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公租房地址

   2022-06-30 17:25:56 网络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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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沧源公租房是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云南省除了汉族以外的这些少数民族中的居民的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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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是全国少数民族最多的一省份,自然条件十分复杂。南部地区位于北回归线附近,西北面是青藏高原,形成了大体是西北部高,南部和东南部低的地势。全省山地和高原约占总面积的93%,其中山地占80%以上,海拨最高的地方是德钦县梅里雪山的卡格博峰海拨6740米,最低的是河口市海拨76米,而两地直线距离仅约950公里, 高差却有6664米。云南东部以高原为主,西部以山地为主,高山峡谷并列。高黎贡山、碧罗雪山(怒山)、梅里雪山、云岭等大山系,夹伴着怒江,澜沧江、金沙江由北向南而下形成了著名的滇西纵谷区,山高谷深,危崖耸立,高差可达3000多米。而云岭到了大理以南分成两支由西北向东南延伸,东部的叫哀牢山,西部的叫无量山,个别高峰也超过三千米。滇中滇东是一片起伏的大高原,即云贵高原的西部,南盘江、元江、把边江流经这一地区。一般的说,滇南滇东南属热带、亚热带气候,而滇西、滇西北则是温带和寒带气候。每年一月份,滇南河口一带已是水稻返青,春意盎然的时候,滇西北的中甸却是白雪皑皑的隆冬季节。这种垂直变化的气候,甚至在一个局部地区,从山脚江边到山顶由于高度的变化,也呈垂直的气候变化, 如:由卡格博峰到澜沧江边的西当铁索桥( 海拔1980米)两地直线距离约12公里,高差竟达4760米,所谓:“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山腰百花,山顶雪,河谷炎热穿单衣”,这是云南山区气候的真实写照。这在全国也是少有的。(注:参见昆明师范学院史地系编《云南地理概况》云南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云南省教育厅教研室编《云南地理》云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云南的二十五个少数民族,一千多万人就是千百年来生长、繁衍、开发,建设在这块土地上的。

一、原始的民居及其遗韵

云南少数民族的民居建筑历史是非常久远的,早在旧石器时代末期和新石器时代(相当于距今三千多年前的商代),在大理洱海地区和金沙江中游地区,先民们为了生存的需要而建造了半地穴式房屋和平地木构建筑村落。在大理洱海地区发现的半穴式房屋平面有圆形和方形两种。半穴式房屋一般长6米,宽4至5.7米,穴深一米左右, 屋内有炉灶和窟穴是一种可以躲避风雨冬暖夏凉的建筑。这可能是一种由北方迁来的氐羌民族的居住习性的承袭现象,而平地木构架建筑,平面为长方形,面积一般为十一平方米左右,墙基平整后先挖洞立柱,柱间编缀荆条,两面涂草拌泥抹成木胎泥墙。有的房屋并不挖柱洞,而是用偏圆形的石头为柱础。屋顶已无实物可考,估计是用杂草,树叶一类的植物来遮盖的。与半穴居式建筑相比,这可以说是一种先进的建筑了。在漾濞县赤水箐岩画上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房屋的较大的屋顶和较矮的柱子的造型。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古代黄河中上游的氏族部落不断由西北通过横断山脉向西南迁徙,带来了氐羌文化,并与本地土著民族固有文化相融合的产物。

