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损维修后,对方一直拖着不付钱,怎么办

   2023-01-18 03:44:40 网络380
核心提示:定损维修后,对方一直拖着不付钱,怎么办 这个问题早就不是问题了,看标题默认你无责对方全责了哈。 保险公司早就已经有了代位追偿的责任了,前提是你有买商业车损险。你收集齐对方的证件资料和保单资料,加上交警单或快赔单,然后直接报你自己的保险公

定损维修后,对方一直拖着不付钱,怎么办

定损维修后,对方一直拖着不付钱,怎么办

这个问题早就不是问题了,看标题默认你无责对方全责了哈。

保险公司早就已经有了代位追偿的责任了,前提是你有买商业车损险。你收集齐对方的证件资料和保单资料,加上交警单或快赔单,然后直接报你自己的保险公司(就算你没报过后期交强险无责赔付的时候你的保险公司都会知道这个事故的,不会算你出险次数而加保费),然后你的保险会赔钱给你,然后你的保险公司会去找对方那个保险公司内部结算。

车辆出险维修后对方不付钱怎么办

如对方不予配合,只能起诉维权,或者申请代位求偿。

可先从保险公司那儿拿到修车钱,而追讨赔偿的事儿就交给保险公司去办——“代位求偿”这一车险理赔规则无疑是无责方车主理赔的“尚方宝剑”。但在现实中,很多车主并不清楚车险中的这一“隐形”规定。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由于追偿的成功率很低,它们也不大愿意从无责车主那儿“接手”索赔权。

四步读懂“代位求偿”

PART1

“代位”适用于财产险,车险中只针对车损

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规定,投保车主遭遇车祸,如果对方是全责,可对方车主投保额度不足或是拒不赔偿,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不过,并非所有的险种都可以请保险公司“代位求偿”,这一权利通常只适用于财产险。记者查阅了一些车险、家财险、责任险的条款,其中在“赔偿处理”的部分有与“代位求偿”相关的说明,本文主要以车险为主。

在车险当中,“代位求偿”只针对车损,如果事故涉及到人员伤亡,这部分的赔偿就无法通过“代位求偿”来实现。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代位求偿发挥不了作用,如车辆停在路边被人砸了或者划伤了,不知道是谁干的。在没有明确责任方的背景下,保险公司也不会轻易接手代位求偿权。碰到这种损失,车主只能走常规的报案途径去争取赔偿金。

PART2

“求偿权”自赔付日起,但追偿成功率较低

保险公司取得“代位求偿”的权利并不需要经过被保险人(车主)授权或者第三者(责任方)同意。一旦保险公司向车主给付了赔偿金,这项权利便自动转移给了保险公司。在申请“代位求偿”时,车主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相关情况,比如第三方(责任方)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

“代位求偿”的确解决了车主的烦心事,但获得了“追偿权”的保险公司,能否追回赔偿款呢?据媒体报道,在商业车险改革试点中,“代位求偿”的案件增加了不少,可追偿成功率并不高,这也是目前保险公司没有大张旗鼓宣传“代位求偿”的一个原因。

PART 3

“求偿”对象不含家人,需符合险内责任规定

前文已经提到,“代位求偿”是依法向“第三者”请求赔偿,那么谁才是“第三者”呢?

根据《保险法》第62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这里的家庭成员应当理解为与被保险人共同生活、与被保险人拥有共同财产的人,或者由被保险人承担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 人。

之所以被保险人家庭人员及其组成人员被排除在外,是因为他们与被保险人是利益共同体。如果保险公司先行支付赔偿金给被保险人,然后又向其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求偿,就相当于向被保险人要回了赔偿金,最终被保险人的损失还是得不到赔偿,保险也就失去了意义。

还有一种极其特殊的情况,倘若交通事故中的两辆车同属于一名车主,其中一辆车由另外一名驾驶员(相当于借车人)驾驶,原车主想使用“代位求偿”也是行不通的,这里的借车人就相当于“其他组成人员”。在这种情况中,两辆车的保险受益人为同一个人,即车主,而根据第三方责任险的规定,不管谁的责任,自己名下的两部车相撞根本没得赔。因此,“代位求偿”生效的前提是要在车险理赔责任范围内。

PART 4

确保车主得到赔偿,也防止因赔付而过分收益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保险公司一方面是想通过“代位求偿”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得到充分赔偿另一方面,“代位求偿”这项赔付规则也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因为保险赔付而过分受益,即重复获赔。

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车主私下已经从第三方(责任方)获得了赔款,然后再从保险公司那里又获得了赔偿金,那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说,这笔钱不就花得冤枉吗?

