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山西讨薪亡人事件的事件详述

   2022-05-30 20:02:59 网络790
核心提示:讨薪不成反降灾祸据王奎林反映,他们一家人来自河南郸城县胡岗镇,在太原市小店区一带打工。天寒地冻、年关将至,由于老板不给工钱,大家只得滞留在工地焦虑地等待、继续讨薪 。当时,他和工友回到位于小店区龙城大街山西省四建北门工地询问工资发放情况,因

12·13山西讨薪亡人事件的事件详述

讨薪不成反降灾祸

据王奎林反映,他们一家人来自河南郸城县胡岗镇,在太原市小店区一带打工。天寒地冻、年关将至,由于老板不给工钱,大家只得滞留在工地焦虑地等待、继续讨薪 。

当时,他和工友回到位于小店区龙城大街山西省四建北门工地询问工资发放情况,因看门的保安阻止,双方发生口角。态度蛮横的保安报警后,接警的辖区某派出所几名民警赶来。几人一下车,便对农民工破口大骂,拳打脚踢。出警民警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凭证的情况下,直言讨薪农民工是“犯罪嫌疑人”,并开始抓人 。

王奎林的父母闻讯赶来,欲与现场民警理论,但立即遭到辱骂、殴打和拖拉。民警强行铐住其父双手并塞进警车,他本人随后也被强行塞进警车内。在车里,一名长相肥胖的警察轮起拳头猛抓母亲周秀云的头部,一阵拳打脚踢后,负伤眩晕的周秀云应声倒地,处于休克状态 。

野蛮民警骂她装死

目击者投诉说,行凶警察面对遭暴力侵害晕倒在地的受害人,不但没有实施抢救措施,反而继续大骂“装死”。目击者说,那名腆着肚子、肥头大耳的胖警察一直用脚死死踩住躺在地上的可怜女人的头发,施暴长达一个多小时,随后把人拖进警车、塞进座位缝隙中,期间辱骂踢打不停,被拉到派出所后,武力伤害并未停止 。

“我和我爸被关到了凌晨三点多,期间我们被警所在职人员继续殴打,我爸肋骨被打断四根。警察叫走我爸,他回来后告诉我,我妈去世了。晴天霹雳!!!等我们赶到武警医院,太平间的看门人告诉我们说我妈十点多送过来的。她最亲的丈夫和儿子被拘留在附近的派出所里,仅仅五个小时,母亲含冤去世,亲人阴阳永隔。然而警察竟不告诉我们,我们连我妈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

受害人周秀云死亡后,当地警方只将尸体拖到某武警医院,并没有对事件作出任何积极的调查处理 。

死者外甥晋心锋对记者说,太原公安机关已经严密封锁消息,并控制受害人家属。同时,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下午三点多,派出所长杨某恐吓负伤的受害人家属说:“告诉你们人死了又怎么地,你们有本事去上访告状嘛 !”

警方布控封锁消息

据一线暗访记者调查证实,山西“12.13”讨薪亡人事件发生后,伤痕累累的死者丈夫住进了省武警医院8楼1-2病床,并接受手术治疗 。

同时,行凶打人的胖警察也神秘地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当地警方警否认受害人的死亡是“胖民警所为”,并称要等检察院调查给出结论 。

昨晚,死者儿子王奎林告记者,当地警方对他们的行动进行了盯梢和监控,杨所长明令他们不准坐公共汽车,不准随便向新闻媒体反映情况,不准随意越级上访举报,不准在互联网上发布负面消息。他还警告受害人家属说:“等上级调查处理了再说,如果再闹下去就不管了 。”

几天来,受害死者的家属、同乡和群众自发地组织到太原市、山西省相关部门上访举报,先后遭到冷遇和推诿扯皮,接访人员要求他们继续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证据 ”。

昨日,太原警方提出对死者解剖验尸,遭到家属抵制 。

“你说说,这样的组织、这样的公安,谁还敢信、谁还能相信?我要等北京国家的大法医来公平、公正调查处理。”王奎林咬着牙说 。

知情者对记者反映说,山西“12.13”讨薪亡人事件发生后,曾有媒体记者介入调查了解,但遭到警方“劝离 ”。

截至记者发稿时,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仍然不明朗。死者家属反映,派出所的杨所长坚持说:“这死人的事儿与警方无关 。”