时至二十世纪云南个别民族中仍存在有穴居、树居(巢居)和大房子(家族聚居)的,如近代史籍对独龙族的树居和穴居就有记载:“俅人居澜沧江大雪山外……更有居崖中者,衣木叶,茹毛饮血,宛然太古之民”。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8),夏瑚到独龙族聚居区考察后写的《怒俅边隘详情》中说:“……且多结房于树以居,如有巢氏之民者,考其巢居之由,在昔野兽较多……抵御无方,故其先人创此巢居,以避虎患……有就地以居者,必其族大丁繁也”。这些记载基本是属实的。因为直到本世纪四十年代,独龙族仍有巢屋或就石洞而居的,这也反映了他们生产技术落后,人丁不繁,因而与自然抗争的力量十分薄弱的历史状况。本世纪五十年代,民族工作者王均对独龙族的树寨树屋遗址进行考察,复原一间树屋作为研究对象,并在《独龙族的穴居和巢居》一文中作了介绍:“树居建于大树上,横枝作梁,直枝当柱,平铺树干为楼面,立扎细竹作四壁,芭蕉叶、大竹叶铺屋面,无窗,两端有树皮或竹扎门。平面方、圆或矩形,一至三层,上层利用树洞作了望台,中层单间存食品,多间树屋住人,下层也住人。火塘筑于楼面横木上,下填粘土糊上泥沙,围以土埂,上放石三块,支石锅煮食物。树屋间以梯或桥连接,组成‘树寨’。桥有吊桥、便桥,梯分软梯、硬梯。软梯——绳梯是在树叉上双垂长藤,横系树枝;硬梯是在树干上凿深齿,分别适于高处或近处蹬采上下”(注:《云南民居》(续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3年版,第6页。)。从这些洞居、穴居、 巢居等资料可以看出,由于生产力十分低下,社会尚处于原始公社或农村公社阶段,还没有阶级出现,因此原始的居民,也不存在等级差别。“大房子”也是云南个别少数民族民居中的一种特殊现象,甚至廿世纪五十年代,云南一些尚处于原始公社或农村公社的一些少数民族的民居中仍留存有“大房子”的习俗,一个“大房子”就是一个父系或母系家庭。它保持着共同劳动,共享共食,平均分配,照顾老幼等公有制原则和血缘联系。“大房子”的基本形式是一幢长方形的大房屋,中间隔着若干小间,每当家族中男子结婚,就在房子的两侧加盖小隔间,每一个小间有一个火塘,居住着小家庭夫妇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大房子里有公共走廊、火塘等等。随着家族的逐步发展,大房子也逐步扩大。时至1983年独龙族地区还保留着大房子的习俗。

在云南除了独龙族外,景颇族、德昂族、基诺族、布朗族、拉祜族等也有类似的大房子的习俗。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房子”这种反映原始公社或农业公社社会形态的民居,随着其经济基础的变化,而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大房子”毕竟是一种文化历史现象,也是美术研究的对象。

二、云南少数民族民居的几种基本形式

从前由于生产技术和物质条件的限制,云南少数民族的民居和公共建筑(寺庙、官署……)只能就地取材进行建筑,因此所用材料多为竹、木、草等植物和砖瓦土石,这给民居和其他建筑以一定的局限,但也由此激发了少数民族的创造才能,经过千百年的探索、创造和交流,以及各民族宗教、文化的影响,形成了丰富多采的少数民族民居建筑艺术。其基本形式有四种:干栏式、土掌房、木垛房(井干式)和土木混合式。它们都显示着各民族的文化艺术特点。现就四种建筑形式,各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分别介绍于下:

