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是:《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国家环保部网站上可以下载的,你自己看看。
有无组织和有组织(有排气筒)排放两种的。
1997年1月1日以前建好的查表1,之后的查表2.
国家粉尘排放标准值kg/h是什么意思
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排放标准,要求也不尽相同,
有的是以单位体积的粉尘含量来控制,一般是用每立方米排放物中的尘含量,即;g/m3
有的则以时间计,一般是控制单位时间内排出的粉尘总量,即;kg/h
理解为每小时最大允许排粉尘总量不许超过该值,
电焊烟尘的危害因素
电焊产生的烟尘中,有很多金属和非金属微粒,会对呼吸道产生刺激,使呼吸的人感到不适。严重的时候会焊烟中毒。重金属微粒在吸入肺中,会有微量沉淀,时间久了、积累到了一定的量,易得矽肺病。在施焊的过程中,施焊者要尽量位于上风位。如果是在密闭的空间内施焊,一定要做好通风,使空气保持畅通。
新型生物颗粒燃烧锅炉废气检测执行什么行业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防治大气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制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自1月1日起实施。全文如下:
1 范围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MW(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末、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468-9l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16l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 定义
3.1 标准状态
锅炉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
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 烟尘排放浓度
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末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
3.4 自然通风锅炉
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温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采用自然通风方式,不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3.5 收到基灰分
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亦称“应用基灰分”,用“Aar”表示。
3.6 过量空气系数
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消耗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α”表示。
4 技术内容
4.1 适用区域划分类别
本标准中的一类区和二、三类区是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区域。
本标准中的“两控区”是指《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所划定的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范围。
4.2 年限划分
本标准按锅炉建成使用年限分为两个阶段,执行不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I时段:2000年12月31日前建成使用的锅炉;
Ⅱ时段:2001年1月1日起建成使用的锅炉(含在I时段立项未建成或未运行使用的锅炉和建成使用锅炉中需要扩建、改造的锅炉)。
4.3 锅炉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限值,按表1的时段规定执行。
表1 锅炉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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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排放浓度(mg/m3) 烟气黑度
锅炉类别 适用区域 I时段 Ⅱ时段 (林格曼黑度,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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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通风锅炉 一类区100801
燃 (〈0.7MW 1t/h ) 二、三类区 150120
煤 —————————————————————————————————
锅 一类区10080
炉 其它锅炉二类区250200 1
三类区35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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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柴油、煤油 一类区80 801
燃 二、三类区 100100
油 —————————————————————————————————
锅 其它燃料油 一类区10080* 1
炉 二、三类区 2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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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锅炉全部区域 50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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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类区禁止新建以重油、渣油为燃料的锅炉。
4.4 锅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表2的时段规定执行。
表2 锅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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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排放浓度(mg/m3) NOx排放浓度(mg/m3)
锅炉类别 适用区域 I时段 Ⅱ时段 I时段 Ⅱ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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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锅炉 全部区域 1200900 //
燃轻柴油、煤油锅炉 全部区域 700500 /400
其它燃料油锅炉全部区域 1200900* /400*
燃气锅炉 全部区域 100100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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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类区禁止新建以重油、渣油为燃料的锅炉。
4.5 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限值,根据锅炉销售出厂时间,按表3的时段规定执行。
表3 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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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收到烟尘初始排 烟气黑度
锅炉类别 基灰分(%) 放浓度(mg/m3) (林格曼黑度,级)
I时段 Ⅱ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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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通风锅炉/150 120 1
(〈0.7MW 1t/h )
层燃 ————————————————————————————————
锅炉 其它锅炉 Aar≤25% 18001600 1
(≤2.8MW 4t/h ) Aar〉25% 20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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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锅炉 Aar≤25% 20001800 1
(〉2.8MW 4t/h ) Aar 〉25% 22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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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流化床锅炉/1500015000 1
沸腾 ————————————————————————————————
锅炉 其它沸腾锅炉 /20000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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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煤机锅炉 /500050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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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其它规定
4.6.1 燃煤、燃油(燃轻柴油、煤油除外)锅炉房烟囱高度的规定。
4.6.1.1 每个新建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应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按表4规定执行。
表4 燃煤、燃油(燃轻柴油、煤油除外)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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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装 MW 〈0.7 0.7-〈1.4 1.4-〈2.8 2.8-〈7 7-〈14 14-〈28
机总容量 ——————————————————————————————
t/h 〈1 1-〈2 2-〈4 4-〈10 10-〈20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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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最低 m 20 25 30 354045
允许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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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2 锅炉房装机总容量大于28MW(40t/h)时,其烟囱高度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确定,但不得低于45m。新建锅炉房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4.6.2 燃气、燃轻柴油、煤油锅炉烟囱高度的规定
燃气、燃轻柴油、煤油锅炉烟囱高度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确定,但不得低于8m。
4.6.3 各种锅炉烟囱高度如果达不到4.6.1、4.6.2的任何一项规定时,其烟尘、SO2、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区域和时段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
4.6.4 ≥0.7MW(1t/h)各种锅炉烟囱应按GB 5468-91和GB/T16157-1996的规定设置便于永久采样监测孔及其相关设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成使用(含扩建、改造)单台容量≥14MW(20t/h)的锅炉,必须安装固定的连续监测烟气中烟尘、SO2排放浓度的仪器。
5 监测
5.1 监测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的采样方法应按GB 5468和GB/T16157规定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分析方法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执行。(在国家颁布相应标准前,暂时采用《空气与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5.2 实测的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按表5中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a进行折算。
表5 各种锅炉过量空气系数折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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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类型 折算项目过量空气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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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锅炉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 a=1.7
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a=1.8
燃油、燃气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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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标准实施
6.1 位于两控区内的锅炉,二氧化硫排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所在控制区规定的总量控制标准。
6.2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物质锅炉以“第四大能源”而著称,作为一种新型的环保设备,从原材料的使用上便开始遵循“节能”,其材料主要是以废旧的麦秸秆等为主,无论是从质量还是从污染排放量上都会有很大的降低。
关于生物质锅炉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标准问题,根据环保部《关于生物质成型燃料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09]797号),对生物质成型燃料在燃烧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排放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应以燃气的排放标准来要求”生物质成型燃料,尽可能减少大气污染。
1、气体排放标准
据专家分析,生物质燃料锅炉燃烧后可实现CO2零排放,NOx微量排放,SO2排放量小于33.6mg/m3,烟尘排放量低于46mg/m3,相比燃煤、燃油锅炉来讲,其污染指数已经很低。根据国家对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显示,锅炉排放标准为:SO2≤100mg/m3、烟尘≤100mg/m3,因此生物质锅炉排放标准符合控制指标,并且排放浓度远远低于国家标准。
2、固体排放
生物质锅炉除了排放气体以外,还有固体的排出,其固体主要成分是燃烧后的灰分。燃料包含70%左右的纤维含量,含硫量不到碳含量的1/10,硫硫和氯含量均小于0.07%,氮含量小于0.5%,因此固体灰分的含量也比较低,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3、单台出力65t/h以上采用甘蔗渣、锯末、树皮等生物质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锅炉的污染物控制要求执行。
4、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采用甘蔗渣、锯末、树皮等生物质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5、有地方排放标准且严于国家标准的,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6、引进国外燃烧设备的项目,在满足我国排放标准前提下,其污染物排放限值应达到引进设备配套污染控制设施的设计运行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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