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后,“湖北涉贿官员冉建新提审时猝死”一案有了重大进展。冉建新的尸检报告已出炉,结论为因急性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对此结果,冉建新家属表示接受。
据《湖北省同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学检验意见书》(同济司法鉴定中心[2011]法医病理F-159号)鉴定意见:根据对死者冉建新的法医学尸检、病理组织学及相关化验结果,结合现在案件、病历资料、死亡经过及专家意见,综合分析认为,冉建新在被押审讯过程中,因躯体及精神刺激(长时间审讯、体位受限、损伤及情绪激动)导致其所患的垂体促性腺激素腺瘤发生急性出血坏死,最终因急性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家属还在研究尸检报告,暂时没什么意见。详情还须与律师商讨。
湖北震邦律师事务所朱荣茂是冉案代理律师,他表示:“这个鉴定结果还是真实公正的,冉建新家属都能接受,目前还没有什么意见,也没有提出重新尸检的要求。”
此外,朱荣茂还称,目前冉案已经侦查终结,家属等待联合调查组公布案件处理结果,“家属相信,依照法规,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接下来,家属会提出赔偿等善后事宜。”
湖北利川原反贪局长在巴东看守所被活活打死的相关新闻怎么突然在各大网站被删了呢
我相信利川群体事件与冉建新家族无关,但总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个机会实施打砸抢行为,据利川一水果摊老板讲述事件当时就有人抢走10几斤柑子砸执勤民警,后来发展成为用石头砸执勤民警,据说:门卫室窗玻璃被砸,门卫处的卷闸门价值几千元被推翻、并用其砸向执勤民警,这样的人可恶、可恨,值得绳之以法。
关于冉建新一案,据当地了解情况的人说,冉建新是因为受到群众举报,经过批准才被利川市纪委“两规”的。在“两规”期间,冉建新交待了自己贪污受贿、失职渎职、违规收受礼金等违纪行为。从他交待的情况看,他是因为损害群众利益而被查处的,怎么在网上一下子变成了因为保护群众利益而受到查处呢?查办冉建新案,恩施州、利川市两级纪委都是严格依纪依法并且按照程序来办理的,而网上疯传的他本人的所谓“绝命书”里,一个字也没有提到“死”字。何来有人逼死他或者打击报复他?
我觉得,这个事件中,有几个基本是非问题应该弄清楚:
什么是群众利益?是少数人侵占并据为己有的本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那部分利益是群众利益,还是被少数人侵占的真正属于群众的利益才是群众利益?
群众举报的违纪违法者是否应受到查处?如果把群众正确的举报也算作是打击报复的话,这正是群众监督的权利所在,应予支持和保护。如果冠以打击报复,就觉得不应该查处,那恰恰是对群众监督权利的践踏。
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案件工作应由谁来评价?民评民说是标准,这里的“民”指哪些人?由腐败分子来评价,还是由广大人民群众来评价?由一小部分从腐败行为中获利的人来评价,还是由广大的利益受到损害的群众来评价?
如果没有起码的是非观念,就对此案妄加评论,就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案件的工作妄加指责,那是不公正的,也是别有用心的!
以上就是关于利川冉建新案件处理结果如何?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