1、干栏式民居建筑

干栏式民居在云南少数民族的民居建筑中是很有特点的一种建筑形式。一提起干栏式建筑,立即使人想起体态轻盈、形式独特的西双版纳傣族竹楼,似乎“竹楼”就是干栏式建筑的代称。事实上,干栏式民居是居住于滇西、滇西南和滇南等气候湿热地区的傣、壮、哈尼、傈僳、拉祜、布朗、景颇、德昂、佤、怒、基诺、瑶、独龙等十余个少数民族民居的主要建筑形式。这种干栏式建筑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最早是南方的百越族群和百濮族群的先民,为适应南方潮湿多雨的气候所创造的。据日本学者鸟越宪三郎的研究认为,这种建筑形式是起源于云南的越人(倭人),在史前即顺几条长江大河顺流而下传播到南方的。但是我们认为这也可能是南方各地的土著民族自己创造的,因为东南亚各地的土著民族也普遍使用干栏式建筑。所以只有一个源头之说是不够全面的。由考古发掘的资料看,早在公元前1150年左右,剑川就有了原始的干栏式建筑,到了战国时期则已较为成熟了。《唐书·南蛮传》:“南平僚东距智州、户曲千余里,多瘴疠,山有毒草沙虱、蝮蛇,人楼居,梯而上,名为干栏”。这可谓“干栏”一辞之由来。古代的干栏式建筑实物已不可得,但幸运的是在本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在滇池畔晋宁县的石寨山和江川县星云湖畔的李家山考古发掘中得到了若干距今二千余年(战国——西汉时期)的铜制干栏式房屋模型。 由这些模型可以看出:当时干栏式房屋是由粗大的柱子支撑,分为上下两层,下层空阔无墙,是炊事和牲畜活动的空间;上层为人们进行各种活动的场所,周围有栏板,柱子和栏板上有装饰纹样,房屋正面有的置有蛇牌,有的则置圆木砍成的楼梯;屋顶均为脊长檐短的倒梯形。房顶上有许多压条,屋顶两端有交叉形的搏风板,整个建筑造型具有独特的地方风格。这种建筑形式,至今我们仍可在云南的景颇族、佤族、拉祜、哈尼族的民居中看到不同的程度的遗存。

现选傣族、景颇族、佤族的竹楼介绍如下:

(一)傣族竹楼:这是西双版纳州傣族民居的主要建筑形式,也是云南少数民族干栏式建筑中最为精美的一种。每当我们进入西双版纳州的首府景洪时,宽阔的澜沧江缓缓地向东南流去,郁郁葱葱的亚热带雨林和橡胶林覆盖着两岸的山峦,叮咚的牛铃,汽车和手扶拖拉机声由林中时断时续地传来,更衬托出田园的幽静,而丛林中高高耸起的槟榔树稍和婆娑摇曳的椰子树冠,向行人预告着村寨的临近。当人们再走近些的时候就可以看到,在绿树丛中隐现的座座竹楼和佛寺高大的屋顶,展现出傣族树寨特有的风味。

现在的傣族村寨一般都由民居(“竹楼”)和佛寺(傣语称为“洼”,汉语称为“缅寺”)组成。佛寺一般建于全村风景最好、最突出的地方,或在村寨的主要入口处。村寨中主要的道路必然通向佛寺。整个村寨的平面布局大多呈整齐的棋盘状,民居排列在道路两旁。由于民间有:佛寺的对面和侧面不能盖房子、民房楼面不能超过佛寺中佛像的座台台面、屋脊不能相互垂直的传统习俗,因此佛寺和佛塔就成了整个村寨最突出的主要建筑,而民居的方向基本一致而有序。

傣族实行一夫一妻制,一般由幼子继承,因此子女成家后,即与父母分居,建新房另立门户。所以一般家庭最多三代。傣族的竹楼正是和这种小家庭的要求相适应的。

傣家竹楼的院落一般都较为宽敞,四周用竹篱围绕,院内种有各种亚热带的花草,使得竹楼宛如一幢幢花园中的小别墅;给人一种开朗、柔和、宁静而平易近人的印象,这和汉族封闭型的三合院、四合院是大相异趣的。

西双版纳傣族竹楼的特点是:秀美、朴实、单纯而不单调。整个竹楼建于高约1.80—2.5米的40—50根木柱上,周围透空没有墙壁,因此,有利于通风和防潮,底层也显得非常空灵。柱上建盖屋顶高大而陡峭的房屋。这种屋顶的特点是:顶部为一条较短的正脊,由此向下形成一个坡度较陡的两面坡人字形歇山式屋顶,当它下降到整个屋面约五分之二处时,突然变成坡度较缓的四面坡大屋顶——有的还加有披屋面(偏厦)构成重檐,形成了傣族竹楼特有的屋顶造型。楼上的墙高约1.2~2.5米左右,下部呈向内倾斜之势。这种独特的造型处理,即展开而耸峙的大屋顶,墙根向内倾斜的短墙,房下空灵的柱林,形成了檐深柱低,阴影浓密,虚实对比强烈,光影错落的西双版纳的傣族民居特有的优美形式。整个竹楼隐现于绿树丛中,形成了傣族农村特有的情调,有如一支声韵悠扬、低婉的傣族民歌,体现了傣族单纯、恬静、秀美、轻盈的审美情趣和民族性格。

