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的范围是什么?

   2022-09-02 11:01:44 网络1180
核心提示:法医毒物鉴定是利用化学检测和薄层层析、分光光度法、色谱法等各种方法检验识别与测定毒物。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法医毒物鉴定范围包括哪些?法医毒物鉴定的鉴定方法有哪些?下面由醉学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一、法医毒物鉴定范围包括哪些1、毒品鉴定;2、疑

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的范围是什么?

 法医毒物鉴定是利用化学检测和薄层层析、分光光度法、色谱法等各种方法检验识别与测定毒物。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法医毒物鉴定范围包括哪些?法医毒物鉴定的鉴定方法有哪些?下面由醉学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法医毒物鉴定范围包括哪些

1、毒品鉴定;

2、疑吸毒人员尿液中毒品的检验;

3、头发中毒品的检验判断吸毒史;

4、血液中乙醇含量的测定;

5、常见毒药物定性、定量分析;

6、出国人员及外资求职人员等体内滥用药物的检验;

7、医院中毒抢救病人的体内毒(药)物检验;

8、煤气中毒者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含量测定;

9、法医毒物学专业知识咨询;

10、其它面向社会、个人的服务。

二、法医毒物鉴定的鉴定方法

“法医毒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毒物是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给予时,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

法医毒物鉴定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

1、初步定性分析:重点放在类反应方面,以确定某类毒物的存在与否。常采用灵敏、无损(不破坏或消耗检材)的方法,如紫外吸收光谱、薄层色谱、免疫测定等。

2、毒物鉴定:根据初步定性分析,选用适宜的检材和可靠的方法,分离、纯化毒物,做出确实的鉴定。

3、毒物的定量:常用色谱法(纸、薄层、气相和高压液相色谱法等),光谱法(紫外、红外吸收光谱法等),质谱法(如质谱法、液质联用、气质联用)等进行毒物的定量。

综上所述,法医毒物鉴定意义在于澄清死亡案件的性质,在法医鉴定工作中,常遇到突然死亡、死因不明的案件,通过法医毒物分析,区分是中毒死亡还是因病猝死。

有关法医毒物学

法医毒物分析设定阈值的目的是规范酒驾、毒驾的司法鉴定活动,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障。阈值作为被测量物存在或不存在的界限量值,在法医毒物学领域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车辆驾驶人员体内毒品含量阈值与检验》的颁布实施,在法规层面确立了阈值在法医毒物学领域的地位和作用,通过阈值规范酒驾、毒驾的司法鉴定活动,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障。综述了法医毒物学领域涉及阈值的形式、设定、作用以及应用,并就如何使用阈值规范实验室检测进行讨论。

司法鉴定毒物鉴定人的任职资格是什么

毒物的定义是这样的,在日常接触条件下,较小剂量进入机体后,能与生物体之间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导致机体组织细胞代谢、功能和形态结构损害的化学物质。 一般在医学上,将生物(包括动物、植物、细菌和真菌等)体内形成、可损害其他生物体的物质称为生物毒素,简称毒素,以区别由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类毒物。

其实,这两类物质都属于大的毒物范畴。 毒物与非毒物之间并没有绝对的界限。

有句名言:“所有的物质都是毒物,没有物质不是毒物,唯一的区别是它们的剂量”。

某种意义上讲,自然界并不存在绝对有毒或绝对无毒的物质,

如,砒霜、汞化物、蛇毒等,大家都知道的毒物,如果在低于中毒剂量时使用,便可作为临床治疗某些疾病的药物使用;而我们赖以生存的氧气,如果以高浓度超过正常需要进入体入,也会发生氧中毒。

而毒物造成机体损害的能力称为毒性。

我们平常见到的“剧毒”、“低毒”等实际上就是指毒物的毒性。按WHO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毒物的毒性分级如下:

1、剧毒:毒性分级5级;成人致死量,小于0.05克/公斤体重;60公斤成人致死总量,0.1克。

2、高毒:毒性分级4级;成人致死量,0.05~0.5克/公斤体重;60公斤成人致死总量,3克。

3、中等毒:毒性分级3级;成人致死量,0.5~5克/公斤体重;60公斤成人致死总量,30克。

4、低毒:毒性分级2级;成人致死量,5~15克/公斤体重;60公斤成人致死总量,250克。

5、微毒:毒性分级1级;成人致死量,大于15克/公斤体重; 60公斤成人致死总量,大于1000克。

在法医学上,根据鉴定目的不同,毒物分类方法也不尽一致,

如在分析中毒症状及病理变化时,常采用按毒理作用分类;

在进行毒物化学分析时,常采用按毒物的化学性质分类;

为追溯毒物来源、用途及其对机体的作用时,则多采用混合分类。

对于侦探工作来讲,主要采用的可能就是最后一种分类――混合分类法:

1、按毒物的毒性作用分类:

(1)腐蚀毒。指对机体局部有强烈腐蚀作用的毒物。如强酸、强碱及酚类等:

(2)实质毒。吸收后引进脏器组织病理损害的毒物。如砷、汞重金属毒.

