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修正)

   2022-12-24 17:50:47 网络450
核心提示: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火灾预防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第十条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第十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我国现行的消防技术标准是什么

消防设计相关最新规范,列举如下共参考

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98-2009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1309-201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 51236-2017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

GB 51054-2014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GB 51251-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 51324-2019 灾区过渡安置点防火标准

GB/T 51410-2020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

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公消〔2018〕57号)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17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6-2019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50444-200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2017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2005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GB51249-2017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77-201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XF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201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

……

以上就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修正)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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