逝者已矣,生者何堪?据受害人家属称,警方对重伤的王奎林父亲的救治已经停止 。 事件证据

王奎林的说法得到了一份视频录像的印证,这份视频是和他一起买手机的孟林拍的。他先是用新买的手机拍,但很快被警察发现,并与另外几名工友一样,被警察抢走了手机,他就用以前的旧手机断断续续地拍 。

“他一边骂一边把我婶往地上摁,然后蹲那儿用膝盖顶住我婶肚子,一只手抓住我婶头发,一只手往一边拧我婶的脖子,后来我看我婶躺地上不动了,警察就用一只脚踩住我婶的头发,我婶一直躺地上不动,他踩一会还换了只脚继续踩,持续了二十多分钟,又过来一辆车下来几个警察才把我婶抬起来扔到警车上,当时我婶不动了,脚在外面,他们就又朝里推了推,推进去之后开着车走了。我一边拍视频一边躲着警察,他们不断追着我要手机,我跑得快,屏幕都撞树上撞碎了。”孟林昨天下午对大河报记者说 。

事件协商

周秀云死了,这个精干强壮的47岁河南农妇,如今躺在山西武警医院太平间的冰柜内。同在一个医院的8楼病房内,则躺着她被打断了四根肋骨的丈夫王有志。陪在床边的一双儿女如今还无法面对与亲生母亲阴阳相隔的现实。 在医院对面的一家小宾馆内,住着周秀云生前的11名工友,他们此前本来是等在十几公里外的一处建筑工地,讨要工头欠他们的八万多元工钱,现在却拒绝了中间人百万元的“私了”赔偿,只希望山西省检察机关给个说法:周秀云究竟是怎么死的 ?

死者身份

记者首先与太原市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取得联系,该所值班人员告诉记者:“网上所发稿件纯属歪曲事实,该事件已由检察机关介入调查,你若要采访,需得到局领导同意 。”

记者随即与小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联系,值班人员称:“检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我们目前不便接受采访。”

记者接下来又与首发该稿的某网站总编室联系,其工作人员称,他们网站下边外包分站很多,这几名记者他无法查到,也不认识 。

记者又与网稿中所称的“受害者所在地”——郸城县胡岗(应为虎岗)派出所联系。该所称,没有查到王奎林、周秀云 。

但是,记者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到,郸城县虎岗乡的农场有王奎林和周秀云的户籍信息 。

昨天下午,大河报记者打通了虎岗派出所所长的电话,他在电话中称,此前几天,郸城县农场场长曾找他咨询过,说他们农场一名女职工在山西被打死,“问我知不知道这件事,我说不知道,因为农场虽然在虎岗境内,但却归县农业局直管,不归我们管,我们也没接到过报案” 。

知情人士

2014年12月18日晚7时,记者联系到了农场场长王传金(音),他说周秀云确实是他们农场的职工,“今年种麦时节还在家正常上班,平时身体挺好,没啥大病,人也开朗,爱说爱笑的”。因种完麦是农闲季节,她随在山西工地上包工程的丈夫一起打工,她在工地上给丈夫和儿子做饭、洗衣服 。

“我是12月14日接到周秀云家属的电话,说她在山西太原被打死了。我当天即向县农业局领导汇报,领导同意我前去处理。我到太原后,先与周秀云的家人见了面,他们说因为讨要工资,周秀云的丈夫王有志(音)带着儿子王奎林前往工地讨要工资,但保安不让进入工地,两人与保安发生争执。随后,当地警方赶到要带两人走,被周秀云阻拦,并抱住一名民警的腿不让离开,但警方将其强行带走,最后不知怎么死在了派出所内。至于死因,现在当地警方正在调查。”王传金说,“我到了之后,被当地警方安排到一家宾馆内吃住,警方一名姓杨的副局长亲自和我面谈,说事情已经发生了,他们确实有责任,最好能做做家属的工作,争取得到他们的谅解,警方会多给一些经济补偿,千万别让他们四处上访、闹事 ”。