西双版纳傣族竹楼的平面一般皆为方形,但在此基础上有的也有所变化,如曲尺形,凸形等等。竹楼的上层由堂屋、卧室、前廊、晒台、楼梯和铺助建筑(谷仓)等组成。这几部份(除谷仓外),只有晒台不在屋顶遮盖之下。楼下一般每家都置有一个脚臼,作为每天清晨臼米之用,楼下也是放养牲畜的地方。

傣族的竹楼的建造,完全是为了适应当地潮湿、炎热的气候和每年五月至十月长达半年之久的雨季中的大雨、暴雨的袭扰而创造的。竹篾编的墙和竹子制作的楼板有利于通风散热,而下层透风的柱子便于通风防潮和防御洪水、野兽的袭扰。傣族常常利用竹篾内外层不同的颜色将竹墙编成美丽的花纹加以美化。

瑞丽县傣族的村寨在布局上与西双版纳州的村寨有所不同,佛寺(德宏州傣族称为“奘房”)一般位于村寨的中部或尾部——村寨的西部或西北部,民居分布于佛寺的东方或东南方。民居一般都建于村道的两旁,有宽敞的院落,周围种有花草,凤尾竹等等。路边的水井上盖有塔龛式的小石屋以保护水井的清洁。绿荫如盖的大青树、高大的凤尾竹掩映着高大的佛寺秀丽的屋顶和刺向蓝天的塔尖和幢幢竹楼构成了瑞丽傣族村寨特有的景色。

瑞丽傣族的竹楼一般建于院子中部,将院子分为前后两部份,前院从事家务劳动和副业生产,后院种植蔬菜、果树,建有柴棚、畜厩等。竹楼虽然也是干栏式建筑,但底层全部用竹篾墙封闭起来。墙是垂直的,这与西双版纳傣族竹楼的墙脚向内收是不同的。屋顶为歇山式,形式接近汉族瓦房的屋顶,一般用草排或马口铁波楞板铺盖。墙上开窗也比西双版纳傣族竹楼大,采光通风都较好。楼梯一般安在楼外,整个竹楼显得挺拔畅朗,外观类似汉族的楼房。

瑞丽傣族竹楼的布局基本与西双版纳傣族相同,功用也相同,但楼层更高一些,通风采光也好一些。堂屋的中后部设火塘,仅供取暖、煮茶之用。有一个简易楼梯由屋内通向楼下厨房。堂屋的一角设有佛龛,也有个别人家在晒台上另建佛堂的,这是在西双版纳少见的。前廊没有重檐,因此更显得开朗明亮,有的竹楼在堂屋侧面建有挑阳台并有屋顶遮阳。屋外的楼梯是通住堂屋的主要通道,主人常常用雕花木板加以装饰美化。楼梯前设有一个小平台作为脱鞋的地方因为傣族有脱鞋进屋的习俗。

