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E类人才如何申请?

   2022-09-01 09:36:26 网络770
核心提示:需填报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打印),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1、身份证件。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

杭州E类人才如何申请?

需填报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打印),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5、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9、D类或E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

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按高级技师条件认定E类人才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

10、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申请范围和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有哪些

在杭州市工作,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登录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https://rc.hzrs.hangzhou.gov.cn/)填写信息;也可通过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进行认定申请。

一、什么是E类人才?

杭州E类人才,属于杭州高层次人才中的“高级人才”。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二、杭州申请E类人才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 正高级职称,可直接申请认定E类人才。

2、 副高级职称,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 3 位完成人),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 3 位完成人),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 2 位作者)。可申请认定E类人才

3、 高级技师,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专业技能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可申请认定E类人才。

4、 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可申请认定E类人才。

5、 具有博士学位,可直接申请认定E类人才。

6、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 3 位完成人),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 3 位完成人),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 2 位作者)。可申请认定E类人才。

7、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都可申请认定E类人才。

法律分析: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申报条件

1.在浙江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企业近2年平均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不低于5%。

3.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行业、细分领域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导产品不超过3个,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的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列。

4.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或团体标准等至少1项以上。

5.近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企业具有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

法律依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第四条 有关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总体部署,我省拟在“十四五”期间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0家左右。原已评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原则上均转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今后不再认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请各地对现有隐形冠军培育企业进行审核,凡符合条件的均应纳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名单,企业无需报送相关材料。原适用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政策应继续适用于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已列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的不再推荐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采取等额推荐方式(名额见附件1)。遴选工作采用备案制,由各设区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实施。申报企业于10月28日—11月15日登录企业码平台(https://qymgw.jxt.zj.gov.cn)在线填报《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各县(市、区)经信局进行初审,各设区市经信局进行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将拟确定的企业名单正式行文报省经信厅备案,省经信厅发文公布。

(二)关于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名额见附件1),推荐需兼顾不同规模的企业,原则上以中型企业为主,超出名额推荐的不予受理。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不再推荐。

申报企业于10月28日—11月15日登录企业码平台(https://qymgw.jxt.zj.gov.cn)在线填报《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表》(见附件3),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资料明细详见附件5。县(市、区)、设区市经信局逐级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设区市经信局拟定推荐名单,于11月25日前正式行文,并提供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我厅。

各级经信部门要充分重视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的遴选和培育工作,认真组织推荐,严格把关。同时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大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持续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企业具体申报问题请直接咨询当地市经信局,咨询方式详见附件6。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296号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钟蓓收。

以上就是关于杭州E类人才如何申请?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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