但王传金说,他在太原五天,并未完成太原警方“布置”的任务,他们迟迟未能与受害者家属谈赔偿金的事儿。

2014年12月19日,王传金离开太原回到郸城,“昨天下午,周秀云的一个亲戚还来找过我,让我给开一个正式的职工证明,我开过之后他就走了 ”。

王传金还向记者提供了周秀云几个家属的电话,但截至记者发稿前,没有一个能够联系上,不是关机便是无法接通 。

“大河报是咱河南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咱河南人在外死了,至今死因不明,希望你们能派记者前往调查,把真相呈现给大家,让死者瞑目。”王传金在电话中对大河报记者说 。 2015年1月5日下午,在太原武警医院太平间的冰柜内躺了20多天的周秀云被抬出医院,在太原另外一家医院的解剖室外,周秀云的丈夫及儿女被挡在门外 。

据悉,受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刘良教授一行八人鉴定团队,负责对周秀云非正常死亡原因及王有志损伤程度进行检验。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见证,并对尸体检验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考虑到该案的影响重大,检察机关在依法委托鉴定单位和鉴定人过程中,征得了当事人的同意。家属最终从多家鉴定机构中选中了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 。

在解剖现场的死者的外甥晋心锋在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说,“我进去全程见证了尸检,当天下午2点多开始解冻进行尸检,但由于尸体冰冻时间太长,解剖进行到3点多的时候,中断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当晚的7点多才解剖完。 ”

2015年1月20日,太原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案尚在侦查阶段,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周秀云的尸检结果尚未公布 。 河南讨薪女农民工命丧太原后,全国各地不少热心律师通过大河报记者与受害者家人取得联系。周秀云的家人与多名公益律师签订委托书,委托几名律师组成律师团共同代理该案件。三名律师分别是: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的程海,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的王道刚,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的李劲松。律师团抵达太原后进行多方调查取证 。

律师带着王奎林、李康等多名在派出所被殴打的农民工赶往山西省检察院,提交了一份名为“请为被警察打死的讨薪女工周秀云讨回公道”的刑事控告书。昨天下午,山西省检察院依法受理,在这份控告书上盖上了公章 。 在控告书中,大河报记者看到,被控告的人共有32人:被排在第一位的是王文军,目前已被批捕的他原是太原市公安局龙城派出所警察,现以滥用职权罪被羁押 。

第二个被控告的是郭铁伟,原太原市公安局龙城派出所警察,被羁押的罪名同样是滥用职权。

要求依法追究32名人员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刑事责任。

控告书中称,现有证据足以认定,被控告人王文军,在2014年12月13日17时许把周秀云殴打倒地,当时旁人无法实施救助,周秀云随时死亡的后果常人可以预见 。

王文军一直踩着周秀云头发,周秀云被急救中心确诊18时27分死亡之前一直拒绝施救,放任其死亡结果的发生 。

其行为与周秀云死亡有因果关系,由故意伤害转化为故意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他对周秀云死亡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 。

控告书中称,郭铁伟参与了王文军对周秀云的殴打,对周秀云共同负有及时施救义务,因未施救,放任她死亡结果的发生,对周秀云死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涉嫌共同故意杀人罪。因负次要责任,系从犯。

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两人故意杀人罪刑事责任。(律师认为,根据以上证据和事实,尸检可能会更精确地确定周秀云死亡的直接原因和时间,不影响本罪立案。)

控告书中称,郭铁伟在派出所内用脚踹断王友志6根肋骨,达到追究故意伤害罪的伤情立案标准,是主犯,王文军协助属从犯 。

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追究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情节恶劣,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控告书中称,民工讨要工资,警察在明知他们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王文军、郭铁伟、所长张某(负有领导责任),以及龙城派出所的其他多名警察,仍然对四名被害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11小时,并有背铐、殴打等情节 。

都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追究非法拘禁罪。以上人员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

