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医院资质级别评价标准

   2022-09-01 19:18:30 网络1060
核心提示:2018 年版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医院标准)一、医院管理 序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 评价方法 号 1.医院定位明确、规模适宜。 【C】 1.查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医院正式执业二年以上。 2.查阅医院发展规划,抽查评审时间

医疗美容医院资质级别评价标准

2018 年版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医院标准)

一、医院管理 序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 评价方法 号 1.医院定位明确、规模适宜。 【C】 1.查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医院正式执业二年以上。 2.查阅医院发展规划,抽查评审时间以前的规划内容执行 2.医院规模适当,定位明确。 情况。 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实施。 【B】符合“C”,并 1.住院床位总数不少于20 张。 2.美容治疗床不少于12 张。 1.核查医院床位数; 3.美容牙椅不少于4 台。 2.医院床位扩增有行政部门批准文件; 4.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岗位总量的70 %。 3.查阅医院岗位设置有关文件。 5、每床(椅)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 1.03 名。 1 6、每床(椅)配备护士 ≥ 0.4 名。 【A】符合“B”,并 1.临床科室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1.核查所有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核对人员学历、职称 2.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 30%。 情况。 3.主管护师职称2 名以上。 2.组织机构的设置、岗位设置及 【C】 1、查看医院组织机构(科室及职能部门等)设置相关文 规章制度和建立相应专业委员 1.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岗位职责,机构及科室命名规 件。 会。 范。 2、查看规章制度和科室设置的岗位职责。 2.规章制度。 3、查看建立相应专业委员会文件和人员结构组成。 3.机构必须设置相应专业管理委员会,保障医疗安 4、现场抽查10 名员工到岗情况。 全、医务人员和患者权益。 【B】符合“C”,并 1.医院感染控制写成书面文件。 1、有《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办法》;

2 2.医院质量管理写成书面文件。 2、有《医院质量管理办法》。 3.绩效评价及相关标准写成书面文件。 3、有医院绩效考核与评价的相关规定,查阅考核记录。 【A】符合“B”,并 1.有全员定期(至少每年1

医院的评级标准

一、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按照医院的经营模式和利益属性,医院可以分为:正规医院、民营医院、合资医院。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经过评审,确定为三级,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其主要功能是直接对人群提供一级预防,在社区管理多发病常见病现症病人并对疑难重症做好正确转诊,协助高层次医院搞好中间或院后服务,合理分流病人。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其主要功能是参与指导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接受一级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教学和科研。 三级医院:是跨地区、省、市及向的医院,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其主要功能是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和承担省以上科研项目的任务参与和指导一、预防工作。 二、医院分等标准和指标的主要内容: (一)医院的范畴,包括床位设置、建筑、人员配备、科室设置等四方面的要求和指标(二)医院的技术水平,即与医院级别相应的技术水平,在标准中按科室提出要求与指标(三)医疗设备(四)医院的管理水平,包括院长的素质、人事管理、信息管理、现代管理技术、医院感染控制、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七方面的要求与指标(五)医院质量,包括诊断质量、治疗质量、护理质量、工作质量、综合质量等等几方面的要求与指标。 三、看病选择正规医院好,还是专科医院好 现在的我国各省市大大小小的医院有很多,正规医院牌子老、信誉好专科(私立)医院服务好、特色专科效果好,这真是难分伯仲。生病时,患者首先会想到正规医院还是专科医院? (一)正规医院优势和劣势分析 优势:正规医院依然在我国占医疗行业的主导地位,医院是非营利医疗机构,享有的优惠政策扶持。多数综合性的正规医院范畴大,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医疗设备配置优良,且人才数量和质量都是专科(私立)医院不可比拟的,这里汇聚了一大批优秀高素质的医生、医生等,在科研技术水平方面处于领导地位,使得能更好的服务患者。 劣势:正规医院管理体制僵化,行政部门和后勤保障部门机构人员均十分庞大,运行成本相当高人事分配缺少有效的鼓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使得员工积极性不高,医生和护士的服务不到位,出现对病人的病情讲解不细和对待病人的态度不好的情况另外,挂号难、看医生更难,在正规医院要挂一个知妇科医生生的号要排好几个小时队。 (二)专科医院优势和劣势分析 优势:专科医院主打专科特色明显,服务好(如:航空公司服务、一人一诊等)。病人在就诊时提前预约,挂号更方便。医生护士等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礼貌周到,强有力的宣传为医院增加了知名度,聘请医生在技术方面把关为医院提高了就医方面的质量。 劣势:专科医院多为私营的,是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这些医院基础的应急性医疗措施不完善,医生素质良莠不齐,医生少,医疗技术水平相对薄落。专科医院为了达到盈利目的、利润的最大化,往往顾医托强拉病人,欺骗患者,且频繁出现“小病大治”的现象,收费很高,使得患者和社会口碑远不如正规医院。 四、正规医院为何更受欢迎 针对医疗行业的许多不规范现象,我国的新医改政策能很好的解决这些,正规医院与专科(私立)二者也逐渐拉平。不过在众多的医院中,受到患者、百姓信赖依然是正规医院,而就医院性、专业性及医疗技术水平而言,正规医院更受欢迎。这不仅是因为医院本身综合实力具备优势,更是多年的经营、公益服务性质,为医院积攒了良好的口碑。 而就广大百姓反应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卫生部更是对加大医疗优惠政策的投入,通过让广大百姓参加新农合 医保 ,享受减免 医疗费用 ,以缓解“看病贵”问题与此同时,2009年8月,卫生部发布的《关于在正规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所有正规医院都要开展实名预约挂号服务,意在缓解百姓“看病难”问题,同时改善正规医院系统服务功能,提升了医疗服务质量。 划分等级是为了给百姓一个直观对医院好坏的评判标准,也是为了合理的分流病患。相信在未来,医院等级划分会更加规范,也会更加科学细致,完善医院的服务,更好的为大众服务。

