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质检标准是什么

   2022-09-22 00:25:59 网络740
核心提示:全面实现国际化接轨(L/我国化妆品检测推出新举措f&!——北京中德联合化妆品研究所签约仪式在京举行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检科院)与德国施拉得研究所合作建立“北京中德联合化妆品研究所”的签约仪式在京举

化妆品质检标准是什么

全面实现国际化接轨(L/

我国化妆品检测推出新举措f&!

——北京中德联合化妆品研究所签约仪式在京举行

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检科院)与德国施拉得研究所合作建立“北京中德联合化妆品研究所”的签约仪式在京举行。JR&R6

德国施拉得(Dr. Schrader)研究所是一家有30年历史的化妆品研究、评价权威机构,该研究所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并已被欧盟消费者协会认可。中国检科院是我国检验检疫领域惟一一家中央级科研单位,在我国化妆品检测方面负有重要职责。A8RY

此次双方合作建立的北京中德联合化妆品研究所旨在建立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化妆品功效性、适应性评价的实验室系统。该实验室系统包括:化妆品功效性、适应性检测评价实验室,化妆品体外毒理学检测评价实验室。 据悉,该研究所将主要开展化妆品功效性和适应性的检测、研究与评价,化妆品体外毒理学检测、研究与评价等方面的工作。这就意味着我国将很快拥有与国际接轨的化妆品检测机构,从而彻底解决我国部分化妆品检测技术无法满足国外有关限制要求的情况,以适应我国化妆品工业发展对化妆品检测评价方面的要求,同时能够有效限制国外不合格功效化妆品的进入。 fi

该研究所的建立是适用我国化妆品适应性、功效性评价的需要。化妆品与人类的密切程度仅次于食品,其所含有的具有潜在危险的化学成分对人体的健康会产生严重危害。随着化妆品消费的日益增加,化妆品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近年来,我国国内化妆品市场销售兴旺,进出口额较大,但由于目前我国化妆品标准对功效性及适应性评价方面还是空白,检测机构的能力也不尽完善,因此,有关化妆品的系统的毒性、功效、成分检测实验数据的技术支持力度相对欠缺。同时,化妆品安全性评价中,体外毒理(非动物)实验将逐步取代动物实验。如欧盟规定自2009年起在其范围内禁止在动物身上进行化妆品检毒和过敏实验,也不允许成员国从外国进口和销售违反上述禁令的化妆品,目前,英国、奥地利和荷兰已经禁止在动物身上进行化妆品成分测试。我国相关实验动物管理方面的规定也即将,但是我国尚无化妆品及其原料的非动物性检测实验室,无法使用非动物实验方法对化妆品进行安全性评价。0

北京中德联合化妆品研究所的建立将填补我国同类研究领域的空白,并能为我国化妆品出口企业提供符合发达国家要求的实验检测数据。从而能够满足破除国外化妆品技术壁垒、建立我国技术性贸易限制措施体系的需要,达到切实保护我国公众的化妆品消费安全,提升、促进和保护民族化妆品工业,促进出口,防止国外不良化妆品倾销中国,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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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                         通知

(人社部发[2013]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按照原卫生部关于发布《临床生物化学检验常规项目分析质量指标》等8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卫通[2012]23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卫生计生委结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际,组织医学专家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本通知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在具体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计生委     公务员局

2013年8月19日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修订内容

一、将“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6.1血常规”修订为:

6.1  血常规

可为血液病的诊断提供线索。其中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采用仪器法或显微镜计数法,血红蛋白采用仪器法或光电比色法。必查项目包括以下5项:

6.1.1  红细胞总数(RBC)

【参考值】  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红细胞减少多见于各种贫血,如急性或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等。红细胞增多常见于身体缺氧、血液浓缩、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等。

6.1.2  血红蛋白(HGB)

【参考值】  男性:130~175 g/L;女性:115~150 g/L。

血红蛋白减少或增多的临床意义基本同红细胞总数。

6.1.3  白细胞总数(WBC)

【参考值】 (3.5~9.5)×109/L。

生理性白细胞增多常见于剧烈运动、进食后、妊娠期等。另外,采血部位不同,也可使白细胞数有差异,如耳垂血平均白细胞数比指血要高一些。

病理性白细胞增多常见于急性化脓性感染、尿毒症、白血病、组织损伤、急性出血等。

病理性白细胞减少常见于再生障碍性贫血、某些传染病、肝硬化、脾功能亢进、放疗、化疗、服用某些药物后等。

6.1.4  白细胞分类计数(DC)

【参考值】

中性粒细胞:(1.8~6.3)×109/L(40%~75%)。

嗜酸粒细胞:(0.02~0.52)×109/L(0.4%~8%)。

嗜碱粒细胞:(0.00~0.06)×109/L(0~1%)。

淋巴细胞:(1.1~3.2)×109/L(20%~50%)。

单核细胞:(0.1~0.6)×109/L(3%~10%)。

中性粒细胞增多常见于急性化脓性感染、大出血、严重组织损伤、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安眠药中毒等;减少常见于某些病毒感染、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等。

嗜酸粒细胞增多常见于银屑病、天疱疮、湿疹、支气管哮喘、过敏、一些血液病及肿瘤,如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鼻咽癌、肺癌及宫颈癌等;减少常见于伤寒、副伤寒早期、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后。

嗜碱粒细胞增多常见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伴有骨髓纤维化、慢性溶血及脾切除后;减少一般没有临床意义。

淋巴细胞增多常见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结核病、疟疾、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百日咳、某些病毒感染等;减少常见于某些白血病或破坏过多,如长期化疗、X线照射后及免疫缺陷等。

单核细胞增多常见于单核细胞性白血病、结核病活动期、伤寒、疟疾等;减少临床意义不大。

6.1.5  血小板计数(PLT)

【参考值】 (125~350)×109/L。

血小板计数增高多见于血小板增多症、脾脏切除术后、急性感染、溶血、骨折等;减少多见于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白血病、急性放射病、原发性或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脾功能亢进、尿毒症、服用某些药物后等。

二、将“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6.3血生化”修订为:

