财富管理风险;

不同职业级别的财富管理从业人员角色定位如下:

个人理财师:服务社会公众的财富管理从业人员,能根据客户的不同理财需求提供相应的理财产品。

理财规划师:服务富裕人士的财富管理从业人员,在个人理财师的基础上,能为客户提供符合生命周期需求的财富管理方案。

私人银行家:服务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从业人员,在个人理财师以及理财规划师的基础上,能为客户提供财富保全、财富移转及其他非金融服务。

家族财富传承师:服务超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从业人员,在个人理财师、理财规划师以及私人银行家的基础上,能为客户提供家族企业治理与家族治理方面的金融与非金融服务。

4. 为解决某些机构的服务乱象,阐明了标准化服务流程;

这八个阶段的全流程,依次为:了解客户背景、发掘客户需求、确定客户目标、拟定方案、选择方案、执行方案、监督与再平衡方案、维持客户关系。

5. 道德要求与行为准则的单独成章,是对从业者的“诚信”的软法制约;

道德要求包括守法合规、廉洁从业、独立客观、诚实守信。

行为准则包括保守秘密、专业胜任、严谨审慎、勤勉尽责、客户至上、公平竞争。

6. 职业能力水平的评价体系让财富管理的门槛提高了,以后会有更多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在从业者的职业能力方面,《标准》提出了三个维度:分别是基本能力、专业能力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是篇幅最大的内容,借助资管云的图片方便大家理解。

《金融从业规范 财富管理》是在中国财富管理市场的旺盛需求下应运而生的必然产物,这预示着我国财富管理市场的巨大潜力,标准的出台必将提高从业人员素养,推动财富管理业务升级。

当前, 以产品销售为导向的业务模式困扰着我国财富管理行业及其从业人员 。在“压力山大”的业绩指标压力面前,无论是客户还是从业人员,都对这一模式感到失望,从业人员更是因此对行业发展充满了疑惑和焦虑。

其实, 以上情况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也都曾出现,但是基于其财富管理市场发展较早,监管者、客户、从业人员为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更早地形成了对专业财富管理师的价值认同,建立了职业规范和专业化服务模式 ,比如在作为世界主要金融市场采取统一监管模式的先锋、职业财富管理师具有突出位置的英国,和中国当前同样是混业经营状态,实行以财富管理产品为主的功能监管,通过一系列诸如UCITS(The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AIFMD(the Alternative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 Directive)、MiFID(The 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等对产品进行监管,同时由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管理机构和从业者的业务资质,尤其是通过 RDR“零售分销审查制度” (Retail Distribution Review,RDR)从盈利模式、经营性质、产品范围、从业资格等方面对包括独立财富管理顾问、职业财富管理师在内的投资顾问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FCA还通过多个自律性组织,如 英国特许证券与证券投资协会 、基金经理人协会等来对会员财富管理专业资格的审查进行 自律性管理 ,凡是从事公募基金业务的任何个人和机构,都需要获得行业协会的会员资格,协会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成员取消会员资格,使其不能再从事公募基金等财富管理业务。 CISI协会还对FCA监管的公募基金投资进行风控限制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保持财富管理行业的长期稳定和规范;便于政府进行宏观引导和调控,且具有充分的灵活性和弹性。

今时今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相信我国财富管理行业逐步规范化,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逐步提高的发展背景下,也需要类似CISI特许财富管理师系列资格认证和专业水平评价这样的行业先进力量,为财富管理从业人员的阶梯式职业发展路径提供领先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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