由整体来看,瑞丽傣族的竹楼有自己民族的传统,但也吸收了其他民族甚至境外文化的影响,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如果与西双版纳傣族民居相比较,则西双版纳傣族竹楼显得纯厚、古朴,而瑞丽傣族竹楼则显得简练、明快。(二)景颇族竹楼: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境内海拔1500—2000米的亚热带山区密林翠竹里,有时可以见到一些村寨隐现其中,这就是景颇族的山寨,它一般二、三十户为一村,规模不大。景颇村寨一般建于山梁的两侧,而不建于山顶。由于土地宽阔,因此景颇族的竹楼布局自由、分散而不规则。这可能与他们的原始宗教的信仰有关。因为景颇族群众鬼神观念很强,认为世间万事万物、各种自然现象都受精灵“拿”(鬼)所支配,这也就形成了景颇族的风俗习惯和各种禁忌。在建房选址问题上,景颇族不是统一规划,统一布局来建立村寨,而是依靠预测方法来选择房址。这种预测方法基本有三种:①以米试地。在初选的地上,挖一个深5寸长6寸的槽,再把一截两有节的竹子一破两半,一半先放入土槽内,然后按家中人口数放上米粒,有几口人就放几颗,两头用火炭画好界线,再盖上另一半竹片,用土埋好。第二天太阳出来时扒开来看,如果大米未动,一粒不少,说明地基好,今后日子好;大米动了说明地基不好;大米如有减少,则大凶,少一粒将死一人,遇此情况需另选地基。②以水试地。在地上挖一小坑,晚上竖着埋入一截装满清水的竹筒(长10—15厘米),上端用树叶盖好,再用土盖好。第二天检查,如果水满,则说明此地可用,因水土养人,如水减少,则另选地基。③以梦试地。晚上在所选地上睡觉或在此地取把土回家枕在头下睡觉。如梦见大海、日出、泉流为吉;梦见山塌、日落等为不祥,以此来确定地址是否可用(注:参见张承源、方华著《德宏风彩》,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97—198页,“景颇族的竹楼”。)。这反映了在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景颇族无力掌握自己的命运,不得不依赖这种不科学的预测,但也反映了他们对幸福生活的渴望与追求。正是这种择地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景颇族村落民居自由、散漫的布局。由于当地气候温暖、房屋的朝向也很自由。

景颇族竹楼的外形特点是:整个建筑简朴、古拙。陡峭的人字坡倒梯形茅草屋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类似石寨山出土的长脊短檐型古代青铜干栏式房屋的屋顶,这可以说是建筑史上的活化石。据研究,这种倒梯形屋顶有防止飘雨的功能,具有它的实用性。景颇族的房屋的支架多用粗大的树木搭成,表面粗糙不加修饰,但是从前山官和百姓在支架的运用上也有一定的区别:山官的房屋中柱较粗,直径可达40厘米左右,它的斜撑下刻成粗糙的锯齿形,而柱子的粗细体现着山官势力的大小。据说从前有的山官房前立一竹竿,上悬笋叶制成的日月图案,以表示与百姓的不同。有的人家在竹楼门口屋檐下悬挂野兽头骨则表示主人是个优秀的猎手,这也是一种炫耀性的装饰。景颇族竹楼一般平面呈长方形,除柱子和桁条为木料而外,门、墙壁、楼板、椽子等等全部用竹子制作,以前整个楼都用竹篾捆扎,有的还编成花纹,表现了利用竹子的高超技巧。竹楼有高低两种:高竹楼、底层高约 1.8米左右,可以在下面碓米或饲养家畜,而矮的离地约1米左右, 下层仅可饲养家畜。楼门一般设于山墙的一端,用楼梯上下,竹楼一般没有窗子。内部传统的分隔方式是:用竹墙纵向分隔为左右两部份,左前半部为贮藏室,靠后为客房,右半部里间为老人卧室,儿子住外间,中间为厨房兼女儿卧室,并且根据人口多寡而设若干火塘。如果横向分隔,一般分为三间,中间为堂屋,后间为卧室,前间为厨房,客房作为待客和作家务之用。两端或中间设置火塘。由于景颇族有大家庭聚居的习惯,因此有的人家人口有二十余人,所以竹楼就不只是三间,而是更多,火塘也相应增加。谚语说“九个火塘人多,九块旱地粮多”就是指的这种现象。在信鬼的人家,客房还作为祭祀的场地,在屋子的一角设有一个竹制的祭台(俗称“鬼台”),供奉“家鬼”。靠近祭台附近有一个“鬼门”。有的人家专门设有一间“鬼房”,里面安放着家鬼的牌位,柱子上挂着一条条的红绿巾和一些牛头骨,这都体现着景颇族的原始宗教信仰。此间鬼屋陌生人不得进入,鬼门也经常关闭着,因为这是专门供鬼神出入之用的。这都是景颇族原始宗教的禁忌习俗在民居上的反映。

