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

   2023-04-19 02:16:01 网络520
核心提示: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新会陈皮文化,保证新会陈皮的质量和特色,促进新会陈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会陈皮的保护以及新会陈皮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等活动。本条例所

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新会陈皮文化,保证新会陈皮的质量和特色,促进新会陈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会陈皮的保护以及新会陈皮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新会陈皮,是指在国家公告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以新会柑皮为原料,采用特殊的干燥、贮存工艺陈化而成,具有独特风味和品质的柑皮。

本条例所称新会柑,是指在国家公告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采用茶枝柑大种油身、细种油身等品系栽培而成的茶枝柑果实。第三条 产地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新会陈皮保护及其产业发展规划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新会陈皮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新会柑种质资源保护、种苗繁育、种植规范指导服务等工作。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新会陈皮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等工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新会陈皮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工作。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民政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新会陈皮保护相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会陈皮保护工作,引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依法组织制定新会陈皮保护相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第四条 产地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新会陈皮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解决保护工作中的产业发展、信息共享、文化传承、媒体宣传等重大事项。

在召开新会陈皮保护联席会议时,可以邀请新会陈皮行业组织、技术专家、生产经营者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意见。第五条 产地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会陈皮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新会陈皮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新会陈皮知识的宣传,对违反新会陈皮保护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二章 道地性保护第六条 产地范围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指定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编制新会陈皮产地保护规划。新会陈皮产地保护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在编制新会陈皮产地保护规划时,组织编制机关可以根据产地内的地理、气候、土壤等自然因素和文化传承等人文因素,对产地实行分区保护,并明确具体规划措施。

新会陈皮产地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第七条 新会陈皮产地保护规划报送批准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新会陈皮产地保护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和专门场所公告,并在政府网站长期公布。第八条 产地范围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广泛宣传柑橘黄龙病等重大病虫疫情的危害特点和传播规律,落实防控措施,提升防控水平。

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合理使用农药、肥料等投入品;在有关主管部门技术指导下,开展柑橘黄龙病等重大病虫疫情防治,维持果园的健康水平,履行生产经营主体防控义务。第九条 鼓励企业开展新会柑肉综合化、产品化利用;引导生产经营者开展新会柑肉资源化利用,或者提供给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深加工和综合利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丢弃新会柑肉,防止污染环境,影响环境卫生。

产地范围内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新会柑肉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监督管理。第十条 产地范围内农业农村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集中分布的新会柑天然种质资源进行保护。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符合条件的柑树纳入古树名木保护目录,建立档案,实行挂牌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新会柑天然种质资源。第十一条 产地范围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推动依法设立新会柑良种繁育基地。

新会柑良种繁育基地应当设置保护标识,标明繁育种类、认定单位、建设单位等,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二条 产地范围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省公告的产品质量技术要求,制定新会柑种植和新会陈皮生产技术指导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鼓励和支持新会柑种植和新会陈皮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和生产,制定企业标准。

鼓励新会陈皮行业组织、农业合作社积极推行新会柑种植和新会陈皮生产工艺标准化,对其成员统一提供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保障新会陈皮质量安全。

陈皮出口检验标准和限制

1、新会陈皮是新会柑。新会柑,又称新会广陈柑或陈皮柑,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著名土特产,皮肉兼用,药食同源是新会柑的最大的特色。既可鲜食,又可加工成柑饼或果汁,且其柑皮是正宗地道新会陈皮的原料。

2、制作流程

(1)采果,每年11月-12月进行

新鲜成熟的黄柑皮(大红柑)是制作陈皮的最佳柑皮。大红柑制作成的陈皮,药性温和,是名贵药材,极具收藏价值。

(2)开皮,使用正三刀、对称二刀法

采收回来的柑果经过洗果流程后就要进行开皮。开皮的工艺一般采用正三刀或对称二刀进行。

(3)晾晒,蒸发水分保留营养

取皮弃肉的步骤完成后,需将开好的柑皮置于阴凉通风处晾晒4-5小时,这个过程叫“阴干”;晾晒过程还要及时将柑皮反开晾晒,叫“反皮”。这两个步骤是为了让柑皮表面水分缓慢蒸发掉,保留柑皮营养。