按照《保险法》的要求,“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所以,你若是想通过“代位求偿”而获得双份赔偿,恐怕是不可能的。

据车险理赔专家介绍,在车险当中,“代位求偿”时的赔付额度与被保险人自己投保的车险保额相关。比如说,有些老司机投保时,并不会购买商业险中的车损险, 仅投保了一份交强险。那么,如果满足“代位求偿”的条件,保险公司仅负责交强险额度内的赔付,即最多赔付2000元。

投保贴士

不能私下放弃索赔权利

如果私下和对方约定放弃索赔,视同自己放弃索赔权,保险公司也不会再支付赔偿款,而已经支付的赔偿款会被索回。另外,如果保险公司去法院起诉第三者,需要被保险人配合出庭作证的,被保险人也必须配合,否则保险公司打输了官司,也会以被保险人不配合、自动放弃索赔为由,把之前支付的赔偿款追讨回来。

未赔付部分可私下求偿

保险公司是对事故中,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部分进行赔付。但很多时候,保险标的的损害是多方面的,对于保险公司没有赔付的部分,该怎么办呢?事实上,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换言之,保险公司就其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求偿与此同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就保险公司未赔偿部分向第三者求偿,二者互不影响。

次年续保费标准存争议

车主申请“代位求偿”,理赔的时候是方便了,但可能会影响到第二年的保费。有保险专家认为,使用“代位求偿”视同出险,第二年的保费可能会相应上调。但也有观点认为,是否提高保费应以车主是否有责为标准,而使用“代位求偿”权的车主并非事故责任方,只是把索赔权利让渡给保险公司而已,不应该被处以提高保费的惩罚。

走保险,对方拖着不定损怎么办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且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的中国境内居民、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均可凭公安部门认可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发卡行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或信息向发卡行申领邮储信用卡个人卡主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在申领主卡的同时,可为其年满16周岁的指定人员申领附属卡

车维修好了,对方不付钱怎么办

可以留置。

当债的一方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的一方有权扣留物品并享有对该物品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留置的财产应当与债务金额相当。

《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而且,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同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对方全责,我方修理完后对方不付钱或者一直拖怎么办?

1、先请交警出面协调;

2、协调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胜诉后,对方还不自动履行其义务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撞车了 对方全责,车修好,对方一直推迟不付钱.怎么办

如果对方推迟也许是你没有证据,看有没有摄像头拍下你的车确实是被对方所撞,如果有证据才好叫警察

房子被撞了对方一直拖着不赔怎么办

如果对方采取拖的方式,这种情况建议直接向法院起诉肇事方索赔

两车相撞,对方全责,保险也定损了,可是对方不付钱修车,怎么办

您好!这是自己选垫付,然后再问对方给你钱。要是对方不给的话可以联系你车的保险公司,替位赔偿。

追尾了,对方全责保险也定损了,对方拖着不去修车怎么办?

他是全责,我车子也修好了,我自己先垫付的修车钱,找对方要求对方一直拖着需要被保险车所有人持修车发票到保险公司亲笔签字后报销,其他人不可以只拿,

别人把我的车撞了,对方保险一直拖着不定损,我怎么办

是对方还是对方保险公司?因为对方责任保险公司没有理由不给你定损,如果对方责任对方保险公司不定损,你有两个方式,一、投诉 二、明显告知其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不定损就有物价部门定损。他绝对快快的给你定。

偷偷把修好的车开走却不支付修车费,应该怎么处理?

如对方不予配合,只能起诉维权,或者申请代位求偿。

可先从保险公司那儿拿到修车钱,而追讨赔偿的事儿就交给保险公司去办——“代位求偿”这一车险理赔规则无疑是无责方车主理赔的“尚方宝剑”。但在现实中,很多车主并不清楚车险中的这一“隐形”规定。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由于追偿的成功率很低,它们也不大愿意从无责车主那儿“接手”索赔权。

四步读懂“代位求偿”

PART1

“代位”适用于财产险,车险中只针对车损

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规定,投保车主遭遇车祸,如果对方是全责,可对方车主投保额度不足或是拒不赔偿,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不过,并非所有的险种都可以请保险公司“代位求偿”,这一权利通常只适用于财产险。记者查阅了一些车险、家财险、责任险的条款,其中在“赔偿处理”的部分有与“代位求偿”相关的说明,本文主要以车险为主。

在车险当中,“代位求偿”只针对车损,如果事故涉及到人员伤亡,这部分的赔偿就无法通过“代位求偿”来实现。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代位求偿发挥不了作用,如车辆停在路边被人砸了或者划伤了,不知道是谁干的。在没有明确责任方的背景下,保险公司也不会轻易接手代位求偿权。碰到这种损失,车主只能走常规的报案途径去争取赔偿金。

PART2

“求偿权”自赔付日起,但追偿成功率较低

保险公司取得“代位求偿”的权利并不需要经过被保险人(车主)授权或者第三者(责任方)同意。一旦保险公司向车主给付了赔偿金,这项权利便自动转移给了保险公司。在申请“代位求偿”时,车主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相关情况,比如第三方(责任方)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

“代位求偿”的确解决了车主的烦心事,但获得了“追偿权”的保险公司,能否追回赔偿款呢?据媒体报道,在商业车险改革试点中,“代位求偿”的案件增加了不少,可追偿成功率并不高,这也是目前保险公司没有大张旗鼓宣传“代位求偿”的一个原因。

PART 3

“求偿”对象不含家人,需符合险内责任规定

前文已经提到,“代位求偿”是依法向“第三者”请求赔偿,那么谁才是“第三者”呢?