在日常生活习惯上,进屋需赤脚,客人进屋脚步要重,以示光明磊落,否则将被认为心术不正。客人进屋后所携带的长刀、火枪等武器要挂在右侧的墙上,长刀刀口必须向外,以示没有恶意。这些习惯反映了景颇族在长期严酷复杂的环境中所形成的一种对外人的警惕性习俗。

景颇族民居的院落通常以竹篱为界,形式自由而不规则,一般为一户一幢房屋一个院落,少数在院落内另建谷仓、畜厩、碓房。

总的看来、景颇族的村寨和竹楼与山野环境非常协调,展现了一种粗犷的美。

(三)佤族竹楼:在西盟佤族自治县莽莽苍苍的阿佤山上,散落着许多佤族村寨。每当冬季的早晨,这些村寨隐藏于云海之中,而当夕阳西下之际,满山映成金黄的色彩,山路上牛铃叮咚,蹄声杂沓,牛群掀起阵阵灰尘奔向畜圈,剽悍的佤族汉子背枪、挎弩、肩扛着犁带着一天的辛劳在夕阳中返回山寨。寨内炊烟袅袅,臼声阵阵,一派祥和的山村景象。我们逐渐走近村寨,就可以看到村寨外面的寨沟,遍生刺荆的寨墙和有着甬道的寨门,给人以一种戒备森严的印象。寨内才是佤族错落依地形而建的竹楼,这正是佤族历史的一个缩影。

云南佤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原住民族,也是一个跨境民族,在云南约有34万人,主要居住于澜沧江以西、怒江以东的怒山山脉南段阿佤山区的西盟和沧源两个佤族自治县。这里地处亚热带,高山峻岭连绵起伏,绝少平坝,西盟县更是我省雨量最多的一个县(注:西盟县雨量多达2800毫米,沧源县也达1700毫米,其中80—95%集中于6—10 月的雨季。),佤族的竹楼正是为了适应这种自然环境而创造的。

佤族由于历史条件的不同, 社会发展很不平衡。 西盟县的佤族在1949年以前还处于原始公社解体,奴隶社会的早期阶段;在耿马、双江、沧源、孟连县等阿佤山边缘区的佤族,已处处于封建领主制;有的则处于傣族土司统治之下,成为傣族领主制的一部份;靠近内地的佤族,已发展为封建地主经济。我们以西盟沧源两县的佤族竹楼为典型进行介绍:

西盟、沧源两县的佤族、普遍信仰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有剽牛祭鬼的习俗,在1958年以前还有猎人头祭谷的古老的血祭习俗(注:云南省历史研究所编《云南少数民族》(云南从书),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第288页。), 有一部份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小乘佛教)和基督教。境内外的佤族都有“司岗里”的传说,即人类的祖先是由石洞中出来的神话传说——佤语“司岗”为石洞,“里”为出来之意。在沧源的崖画中也有“出人洞”的图像,这可能是佤族对先民穴居生活的一种记忆和神化。