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要求是什么?

等级医院管理将医院分成一、二、三、特级四级。一级医院在执行中没有设甲、乙、丙三等;二、三级中有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还增设特等;级的划分是按病床数来的: 一百张以下,也就是乡镇卫生院为一级医院;一级医院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五百张以上,定为三级,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原则上省级及每个市一至两所; 五百张以下,一百张以上评为二级。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除这三个等级以外还有特等,这专指那些规模特大的医院。至于甲、乙、丙三等的划分是按技术水平、医疗条件、管理水平等的差别而定,是按千分制的要求评定的。 除了三级特等以外,三级甲等是最好的。 详见《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1989年11月29日 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 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 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三、医疗评审委员会 (一)性质 医院评审委员会是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独立从事医院评审的专业性组织。 (二)级别及工作任务 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省级、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各级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 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诉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医院。 (三)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医院管理。医学教育、临床、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方面专家若干人组成。成员必须作风正派、清廉公道、不徇私情、身体健康,能亲自参加评审工作。 (四)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制定工作章程,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廉政建设、勤俭节约的规定。 四、评审程序 医院评审一般要经过五个阶段,即自查申报、资格评审、考核检查、作出评审结论、审批。另外如果医院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可申请复审。 1.自查申报。 各级医院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先行自查,认为符合某一级某一等的标准后,填写《医院评审申请书》一式数份,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资格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书对医院的申请及时进行初审,确认参加评审的资格。 3.考核检查。 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实行平时有重点的抽查和周期评审相结合的考核检查。评审过程中,医院应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所需要的各种真实资料和情况。 4.作出评审结论。 评审委员会应对被评审的医院作出级别和等次的结论,并提出正式报告呈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凡申报三级特等医院者,应先报省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评审,然后由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推荐其到部级审委员会参加三级特等医院的评审。 医院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评审结论的正式通知:个月内向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经评审委员会研究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复审,复审只限:次。 5.审批。 各级医院的审批权如下:三级特等医院,由卫生部审批;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批;一级甲、乙、丙等医院由地(市)卫生局审批。 五、评审费和评审周期 申请评审(包括复审)的医院,应缴纳评审费。评审费收入只能用于开展医院评审活动正常支出。 每一评审周期为3年。医院应在评审周期结束前18个月提出申请并呈报资料。评审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在本评审周期结束前3个月完成评审。 六、评审结果的公布 经过评审的医院,由审批机关发给全国统一格式的证书,并由发证机关按年度公布评审结果。 七、医院分级与医疗收费 医疗收费应与医院级别挂钩。级别不同,门诊挂号、住院床位收费等都应有所不同,以适当拉开档次。 对评审不合格医院的处理: 对存在较多问题的医院,各级评审委员会与卫生行政部门应提出限期改正的意见或对其重新评审。连续3年不申报评审或不符合基本标准的医院,一律列为等外医院,视情况加强管理,予以整顿乃至停业。 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可暂不参加全国统一评审。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医院,按总后卫生部部署实施分级管理与评审。 回答者: 锦屏山 - 探花 十一级 5-11 20:12 修改答复: 锦屏山,您要修改的答复如下: 积分规则 关闭 等级医院管理将医院分成一、二、三、特级四级。一级医院没有甲、乙、丙三等;二、三级中有甲、乙、丙三等。级的划分是按病床数来的: 一百张以下,也就是乡镇卫生院为一级医院;一级医院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五百张以上,定为三级,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原则上省级及每个市一至两所; 五百张以下,一百张以上评为二级。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除这三个等级以外还有特等,这专指那些规模特大的医院。至于甲、乙、丙三等的划分是按技术水平、医疗条件、管理水平等的差别而定,也就是楼上所说按千分制的要求评定的。 你所说的二级医院就是五百张以下,一百张以上评为二级。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2008-12-15 10:0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 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 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 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 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 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 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22~0.27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宜增加床位。

