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时,只买交强险可以吗?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赔偿范围是什么?

   2022-08-08 10:57:46 网络300
核心提示:我们在购买车辆的适合,一般都会购买保险,尤其是交强险,这个是强制购买的,当然,也会有人在交强险的基础上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那么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三责险中的“第三者”又是怎么判定的呢?我们就以一个真实案例,让大家更加清楚的了解到第三

买车时,只买交强险可以吗?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赔偿范围是什么?

我们在购买车辆的适合,一般都会购买保险,尤其是交强险,这个是强制购买的,当然,也会有人在交强险的基础上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那么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三责险中的“第三者”又是怎么判定的呢?我们就以一个真实案例,让大家更加清楚的了解到第三者责任险。

案例详情

2009年5月10日,张某在驾驶一辆货车行驶途中,突然听到车的后轮有异响,于是就吧车停在了路边,让副驾驶的马某下车对车辆进行检查,但马某在检查期间,司机张某由于疏忽大意开始挂档起步向前开了一点,于是把当时正在车底检查的马某当场轧死,事后,经过交警部门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马某没有过错。但由于货车此前在保险公司购买过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所以马某家人找保险公司,索赔后被拒赔,于是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保险公司称,按照保险条例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车内人员均不在三责险范围。马某属车内人员,不是“第三者”,所以并不在理赔范围内。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中,保险公司认为马某属于本车人员,由于保险条例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本车人员均不在三责保险范围内,所以不予赔偿。那么像上述这种情况马某究竟是不是属于“第三者”,在不在赔偿范围内呢?法院是这么认为的: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由于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遭受到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这不包括被车辆内的人和被保险人。

在上面的案子中,事故发生时,马某正在货车后轮检查车辆,因此不属于车上人员,并且该保险单的投保人也并不是马某。所以,马某既不属于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也不在车内,因此,马某是事故中的受害人。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规定对受害人进行赔付。

从上面的案例中我们看到辆交强险的重要性,车主投保了交强险后,一旦发生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提供赔偿,但争议的地方就在于第三者责任险,那么,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呢?

一、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哪些?

首先,被保险车辆的驾驶人或者是被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发生辆意外事故,从而导致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毁,保险公司会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保险合同中的规定进行赔偿。但因为事故而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其次,经过保险公司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对应该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和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应当进行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明确规定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其中最高不能超过责任限额的30%。

二、认定机动车三责险有哪些注意事项?

1)“第三者”的范围判别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之外的其他人或者物品。这里的所有人员是指包括司机、乘车员等车内的所有人,这些人不属于第三者,但如果在这些人下车之后,除辆驾驶员之外,就都属于第三者。如果是私家车,那么被保险人和家属都不属于第三者。

2)保险车辆要求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车辆的种类是不受任何限制的,也就是说,各种机动车辆或者是特殊用途的车辆均可以进行投保,但没有照的车辆无法购买。

3)碰撞责任归属

如果是保险车辆与没有购买保险的车辆辆车相撞,导致未保险车辆内的驾驶员或是乘客伤亡,或是车上装载的货物有所损坏,都属于第三者赔偿责任范围内。如果相撞的两辆车都属保险责任,那么两辆车的损失都会按照第三者责任险进行处理。如果保险车辆将第三者的车辆撞坏或是保险车辆撞到了其他地方,造成的损失,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保险公司对现场进行现场查勘和拍照,鉴定过经济损失价值之后,才会进行后续处理。

4)赔偿限额

机动车辆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通常并没有规定理赔限额。因为一般当出现第三者责任事故时,保险人会根据出险地治安、交通部门的法规作出理赔,或者是按照赔偿裁决,经保险人核对后确认理赔的数额。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为了稳妥起见,在购买力交强险之后,还是会增加一份第三者责任险。这样一旦在事故发生后,也能给被保险人降低一些损失。

但在给车辆买了保险的同时,也不要忘记给自己买一份保险,毕竟保障自己的才能使整个家庭有保障,尤其是家庭中的顶梁柱,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对整个家庭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建议您在给车辆购买保险时,也不要忘记给自己一份保障。如果您在购买保险时有任何不懂的地方,您可以在百度搜索“百保君”,“百保君”有非常多专业的保险经纪人,可以给你在挑选保险上提供很多有效的意见,帮助您挑选适合自己的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 分析

1.陈某可以将孔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不过如果只是机动车物损,没有必要打官司,因为诉讼费用必须自己承担;如果有人伤事件,那么打官司的话保险公司输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判定属于保险事故的,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会赔付给孔某和某港口单位,陈某可以拿到赔偿的费用。

2.对于本案,如果属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是不正确的。

因为孔某和某港口单位是在06年6月28日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此处默认未推迟保险期限投保),而此时交强险还未正式实施(交强险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推行,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10月1日为试推行阶段)。这样可以认为小越野车投保的险种应该为第三者责任险,是一种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应该在孔某和某港口投保的三者险责任范围内赔偿。

数字举例如下:陈某车辆物损5000元,孔某车辆只投保了三者险保额5万元(此处默认未投保三者险不计责任免赔条款和绝对免赔额条款),保险公司应该赔偿5000*80%(某些公司的条款是85%)=4000元,孔某或某港口单位赔偿5000*20%(15%)=1000元。

保险公司不得以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为理由拒绝赔偿陈某超过2000元部分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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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的字,白打了~~~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案例分析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为受益者,不是车主本人呀!