要求依法追究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检察长玩忽职守责任 。

控告书中称,从2014年12月13日周秀云死亡到12月26日立案,其间13天。小店区检察院、太原市检察院已在12月13日接到小店公安分局报案、14日接到周秀云家属报案,取得了录像、证人证词、视频截图等,12月16日得知王友志被武警医院诊断为被打断三根肋骨(后证实为6根),按常理至迟应在12月20前立案,但未立案。直到12月26日网络第一次大规模传播周秀云被踩头发和拽头发的视频后,才于当日匆匆立案,且是按与涉嫌犯罪事实相去甚远的滥用职权罪立案 。

以上不依法履责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于严重的玩忽职守。小店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宏亮、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应当依法予以追究 。 控告书中称,本案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四类犯罪,涉及人员多达32人,属于重大犯罪案件 。

为保证案件依法公正办理,应当由检察机关管辖。因太原市检察院严重不履责,不能保证案件后续依法办理,不应当再由其继续管辖本案。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从1991年起在山西省检察院任职,位至反贪局局长、党组成员,2012年经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 。

由于担心由山西省检察院管辖本案也难以做到公正办案。控告人请求山西省检察院依法提请上级检察院指定被害人的户籍所在地河南省的检察机关管辖 。

12·13太原警察滥用职权案的案件经过

脚踩讨薪农妇致死,太原前警察出狱后喊冤

“我是冤枉的,我真的很冤枉啊”。曾经的警察王文军3年前假释出狱后一直在申诉。事情还要回到2014年,当年发生了轰动全国的警察脚踩讨薪农妇导致她死亡事件。7年过去了,双方当事人都有心结。王文军说这个妇女周某根本不是讨薪的农民工,她和丈夫王某是包工头,他们用谎言主导了舆论,他作为执法警察却成为阶下囚。而王某则说甲方欠的钱一直没给完,到现在他都没有结算完工钱。

究竟到底咋回事

事发当时,王某和妻子周某以及其他工友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帽就和工地人员发生争吵,随后报警。王文军和其他几个警察出警,当时周某情绪激动一直拽他衣服,王文军让她放手但对方始终不放,他又让周某坐下,周某仍然拽他,他就把脚踩在周某头部,等待派出所派出救援,王文军踩着周某头部有23分钟。救兵来了后,几个警察将闹事的人都带到派出所,当晚周某死亡,王文军被描述为恶警。

当地法院认为,王文军作为警察执行公务的时候违背了警察的职责,他脚踩着周某头部,有侮辱人格;他带回违法人员到派出所又对他们有殴打行为,也同样违背了警察的职业道德同时也触犯了法律。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警察对任何违法行为人可以徒手制止。但王文军没有这样做,他的行为导致周某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同时他没有按照规定请示和报批,对王某等人进行留置属于滥用职权罪。法官判决他有期徒刑5年。

我们都知道警察作为执法者,他们的工作内容就是要打击犯罪,制止违法之人,确保社会稳定。但警察自己的言行也要符合法律规定,也要遵守相应规定,他们的对外行为才能让人信服和具有威力。执法者作出处罚不仅要有依据同时程序也要合法。王文军遇到不讲道理的周某和王某,他依然要保持自己合法执行任务的初衷和具体执行过程,但他放任自己的行为,以暴制暴,自己也从原本的执法者变成阶下囚。

周某和王某为了保护自己的工友不受到欺负,他们也有正义感但他们面对警察却抗拒,却不遵守警察的要求,甚至选择极其低级的方式反抗,他们以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如果他们当初不对警察打骂,不作出伤害警察的行为,这起简单的案件很快就可以化解。人和人之间需要互相尊重,需要理解。王某和周某即使遇到强势的甲方没得到工钱,他们可以选择诉讼维权而不是将气愤发泄到警察身上。您有什么看法呢?

