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是房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物业公司是受托维修,责任后果由开发商承担。
如果房屋出现质保书中所说的问题,而非业主自行承担责任的问题,则开发商或施工单位应当履行维修责任。通常,实际承担维修责任的是物业公司,开发商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中,通常都委托物业公司承担维修职责。
属于物业公司应当维修而不维修的,你可以找开发商协调,或书面通知物业公司,告知房屋需要保修的事项,也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做好证据固定工作,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向区物业办反映、投诉。
不属于物业公司应当维修范围的,物业公司未提供有偿服务,你也只能自己去修了。
房屋进水管漏水物业不修怎么办
既然已经过了保修期,那么房子出现问题就不能算是质量问题了,如果是公用设施的话,应该申请物业维修基金进行维修,这个物业应该负责帮助中间申请相关程序的,物业不管的话,可以找当地的房管局。
不交维修基金可以办房产证吗
第一:首先要区分漏水的位置,如果是公共区域漏水,物业是应该负责人维修的;
这种情况的分类:
(一)公共区域还在保修期内漏水,应该找开发商,由开发商方面的施工方负责维修;
(二)如果公共区域漏水已经过了保修期,则是物业管理公司维修;
(三)如果公共区域漏水已经过了保修期,且不在《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的义务范畴,属于大中修的范畴,则需要动用公共维修资金维修;
第二:如果是业主家漏水里面自己漏水,或是楼上漏水,应该业主自行维修或楼上业主维修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不交不可以办房产证。1、按照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2、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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