6.3  血生化

6.3.1  血糖(GLU)  糖尿病诊断指标。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用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血后应尽快检测。

【参考值】  3.9~6.1 mmol/L。

空腹超过8小时采血血糖浓度≥7.0 mmol/L,或一天当中任意时候采血血糖浓度≥11.1 mmol/L,经复查仍达到或超过此值,诊断糖尿病;空腹血糖浓度介于5.6~6.9 mmol/L之间,应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进一步确诊,OGTT 2小时的血糖浓度≥11.1 mmol/L者,诊断糖尿病。

6.3.2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肝脏生化检查指标,采用酶法,用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仪检测,可对病毒性肝炎等肝胆系统疾病进行早期诊断,并有助于判断疾病的程度、预后。

【参考值】  男:9~50 U/L,女:7~40 U/L。

6.3.3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肝脏生化检查指标,检测方法和意义同ALT。

【参考值】  男:15~40 U/L,女:13~35 U/L。

ALT和AST是反映肝细胞损害的敏感指标,在肝炎潜伏期、发病初期均可升高,故有助于早期发现肝炎。ALT主要存在于肝细胞质内,而AST除了存在于肝细胞质之外,还有约一半以上分布在肝细胞的线粒体中。各种肝脏病变(如病毒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硬化等)和一些肝外疾病造成肝细胞损害时,ALT和AST水平均可升高。

当肝损害较轻时,仅有胞质内的ALT和AST释放入血,故ALT的升高大于AST,一般认为血清ALT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以上,说明肝细胞有炎症、坏死和肝脏损害;严重肝损伤时,线粒体被破坏,其中的AST大量释放入血,致使血清AST水平高于ALT。AST/ALT比值>1可以提示肝炎进展,有显著肝细胞坏死,因此,测定AST/ALT比值有助于判断肝损伤的严重程度。单项AST升高还要考虑心肌和骨骼的病变,特别是心肌梗死时AST/ALT比值常>3,并伴有相应临床表现,不难诊断。

除肝脏外,其他组织如心脏、脑、肾、肌肉等也都含有ALT和AST,这些脏器的病变同样可引起血清ALT和AST升高;某些生理条件的变化也可引起ALT和AST升高,如剧烈体育活动可有ALT的一过性轻度升高。由于血清ALT和AST升高的原因多种多样,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必要的其他检查手段,仔细分析才能明确诊断。

6.3.4  血尿素氮(BUN)  血尿素氮是机体蛋白质代谢的产物,测定血尿素氮的目的在于判断肾脏对蛋白质代谢产物的排泄能力,故血尿素氮的数值,可以作为判断肾小球滤过功能的一项指标。但血尿素氮易受饮食、尿量等因素影响,故虽可作为判断肾小球功能的一项指标,但不如血肌酐准确。血尿素氮检测采用脲酶法。

【参考值】  2.8~7.2 mmol/ L。

6.3.5  血肌酐(CR)  肌酐是人体肌肉代谢的产物,不易受饮食和尿量因素影响,能更灵敏地反映肾功能,是诊断肾功能衰竭的重要指标,其水平与肾功能的损伤程度成正比。血肌酐检测采用苦味酸法或酶法。

【参考值】  苦味酸法:男性44~133 μmol/L,女性70~106 μmol/L。酶法: 男性53~97μmol/L,女性44~80 μmol/L。

当血尿素氮和血肌酐都用“mmol/ L”为单位时,尿素氮/肌酐比值的参考值为25~40。当比值<25时,考虑蛋白质的摄入不足及肾小管急性坏死;>40时,考虑肾前性原因所致。

由于血尿素氮、肌酐的测定值容易受溶血、胆红素以及药物等因素影响,所以同时升高有诊断意义,肾脏实质性病变时血尿素氮升高的程度较血肌酐更明显。

三、将“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3.关于血液病”修订为: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 g/L、女性高于80 g/L,合格。

3.1  条文解释

血液系统由血液与造血器官组成,造血器官包括骨髓、脾脏、淋巴结及分散在全身各处的淋巴组织和单核-吞噬细胞系统。血液系统疾病系指原发于和主要累及血液与造血器官的疾病(前者如白血病,后者如缺铁性贫血),俗称血液病。患其他系统性疾病而有血液方面改变者,只能称为系统性疾病的血液学表现,而非真正的血液病。

血液系统疾病一般可分为红细胞疾病、白细胞疾病、出血性疾病、造血干细胞疾病等,临床上可以表现为贫血、出血、发热或恶性细胞浸润所致的淋巴结、肝、脾肿大等,不同疾病又各有其特点。现仅就较常见的一些疾病做简要说明。

3.1.1  贫血  系指单位容积血液中血红蛋白含量低于参考值的下限,同时常伴有不同程度的红细胞数量和红细胞压积减少。一般认为,在平原地区,血红蛋白含量成人男性<130 g/L, 女性<115 g/L,即可诊断为贫血。贫血可原发于造血器官疾病,也可继发于某些系统性疾病(如慢性肾病、慢性肝病、各种病原所致慢性感染、恶性肿瘤等)。贫血的病因学判断非常重要,病因不同预后各异,除某些原因造成的缺铁性贫血外,往往难以彻底治愈,属体检不合格。常见的贫血有以下几种:

1)缺铁性贫血:是最常见的一种贫血,系体内缺乏合成血红蛋白所必需的铁所致,其特点为小细胞低色素性贫血。常见病因包括慢性失血(如月经多、痔出血、溃疡病、钩虫病等)和铁吸收不良(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长期腹泻、胃酸缺乏、嗜好浓茶等)。预后取决于病因能否消除,若能消除病因,贫血多能很快纠正。所谓单纯性缺铁性贫血,也是从病因角度而言,主要指不良饮食习惯或月经过多、痔出血等原因引起的贫血,此类贫血在血红蛋白含量男性不低于90 g/L、女性不低于80g/L时症状并不明显,病因易消除,对机体影响较小,病因消除后血红蛋白含量易恢复正常,预后较好,故可按合格处理。