(3)酶系毒。抑制特异性酶的毒物。如有机磷农药、氰化物等.

(4)血液毒。引起血液变化的毒物,如一氧化碳、亚硝酸盐及某些蛇毒等.

(5)神经毒。引起中枢神经障碍的毒物。如醇类、麻醉药、安定催眠药以及士的宁、烟酸、古柯碱、苯丙胺等

2、按毒物的化学性质分类:

(1)挥发性毒物。可能采用蒸馏法或微量扩散法分离的毒物。如氰化物、醇、酚类等.

(2)非挥发性毒物。采用有机溶剂提取法分离的毒物。如巴比妥催眠药、生物碱、吗啡等.

(3)金属毒。采用破坏有机物的方法分离的毒物。如砷、汞、钡、铬、锌等.

(4)阴离子毒物。采用透析法或离子交换法分离的毒物。如强酸、强碱、亚硝酸盐等.

(5)其他毒物。其他须根据其化学性质采用特殊方法分离的毒物。如箭毒碱、一氧化碳、硫化氢等。

3、混合分类法。即按毒物的来源、用途和毒性作用综合分类。

(1)腐蚀性毒物。

包括有腐蚀作用的酸类、碱类,如硫酸、盐酸、硝酸、苯酚、氢氧化钠、氨及氢氧化氨等.

(2)毁坏性毒物。

能引起生物体组织损害的毒物。如砷、汞、钡、铅、铬、镁、铊及其他重金属盐类

(3)障碍功能的毒物。

如障碍脑脊髓功能的毒物,如酒精、甲醇、催眠镇静安定药、番木鳖碱、阿托品、异烟肼、阿片、可卡因、苯丙胺、致幻剂等;障碍呼吸功能的毒物,如氰化物、亚硝酸盐和一氧化碳等。

(4)农药。

如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似除虫菊酯类、有机汞、有机氯、有机氟、无机氟、矮壮素、灭幼脲、百菌清、百草枯、薯瘟锡、溴甲烷、化森锌等.

5)杀鼠剂。

磷化锌、敌鼠强、安妥、敌鼠钠、杀鼠灵等.

(6)有毒物植物。如乌头碱植物、钩吻、曼陀罗、夹竹桃、毒蕈、莽草、红茴香、雷公藤等。

(7)有毒动物。如蛇毒、河豚、斑蝥、蟾蜍、鱼胆、蜂毒等

(8)细菌及霉菌性毒素。如沙门菌、肉毒、葡萄球菌等细菌,以及黄曲霉素、霉变甘蔗、黑斑病甘薯等真菌

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有毒花果植物有哪些?都有些什么中毒表现?

有毒植物的种类繁多,其有毒成分也十分复杂。有些有毒植物有毒成分较单一,但有些则含多种有毒成分(其中一种可以是主要的)。另外,还有许多有毒植物所含有毒成分目前尚不完全清楚。以有毒成分分类,有毒植物可以主要分为:

(1)含生物碱类,生物碱是一类含氮的有机化合物。

含生物碱的有毒植物种类很多,多见于毛莨科、罂粟科、防已科、芸香科、马钱科、茄科、麻黄科等等。

其中常见的有阿托品、士的宁、吗啡、古柯碱、乌头碱、钩吻碱、雷公藤碱。

(2)含强心甙类,强心甙小剂量时有强心作用,较大剂量时则可引起心脏中毒以至停搏。

这类有毒植物多见于玄参科、夹竹桃科、萝蘑科、卫矛科、百合科等某些品种中,如夹竹桃、万年青、福寿草。箭毒亦含强心甙。

(3)含氰甙类,氰甙分子中含氰,其特点是水解后可以生成氢氰酸,这类有毒植物多见于蔷薇科和豆科中。

如苦杏仁、苦桃仁、批粑仁、木薯等。

(4)含皂甙类,这类有毒植物多见于豆科、无患子科和薯蓣科某些品种中,有溶血作用,

如皂荚、野山薯、商陆、木通等。

(5)含毒蛋白类,主要存在于种子中,有损害肝、肾实质细胞的作用,引起变性、坏死。

如巴豆、蓖麻子、苍耳子及毒蕈等。

此外,有毒植物还可含有萜类(如马桑),内酯(如莽草子)、蒽甙(如芦荟)、酚类(如白果)等有毒成分.