根据《保险法》第62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这里的家庭成员应当理解为与被保险人共同生活、与被保险人拥有共同财产的人,或者由被保险人承担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 人。

之所以被保险人家庭人员及其组成人员被排除在外,是因为他们与被保险人是利益共同体。如果保险公司先行支付赔偿金给被保险人,然后又向其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求偿,就相当于向被保险人要回了赔偿金,最终被保险人的损失还是得不到赔偿,保险也就失去了意义。

还有一种极其特殊的情况,倘若交通事故中的两辆车同属于一名车主,其中一辆车由另外一名驾驶员(相当于借车人)驾驶,原车主想使用“代位求偿”也是行不通的,这里的借车人就相当于“其他组成人员”。在这种情况中,两辆车的保险受益人为同一个人,即车主,而根据第三方责任险的规定,不管谁的责任,自己名下的两部车相撞根本没得赔。因此,“代位求偿”生效的前提是要在车险理赔责任范围内。

PART 4

确保车主得到赔偿,也防止因赔付而过分收益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保险公司一方面是想通过“代位求偿”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得到充分赔偿另一方面,“代位求偿”这项赔付规则也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因为保险赔付而过分受益,即重复获赔。

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车主私下已经从第三方(责任方)获得了赔款,然后再从保险公司那里又获得了赔偿金,那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说,这笔钱不就花得冤枉吗?

按照《保险法》的要求,“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所以,你若是想通过“代位求偿”而获得双份赔偿,恐怕是不可能的。

据车险理赔专家介绍,在车险当中,“代位求偿”时的赔付额度与被保险人自己投保的车险保额相关。比如说,有些老司机投保时,并不会购买商业险中的车损险, 仅投保了一份交强险。那么,如果满足“代位求偿”的条件,保险公司仅负责交强险额度内的赔付,即最多赔付2000元。

投保贴士

不能私下放弃索赔权利

如果私下和对方约定放弃索赔,视同自己放弃索赔权,保险公司也不会再支付赔偿款,而已经支付的赔偿款会被索回。另外,如果保险公司去法院起诉第三者,需要被保险人配合出庭作证的,被保险人也必须配合,否则保险公司打输了官司,也会以被保险人不配合、自动放弃索赔为由,把之前支付的赔偿款追讨回来。

未赔付部分可私下求偿

保险公司是对事故中,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部分进行赔付。但很多时候,保险标的的损害是多方面的,对于保险公司没有赔付的部分,该怎么办呢?事实上,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换言之,保险公司就其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求偿与此同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就保险公司未赔偿部分向第三者求偿,二者互不影响。

次年续保费标准存争议

车主申请“代位求偿”,理赔的时候是方便了,但可能会影响到第二年的保费。有保险专家认为,使用“代位求偿”视同出险,第二年的保费可能会相应上调。但也有观点认为,是否提高保费应以车主是否有责为标准,而使用“代位求偿”权的车主并非事故责任方,只是把索赔权利让渡给保险公司而已,不应该被处以提高保费的惩罚。

我在一家汽车维修工作老板欠我五个月的工资不给我怎么办

机动车在维修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机动车维修问题,但是原来的付款。你可以向当地派出所举报。公安机关已经对司机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可以保留维修证据,并向当地法院起诉。这是买卖双方的合同纠纷。我方履行了修车的义务,但对方没有付款。法院可以根据实际维修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对方仍不付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其名下的房产和汽车,拍卖偿还维修款,强行转移欠款.

构成盗窃罪。劳动者与单位的选聘人员发生纠纷,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处理,偷偷开走单位车辆的,属于盗窃行为,虽然事出有因,但不影响定罪。第264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修车不修钱很好啊,第一扣是车在修车厂,不给修就是不让车主要车,第二是车主长期不给修车费拿车,那么修车厂可以联系车主谈事解决,最好是书面通知车主同意限期给修车费拿你的车,或将车卖掉在进行维修;如果是车主还是不处理,修车厂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没有买车损险,你可以向对方的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在强险的赔偿范围内(2000元),对方在一定时间内不为你赔付,对方的保险公司可以强制执行,将费用赔偿给你。如果有交警部门开出的单子,执行方案二就容易多了,保险公司就不会对你那么严格。

小编针对问题做得详细解小编针对问题做得详细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给我留言,大家可以多多和我评论,如果哪里有不对的地方,大家也可以多多和我互动交流,如果大家喜欢作者,大家也可以关注我哦,的点赞是对我最大的帮助,谢谢大家了。

交警认定对方的全责,车修好了,对方不付维修费怎么办?

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按以下两个途径追索:

一、向劳动监察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二、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共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为一年。

由于一些省市未经劳动监察限期支付不支持赔偿金,建议先向劳动监察投诉,限期内不支付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依据新保险法,交通事故结案后,依据发票和维修材料证据,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的,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没有垫付的,

保险公司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不赔付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

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直接支付受害人保险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

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以上就是关于定损维修后,对方一直拖着不付钱,怎么办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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