下面资料工你认识参考

第三者责任险四种情况不赔付

作为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除了赔偿金额和如何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之外,投保人还应该明确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本文搜集了四个案例来说明,以供参考。

肇事逃逸

案例:不久前,陈某驾驶一辆小货车在路口撞倒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他下车发现骑车者已奄奄一息,救活的可能性不大。陈某此时并没有想办法把伤者送到医院尽力抢救,而是害怕负责任上车逃了。这一过程被路口的摄像头拍摄下来。陈某迫于压力两星期后投案自首。

经过交通部门责任认定,陈某应负全部责任,赔偿死者家属20多万元。其所驾驶的小货车是投了第三者责任险的,于是陈某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结果被保险公司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由于陈某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第三者责任险。

分析: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对保险车辆肇事逃逸后申请理赔第三者责任险不予赔偿。尽管保险公司这一限制措施引起了保险界和法律界的争议,不过在保险合同上还明确了这一条款。

肇事司机无责任

案例:今年6月,投保人张某驾驶着自己的爱车在一段封闭式的高速公路上正常高速行驶,行人李某忽然翻越栏杆进入高速公路。张某发现时已经来不及刹车,将李某当场撞死。

后来经当地交通大队勘察认定,所有责任都应该由李某承担,张某无事故责任。但根据5月1日后实行的新《道路交通法》,即使张某无责任,也应当承担对李某的经济补偿。当张某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时,被保险公司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既然投保人是无责任的,保险公司当然不对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

分析:这是目前新《道路交通法》实施后一个争议非常大的问题。一方面,该法为了更多地维护弱者的利益,将赔偿的责任更多地加到了汽车驾驶人员身上,即使无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而保险公司拒绝为无过错的投保人进行理赔。这使无过错的驾驶人员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

驾车撞了自家人

案例:刘某开着一辆北京吉普车,快到家门口时不知道怎么搞的撞倒了一位行人。他下车一看竟是自己的妻子何女士。何女士受伤住院一个多月,花了几万元钱。妻子住院期间,刘某想起这辆车投了第三者责任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

分析:这是第三者责任险中历来就不赔的一个规定。有关的解释是,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其实,不仅车险,在其他责任险中也有相关规定。

酒后驾车肇事

案例:今年7月的一个晚上,吕某和客户吃饭,由于生意进展顺利,多喝了几杯酒。酒后,吕某驾驶自己的帕萨特轿车回家,在路上将正常行驶中的一个骑车人撞伤。他将伤者送到医院,连住院费、医疗费,带误工费,赔偿伤者3万多元。吕某想起自己的车已经投了第三者责任险,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了。

分析:中国的保险公司绝大多数拒绝为酒后驾驶造成的损失“埋单”,其中当然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但目前这一情况在个别保险公司有所改变,天安保险公司推出了一个酒后驾驶保险,投保人在投保车险的同时,只要另外付一份酒后驾车的保险金,就可以在酒后驾车肇事后得到经济补偿。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例子

例1:甲厂和乙厂的车在行驶中相撞。甲厂车辆损失5000元,车上货物损失 10000元,乙厂车辆损失4000元,车上货物损失5000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厂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70%,为16800元;乙厂车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30%,为7200元。试计算双方的应获得的赔款。

解:甲厂应承担的经济损失=(甲厂车损+乙厂车损+甲厂车上货损+乙厂车上货损)×70%=(5000+4000+10000+5000)×70%=16800元

乙厂应承担的经济损失=(甲厂车损+乙厂车损+甲厂车上货损+乙厂车上货损)×30%=(5000+4000+10000+5000)×30%=7200元

甲、乙厂的车都投保了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和第三者责任险,由于第三者责任险不负责本车上货物的损失,所以,保险人的赔款计算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赔款计算不一样,其赔款计算应如下:

甲厂自负车损=甲厂车损5000元×70%=3500元

甲厂应赔乙厂=(乙厂车损4000元+乙厂车上货损5000元)×70%=6300元

保险人负责甲厂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甲厂自负车损3500元+甲厂应赔乙厂6300元)×(1-免赔率15%)=8330元

乙厂自负车损=乙厂车损4000元×30%=1200元

乙厂应赔甲厂=(甲厂车损5000元+甲厂车上货损10000元)×30%=4500元

保险人负责乙厂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乙厂自负车损1200元+乙厂应赔甲厂4500元)×(1-免赔率5%)=5145元

结果,此案甲厂应承担经济损失16800元,得到保险人赔款8330元;乙厂应承担经济损失7200元,得到保险人赔款5145元。这里的差额部分即保险合同规定不赔的部分。

2.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通俗点说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险现在分2种:1、交强险:按照交强险有责赔偿的规定,本此事故你方的医疗费用、死亡伤残及财产损失应该由轿车方的交强险承保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这个赔付是不计算事故责任比例的(财产损失2000、医疗费用限额10000、死亡伤残110000)2、商业险:如果本次事故你的某项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该分项限额,那么超出的部分就由对方商业险承保公司按照其所付的责任比例进行赔付。举个例子:假如事故责任划分为对方负90%责任,你的电瓶车全损(购置价格为4000元)那么对方保险公司的赔付应该为(4000-交强险限额2000)x90%+2000=3800。这里是2层法律关系,一个是轿车方对你造成侵害致使你的财产损失那么他应该赔付你4000x90%=3600,第二是对方同其签定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的合同关系,按照其签定的合同的规定,就应该按照(4000-2000)x90%+2000=3800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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