而常见化学毒物主要为:

一氧化碳

中毒表现:

急性CO中毒是吸入高浓度CO后引起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急性CO中毒起病急、潜伏期短。

轻、中度中毒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昏、心悸、恶心、呕吐、四肢乏力、意识模糊,甚至昏迷,但昏迷持续时间短,经脱离现场进行抢救,可较快苏醒、一般无明显并发症。血HbCO浓度在10%至50%。部分患者显示脑电图异常。

重度中毒者意识障碍程度达深昏迷或去大脑皮质状态。往往出现牙关紧闭、强直性全身痉挛、大小便失禁。部分患者可并发脑水肿、肺水肿、严重的心肌损害、休克、呼吸衰竭、上消化道出血、皮肤水泡或成片的皮肤红肿、肌肉肿胀坏死、肝、肾损害等。血液HbCO浓度可高于50%。多数患者脑电图异常。

急性CO中毒迟发脑病是指急性中毒意识障碍恢复后,经过2~60天假愈期,又出现神经精神症状。常见临床表现有以下几种

a.精神障碍:定向力丧失、计算力显著下降、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生活不能自理,部分患者可发展为痴呆综合征。

或有幻觉、错觉、语无伦次、行为失常、兴奋冲动、打人毁物等表现。

b.锥体外系症状:表现呆板面容,肌张力增高、动作缓慢、步态碎小、双上肢失去伴随运动,小书写症与静止性震颤,出现帕金森综合征。

c.锥体系神经损害:表现轻偏瘫、假性球麻痹、病理反射阳性或小便失禁。

d.大脑皮层局灶性功能障碍:如失语、失明、失写、失算等,或出现继发性癫痫。

头颅CT检查可发现脑部有病理性密度减低区。脑电图检查可发现中度或高度异常。

轻度急性CO中毒需与感冒、高血压、食物中毒等鉴别,中度及重度中毒者应注意与其他病因如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安眠药中毒等引起的昏迷鉴别,对迟发脑病需与其他有类似症状的疾患进行鉴别诊断。

急性硫化氢中毒

硫化氢具有“臭蛋样”气味,对眼和呼吸道粘膜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

硫化氢吸收后主要影响细胞氧化过程,造成组织缺氧

中毒表现:

按吸入硫化氢浓度及时间不同,临床表现轻重不一。

轻者主要是刺激症状,表现为流泪、眼刺痛、流涕、咽喉部灼热感,或伴有头痛、头晕、乏力、恶心等症状。检查可见眼结膜充血、肺部可有干啰音,脱离接触后短期内可恢复;

中度中毒者粘膜刺激症状加重,出现咳嗽、胸闷、视物模糊、眼结膜水肿及角膜溃疡;有明显头痛、头晕等症状,并出现轻度意识障碍,肺部闻及干性或湿性罗音。X线胸片显示肺纹理增强或有片状阴影;

重度中毒出现昏迷、肺水肿、呼吸循环衰竭,

吸入极高浓度(1000mg/m‘以上)时,可出现“闪电型死亡”。严重中毒可留有神经、精神后遗症

一甲胺

一甲胺(methylamine,CH3NH2)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比重为空气的1.07倍。

易燃、易爆、有强烈刺激性氨样臭味。碱性程度较氨强。一般加压成液体贮存或运输。

一甲胺主要用作染料、农药(如甲胺磷)、制药(如非乃根、磺胺)、燃料添加剂、溶剂、火箭推进剂等。

在其运输、生产、使用和管道维修过程中,因违章操作、设备陈旧、超载运输等因素造成一甲胺大量泄露,导致中毒发生。

一甲胺可经呼吸道、胃肠道及皮肤吸收,在体内转化成二甲胺或氧化生成甲酸,二甲胺对人体的毒作用类似一甲胺,且作用更强。

一甲胺对眼、皮肤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对机体全身有拟交感神经作用.

