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有哪几种类型?

   2022-05-30 08:31:49 网络460
核心提示:美国专利包括三种不同的专利类型: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与植物专利。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核发下列三种专利证书:1、发明专利(Utilitypatent):方法、机器、制品或物之组合,或新而有用之改良者,皆得依本法所定之规定及条件下获得专利

美国专利有哪几种类型?

美国专利包括三种不同的专利类型: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与植物专利。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核发下列三种专利证书:

1、发明专利(Utilitypatent):方法、机器、制品或物之组合,或新而有用之改良者,皆得依本法所定之规定及条件下获得专利。

2、外观设计(patentfordesign):任何人创作具新颖、原创及装饰性产品之外观设计,得依本法之规定及要件取得专利。

3、植物专利(Patentforplant):凡发明、发现及无性繁殖任何特殊及新植物品种,包括耕种培养之变化、变种、混合及新发现之植物种苗者,得依本法规定取得专利,但不包括由块茎繁殖的植物或在非栽培状态下发现的植物。

4、临时申请(ProvisionalApplication)【在一年内必须转成正式申请】:只提交说明书及附图,一年内必须转成正式专利申请,或者以此临时申请为优先权提出新的正式申请。享有临时申请的申请日。由于临时申请案的专利期限将会从临时申请案的申请日起算20年,所以大部分的申请人都不太会选择直接将临时申请案转为一般申请案。

注意:美国没有发明新型专利保护类型。

美国专利的类型有几种?

美国的专利类型主要有以下类型。

知识产权

1、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在美国专利法中规定,实用专利是任何新且有用的方法、机器、制造、或物质的组成、或者是上述任何新且有用的改进。

需要明确的是,美国Utility Patent并不是中国的实用新型(Utility Model)。从创造性判断要求和审查程序而言,美国Utility Patent更类似于中国的发明专利,但比中国的发明专利提供更广泛的保护对象,例如一些商业方法、药品、计算机软件等。

2、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是针对具有新颖、原创及装饰性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保护。美国的外观设计专利需要经过实质审查方可授予专利权,这与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进行初步审查有很大区别。并且,美国还对产品的部分外观设计给予保护,这一点目前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制度还不能保护。

3、植物专利(Plant Patent):在美国,植物也是可以申请专利的,并且是单独一种专利类型。然而,中国专利法明确规定植物的新品种不可申请专利。

美国专利三类: 1.发明Utility patent; 2.植物发明Plant patent; 3.外观设计Design patent。 申请程序有临时申请(Provisional)和正常申请(non-provisional)、继续申请(continuing application )、部分继续申请(Continuation-in-Part Application)、再颁程序(Reissues)。 临时申请Provisional: 1、为了早日获得申请日,可以没有权利要求,费用与正常申请相比较低。 2、可以转变为正常申请。 3、自申请日起12月内不要求转为正常申请,则视为放弃且不得恢复。 4、正常申请能够要求临时申请的优先权,反之不可。 5、只有发明才能享受临时申请的优先权,外观设计没有临时申请。 正常申请(non-provisional): 1、临时申请可以转变为正常申请。 2、收到第一次OA之前都可以主动修改(preliminary amendment)。 正常情况下都在18个月公开,实审从申请自动开始(排队等候审查),一般14个月发出第一次OA,只要申请人要求不提前公开,那么PTO不提前公开,ISSUE时再公开。 3、在涉及专利性的OA之前,可能发出其他OA,如分案等。期限为一个月。 4、 OA一般为两次,第二次OA通常就是final OA, final OA答复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申请人最好在两个月内答复,由此审查员会在3个月的答复期限内发出advisory action,这样申请人的下一步行动可以不超出三个月,不用支付延期费用。在advisory action中,会告诉答复“final office action”时的修改是否接受、权利要求的状态以及申请人答复的结果。即便“final office action”的意见为否定的,也应及时答复。 5、在答复final OA时的修改,审查员一般不允许进入(即便是能够克服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因为审查员需重新检索。申请人可以通过提出继续审查(RCE)克服final OA中的缺陷。 6、对advisory action 的答复: 1) 如果申请人认为通过修改克服缺陷的可能性大,则提出继续审查RCE; 2)如果认为通过修改克服缺陷的可能性不大,且不同意审查员的观点,则考虑提出appeal (很少采用); 3)提出继续申请,可以一方面获得审查员同意的权利要求,对于不同意的继续争论,避免被全部驳回。 4)必要时会晤。一般是提出RCE,很少用appeal, 因花费高,时间长。 继续申请(continuing application ): 继续申请: 说明书不能增加新的内容,权利要求可以不相同,但是必须与母案的权利要求涉及相同的主题。 主要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申请: a)在final rejection 后,申请人要修改权利。 b)审查员允许了部分权利要求,而驳回了部分权利要求(如范围较宽的权利要求),申请人为了使被允许的权利要求早日获得授权,可以在答复OA时删除被驳回的权利要求。对于删除的被驳回的权利要求,申请人可以提出继续申请,同时可以修改权利要求。 部分继续申请(Continuation-in-Part Application): 说明书增加了新的内容,可以根据说明书中增加的新内容概括出新的权利要求。与重新提出一个新申请没有什么区别,保护期限从母案申请日计算。 再颁程序(Reissues): ? 纠正授权专利的错误和修改授权专利 ? 专利权人提出 ? 不容许增加新内容 ? 授权后两年不容许扩大权利要求范围

以上就是关于美国专利有哪几种类型?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百科头条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头条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推荐产品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意见建议  |  法律申明  |  隐私政策  |  广告投放  |  如何免费信息发布?  |  如何开通福步贸易网VIP?  |  VIP会员能享受到什么服务?  |  怎样让客户第一时间找到您的商铺?  |  如何推荐产品到自己商铺的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8224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