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抚州东乡区发生一起饮用药酒中毒事件。
参与饮用药酒得6人
有5人中毒送医,
其中1人陷入昏迷,
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救治。
10月17日20时许,东乡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电话报警称:在小璜镇黄花岗组村民何某家里,一名5旬男子在朋友家喝了酒后心跳停止,要求派出所民警出警处理。
民警赶往现场后,经了解得知,报案人鲁某平17日晚上与朋友孙某生、孙某助、饶某海、何某华几人在何某保家中吃饭,之后喝了用杨梅等药材泡得白酒。
喝完酒后,饶某海喝醉了,没过一会儿就趴在饭桌上,嘴唇发白,随后有人便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120医生来到后,将喝了杨梅酒得孙某生、孙某助、饶某海、何某华、何某保等5人送往医院救治。孙某生、孙某助、何某华、何某保等4人病情轻微,当晚留院观察,第二日已出院。截止到21日,饶某海目前未脱离生命危险,仍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
自制药酒有风险
需谨慎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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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群众自行泡制药酒要科学谨慎,不饮用不明中药材泡制得酒,谨防食物中毒及死亡事件得发生。同时,严禁食品经营单位非法泡制及销售泡制酒。
(1)中药材种类繁多,难以辨别,应谨慎使用中药材泡制酒。
(2)不应随意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得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药酒食用。
(3)断肠草(大茶药)、乌头、附子等具有十分强烈得毒性,应严格辨别和区分,并严禁使用其来泡制药酒。
(4)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得泡制酒。
(5)食品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得规定,不得非法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不得销售无合法近日得泡制酒。
(6)在饮用泡制酒后,如出现恶心、眩晕、胸闷、肢体麻木、全身乏力等中毒症状得,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就医。
除了自制药酒
这些食品安全也要注意
发布哥提醒:
饮酒要适量,
喝多了容易伤身,
自制药酒未经检验,
药性极不确定,
饮用务必谨慎小心!
不懂泡酒,别瞎折腾
因为身体是自己得
近日: 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