2)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再障,是多种病因引起骨髓衰竭所导致的以全血细胞减少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综合病征。常见病因有药物、化学毒物、电离辐射、病毒感染等。再障分为急性型和慢性型两种。急性型起病急、进展迅速,临床主要表现为出血(如消化道出血、血尿、眼底出血和颅内出血等),容易并发感染,病死率高;慢性型起病缓慢,多以贫血为主要表现,病程较长,缓解、发作可反复交替,迁延多年不愈。本病一经诊断,即作不合格结论。

3)巨幼细胞性贫血:是由于叶酸和/或维生素B12缺乏致DNA合成障碍所引起的贫血。其特点为造血细胞体积增大,涉及红细胞、粒细胞、巨核细胞系列,临床上常表现为全血细胞减少及伴胃肠道症状。常见原因为长期素食、偏食、蔬菜烹调不当、不适当的节食、胃肠道疾病引起吸收不良、服用干扰叶酸和/或维生素B12吸收的药物等。本病一经诊断,即作不合格结论。

4)肿瘤性贫血:是由于血液肿瘤(如白血病、淋巴瘤、骨髓瘤)或实体瘤浸润骨髓或骨髓增生异常(如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所致的贫血。本病一经诊断,即作不合格结论。

5)溶血性贫血:系因红细胞破坏加速、超过骨髓造血功能的代偿能力而发生的贫血,其主要特点为贫血、黄疸、脾大、网织红细胞增多及骨髓幼红细胞增生。溶血原因可由红细胞膜的结构与功能缺陷、酶缺陷等红细胞遗传缺陷所致,也可由感染、药物、理化、免疫、代谢等后天因素而引起。根据红细胞破坏的主要场所可分为血管内溶血和血管外溶血。两者均作不合格结论。

3.1.2  红细胞增多症  是指单位容积血液中红细胞数、血红蛋白含量和红细胞压积明显高于参考值,通常血红蛋白≥180 g/L、红细胞数≥6.0×1012/L或红细胞压积≥0.55即可诊断为红细胞增多症。其病因有多种,可以是血浆容量减少造成的相对性红细胞增多,也可以是组织缺氧导致的继发性红细胞增多,也有原因不明的真性红细胞增多症(也称原发性红细胞增多症)。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者是否合格,需视病因情况而定。对一时性脱水所致血红蛋白含量及红细胞计数略超过参考值、经正常饮水可纠正者,可作出合格的结论;对其他病因所致者,均应根据原发病性质,作出不合格结论。

1)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各种原因引起的组织缺氧都可导致代偿性的红系细胞增生即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常见原因为吸烟过多、高原性红细胞增多症、青紫型先天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肿瘤、肾脏疾病、肥胖-肺通气不良综合征等。

2)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是一种以红系细胞异常增殖为主的慢性骨髓增殖性疾病,起病缓慢,其特点为皮肤黏膜暗红、脾大、红细胞数及血容量增加伴全血细胞增多,常有神经系统及血液循环功能障碍、血栓形成、心力衰竭等。本病一经诊断,作不合格结论。

3.1.3  白细胞疾病  包括各类白细胞减少和增多性疾病。

1)白细胞减少症和粒细胞缺乏症:白细胞减少症是指外周血白细胞计数<3.5×109/L,其中以中性粒细胞减少占绝大多数,当中性粒细胞总数<0.5×109/L时称为粒细胞缺乏症。两者的病因大致相同。最常见的病因有药物(抗肿瘤药物、免疫抑制药、抗生素、抗甲状腺药物、抗心律失常药、抗组织胺药及镇静药等)反应、放射性和化学物质损伤、免疫介导的骨髓损伤、骨髓被异常细胞浸润(如肿瘤细胞)、某些细菌和病毒感染、粒细胞成熟障碍(如叶酸、维生素B12缺乏所致者)等。此外,在血池中分布异常、需求增加、消耗破坏加速也可引起此症。

由于大多数病因是后天因素,在病因未消除、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数未恢复到正常并持续稳定前,作不合格结论。

2)中性粒细胞增多症:是指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7.0×109/L。其病因主要有急性感染、组织坏死、严重烧伤、中毒、药物反应、骨髓增殖性疾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骨髓纤维化)、某些恶性肿瘤等;也可因生理性原因如妊娠、情绪激动、剧烈运动等发生。本病是否合格需视病因情况而定,对于可能为轻度炎症、运动或情绪因素所致,白细胞轻度升高且复查能恢复正常者,可作合格结论。

3.1.4  恶性淋巴瘤  是指原发于免疫系统(淋巴结或结外淋巴组织)的恶性肿瘤,其特点是淋巴细胞或/和组织细胞大量增生。临床上常表现为无痛性、进行性淋巴结肿大,发热,肝脾肿大,晚期可见恶液质和贫血等。本病一经诊断,作不合格结论。

3.1.5  多发性骨髓瘤  为恶性浆细胞疾病中最常见的一种,其特点是单克隆浆细胞呈肿瘤性增生,从而破坏骨组织。临床上主要表现为骨痛、病理性骨折、贫血、高血钙、肾功能损害及易发生感染等。本病一经诊断,作不合格结论。

3.1.6  脾功能亢进  是一种综合征,可由多种原发或继发病因所引起,如感染、淤血(心力衰竭、肝硬化、门静脉或脾静脉阻塞等)、异常免疫反应、骨髓增殖性疾病等。临床特点是脾脏肿大伴有血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单独或同时减少。本病一经诊断,作不合格结论。

3.1.7  出血性疾病  正常的止血机制由血管、血小板及凝血机制三方面协同作用共同完成,任何一个方面发生障碍都可导致异常出血,即出血不止或过多,称为出血性疾病。

1)血小板减少症:是指外周血中血小板计数低于100×109/L。当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9/L时可能会有出血,低于20×109/L时出血症状会加重,表现为皮肤黏膜出血点(直径<2 mm)、紫癜(直径3~5 mm)或瘀斑(直径>5 mm)、牙龈出血、鼻出血,重者可有内脏出血,如便血和尿血等。引起血小板减少的病因很多且复杂,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病因是难以纠正的,作为体检,也不必进行病因学诊断,血小板减少症一经诊断,一般作不合格结论。若确能证实为病毒感染、药物因素等所致血小板一时性轻度减少,无出血倾向,消除上述因素后复查血小板计数能恢复正常水平者,可按合格处理。