12·13山西讨薪亡人事件的社会舆情

201年12月26日,一则“警察打死讨薪女农民工,死亡后仍遭脚踩头发”的消息在网络广泛流传,农民工因讨薪与工地保安发生冲突,农民工被带进派出所后挨打,其中一人死亡,一人被打断4根肋骨。

讨薪不成反遭打

网络披露的一张照片被描述为:“面对晕倒在地的女农民工,警察不但没有采取抢救措施,反而由胖警察用脚死死踩住女农民工的头发,长达一个小时”,显得极为扎眼。死者家属质疑警方滥用武力、野蛮执法。

照片中被踩头发的女农民工周秀云来自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2014年47岁。从2014年10月中旬开始,共有13个老乡在位于太原龙城大街的“山西四建集团经贸龙某某工程项目”工地打工,主要从事木工活。木工工程已经于2014年12月5日结束,但包工头四川人周理品还欠着他们2.9万元工钱,多次催要未果。

农民工们计划直接向项目部讨要工钱。2014年12月13日16时许,王奎林和3名工友来到工地北门,欲找项目部负责人讨要工钱。但被保安拦在门口并发生口角及推搡,争执中,保安打电话报警。

王奎林说,辖区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始终骂骂咧咧。闻讯赶来的王友志被警察按倒在地、强行上铐。周秀云抱着警察的腿恳求放人,在此期间便遭遇拽头发、拧脖子等暴力侵害。警察把我周秀云的头狠命往下按,脸都贴到肚子上了,后来周秀云便仰面躺地长达1个小时。一位身材偏胖的警察用脚踩着周秀云的头发,并指责她“装死”。

警察将现场警戒,周秀云的头发被一名警察牢牢踩住。后来,警察把王友志、周秀云夫妻塞进同一辆警车,由于是背铐,王友志只能用腿拱一拱妻子并呼喊着她的名字,但此刻妻子已经没有任何反应,当时是昏迷还是已经死亡王友志也说不清楚。

王奎林证实母亲身体状况一向良好。他说,2014年12月13日当天最低气温零下11摄氏度,母亲在地上躺了1个小时。

粗暴执法酿悲剧

王友志一家三口及另外两名老乡是在当天17时左右被带进太原市龙城派出所的。王友志说,他在派出所的卫生间内遭到了殴打,警察抓着他的头发,用脚往死里踢他,此后,在办公室又有民警用鞋对他头部左右开弓,打得他头晕目眩、满脸是血。每每谈到此他便失声痛哭。

王奎林说,他和另外两个老乡,也被派出所的民警教训一通,腰背上的淤青六七天后才散去。

王友志住在武警山西省某某医院的普外科。2014年12月22日,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单上显示着“左侧第6-9肋骨骨折”的检查结论。

周秀云靠着墙耷拉着脑袋一动不动,王友志请求警察帮忙照顾,但没有人理他。王友志被关进派出所的留置室,他的妻子就在门外不足两米处的地板上坐着,他眼睁睁地看着妻子不省人事,却无能为力。凌晨3时许,他在派出所内接到了妻子死亡、遗体已被送至太平间的通知。

2014年12月13日事发,直到24日该事件才在网上引发网民关注,逐渐进入公众视野。从舆情趋势图上可以看出,自26日(当地警方发布通告)起,相关信息更新量明显增加。28日,新华社“中国网事”发布调查文章《农民工命丧讨薪路山西民警“脚踩头发”粗暴执法事件调查》,推动该事件在舆论场进一步走热,次日的信息更新量超过了1,250条。随着当地官方逐步走向问题的前台以及处置措施的陆续公开,该事件的舆情热度趋于降低 。

总体上看,截至2014年12月30日,共有相关舆情信息3,543条。在报道媒介上,新闻报道占比最多,约占49.4%。论坛次之,为32.3%,境外和贴吧报道均占4.3%。从事件发酵的过程看,26日之前,论坛报道占优;26日之后,新闻报道的主导地位比较明显 。 网民认为,涉事警察的行为“太恶劣”,严重损害了山西警方的整体形象;在严惩涉事责任人的同时,基层警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应反思。网民“lwwz2011”说,太恶劣了,知法犯罪,这样的警察不配为警察,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山西不只是煤黑,公安更黑。网民“hezhengwen01”说,这种警察在中国大地到处可见,必须给个说法,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周边那些警察也该抓去坐大牢。还有网民说,这警察会被判刑吗?恐怕不会,就算判也是判1缓2,基层警员素质参差不齐,要好好大力整顿了 。