第十一条 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60床、100床、200床、300床、400床、500床六种。

第十二条 中医医院的日门(急)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3.5倍相匹配。具有中医专科特色的中医医院日门(急)诊量可按专科实际日门(急)诊量做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中医医院的用房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和药剂科室等基本用房及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服务等辅助用房组成(见附录一)。

第十四条 中医医院中药制剂室、中医传统疗法中心、大型医疗设备等项目的用房应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建筑面积单列。

承担科研、教学和实习任务的中医医院,根据其承担的任务量,增加相应的科研和教学等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

第十五条 中医医院配套设施的建设,应坚持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尽量利用社会协作条件统筹解决。

第十六条 中医医院业务科室设置及病床分配比例,应按照医院规模、工作量和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应突出中医重点科室。

第三章 建筑面积指标与建筑标准

第十七条 中医医院的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和药剂科室等基本用房及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服务等辅助用房的床均建筑面积应符合表一的指标。

表一 中医医院建筑面积指标(m2/床)

建设规模 床 位 60 100 200 300 400 500

日门(急)诊 人次 210 350 700 1050 1400 1750

建筑面积 69~72 72~75 75~78 78~80 80~84 84~87

注:1.根据中医医院建设规模、所在地区、结构类型、设计要求等情况选择上限或下限。

2.大于500床的中医医院建设,参照 500 床建设标准执行(下同)。

第十八条 中医医院基本用房及辅助用房在总建筑面积中的比例关系,见表二。

表二 中医医院各种功能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床 位 60 100 200 300 400 500

急诊部 3.1 3.2 3.2 3.2 3.2 3.3

门诊部 16.7 17.5 18.2 18.5 18.5 19.0

住院部 29.2 30.5 33.0 34.5 35.5 35.7

医技科室 19.7 17.5 17.0 16.6 16.0 16.0

药剂科室 13.5 12.1 9.4 8.5 8.3 8.0

保障系统 10.4 10.4 10.4 10.0 9.8 9.0

行政管理 3.7 3.8 3.8 3.7 3.7 3.8

院内生活服务 3.7 5.0 5.0 5.0 5.0 5.2

注:1.使用中,各种功能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根据不同地区和中医医院的实际需要做适当调整。

2.药剂科室未含中药制剂室。

第十九条 当日门(急)诊人次与病床数之比值与本建设标准取用值相差较大时,可按每一日门(急)诊人次平均2m2,调整日门(急)诊部与其他功能用房建筑面积的比例关系。

第二十条 中药制剂室、中医传统疗法中心单列项目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可参照表三。

表三 中医医院单列项目用房建筑面积指标(m2)

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床 位 100 200 300 400 500

中药制剂室 小型500~600 中型800~1200 大型2000~2500

中医传统疗法中心(针灸治疗室、熏蒸治疗室、灸疗法室、足疗区、按摩室、候诊室、医护办公室等中医传统治疗室及其他辅助用房) 350 500 650

第二十一条 承担科研、教学和实习任务的中医医院,应以具有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0m2 的标准另行增加科研用房的建筑面积。

中医药院校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教学用房配置,应符合表四的规定。

表四 中医医院教学用房建筑面积指标(m2/学生)

