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维修基金批下开了,可物业不给维修楼顶怎么办?

   2022-11-03 10:30:45 网络940
核心提示:北京市《关于简化程序方便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印发实施,规定六种情况可申请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种情况包括: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4.楼体单侧外立

楼房维修基金批下开了,可物业不给维修楼顶怎么办?

北京市《关于简化程序方便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印发实施,规定六种情况可申请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种情况包括:

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4.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6.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

应急维修资金也有“双2/3”限制吗?

实施应急维修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无需双2/3以上业主同意(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但应当事前告知业主。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就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应急维修的相关情况告知业主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告知。业主对分摊情况提出质疑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需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1.申请、批准或备案、付款。申请材料也大大简化,只需提供已填好的应急维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表

2.应急维修工程预算书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明细表。

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不管怎么办?

维修资金尚未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所在区县建委或房管局物业或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维修资金已经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业主委员会向物业所在区县建委或房管局物业或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不愿意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且换届未完成名存实亡或业主委员会怠于履行职责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所在区县建委或房管局物业或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申请应急维修的,由相关业主向区县建委或房管局物业或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代修申请。

特别紧急情况下资金多久到账?

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决定情况特别紧急的,应当场同意决定。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业主大会开户银行应在接到区县住建部门同意使用的批复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特别紧急情况下,应在接到同意使用的批复意见之日起24小时内(指工作日)办理支付。按此计算,申请应急维修,可以最快实现48小时资金到账。

物业房管部门不作为怎么办?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行政管理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市住建委专门公布了投诉邮箱bjwyjb@163.com,对群众、企业举报的不按规定履行应急使用维修资金职责的行为,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查处。

搬迁房有些房主维修基金不交房子顶楼需要维修怎么办?

你好,业主委员会不批的话,应急维修基金可以采取一些应急的程序申请:

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经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实;到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备案;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通知银行划拨资金。 如果认为施工费用过高,可以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费用计入维修和更新、改造成本。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分为一般使用程序和应急使用程序。紧急情况下可按照应急程序进行申请使用,应急使用范围包括:

1、电梯故障经有关部门确定危及人身安全的;

2、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屋顶渗漏等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的;

3、排水管道堵塞、漏水影响正常使用的;

4、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5、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其他紧急情况。

住房维修基金单位不给了合理吗

公共维修基金每户必须交

在北京的话是物业公司先行垫付拖欠维修基金的房间,补齐后动用维修基金维修相关公共区域

一般来说是通过业委会或者物业催收拖欠维修基金的业主,如果他们还是不交,那么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下面是某地的一个案例

业主拒缴物业维修基金是否合法?

2004年3月,被告乙公司取得某小区大厦底层、二层房屋的产权,乙公司未支付过上述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2010年9月,原告甲经征求业主表决意见,决定由业主大会代表业主提起追讨维修资金的诉讼。业主大会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就其所有的大厦底层、二层的房屋向原告缴纳专项维修资金。被告乙公司辩称,其于2004年获得房地产权证,至本案诉讼有6年之久,原告从未主张过维修资金,该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同意原告诉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依据上述规定,维修资金性质上属于专项基金,系为特定目的,即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专设的资金。它在购房款、税费、物业费之外,单独筹集、专户存储、单独核算。由其专用性所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并非源于特别的交易或法律关系,而是为了准备应急性的维修、更新或改造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由于共有部分的维护关乎全体业主的共同或公共利益,所以维修资金具有公共性、公益性。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四项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义务。”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义务是一种旨在维护共同或公共利益的法定义务,其只存在补缴问题,不存在因时间经过而可以不缴的问题。

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为维护建筑物的长期安全使用而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业主拒绝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并以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8年的房子,一直交物业费 包含大中小修基金,但是物业没有给设立单独账户 怎么办?

住房维修基金单位不给了合理吗。购买房屋的情况下需要缴纳的税费类型比较多,很多人糊里糊涂就申请办理了,到后自身交了什么都不清楚,本认为早已完成了税收的缴纳,以后只需要交房办房产证就可以了,但在申办房地产证的情况下需要缴纳住房维修基金,如果不交不给办房产证该怎么办,那样合理合法吗?

住房维修基金不交不给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房屋维修股票基金事实上包含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身维修基金。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通称专用基金,用以物业管理同用位置、公共设施及机器设备的升级、更新改造等新项目,不可转借。

1、住房维修基金不缴纳是不容易给申请办理房产证的,因此小区业主理应在房屋交屋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期房屋重点维修资金,小区业主能够立即存进房屋重点维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还可以授权委托房产开发公司代缴。

2、授权委托房地产业开发设计公司代缴的,房产开发公司理应自接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缴的房屋重点维修资金存进房屋重点维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3、商住楼市场销售时,买房者与房屋出售企业理应签署相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承诺,买房者理应按购房的钱2-3%的占比向房屋出售企业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房屋出售企业委托扣除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人员小区业主一同,不记入住房销售额。

**期重点维修资金交存的执行标准为:高层住宅(含如电梯轿厢的双层)90元/平米、双层(含独栋别墅)50元/平米。缴纳住房维修基金需要携带:

1)预购合同书

2)购房款

3)买房合同的人的身份证件

(假如购买合同书上的人没法到当场,在申请办理房屋工作交接书时,只需拿着另一方的身份证件就可以。

公共维修基金的钱是单独的一笔,现在是业主单独交到银行的公共维修基金账户里,交完以后拿着凭证再收房

98年以前应该收房时公共维修基金开发商或者物业代收,收完以后替业主交到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账户里,现在小区没有这个公共维修基金账户那么就是两种情况,一、当时你们没交(交过的肯定会有专门的收据或者发票)。二、你们交了,但是物业或者开发商没给你们交到银行,所以现在没有这笔钱,那么你们就要联合起其他业主去政府部门投诉,或者去建委投诉,公共维修基金关系你们的根本住房需要,20多年的房子现在外立面、防水、电梯什么的也该大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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