网民认为,在舆情处置方面,当地有关部门行动消极、办法老套,进一步恶化了警民关系和官民关系,对各种细节和疑点有针对性地回应,才能赢得网民信任。媒体人阿曼认为,从这件事的处理上可以看出,当地应对舆论似乎还处在“学步孩童”的阶段,几乎每一步都是被舆论推着走,每一步都在被“打脸”。这种“严防死守”的消极态度,能躲则躲,躲不了再出来回应的舆论应对方式,早就过时了。而正是这样的消极态度,使其失去了人们的信任,一个值班民警的否认,就掀起了舆论大波。官方回应中的“高度重视”应该体现在每一个微小的细节。网民“殷国安”认为,官方回应中的“举一反三”已成为“官话忽悠”,建议分两步走,当“一”的问题基本处理结束时,再进行“反三”的工作 。

网民认为,在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背景下,涉事警察以及当地警方的行为有悖职业道德和法治精神,消除滥用公权的“底气”与“霸气”,才能挽回公权公信。网民“图八木”说,女工讨薪命丧派出所,在全社会都在喊着建设法治国家的时刻,确实让人感到震惊,难道依法治国的宣传没有宣传到这里?这里的警察还能被称为民警吗?说他们是那些欠薪者的保护伞一点都不夸张吧?失人心容易得人心难,已经被抛弃的公信力还需要当地政府下更多的功夫去找回来。网民“郑端仁”说,回顾整个事件,其中不仅有个别民警的嚣张跋扈和冷漠无情,更少不了事后官方不敢担当,试图“捂盖子”逃避责任。唯有消除“脚踩讨薪女工头”的霸气和“否认这一不良行径”的底气,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才是修复公权公信的正途。网民“铁拳雄狮”说,必须加大对公权力的监督,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否则,类似新闻还会被不断地曝出来 。

还有网民认为,该事件折射的劳资紧张关系不容忽视,构建和谐劳资关系需反思四大政策问题,政府应善于调动其他资源和力量,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网民“碧翰烽”认为,劳资关系是当前社会关系当中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挑战着人们的安居乐业、威胁着社会和谐稳定。要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企业工会的独立性、招商引资与唯GDP主义、“维稳”与“维权”的关系、社会分配体制改革等四大问题亟需反思。网民“冯文亮”说,政府应为农民工创造和优化生存环境,加强制度设计和监管落实,共同撑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伞。在解决欠薪问题时,应该以法律为基本准则,确保“欠薪入刑”能发挥其应有的威力。网民“空山新雨”建议,政府须调动社会其他资源和力量共同破解“讨薪”难题,通过扶持相应的社会组织以及让各地存在的同乡会等组织规范化、阳光化等方式,提高农民工在劳资关系中的博弈能力 。 长江日报:警察打死讨薪者是一场正义危机

如果是一个包工头或者地痞流氓打死讨薪者,人们也会愤怒,却仍会相信正义。被称为正义守护者的警察,却公然对正义寻求者实施肉体残害,性质就完全不同,它会让人们失去对正义的信仰,失去对国家机器维持正义功能的信心。公平正义是我们社会高度推崇的基本价值,作为国家合法暴力机器的执法者,竟然这样赤裸裸地践踏正义,人民绝无法忍受,不能原谅 。

南方都市报:愿“讨薪”不再成难题

在正常途径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依靠上访、跳楼、跳桥、群体性事件来“把事情闹大”,成了近乎唯一的选择,恰恰这样的社会性讨薪方式又能产生一定效果,因而产生了路径依赖。讨薪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欠薪易。资方欠薪违法成本低,外来务工者讨薪成本高,让欠薪更有恃无恐。纯粹指责社会性讨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将其拘留或入罪了事,无法解决问题,反而容易激化矛盾。更多的关注应放在产生如此路径依赖的原因上,并寻求解决之道 。

新京报:讨薪者命丧派出所“高度重视”别总迟到

可以说,当地警方一开始并不希望这件事情信息外露,更不希望被舆论关注。在这段时间里,虽然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但官方始终没有公开、正面回应。直到事件见诸媒体后,太原市相关部门才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通过公开通报表达了对事件的“高度重视”和“处理决心”。不过,回过头来看待案件的整个发展脉络,仍然有太多的东西值得咀嚼。为什么有关部门在事情发生后第一反应总是封锁消息,直到遮盖不住,被媒体披露、舆论聚焦后才“高度重视 ”?