2)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属血小板减少症的一种类型,包括特发性、继发性及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其共同特点是有出血症状并伴血小板减少。本病根据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不难诊断,作为体检,无须再作分类诊断。一经诊断,作不合格结论。

3)过敏性紫癜:是一种较常见的变态反应性出血性疾病,主要是由于机体对某些物质发生变态反应而引起毛细血管壁通透性和脆性增高,导致渗出性出血。主要病因有感染、药物、食物等因素。根据临床表现分为单纯型、腹型、关节型、肾型及混合型。本病一经诊断,作不合格结论。

4)血友病:是一组因遗传性凝血活酶生成障碍引起的出血性疾病,以阳性家族史、幼年发病、自发或轻度外伤后出血不止、血肿形成及关节出血为特征。本病是一种终身性疾病,尚无根治方法,一经诊断,作不合格结论。

3.1.8  白血病  系造血系统的恶性肿瘤,约占癌症总发病率的5%左右。其特征是某一类型的白血病细胞在骨髓或其他造血组织中呈肿瘤性增生,并浸润体内其他器官和组织,正常造血受抑制,而产生相应的症状和体征。临床上常有贫血、发热、感染、出血和肝、脾、淋巴结不同程度的肿大等表现。本病一经诊断,作不合格结论。

3.2  诊断要点

3.2.1  缺铁性贫血

1)病史询问要点:有无慢性失血史(如月经过多、溃疡病出血、痔出血等)及导致铁吸收障碍的原发疾病(如胃大部切除史、萎缩性胃炎、长期腹泻史等),注意寻找贫血的病因学证据;有无贫血的症状,如头晕、乏力、活动后心慌气短等。

2)查体要点:皮肤黏膜苍白是贫血的主要体征,一般以观察甲床、手掌皮肤皱褶、口腔黏膜、睑结膜较为可靠。注意有无其他体征如口角炎、舌炎、心率增快等。

3)辅助检查要点:

血常规:是诊断贫血的主要依据,可采用全自动血细胞仪进行分析,缺铁性贫血特征为小细胞低色素性贫血。一般通过血常规检查并结合病史、体征,多可明确诊断。

网织红细胞计数:在贫血者中应作为常规补充检查。缺铁性贫血者网织红细胞计数大多正常。

不能确定贫血性质时,可根据当地条件选择进一步检测项目,如测定血清铁蛋白、血清铁、总铁结合力等,以确定是否为缺铁性贫血,并进一步寻找缺铁病因,以便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3.2.2  再生障碍性贫血

1)病史询问要点:注意询问可能存在的病因(病毒感染,服用药物,接触放射线、毒素或化学品工作环境等)、起病时间、贫血症状(乏力、头昏、心悸、气短等)、有无易感染(经常发热)及出血史(鼻出血、牙龈出血、结膜出血、呕血、咯血、便血等)。

2)查体要点:注意皮肤黏膜有无苍白、出血点、瘀斑、血肿等,有无发热、感染等。

3)辅助检查要点:

血常规:主要表现为全血细胞(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如果仅红系细胞减少,则为纯红细胞再生障碍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特点是呈正色素正细胞性贫血。

网织红细胞计数:显著减少。

对公务员体检而言,只要发现为全血细胞减少,即作不合格结论,一般无须再进行全血细胞减少的病因学诊断。

3.2.3  巨幼细胞性贫血

1)病史询问要点:有无叶酸及维生素B12缺乏的常见病因(如烹调加热时间过长、偏食、完全性素食、慢性胃肠道疾病、服用干扰叶酸及维生素B12吸收的药物等),有无贫血症状(乏力、头昏、心悸、气短等),有无伴随的消化道症状(如食欲不振、恶心、腹泻等)。

2)查体要点:注意有无皮肤黏膜苍白(同缺铁性贫血)、舌乳头萎缩或消失,有无肌力异常、步行障碍等神经系统体征。

3)辅助检查要点:

血常规:呈大细胞性贫血特征,白细胞和血小板也常减少。

若不能确定贫血性质,可根据当地条件选择进一步检测项目,如血清维生素B12、叶酸和红细胞叶酸测定等,以确立诊断及结论。

3.2.4  骨髓病性贫血

1)病史询问要点:有无引起骨髓病性贫血的原发疾病史(急慢性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恶性组织细胞增生症及转移癌等),有无骨痛、骨折史。

2)查体要点:注意贫血、肝脾肿大及原发疾病的相关体征。

3)辅助检查要点:血常规检查呈正常细胞性贫血。

对贫血、骨痛伴无确切原因可解释的肝脾肿大等可疑病例,必要时可组织会诊或做进一

步检查,如骨X线片有无骨质破坏,骨髓片有无瘤细胞,以及有无幼粒幼红细胞血像等,以明确诊断。

3.2.5  溶血性贫血

1)病史询问要点:血管内溶血为急性,多较严重,在体检中少见;体检中若发现本病,多为慢性血管外溶血所致,应询问苍白、乏力的起病时间,先天性者常为自幼起病,后天性者应询问有无输血、服用特殊药物或食物及相关原发疾病史。

2)查体要点:注意有无皮肤黏膜苍白、心率加快、巩膜黄染、肝脾肿大等体征。

3)辅助检查要点:

血常规:呈正常细胞性贫血。

网织红细胞计数:多升高。

一般根据贫血特点以及兼有黄疸、脾大、网织红细胞升高即可诊断。可疑病例可做进一步检查,如血胆红素(本病的特征是以血清间接胆红素增高为主)、游离血红蛋白、血红蛋白尿、含铁血黄素尿等,以进一步确诊。

3.2.6  红细胞增多症

1)病史询问要点:有无慢性缺氧性疾病(如肺原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严重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等)史及高原居住史、生理性脱水病史等。