医院分类 附属医院 教学医院 实习医院

面积指标 8~10 4 2.5

注:学生的数量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临床教学班或实习的人数确定。

第二十二条 中医医院大型医疗设备单列项目用房建筑面积参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门诊楼、病房楼、医技楼等主要建筑,宜采用框架结构。中医医院建筑宜以多层为主,医院改建、扩建用地特别紧张时,可采用高层建筑。

中医医院建筑中的水平或垂直交通宜便捷、顺畅。

第二十四条 当中医医院作为抗震防灾的医院时,主要建筑物的抗震要求应按乙类建筑设防。

第二十五条 中医医院的建筑节能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有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节能、节水、节材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中医医院50%以上的病房,应有良好的日照。门诊部、急诊部和病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第二十七条 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药剂科室和实验室等医疗业务用房的室内装修应选用安全、卫生、耐用的材料,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顶棚应便于清扫、防积尘;照明宜采用吸顶灯具;

二、内墙墙体不应使用易裂、易燃、易潮湿、易腐蚀、不耐碰撞、不易吊挂的材料;有推床(车)通过的门和墙面,应采取防碰撞措施;

三、除特殊要求外,有患者通行的楼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

四、所有卫生洁具、洗涤池,应采用耐腐蚀、难沾污、易清洁的建筑配件;

五、不应使用易产生粉尘、微粒、纤维性物质的材料。

第二十八条 中药饮片贮存及质量检测用房和设施,中成药、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等有相应的储存区。以上用房应有防尘、防蚊、防蝇、防虫、防鼠等措施。中药制剂用房应设必要的通风、空调、除湿等设施。有条件的应设空气净化设施。室外下水道必须畅通良好,室内下水道应有可靠的液封装置。

第二十九条 针灸科、推拿科等科室的中医治疗室,宜配置保持室内温度的设施,并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第三十条 中医医院的诊疗用房和病房,宜保持适宜的室内温度和湿度。不同气候区的中医医院应根据以上原则设置相应的采暖和空调设施。

对空气洁净度有特殊要求的医疗用房,应设空气净化装置。

第三十一条 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医疗用房宜设电梯,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医疗用房应设电梯,且不应少于二台,其中一台为无障碍电梯。病房楼应单设污物梯。

第三十二条 中医医院的蒸汽、冷热水和冬季采暖均宜采用分区专线供应。院内的管道应采取利于保养、维修和改造的措施。患者使用的卫生间下水管道口径应按一般设计规范计算结果加大一级,并应采取防堵、防渗漏、防腐蚀措施。

第三十三条 中医医院必须具备不间断供电条件,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当双回路电源不能保证时应设自备电源。院区内应采用分回路供电方式。

第三十四条 中医医院锅炉设施应按蒸汽和采暖设备总容量乘以高峰同时利用系数设置,且不宜少于二台。

第三十五条 中医医院的建筑设计应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满足不同患者对无障碍设施的需求。

第三十六条 中医医院的医疗废物、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分类、归集、存放及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第四章 选址、用地与总平面布置

第三十七条 中医医院选址应在地质条件、水文条件较好的地方;应选择在患者就医方便、卫生环境好、噪音较小、水电源充足的地方;并应远离托儿所、幼儿园及中小学等。同时应考虑中医医院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三十八条 中医医院的建设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道路、广场、停车用地;绿化用地及发展用地。

第三十九条 中医医院总平面布置,要功能分区明确,满足医疗、卫生、防火、防灾、隔离等要求。至少应有二个出入口,以满足安全疏散和洁污分流的要求。感染性疾病科应设独立出入口,避免交叉感染。院内交通通道设置合理,标识清晰,科学地组织人流和物流。室内采光、色彩设计应符合医疗功能及患者心理需求。

第四十条 建筑物布置应尽量使诊室、病房等主要医疗用房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自然通风,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

第四十一条 中药饮片、中成药及灭菌制剂等用房的周围环境应整洁、无污染。人流、物流、车流及医疗垃圾通道宜分开布置。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的设施应分开设置,并应远离诊疗区域。