京华时报:脚踩女工头发事件岂止“处置不当”

龙城派出所的民警,不但将讨薪农民工打倒在地,更将其头发踩脚下,显示出对生命缺乏起码的尊重。民警刘金润将“民警脚踩女农民工头发”照片说成是利用视觉误差“误导网民”,对照家属提供的视频,到底是谁想误导人,不言自明。此外,还有几点值得追问:民警究竟有没有打人?民警为什么要打人?处警民警面对5名手无寸铁的农民工,在处理这起小纠纷时,偏袒如此明显,出手如此之重,很难说这是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公平,而其中透露出的执法之失、暴戾之气尤其值得警惕 。

红网:查清女工讨薪丧命真相回避机制不可缺位

面对讨薪女在派出所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涉事公安部门理应启动回避机制,让第三方介入查出事件真相,给死者家属一个合法交代,给社会一个公开透明的说法。对于周口讨薪女工在派出所死亡事件来说,之所以持续发酵,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涉事的公安机关,没有理清自己在事件中的角色与权责义务都发生了变化,已处于涉案方,不再具有立案管辖权和查处权,一味参与其中,只会引发社会对案件处理不公的持续质疑 。 本是一起劳资纠纷,然而,因为当地警方的不当介入,该事件却以警民矛盾甚至官民矛盾的形式呈现在网民面前。当媒体把这件事曝光后,涉事警察的跋扈与傲慢、事后当地警方躲闪与遮掩,随之成为网民吐槽的重要舆情点,而事件起始的讨薪问题反而有些“冷落”。显然,这不是舆论失焦。讨薪问题固然显失社会公平,但对官员(警察)、公权力的批评更能释放快感 。

在当前持续的反腐高压态势下,山西“后来居上”,成为十八大之后反腐风暴中“最大的重灾区”。而与此事相涉的太原警方,此前的诸多乱象也时而被媒体聚焦。2014年9月11日,南方周末曾刊文《太原警界之乱三任公安局长连续下马》。报道称,“多名公安系统人士透露,三任问题局长在任期间,太原公安队伍士气低迷,纪律松懈”。“更严重的,在部分山西高层官员与不法煤商形成利益共同体的政治生态下,部分太原警察沦为煤商违法后的保护伞”。由此观之,此次事件从劳资纠纷到官民矛盾,可能并非仅仅因个别警察素质低下而偶然发生,网民对涉事警察、当地警方的尖锐质疑和批评,也并非无端发泄,而是其来有自 。

媒体在该事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正是媒体的曝光引发了广大网民对该事件的关注,在推动网民对这一涉及劳资关系和官民关系进行深入反思的同时,客观上也增强了受害方的博弈能力。与此同时,当地警方在事件处置上的不足与短板也明白无疑地暴露在网民面前。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对受害人家属的“限制”、“赔钱私了”等就事论事式的维稳思维突出,与该事件本身的公共性相去甚远,与民意的期待也是背道而驰,事件曝光引发民意反弹自在情理之中 。

当然,该事件引发舆情聚焦,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地警方信息公布过于迟缓,没有及时通报事件处置情况的进展。26日晚太原市警方才第一次在其官网上发布通报,距事发已有13天。在“以秒为计时单位”的新媒体时代,如此迟缓势必滋生不必要的想象空间,进而增加事件处置难度。而从当地一些警察的言论也可以看出,除警察队伍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外,媒介素养之差也不容忽视 。

警察作为执法者,执法犯法,影响之恶劣不言自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是新时期政法领域“三个建设”之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各地公安机关应引以为戒,加强对警察队伍特别是基层警察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就警察个人而言,也应自觉以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切实做到执法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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