吸入中毒 可出现咳嗽、咯痰、胸闷、气急、紫绀,重症患者可见喉水肿、肺水肿,并因支气管粘膜脱落致窒息、肺不张,肺部感染等。

少数重症患者因合并皮下气肿、纵隔气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发生脑、心、肝、肾等多脏器损害。

皮肤灼伤 大多数急性中毒病人有不同程度的化学性皮肤灼伤,多见于暴露部位的皮肤,灼伤皮肤呈暗红色,类似强碱样灼伤。

对大面积的皮肤灼伤患者,应警惕一甲胺经皮吸收加重全身中毒。

眼灼伤 可出现畏光、流泪、眼痛、眼睑痉挛、视物模糊。

检查可见眼睑肿胀、结膜充血水肿,重症者角膜混浊、角膜溃疡,个别患者可出现失明。

口服中毒 口服本品可致口腔、咽喉、食管和胃灼伤,可见恶心、呕吐、口干、咽痛、吞咽困难、上腹疼痛、消化道出血。

中毒表现:

1.刺激反应 接触后出现一过性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肺部无阳性体征,胸部X线检查无异常发现。

2.轻度中毒 有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水肿;出现一度至二度吸气性呼吸困难的喉水肿;胸部X线表现符合气管-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3.中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出现三度吸气性呼吸困难的喉水肿;

胸部X线表现符合急性支气管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

中度中毒血气分析常伴轻度至中度低氧血症。

4.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由于严重喉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导致窒息;

胸部X线表现符合肺泡性肺水肿;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猝死;

并发严重气胸、纵隔气肿、皮下气肿或肺不张等。

重度中毒血气分析常伴有重度低氧血症。

甲醇

甲醇别名木醇或木酒精,为无色透明的液体,高挥发性,易燃。

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眼部损害和代谢性酸中毒。

绝大多数病例系误服掺有甲醇的酒类所致,少数系经呼吸道吸入和经皮吸收中毒。

人口服中毒最低剂量约为o.lg/Kg,经口摄入O.3~1.g可致死。

判断要点

1.中毒表现。

1.潜伏期一般为2~24小时,少数长达2~3天。口服纯甲醇中毒最短40分钟出现症状。同时摄入乙醇可使潜伏期延长

2.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有头痛、眩晕、乏力、嗜睡和意识混浊等。重者出现昏迷和癫病样抽搐。少数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锥体外系受损表现.

3.眼部损害眼前出现黑影、飞雪感、闪光感、视物模糊、眼球疼痛、羞明、幻视等。重者视力急剧下降,甚至失明。眼科检查多数患者瞳孔扩大、少数缩小,眼底早期可见视乳头充血和视网膜水肿,视神经损害严重者l~2个月后可出现视神经萎缩。视野呈中心或旁中心暗点改变。

4.代谢性酸中毒轻者无症状,重者出现呼吸困难、Kussffiaul呼吸等.

5.消化系统损害口服中毒者恶心、呕吐和上腹部疼痛等较多见,并发急性胰腺炎的比例较高,严重病例有肝脏损害

6.呼吸系统损害吸入中毒者有眼和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

7.其他少数患者可伴有心脏和肾脏损害

2 实验室检查

l.血液甲醇和甲酸浓度增高

2.血气分析或血二氧化碳结合力测定示代谢性酸中毒。

3.严重中毒时,血白细胞计数和红细胞容积增高,并可有肝肾功能异常。个别患者出现肌红蛋白尿

4.心电图可见ST段和T波改变、室性期前收缩等.

5.严重中毒者脑CT检查可见白质和基底节密度减低,豆状核梗塞软化病灶等。。

苦杏仁

苦杏仁去皮去尖,热水浸泡一天,不加盖煮熟,可食用。生食或加工不当可致中毒。

苦桃仁、批把仁、亚麻仁、杨梅仁、李子仁、樱桃仁、苹果仁中毒原理、诊断和治疗均同苦杏仁。大量生食甜杏仁亦可中毒

[毒性概述】苦杏仁含苦杏仁甙约3%。

苦杏仁甙属氰甙类,大鼠口服半数致死量为 0.6克/公斤,在苦杏仁甙酶作用下,可水解生成氢氰酸及苯甲醛等。

氢氰酸能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活性,造成细胞内窒息,并首先作用于延髓中枢,引起兴奋,继而引起延髓及整个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多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苦杏仁中毒量,成人生食4D~6O粒。小儿生食10~20粒,致死量约60克。

苦桃仁、枇把仁致死量分别为0.6克(约1粒)/公斤、2.5~4克(2~3粒)/公斤

【判断要点]