第四十二条 住院、手术、功能检查等用房应有较安静的环境,避免环境噪声的干扰,特别是避免交通噪声的干扰。

第四十三条 太平间应设于隐蔽处,与其他功能区域相隔离。太平间宜单独设通向院外的通道,避免与主要人流出入院路线交叉。

第四十四条 营养食堂、锅炉房、厨房、煎药室、动物饲养房、发电机房、冷冻机房等与主要医疗用房、周围院外房屋之间应处理好噪音、气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四十五条 新建中医医院要充分考虑医院用车特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的用地面积、停车的数量,可按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新建中医医院的绿地率宜为30%~35%,改建、扩建中医医院的绿地率宜为25%~30%。建筑密度宜为25%~30%,新建建筑容积率宜控制在0.6~1.5之间,当改建、扩建用地紧张时,其建筑容积率可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2.5。具体指标应以当地规划部门所规定的指标为准。

第五章 设 备 配 置

第四十七条 中医医院的设备配置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一般医疗设备的配置,应按综合医院医疗器械装备标准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并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中医药专用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四、中医特色科室所需特殊诊疗设备,应保证专科专病的需要。

第四十八条 中药饮片炮制加工、制剂设备及质量检验设备应符合国家药监部门的有 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 中医医院应根据需要配置计算机网络及通讯设备等信息系统,合理布点 并预留发展余地。

承担教学任务的中医医院应有一个手术室设闭路示教系统。

第五十条 中医医院的装备标准,应以实用、耐用为原则,满足功能要求。

第六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五十一条 新建中医医院的投资估算,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投资估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参照工程所在地办公楼的1.1~1.3倍估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工程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五十二条 中医医院工程建设工期定额可参照表五。

表五 中医医院工程建设工期定额(月)

建设 规模 床 位 60 100 200 300 400 500

建筑面积

(m2) 4140~4320 7200~7500 15000~15600 23400~24000 32000~33600 42000~43500

建设工期 8~12 16~24 22~28

注:1.建设工期指从基础工程破土开工起至全部工程结束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止的时间。

2.严寒地区可适当延长工期,但最多不超过规定工期的 20%。

3.本建设工期为考虑各种因素的综合值。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在15%幅度内调整。当有一层地下室时工期增加1~2个月。

第五十三条 中医医院工作人员的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中医医院的特点,床位数与人员编制的比值,一般应控制在1:1.3~1.7,承担科研、教学和实习任务的中 医医院,以临床编制人员数量为基数,可按适当的比例另外增加编制。

各中医医院可根据自己的医疗特点,适当增加或减少各类工作人员的比例,以适应中药调剂、专科建设、医院发展等需要。

附录

中医医院基本用房及辅助用房组成内容

1.急诊部:内科诊室、外科诊室、妇(产)科诊室、儿科诊室、骨科诊室、中医治疗室、留观室、抢救室、输液室、治疗室、医护休息室、办公室、护士站、收费室、挂号室、药房、化验室、放射室等。

2.门诊部:⑴内科诊室、外科诊室、妇(产)科诊室、儿科诊室、皮肤诊室、眼科诊室、耳鼻咽喉诊室、口腔诊室、肿瘤诊室、骨伤科诊室、肛肠诊室、老年病诊室、针灸诊疗室、推拿诊疗室、康复诊室、门诊治疗室、中心输液室、中医换药室、体检中心。⑵感染性疾病科(诊室、挂号、收费、化验、放射、药房)。

3.住院部:住院病房、产房等。

4.医技科室:检验科、血库、放射科、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手术室、病理科、供应室、营养部(含营养食堂)、医疗设备科、中心供氧站、核医学科、介入室、核磁共振室、办公室、休息室等。

5.药剂科室:中药饮片库房、西药库房、中药调剂室、西药调剂室、临方炮制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门诊药房、住院药房、中药煎药室、办公室、休息室等。

6.保障系统:锅炉房、配电室、太平间、洗衣房、总务库房、通讯机房、设备机房、传达室、室外厕所、总务修理、污水处理房、垃圾处置房、汽车库、自行车库等。

7.行政管理:办公室、计算机房、中医示范教学培训室、图书室、档案室等。

8.院内生活服务:职工食堂、浴室、单身宿舍、小卖部等。

以上就是关于医疗美容医院资质级别评价标准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百科头条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头条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推荐产品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意见建议  |  法律申明  |  隐私政策  |  广告投放  |  如何免费信息发布?  |  如何开通福步贸易网VIP?  |  VIP会员能享受到什么服务?  |  怎样让客户第一时间找到您的商铺?  |  如何推荐产品到自己商铺的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8224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