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到我家,楼上住户坚决不维修,我该怎么办?

   2023-01-19 05:22:01 网络620
核心提示: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解决:1、可以向物业投诉,让物业进行协调解决;2、向城市所在区县的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委)进行投诉反馈,由其进行协调解决;3、通过向12345热线进行反馈,由其转交给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协调解决。上述方式如果协调不成功的

楼上漏水到我家,楼上住户坚决不维修,我该怎么办?

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解决:

1、可以向物业投诉,让物业进行协调解决;

2、向城市所在区县的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委)进行投诉反馈,由其进行协调解决;

3、通过向12345热线进行反馈,由其转交给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上述方式如果协调不成功的话,就只有通过法院起诉解决了。

我的房屋定为危房不能确我以后修房怎么办

楼上漏水到楼下楼上不肯维修找楼上业主负责赔偿及尽早维修。首先了解下是原建筑排水管或者沉水弯位置发生漏水,则进行拆开进行原因排查,如果不是装修时候造成管道破损,则是由物业管理处来负责进行维修及相关责任赔偿。如果是因为装修时候所造成破损,则根据谁造成破损谁负责。

如果是给水管或者装修时候铺设的排水排污管发生漏水,则是装修公司负责维修及赔偿,如果是楼上管道发生漏水,楼到楼下渗水并损坏,则可以找楼上业主负责赔偿及尽早维修。建议先寻找好物业管理处及装修负责人一起来现场进行漏水点分析,得出漏水原因,才能进行责任划分制。如果原来是精装房的话,那就肯定是物业管理处来负责了。

楼上漏水不修解决办法

楼上漏水不进行修理,可与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找小区物业,让他们给意见或者直接让他们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楼上业主还是拒不修复的话,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让楼上业主解决漏水问题,并且赔偿因漏水造成的经济损失。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老小区的房屋成了危房,那么应该怎么维修呢?

如果房屋被鉴定为危房,是否需要拆除,明确责任是第一步。可能造成危房的责任主体有很多,开发商、施工方、设计方,甚至业主的不当使用,如野蛮装修、改变用途、乱搭乱建等,必须确定责任后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房屋被鉴定为危房后,责任主体应根据危房成因区分情况、责任法定。如危房成因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违反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要求,工程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都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责任主体缺位,而相应的监管主体或相应主管部门已经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的,由所有人或使用人承担责任;若相关主管部门疏于履行相应职责,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原因明确、责任确定之后,危房的维修、加固却也面临着重重考验。记者调查了解到,我国现行的物业维修基金主要针对的是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产生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如屋顶渗漏、外墙剥落、电梯、消防设施等维修。而“危房”特指建筑本身的主体结构出现问题,也就是说,危房所需要解决的主体结构问题应该由终身质保方承担,维修基金是不能用在危房维修加固上的。

五、从法律角度看,业主和开发商存在房屋买卖的合同关系,如果危房的成因不是业主和他人损害所致,也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话,那么房屋主体结构终身质保责任、危房的维修加固费用也要由开发商来承担;如果造成危房的原因是设计、施工的问题,开发商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设计

古村落保护范围内的危房不让拆除重建要找谁说理

合肥肥东区某商品住宅小区,物业与业主之间因会所修缮纠纷引起网民的关注。

该小区会所外部斑驳破损,建筑上面的玻璃瓦、保温层脱落导致内部漏水,门头部位的钢化玻璃莫名爆裂,屋顶漏水导致内部的建材坠落伤人.....种种迹象让这所建筑成为危房。物业在房屋外面贴出了警告:请勿靠近。但还是有掉落的建筑碎片击中楼下停放的车辆,幸运的是没有伤到人。

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栋会所因为产权不明确,没有定向的资金进行修缮。相关的专业律师接受电话采访时候指出:如果产权属于全体业主,那么需要业主委员会出面确认后动用维修基金进行修缮。如果属于开发商,由产权单位进行出资修缮。

物业一纸通告发布到小区,其内容是希望业主热心积极参与,但这纸通告反而激起了业主的强烈不满。业主们认为"物业使用的时候并没有申明业主有权利使用,而维修了就想起业主了"、"这个物业公司的服务非常一般"等等诸如此类的对物业的吐槽。

物业公司的人确认,从2013年到现在,这个小区连物业委员会都没有成立。这句话暴露出一个业主们忽视的问题:7年来这个小区是没有监督物业进行管理的部门。

如果这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会对物业所收的物业费中"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监督,也就是说这一部分的钱是用来专项维修房屋。而且业主委员会也可以根据每年的物业公司的日常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如果长时间达不到大多数业主的满意,则可代表业主提出更换。

房屋是老百姓一辈子最重要的投资了,但往往是稍有不慎就陷入了"坑",交钱之前被开发商视为上帝,交了款后出现问题就成了"孙子"。

更有甚者,就像上文中的小区,在刻意的漠视下,都不让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而很多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不甚了解,有的了解了也认为意义不大,实际情况的确是业主委员会的制约权有限。

在商品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来协调业主与物业间的纠纷、受理业主日常对物业管理的意见的反馈。不少商品住宅业主了解到的是,事实上,交房后的主要居住服务还是取决于物业公司的正规服务,遇到暴力催收,公摊物业出租,相关绿化没有保障等问题经常出现。

在今年的3.15晚会上曝光的南宁天誉城案例中, 1.3万每平米的价格的房屋质量不如安置房。画面显示的阳台渗漏、墙面凸起、通道设计宽度不够家具无法进入....,这种房子也顺利通过了验收,业委会的设立形同虚设。

业主们的不满集中爆发,让这个楼盘上了3.15晚会,暴露了房产交易中的很多问题。

不仅仅是小开发商,国内知名的地产公司在房屋质量上也频繁出现质量不过关的情况:渗漏、开裂,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合理,门窗质量问题等等纠纷层出不穷。

反思这种种纠纷,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和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是根本的原因。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对比其他先进国家来说尚不健全,应该得到相应的重视和加快推进,让老百姓买房放心、住着舒心,这个路途还很漫长。

向政府举报村委会。

拨打政府服务热线投诉首先自我介绍姓名、住址、电话便于联系。投诉内容,危房重建不批,简述过程。上级派人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责令审批部门重新审查,发放准建证。

征收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特殊情况下,在规划保留村,经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批宅基地自建的补偿方式。

以上就是关于楼上漏水到我家,楼上住户坚决不维修,我该怎么办?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百科头条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头条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推荐产品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意见建议  |  法律申明  |  隐私政策  |  广告投放  |  如何免费信息发布?  |  如何开通福步贸易网VIP?  |  VIP会员能享受到什么服务?  |  怎样让客户第一时间找到您的商铺?  |  如何推荐产品到自己商铺的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8224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