西盟的佤族村寨一般建于山腰,解放以前其显著的特点是一切政治、军事、宗教活动,都是以村寨为单位进行。每个村寨由“窝朗”、“头人”和“魔巴”管理政治和宗教事务(窝朗:世袭管理宗教事务者;头人:村寨中的长者,一般也是械斗中的军事首领,虽然由选举产生,但大多属于富裕阶层“珠米”;魔巴:管鬼的人,主持看卦送鬼等活动)(注:刘稚、秦榕著《宗教与民俗》,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 第133—134页。)。1949年以前,村寨之间械斗频繁,所以佤族村寨的寨门、寨墙、寨沟就是防御外敌的工事设施。寨内都建有木鼓房,房内置有公木鼓——形体较小,母木鼓——形体较大,这是较大的宗教活动和紧急军事活动的信号物,可能也是生殖崇拜的象征。 西盟佤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因此每一幢竹楼为一户,都是就地取材的竹木结构的草顶干栏式建筑,用榫和捆绑的方法进行结构连接。整个建筑比傣族竹楼要矮小一些,也简陋一些。屋子平面呈半椭圆形,屋顶也是半椭圆形的歇山式草房顶。屋外侧前后有厦、前厦堆放粮食和祭祀后保存的牛头骨——财富的象征,后厦置脚碓。屋内分为两间,主间为主人住处,设有终年不熄的火塘,环绕火塘靠墙有高约20厘米并铺着木板和竹席的地铺。客间有客火塘,这是为客人住宿、煮饭、煮饲料之用,也兼为祭祀时用的鬼火塘。住房开有三个门:鬼门在房前壁左侧,为鬼魂出入之门,门外不远为家人墓地;火门在房子的左壁,是通往晒台之门;客门在房子的右壁与火门相对,是日常出入之门。火门前右侧立有祭祀用过的雕有牛头浮雕装饰的牛角叉;左边有祭祀用过的刻有斜纹或斜方格纹的牛尾巴桩和杀猎祭祀用的剽猎石。在进鬼门的第一间左侧竹壁上插着竹筒,这是供奉房屋保护神“阿衣俄”的地方。靠竹筒里面一点挂有麂子、鹿、熊及猴子头骨,是献给猎神的祭品;在对面的墙上挂着新剽的牛头.

2、井干式民居建筑。

 在云南西部和西北部的丛山峻岭间,特别是高寒的山区,在少数民族的村寨里,往往可以见到用原木建筑的井干式民居,这种建筑又称为“木楞房”、“木垛房”、“木垒子”。因为这种房屋一般都是用原木砍成六楞形,两端凿槽以便相互垂直交叉叠架成墙,其形状有如“井干”,故有此名。这也是一种古老的建筑形式,远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云南古代青铜器上也有这类建筑的图像。井干式建筑的屋顶有两种:(1)歇山式人字形屋顶,这种屋顶有瓦顶、 石板顶和用原木劈成长约1米宽约20 厘米的薄木片铺成的屋顶——上面压上石块以防风,颇有特色。(2)平面型屋顶,一般是用细木头和草铺于屋梁上,上面再铺以泥土,形成一个屋顶晒台,既可以抵御风霜雨雪的侵袭,又可以得到冬暖夏凉的效果,还可以晾晒粮食,这也是因地制宜的一种创造。

井干式民居一般有两种形式:(1)平房;(2)二层式的楼房——落地式或干栏式。由于这种房屋所需木料很多(注:中国各民族宗教与神话大辞典编审委员会编《中国各民族宗教与神话大辞典》,学苑出版社1990年版,第517页,“括鲁”条“三玛瓦”条。 )因此多建于森林茂密或高寒的林区。它与当地的山岭、森林、溪流等自然环境非常协调。井干式民居一般都用原木本色而不加油漆粉饰,显示了一种原始、质朴不加雕凿粉饰的自然美。

井干式民居在云南的怒族、傈僳族、彝族的民居建筑中都可见到,但以宁蒗县普米族和纳西族的摩梭支系的“木楞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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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的回复:

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会多点有的会少点。例如同为低保北京的低保与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额不一样,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额也不一样,一般困难户的少特困难户的多。

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

许多网友问中国残疾人的福利是多少?回复于下:

各个地区的残疾人福利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详细的福利询问当地残联。有的富裕的地方财政收入多,福利会好些,比如深圳一个残疾人一年有1000元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没有一分钱。要说残疾人福利好只有香港了,香港一个残疾人一个月有1万-1万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还要高,大陆现在根本没法比。

低保是钱,附录网友们对“钱”的评说:

甲: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来全世界的物质需求,也可以用来帮助很多人,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乙:钱也不是个好东西,毁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谊、亲情,钱哪,是杀人不见血的刀!