(4)晒制,利用阳光温度烘干

阴干反皮晾晒后,将柑皮置于阳光下晒制,让水分进一步蒸发,达到干燥的目的。天然晒制的柑皮,不会损坏柑皮的活性成分,且有利于后期陈化和自然风味的形成。

(5)仓储,让陈皮进一步陈化

经过晒制的柑皮是陈皮半成品,要想成为真正的陈皮,还要对陈皮进行妥善仓储以便进一步陈化。在新会陈皮的国家标准中,必须是采制新会的柑皮以一定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后,并在妥善条件下存放三年或以上才能称之为陈皮。

(6)翻晒,后期维护不可或缺

在陈皮制作过程中,需定期对陈皮进行翻晒维护工作,这有利陈皮在陈化过程中保持干燥,同时也能有效预防虫蛀、发霉等现象。

关于批准对新会陈皮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59号)

法索联盟 时间:2008-5-6 0:01:04 点击:次 TIP: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发文字号:

有 效 期: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新会陈皮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划定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新府报[2006]8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办、大泽镇、司前镇、罗坑镇、双水镇、崖门镇、沙堆镇、古井镇、三江镇、睦洲镇、大螯镇等11个街道办事处、镇和围垦指挥部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系和种苗。

1. 品系:茶枝柑的大种油身品系、细种油身品系;

2. 砧木:红柠檬、江西红桔、软枝酸桔;

3. 苗木繁殖:采用嫁接技术繁育苗木。

(二)立地条件。

地下水位深度0.7米以上、能利用潭江水灌溉的水田或坡地;土壤类型为潴育型水稻土、赤红壤;土壤有机质含量≥2.0g/kg;土壤pH值在5.0至7.0之间,活土层厚度宜在60cm 以上。

(三)栽培管理。

1. 栽植时间:春植(立春至立夏)或秋植(白露至寒露)。受咸潮影响的围垦地区、春旱年份宜在5月至6月雨季来临前栽植。

2. 栽植密度:每公顷栽植植株数不超过1200株。

3. 园地建设:新建园前茬作物不能是柑橘。

水田种植要求深沟高畦、高墩种植,独立建园面积不超3公顷,独立排灌系统,每畦配宽0.6至1.2米小沟,大、小沟相通,可灌可排;坡地种植要求起低畦,低墩种植。

4. 土壤管理:以有机肥和客土改良土壤。每年在夏、秋梢老熟后,新芽萌动前或采果后,中耕1至2次,每年施用石灰1至2次。

5. 施肥:每年农历的正月、5月和9月埋施有机质肥,每公顷年施用纯鸡屎量不少于1200公斤;产果100kg的植株,年施纯氮0.8kg至1.0kg。氮、磷、钾比例1:(0.3至0.4):(0.8至1.0)。

6. 整型修剪:采用自然开心树型。保持果园通风透光,叶果比不少于60:1。

(四)采收。

按采收加工时间分为:柑青皮、微红皮和大红皮。

柑青皮:农历立秋至寒露采收;

微红皮:农历寒露至小雪采收;

大红皮:农历小雪至小寒采收。

(五)加工。

1. 开皮:用正三刀法或对称二刀法。

2. 翻皮:选择晴朗天气,将已开好的鲜果皮置于当风、当阳处,使其自然失水萎蔫,质地变软后翻皮,使橘白向外;

3. 干皮:

晒干法:选择晴朗、干燥天气,将已翻好的果皮置于专用晒皮容器或晒场内自然晾晒干。

烘干法:将翻好的果皮置于干皮专用容器,在低温烘房内(最高温度不超过45℃)烘干;

4. 包装:用透气性好,无异味和污染的材料包装;

5. 存放。在地势较高、自然通风、干燥的地方,离地、离墙、离顶存放。

(六)陈化。

在保护范围内自然条件下陈放3年以上。

(七)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1)柑青皮:色泽青褐色至青黑色,质硬、皮薄,味辛苦、气芳香;

(2)微红皮:色泽黄褐色至黄棕色,质较硬、皮较厚、味辛甜,气芳香;

(3)大红皮:色泽棕红色至棕黑色,质软、皮厚、味微辛、甜香。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柑青皮

微红皮

大红皮

橙皮甙%

2.5-4.5

2.0-3.5

1.5-3.0

水分%

≤13

特此公告。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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