2)查体要点:注意有无颜面红紫等多血质外貌,有无脾肿大、高血压等体征。

3)辅助检查要点: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180 g/L,红细胞数≥6.0×1012/L,白细胞和血小板数也多增高。

3.2.7  白细胞减少症和粒细胞缺乏症

1)病史询问要点:有无导致本病的病因(如药物、中毒、感染、某些营养素缺乏等)及继发感染史。

2)查体要点:本病一般没有阳性体征,主要通过病史提示及血液检验来诊断。

3)辅助检查要点:血常规检查白细胞计数低于参考值下限,红细胞及血小板一般正常。根据白细胞减少程度诊断为白细胞减少症或粒细胞缺乏症。

3.2.8  中性粒细胞增多症

1)病史询问要点:有无引起中性粒细胞增多的病因,如急性感染、组织坏死、严重烧伤、中毒、药物反应、骨髓增殖性疾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骨髓纤维化)、某些恶性肿瘤等。

2)查体要点:重点检查有无原发疾病的相关体征。

3)辅助检查要点:血常规检查中性粒细胞绝对值>7.0×109/L,即可作出诊断。

3.2.9  恶性淋巴瘤

1)病史询问要点:以往有无淋巴瘤病史,对有浅表淋巴结肿大体征者应重点询问淋巴结肿大的进展情况以及有无疼痛、发热等症状。

2)查体要点:有无全身浅表淋巴结肿大,若有注意其硬度、活动度、是否融合;有无肝脾肿大。

3)辅助检查要点:

血常规:可有贫血、淋巴细胞数量增多。

胸部X线片:可见纵隔阴影增宽、肺门淋巴结肿大。

腹部B超:除肝脾肿大外,可见腹膜后淋巴结肿大。

以淋巴结肿大为主要表现者,必要时可取淋巴结活检,以进一步明确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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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检验资格证

『壹』 化验工国家职业标准有几类怎么界定的急求答案。谢谢!

大致分为化学检验工(化验员)国家职业标准、兽医化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饲料检验化验员国家职业标准、航空油料化验员国家职业标准等等。基本是按行业类别界定。

『贰』 化验员该考什么证怎么报考

化验复员资格证书好考,化制验员资格证一般有两套试卷:化验理论基础知识、化验实操基础知识,考试一般都不难的。一般考试是不难的,建议报符合的最高级别,是要看个人的学历和工龄的。 按照最新的国家职业指导要求,化验工属于国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上岗,化验证只能在国家质监总局下属的职业实训基地考取,才是有效证件。注意:不要参加那些当地或省级考核,要不去外地工作可能不被认可,因为有些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还是挺严重的。

『叁』 化学检验员证怎么报名

化验员资格证需要当地劳动资格鉴定站进行考核鉴定,颁发化验工上岗资格证的,一般是由公司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资格鉴定站申请,组织参加考核的。

化学检验员证可以在当地职业培训中心报名, 具体考试时间培训中心会告知。

现有质量检验员证书:食品检验员证、纤维检验员证、锅炉检验员证、压力容器检验员证、压力管道检验员证、电梯检验员证、、塔吊检验员证、、水质检验员证、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证等。

其考试一般有两套试卷:化验理论基础知识、化验实操基础知识。

一般考试是不难的,报符合的最高级别,是要看个人的学历和工龄的。 按照最新的国家职业指导要求,化验工属于国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上岗,化验证只能在国家质监总局下属的职业实训基地考取,才是有效证件。

严格来讲,只有事业单位和研究单位有这样的资格证,充其量也就是冠以化验助理工程师、化验工程师、化验高级工程师等,只要呆在单位,等够了年龄,或多或少都能拿上。社会上的只能参加职称考试,或者劳动技能。也可以考行业内培训的资格证书。

(3)化验工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化学检验员资格证书申报条件

1、申报化学检验员初级资格:从事本工种三年以上;或在本职业学徒期满;或初级职业学校毕业生。

2、申报化学检验员中级资格: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或经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或中专、中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毕业生。

3、申报化学检验员高级资格: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经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或中专学历,在本岗位工作五年;或大专学历工作三年以上。

报考时间不固定,具体时间参照申报所在地的职业资格考试办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质量检验员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化验师

『肆』 请问化验员的职责 工作内容是什么 有什么资格考试,我刚毕业,找了份化验员的工作,谢谢大家

制药企业化验员可以考药物检验工和化学检验工两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也是行业上岗证。不论你考哪一种,都是首先由你所在的企业在当地药监部门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给你们集体报名,因为不接受个人报名。

药物检验工证书去当地药监部门报名和培训,参加考试合格后颁发证书。化学检验工证书去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和培训,参加考试合格后颁发证书。

药物检验工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1)在同一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的;

(2)经过初级工培训结业的。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的;

(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初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中级工培训结业的;

(3)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工种)工作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高级工: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中级工等级证书满四年的;

(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中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高级工培训结业的;

(3)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中级工等级证书的。

化学检验工报考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并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伍』 化验员的职责、工作内容是什么有什么资格考试

化验员是有等级的,全国统一考试。你可以查查。 以下是两个单位的化验员职责,仅供参考。 化验员岗位职责 一、 严细认真,一丝不苟地搞好水质化验工作,切实把住质量关,保证出厂产品水质百分之百合格。 二、 每天在成品包装车间或桶装车间取样化验。操作中有吸管要先用消毒水清洗,然后放入高压锅消毒,确保整个化验过程在无菌状态下完成。 三、 发现化验出的结果超标或有超标的迹象(大肠杆菌每百毫升少于三个,细菌每毫升少于100个),要到水处理直接取样进一步化验,分析查找原因。 四、 化验的结果出来后要认真填写化验单,做到数字精确,资料齐全,并送主管生产的领导签字。 五、 化验仪器用完后有及时清洗,化验室内常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做到窗明几净,一尘不染。 六、 在做好水质的化验的工作外的同时,根据需要和领导安排,完成成品包装等其它的工作任务。 化验员职责一、 收集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从新采集,普通检查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二、 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查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查结果与监床不符或可疑时,主动取监床联系重新检查。 三、 特殊标准发出后停留24小时,一般标车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应于制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四、 保证检验治疗,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 五、 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 六、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陆』 化验员该考什么证书怎么报考