1.起病快,多于进食2小时内发病

2.轻度中毒出现消化道症状及面红、头痛、头晕、全身无力、烦躁、口唇及舌麻木、心慌、胸闷等,呼吸有苦杏仁味

3.重度中毒出现瞳孔散大、光反应消失、意识障碍、阵发性抽搐、呼吸微弱、紫绀、休克等,可发生末梢神经炎,多死于呼吸麻痹

实验室检查

1.胃内容物毒物鉴定,证实有氰化物存在

2.尿中硫氰酸盐含量增加

对于毒物,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定义。严格地说,毒物是指一些进入生物体后通过化学作用能损害生命正常活动,引发功能性或器质性病变乃至造成死亡的化学物质。历史记载中显示,投毒者只要小心谨慎,就很有可能成功,而不容易被发现。17世纪以后,一些职业的投毒者通常被一些有钱人雇佣,偶尔也受雇于欧洲皇室。这种重大案件,一般都难以侦破。

最简单最常用的毒物是砷。这种毒物在很早以前就开始使用了。譬如小说《水浒传》中记载潘金莲毒杀武大郎,使用的就是砒霜(三氧化二砷)。因为砒霜中毒的人,无论是急性还是慢性,都很难被人察觉,就连临床医生也常常会把砒霜中毒误诊为各种不同的疾病。在这种恐怖药物的作用下,无数的烦恼在眨眼之间就会结束。而没有人能够确定死因,但现在不同了。

1790年,一位名叫约翰梅斯格的化学家发现,如果物质中含有砷,那么在这种物质加热后,把凉的金属板置于蒸汽的上方,在金属板上就会出现白色的砷氧化合物层。尽管这层砷镜能够证明这种物质被砷浸过,但却不能分辨身体内是否吸收了砷。

1806年以后,这一问题被瓦伦廷罗兹博士解决了。当时他在森林化工厂工作,他提取了一具尸体的胃内容物,然后放在一个池里煮沸,通过过滤取出剩余的肌肉组织。然后他用硝酸处理这一滤液,这样更易于形成砷镜。

迄今为止,毒物学最大的发展在1836年。化学家詹姆斯马昔发明了一种解决最小剂量砷的方法。这种方法类似于梅格斯的方法。但并不像以往一样让蒸汽挥发到金属板上,而是让大部分的蒸汽进入到空气里。整个过程都是在U形试管里进行的。在管里蒸汽的进出只能通过一个小的管口。可疑物质被滴在一个锌盘上,然后在锌盘上覆盖一层薄的硫酸,目的是为产生氢气。任何含砷气体通过试管加热,到达试管冷却部分时,就会凝结形成砷镜。砷镜反应一直到现在也使用。

当然,砷不仅仅是投毒者使用的唯一武器,除此之外还有传统的毒物,如番木鳖碱和氰化物。要想侦破每一类投毒案件,现代的分析家们必须不断地和新毒物作斗争。

一、 司法鉴定 毒物鉴定人的任职资格是什么? 1、化学或药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接受过相关 法律知识 培训,鉴定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了解 证据 制度、 诉讼 制度等相关的法律知识,熟悉司法鉴定活动相关的法律、 法规 和规章的要求3、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二、如何申请成为法医毒物 司法鉴定人 ?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三、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的范围是什么? 是利用化学检测和薄层层析、分光光度法、色谱法等各种方法检验识别与测定毒物,包括:挥发性毒物、非挥发性有机毒物、杀虫药、杀鼠药、重金属等毒物从体内材料等检材中分离毒物及药物驾驶人员血中乙醇浓度测定等。分析毒物的性质及特点,研究毒物及药物的体内代谢等。 四、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目前存在哪些问题? 法医学工作者素质参差不齐是目前司法鉴定最大的问题所在,我国独特的法医学教育发展史是法医学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的主要原因。很多法医没有经过系统化的法医专业教育,同时由于基层法医工作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至今仍有不少法医系由临床医生经过短期法医学培训即转而从事法医工作,更有非专业人员滥竽充数现象,部分地区部分法医甚至连医学背景都没有。 这种没有接受过法医学专业的系统和正规教育的法医从业者,大多缺少法医学的专业理念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而我国的法医学教育模式与国外的差异又决定了学生们相较国外的培养模式下必然有相当的差距,如缺乏实践经验就直接上岗执业。专业素养的不足为工作的失误埋下不可忽视的隐患,近来的许多社会矛盾皆以法医工作者的不慎或失误为导火线。 毒物鉴定也是属于 法医鉴定 当中的一种,毒物鉴定的范围具体就是包括一些挥发性毒品、杀虫药,杀鼠药,重金属毒物等这些内容,要对毒物进行鉴定的,也是在案件进行过程当中由司法部门指定鉴定机构的,或者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当中需要明确的了解毒品的具体性质的话,公安机关内部直接就可申请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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