丙:低保钱,会毁了我的尊严,消灭我的发奋图强心,穷我也不要。不花代价可以得钱,往往会使人为守低保而懒于奋斗,致使人一生都贫困潦倒,永不翻身。

丁:尊严不能当饭吃,低保是不花代价获得的免费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捞就捞,捞不到想办法也要捞。人那,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可以没有钱!人那,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可以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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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

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

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申请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

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附官方说词: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体系,以便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么?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如何申请低保?

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低保标准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

残疾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

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

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

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

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

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

有下列情况的可能会遭民政局拒绝审批:

1、有儿女做生意,开店铺的.只要你有儿女在农村做生意,不管是开小卖部还是小药店,只要是做了那么一点生意,不管生意好坏,老人是不能申请低保的,如果是低保,儿女做了生意低保就会被取消.

2、儿女在城里买房买车的.如果你的儿女在城里有钱买房甚至还买车,你是申请不到低保的,条件那么好还申请低保叫那些真正贫困的人,情何以堪.

3、因为建房造成家庭贫困的.现在农村人都流行盖房,小洋楼,这无疑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如果因为盖楼房或者儿子结婚造成家庭困难,也是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4、有地有劳动力,但不种地的.这指的是好吃懒做的农民,邮递但不想处理,嫌弃干活累,也不出去打工,没有吃喝,家里穷得叮当响,但主要原因是懒,形这种懒得出格的人,也没有资格享受低保.

5、家里有人吸毒赌博或者高消费的,吸毒赌博者都是恶性,也是无底洞因为这些原因造成的贫困是不值得同情和救助的,如果采用弄虚作假骗取低保,这也是违法的.

6、儿女当干部有赡养能力的.有些儿女,明显有赡养能力的,但借助职务之便,给父母办理了低保,这都是不允许和被清理的对象.

7.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不含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辆);

8.拥有两套以上产权住房并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两倍的家庭;

9.有高额价值收藏品的家庭;

10.家庭成员有出国工作(包括劳务输出)、学习、经商的;

11.有经商、办企业或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12.自费安排子女借读、择校、进入私立学校就读的家庭;

13.申请城乡低保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城乡低保期间,购买商品房、兴建或者购买非居住用房、装修住房并且装修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

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

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

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

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

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

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

——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

——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

——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

——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

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 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

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

低保的法律法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

(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

(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

(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

(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低保户死亡政策:

从《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询到,基本殡仪服务内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务,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服务标准。“比如免除普通殡葬车遗体接送费用、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用等。”对低保户可以减免。

减免的办理程序:符合减免政策的亲属,向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办申请,按要求提供死亡证明、低保证等相关材料。报经区县民政局审批后,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手续。

关于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资料:

低保房是百姓社会的口头语,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社会福利性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由于是社会福利性住房,因此两种住房的申请均需达到一定资格,由政府部门审批、摇号后获得。

在新增城乡低保审办过程中,严格执行“三书、四表、两记录”制度。

三书:是指申请人低保申请书,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承诺书,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三书的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在申请人授权的情况下民政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民政部门掌握申请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在了解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同时,也对申请人的诚信申报进行评价。

四表:是指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近亲属备案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表。四表的目的是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对象,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情况、近亲属是否有民政工作人员情况、家庭成员经济条件变化情况进行备案,程序齐全后审批。

两记录:一是指民主评议记录。需村代表、民政助理、乡镇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组成的低保评议小组签字的记录;二是公示记录:是指乡镇对评议的结果在村级、乡镇明显位置公示,要有图片。除此之外还要有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土地证明、劳动能力鉴定。

低保申请书范文

低保申请书

××镇××村(居)委:

申请人×××,性别(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妻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本家庭户籍为××市(县)××镇(乡),现常住××市××镇(乡)×村(居)×组。

现因×××××××××××××。目前家庭月(年)收入仅××元,致使家庭异常困难,月(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据。

为此,需申请(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解决目前基本生活遇到的困难,望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公租房地址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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