化验员该考化验员国家职业资格证。化验员首先要持有化验员国家职业资格证,才能上岗.按照国家职业指导要求,检验工属于国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上岗,化验证只能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注册备案,才是有效证件。报考需要报名参加各地的化验员培训学校,然后由学校定期举办化验员资格考试,通过即可以取得证书。

『柒』 化学检验工证对以后的工作有什么用啊

化学检验工证对以后的工作是有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部长令)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国家对化学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

作为一种从业资格证明,在部分用人单位招聘时有要求,并且在这些单位被国家单位审核的时候就用到了,因为检验及校准实验室的从业人员是强制要求持有证书上岗的。对于比较正规的单位,如果你没有相应的证书,人家是不会用你的,同等条件下,有证的应聘人员被录用机会高很多,所以,最好还是取证。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捌』 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怎么考

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1)在同一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的;

(2)经过初级工培训结业。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

(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中级工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工种)工作。

(8)化验工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一、职业要求:

1、职业知识要求

(1)标准化计量质量基础知识

(2)化学基础知识(包括安全与卫生知识)

(3)分析化学知识

(4)电工基本知识

(5)计算机操作知识

(6)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职业能力要素

有一定的观察、判断和计算能力,具有较强的颜色分辨能力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4、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或中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二、相关知识

1.比重瓶的使用知识

2.容量法知识

3.微生物的基本知识

4.可见光分光光度仪的使用知识

检验结果分析 检验报告编制能正确计算与处理实验数据误差一般知识和数据处理常用方法

『玖』 化验员能考国家职称吗

可以的。

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中级、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9)化验工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要求规定:

1、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2、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3、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备必要检测仪器设备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室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试剂、标准物质、工具及待测样品能满足鉴定项目需求,各种计量器具必须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拾』 化验员该考什么证书怎么报考

化验员该考化验员国家职业资格证。化验员首先要持有化验员国家职业资格证,才能上岗。按照国家职业指导要求,检验工属于国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上岗,化验证只能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注册备案,才是有效证件。

报考需要报名参加各地的化验员培训学校,然后由学校定期举办化验员资格考试,通过即可以取得证书。

化验员,为确定某种物质(如矿物、合金、药品、抗生素或食物)中的一种或几种组分是否存在,或者更多的是为确定这些组分的含量而作的化学试验的人。

(10)化验工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化验员需要具备的知识和能力概述

1、掌握物理化学、药物化学、药用高分子材料学、工业药剂学、制剂设备与车间工艺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制剂的研究、剂型设计与改进以及药物制剂生产的工艺设计等技术;

3、具有药物制剂的研究与开发、剂型的设计与改进和药物制剂生产工艺设计的初步能力;

4、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政策;

5、了解现代药物制剂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化学检验工证对以后的工作有什么用啊

化学检验工证对以后的工作是有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部长令)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国家对化学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

作为一种从业资格证明,在部分用人单位招聘时有要求,并且在这些单位被国家单位审核的时候就用到了,因为检验及校准实验室的从业人员是强制要求持有证书上岗的。对于比较正规的单位,如果你没有相应的证书,人家是不会用你的,同等条件下,有证的应聘人员被录用机会高很多,所以,最好还是取证。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化工检验员证和食品检验员证的有用吗什么时候会用到

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考核 招生说明 各位应届毕业生: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的劳动市场和大学生就业市场正沿着国家政策的导向走向市场的有序化和成熟化。在国家《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及《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的规定》中都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就业管理并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同时对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90个职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各位在座的同学可能都知道美国的“TOFEL、TOEIC”等考试,以及英国伦敦城市行业协会(C&G)推出的各种职业资格证书都是很有影响力的国际证书,但这些证书都不是由 *** 颁发的,而是各国行业协会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一个权威认证。而我们这些东方国家,包括韩国、日本,由于政治文化背景不同,东方国家更重视社会价值和整体观念,而且,中央 *** 对推动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在资格认证方面, *** 说话管用,职业资格证书还是以国家证书体系为主体。因此职业资格证书体系还是需 *** 的力量来推行。 正因为以 *** 为主体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推行,国家在一系列配套的就业措施、用工制度以及企业内部工资待遇及出国劳务输出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应的明确规定,该证书是从事本职业、本岗位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也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对于在校大学生更不仅仅是在理论知识上达到一定的层次和要求,同时也要为进入社会、进入企业做好技能上的准备,真正做到符合社会需要、企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逐步符合教育方针下的“持双证”毕业(即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 广电质量学院作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实训基地,承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的19个特殊职业(工种)的培训鉴定考核工作。其中,检验岗位我们有:食品检验、化学检验、材料成分检验、材料力学性能检验、产品可靠性及安全性检验、纺织纤维检验及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测试及计量岗位:长度、衡器、温度、压力真空、硬度、流量、容量、电磁、无线电、声学及时间频率、光学、电离辐射、化学计量等职业(岗位)。 从几年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考核鉴定中,我们已在全国知名企业及外资、合资、国有大型企业中取得了相当水平的知名度。如:伊利、蒙牛、可口可乐、徐福记、立白、雅芳、宝洁、美神、联邦药业、双鹤药业、同仁堂、普利斯通、富士康、三星、摩托罗拉、首钢、武钢、青钢、现代汽车、一汽、本田发动机、厦工机械、立邦涂料、多乐士涂料、齐鲁石化……等企业的检验人员及计量测试人员都已取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我们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两家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这些企业人员素质的提高及企业在各类管理体系和产品体系认证中,此证书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很多企业通过此证书的获得和许多大专院校建立了一定的就业渠道。保证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从今年毕业生就业市场反馈信息上来看,很多企业把应聘者是否持有所聘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应聘的第一先决条件。目的是找到适合企业需要的,同时为企业节省第一笔培训费用的毕业生。因此,我们将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从企业逐步扩展到学校毕业生中来,是社会、企业的需要。希望各位同学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充分展示自己的各方面技能,为将来走入社会做好自身的准备! 院校应届毕业生培训鉴定等级及考核内容 一、报考“化学检验”相关专业 : 化学专业、工业分析与检验、资源环境、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制剂、轻化专业等。 报考“食品检验”相关专业: 食品科学、食品检验、食品生物工艺等。 二、 报考其他工种职业资格请参考附件 3 (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工种分类), 每个毕业生可考取一至二个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院校应届毕业生职业资格鉴定等级: 中级(大专、高职高专)、高级(大学本科、研究生)。 四、鉴定考核教材及方式: 统一采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认定的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专用教材;考核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鉴定,技能操作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鉴定。 五、证书颁发: 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均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检验(化验)、计量测试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也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输出劳务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该证书全国通用,无需年审,长期有效)。 六、培训鉴定收费标准: 七、讲座内容: 1.标准及标准化:标准化的发展、地位及作用,标准的采用、分类、编写、贯彻实施,企业标准化的管理及贯彻实施等知识; 2.计量基础知识:计量学的发展、特点及分类,量值传递与溯源性,误差的来源与种类,数据处理和最终表达方式等知识; 3.质量管理与质量认证:质量管理的产生和发展,全面质量管理和ISO9000族的关系,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知识,合格评定与认证认可,产品质量认证等知识; 4.质量监督与质量检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质量检验的分类、作用、管理及实施,抽样检验的概念、方法及抽样方案和抽样标准的使用等知识。 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资格分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国家职业资格主要包括:检验、计量人员职业19个,职业等级分为:初级(国家五级)、中级(国家四级)、高级(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 (一)检验人员(质检、化验)国家职业资格包括 从事产品或商品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在制品、中间产品、外购件及包装材料质量的检验、检测、检查、鉴定、测试、测定、装试、装校、实验、试验、化验、抽验、抽查、验收、验配、分类、分级、分析、分测、探伤、鉴别、监督、监测等工作的人员。 1.化学检验工(员):包括从事日用化工、矿物、试剂、溶剂、染料、涂料、水泥、气体、农药、化肥、水处理、煤炭焦化等岗位,用抽样检查的方式对化工品进行化学分析检验的人员(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对半成品、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检测、化验、监测、分析的人员)。 2.材料成分检验工(员):包括从事金属、硅酸盐类、矿物等岗位,用抽样检查的方式对金属、非金属材料成分进行分析检验的人员(使用分析仪器和设备,对半成品、成品、原材料的成分进行检验、检测、化验、分析、监督的人员)。 3.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工(员):包括从事金属、高分子等材料等岗位,用抽样检查的方式对金属、高分子等材料的力学进行检验、检查、测试、实验、试验的人员(使用材料检验仪器设备,对金属、非金属、高分子等材料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物理、力学和机械性能进行检验、检查、实验、试验的人员)。 4.食品检验工(员):包括从事粮油及制品、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蛋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内包装材料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及卫生、毒性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 5.纺织纤维检验工(员):包括从事棉、毛、麻、蚕(丝)和化学纤维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纺织纤维、用仪器或感官进行物理性能、分等定级检验的人员(对棉、毛、麻蚕(丝)和化纤等针纺织品原辅料纤维进行检验、验配、分类、分级、分析的人员)。 6.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员:包括从事贵金属首饰、摆件、纪念章(卡)等饰品、钻石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各类宝玉石等岗位,用抽样或全数检查方式对金银铂等贵金属加工的饰品的质量(贵金属含量、重量及外观)、钻石的真伪和加工质量及品质分级、宝石(玉石、珍珠)饰品的种类和加工效果进行检验、鉴别的人员。 7.产品环境适应性能检验工(员):包括从事温度、湿度、振动、冲击、盐雾及霉菌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产品的环境适应性能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从事仪器仪表等产品的机械、生物、化学、气候及电磁等环境适应性能检验、试验的人员)。 8.产品可靠性能检验工(员):包括从事寿命、平均无故障时间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产品的可靠性能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使用仪器仪表,对产品、元器件等的寿命、平均无障碍时间和可靠性能等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 9.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工(员):包括从事介电强度、绝缘电阻及漏电电流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产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从事机电等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易燃安全性能、机械安全性能、化学毒性安全性能检验、检查的人员)。 (二)计量人员 从事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查、检测、电测、测量、校准、校验、维修、修理及检斤、计斤、司磅的人员。本类包括下列职业: 1.长度计量工(员):从事长度量具、光学测量仪器等长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及测量的人员。 2.热工计量工(员):从事热工仪表、计量泵、温度计、流量计、压力真空计等热工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测、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3.衡器计量工(员):从事天平、砝码、磅秤等计量衡器、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以及检斤、计斤、司磅的人员。 4.硬度计量工(员):从事硬度计、测力仪器、测力传感器、材料试验机等硬度测力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的人员。 5.容量计量工(员):从事计量罐、储液槽、船舶计量舱、金属及玻璃器等容量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6.电器计量工(员):从事电流、电压、电阻、电功率、电能、电信号、脉冲、衰减、电磁、磁透、磁感应、磁性材料、时间频率、有线电、无线电等电器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电测、校准、校验、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7.化学计量工(员):从事化工仪表、分析仪器等化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维修及修理的人员。 8.声学计量工(员):从事声强、声压、声功率、听力、水声等声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9.光学计量工(员):从事光辐射、光度、色度等光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10.电离辐射工(员):从事测量电离辐射剂量、放射性活度的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还有不懂得可以联系我

作为化工专业的应该考食品检验资格证还是化学检验证呢

1.高级在大学就可以考,有的学校老师有资质的就会组织培训,或者也有一些是学生自发组织去参加培训的。

——检验工有初、中、高三个级别,高级工后面还有技师,高级技师2个级别,后两个是要求有工作资历的。

初、中、高的考试内如相似,难度递增(虽然都很简单)。

2.考试方式:本人经历是先集中在一所学校上课,课程加考试大约一周,有发一些复印的学习资料,然后经过理论考试和实验考试,一个月后发证。

考试内如:理论考试主要考察你对学习资料的熟记程度,实验考试则为实验室常规项目的检查,基本上就是使用玻璃仪器,最先进的仪器是分光光度计(貌似高级才有= =!)。正常的本科毕业生的实验水平能够应付高级考试了。事实上,包括实验考试其实都是先教你一遍再考的。所以只要你记忆力够好的话。。。

3.证书实用性:怎么说呢,它主要作为一种从业资格证明,在部分用人单位招聘时有要求,并且在这些单位被国家单位审核的时候就用到了,因为检验及校准实验室的从业人员是强制要求持有证书上岗的。

如果你要考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有部分单位的少部分职位是有要求中级或高级工的。

一些正规企业的实验室人员招聘里面也是会有相关证书的要求的。

然就证书写了这么多,但我用词却比较消极的,更主要是希望让你对检验工这个职业有个比较清楚的认识,虽然这几年检验行业在比较快的发展,但是从事检验行业的人员的待遇普遍不高,按照研究所》公务员》事业单位》私企的顺序来说,即使是事业单位中也是检验检疫的地位高于环保局。

个人建议是证书不耗费多大精力,可以考,但是从业方向需要有清晰的思路,应用化学专业就业方向还是比较广的。

可以在学校助教,或从事化工方向,化妆品,制药方向,商检,化工贸易等等。

可以考的单位质监局、环保局、检验检疫局;

化学检验工技师(二级)证书在哪里取得

化学检验工技师(二级)证书,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2015年11月人社部决定对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予以废止,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准入类职业,不得要求劳动者持证上岗[1],其中包含化学检验工证书。

(4)化工检验资格证扩展阅读:

申报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并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参考资料:

网络-化学检验工

我想考化学检验员资格证,求详解

大学本科毕业可以考中级,初级也行,当然中级更有用,现在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生必然取得一门职业技能资格证才能毕业。

化学检验员资格证书申报条件

1)申报化学检验员初级资格:从事本工种三年以上;或在本职业学徒期满;或初级职业学校毕业生。

2)申报化学检验员中级资格: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或经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或中专、中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毕业生。

(5)化工检验资格证扩展阅读:

中级证书要求: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化学检验员证怎么报名

化验员资格证需要当地劳动资格鉴定站进行考核鉴定,颁发化验工上岗资格证的,一般是由公司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资格鉴定站申请,组织参加考核的。

化学检验员证可以在当地职业培训中心报名, 具体考试时间培训中心会告知。

现有质量检验员证书:食品检验员证、纤维检验员证、锅炉检验员证、压力容器检验员证、压力管道检验员证、电梯检验员证、、塔吊检验员证、、水质检验员证、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证等。

其考试一般有两套试卷:化验理论基础知识、化验实操基础知识。

一般考试是不难的,报符合的最高级别,是要看个人的学历和工龄的。 按照最新的国家职业指导要求,化验工属于国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上岗,化验证只能在国家质监总局下属的职业实训基地考取,才是有效证件。

严格来讲,只有事业单位和研究单位有这样的资格证,充其量也就是冠以化验助理工程师、化验工程师、化验高级工程师等,只要呆在单位,等够了年龄,或多或少都能拿上。社会上的只能参加职称考试,或者劳动技能。也可以考行业内培训的资格证书。

(6)化工检验资格证扩展阅读:

化学检验员资格证书申报条件

1、申报化学检验员初级资格:从事本工种三年以上;或在本职业学徒期满;或初级职业学校毕业生。

2、申报化学检验员中级资格: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或经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或中专、中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毕业生。

3、申报化学检验员高级资格: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经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或中专学历,在本岗位工作五年;或大专学历工作三年以上。

报考时间不固定,具体时间参照申报所在地的职业资格考试办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质量检验员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化验师

我想考一个关于化验员的从业资格证,怎样考取

申报条件:

申报化验员可以在当地职业培训中心报名。

申报条件:

初级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作5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化工分析专业毕业生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7)化工检验资格证扩展阅读

化验员资格证一般有两套试卷:化验理论基础知识、化验实操基础知识。

知识和能力概述

1.掌握物理化学、药物化学、药用高分子材料学、工业药剂学、制剂设备与车间工艺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制剂的研究、剂型设计与改进以及药物制剂生产的工艺设计等技术;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按照最新的国家职业指导要求,化验工属于国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上岗,化验证只能在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职业实训基地考取,才是有效证件。

注意:不要参加那些当地或省级考核,要不去外地工作可能不被认可,因为有些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还是挺严重的。

现在国家是不是已经取消化学检验工证了

现在国家是已经取消化学检验工证。2015年11月人社部决定对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予以废止,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准入类职业,不得要求劳动者持证上岗,其中包含化学检验工证书。

化学检验工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知识要求:

(1)标准化计量质量基础知识;

(2)化学基础知识(包括安全与卫生知识);

(3)分析化学知识;

(4)电工基本知识;

(5)计算机操作知识;

(6)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8)化工检验资格证扩展阅读

化学检验工考评配比要求: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10,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化学检验工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90~240min。

化学检验工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备必要检测仪器设备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室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试剂、标准物质、工具及待测样品应能满足鉴定项目需求,各种计量器具必须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化学检验工证书取消吗

化学检验工证书已于2015年11月12日废止。

根据2015年11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回技术工种从业人答员规定》的决定》文件。可以知道,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经明文取消了化学检验工证书,取消日期按照发文公布的时间计算。

(9)化工检验资格证扩展阅读:

原化学检验工的要求:

1、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2、培训初、中、高级化学检验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考评配比要求: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10,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化工工程师资格证书查阅检验标准是

化学检验资格证书说白一点就是上岗证,一些化工岗位上必需具有化学技能资格才行,相对后者使用范围较小。

化工工程师还具备以下几点:

化工工程设计(含本专业环保工程);化工工程技术咨询(含本专业环保工程);化工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化工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注册化工工程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由其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因化工工程设计质量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接受委托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根据合约向签章的注册化工工程师追偿。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管理和处罚办法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一些东西只有具备化工工程师资格才能进行的,如一些化工项目的设计或是一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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