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杭州保时捷撞人案

   2022-08-29 22:33:22 网络340
核心提示:情况一个17岁的女孩子过马路时被一辆超速,醉酒驾驶的保时捷卡宴撞飞30多米远,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让人心寒的是警方的说法,纯属放屁看下李大眼的分析:7日下午,经调看即时监控视频和询问三个现场目击证人,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赵野松在新闻发

8月4日杭州保时捷撞人案

情况一个17岁的女孩子过马路时被一辆超速,醉酒驾驶的保时捷卡宴撞飞30多米远,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让人心寒的是警方的说法,纯属放屁

看下李大眼的分析:

7日下午,经调看即时监控视频和询问三个现场目击证人,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赵野松在新闻发布会上严肃地指出:保时捷死者被撞时并未走斑马线,而是在斑马线南侧十米左右。就此,杭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惩民进一步强调:魏志刚酒后对道路行人观察不够,措施不及,应负主要责任,但死者马芳芳因为并未走斑马线,所以也是要负次要责任的。与此同时,杭州本地媒体开动超过七十码的马力加大宣传,证明马芳芳是没有走在刚刚由市长手拉手领着孩子们示范而过的爱心斑马线上的,应负次要责任。

由此,我们明白了,马芳芳其实是死有应得的。

我还对“包死劫”有以下感动:

一、视频显示,撞人后的保时捷车尾离斑马线最多只有三米远,如果加上这款保时捷四米九左右的车长,也就是说保时捷车头离斑马线边缘也就七米九左右,好的啦看在天堂的面子上,算它八米,可警方宣布马芳芳是在斑马线南侧十米左右被撞上的。太君你的明白,离斑马线十米左右的马芳芳被离斑马线八米的保时捷车头撞上了,中间空了两米,所以这款保时捷是会传说中的隔空打穴,这已经突破已知物理学、力学、空气流力学原则,凌空内力直逼当年黄药师,我军应该紧急订购此款保时捷,在战场上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二、必须订购的理由还有,按警方公布的魏志刚车速仅为74-83公里/小时,以保时捷官方公布的数据以这种速度即使急刹车也至少滑行十五到二十米,但魏志刚却丝毫未滑行就停下来,所以这款车可能又练过千斤坠,说停住就停住,内力则远超在雪山顶上激战的欧阳锋或洪七公。各位围观的不明真相的群众一定要相信这一点了,否则不足以说明,魏志刚是在斑马线外撞上马芳芳,而且马芳芳就是违章没有走斑马线了,吁请大家千万要按警方的思路来思考这个案情,否则将给我们的法官未来的庭审制造多少麻烦。

三(PS)、有人指出我把方向弄反了,说保时捷当时由南往北开,而马芳芳由北往南走(一说由东往西还有说由西往东),所以保时捷其实是由南向北把马芳芳撞过斑马线后,滑行十余米,车尾才离斑马线三米远的,所以杭州警方这次逻辑清晰证据确凿。好的好的,看来政治方向不错地理方向也不会搞错,但有请方向感很好的朋友们千万不要对外这么宣布了,因为这样更糟,这样会让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明白真相:原来保时捷是披头散发以超级高速冲向斑马线的,毫无减速之意,即使马芳芳走在斑马线上也会被撞飞掉,即使不是马芳芳也会是李芳芳张芳芳万芳芳……这个就不好了,这个会让人们更加注意警方公布的闹市区74-83KM的数据,甚至逆行这么大逆不道的想法。所以这个千万打住了,当然,经杭州警方联手张无忌考究后还是可以得出这个结论——明教弟子马芳芳因练有九阳神功第三层,在斑马线外见眼保时捷缓缓驶来,运起神功螳臂挡车,主动弹出了三十米开外。

四、虽然由于该死的手机用户大量存在,致使大量网上图片显示马芳芳被撞飞出三十米后,拖鞋却违反力学基本原理反方向落在离斑马线很近的地方,所以未来我们也是可以解释,马芳芳也是有一些武功的,具体来历不详,估计曾练过凌波微步旁支武学。此点望杭州检察院督促杭州警方进一步侦察。

五、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群众也不要猜测时速70多码的保时捷为什么能把人撞飞到三十米开外了,杭州警方侦察出保时捷时速为74-83码,超过该路段规定的60码约25-30%左右,这一点将对未来量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至于,位于浙江卫视十几层楼上的办公人员都能听到马达的轰鸣声,证明这款保时捷虽有绝世武功,可惜消声功能不良,在附近另一街角散步的老人们也听到了飙车声,这是因为他们因为生活美满、社会和谐,忽然返老还童,耳力精进,落根针都能听得见。国之幸事,社会之幸事。

六、至于视频里只显示了模糊不清的马芳芳顺着路边行走而不是横穿斑马线,而视频恰恰少了事发当时29秒钟,以及画面里是“马芳芳”一个人行走,而不是之前媒体报道的还有小姐妹……这个,这个我们不妨解释为她走出画面后又趁摄像头不注意再次转身回来了,用绿坝屏蔽了画面,我们顺势还可以还原当时的情景:该名女子患有轻度抑郁症,当天又未服食镇静剂,因和同伴发生争执后负气行走穿着拖鞋严重超速(据估计为70码),终于一头撞上了时速只有10码的保时捷,当场致使保时捷暴退两米,而车窗呈蛛网纹、气囊弹出、车漆刮伤,只是由于质量悬殊过大,马芳芳力有不逮不治身亡……对于肇事死者,无辜司机主动拨打了他爸的电话,并向肇事死者家属表示将不会索赔保时捷的损伤了,显示出极强的爱心。钦此。

看得出来,由于胡斌案做底出杭州警方已汲取大量经验,虽然精心编辑的视频画面没有事发当时的画面,没有事后的画面,分不清方向,也不能证实那个妹妹就是马芳芳,但他们果断地发明了三个现场目击者,更发明了死者未行走斑马线的有力证据,转告天下,此事永不翻案。

我终于明白,这是一个发明证人和发明证据的时代,经查:喝酒的不不是魏志刚,而是保时捷,也不是保时捷撞上行人,而是马芳芳以70严重超速一头撞向了时速仅为10码的保时捷,属于自杀。

与此同时,狱中的胡斌两眼涟漪,手扶铁窗遥望莫干山路方向长叹:看来,三菱没有保时捷拉风,我爸确实也没有你爸有钱。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e7ba410100ei1e.html

浙江杭州男子酒后骑自行车撞死行人,骑自行车为何也能撞死人?

明天,你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处看风景?关于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毕业生的新闻,就因为他妈(不是脏话)是浙江政协委员,网上所有大网站关于此事的帖子都被 一一删除了;晚上重播新闻已经删除了该事件的报道;报社也禁止了该新闻的报道。社会就是这样和谐的吗?!当我得知,晚上八点,三辆跑车在闹市街头狂飙,随 意地将路人撞向天空的时候,我真想知道,这算不算一起“谋杀”?血淋淋的撞人场景,我们在电影里见过很多,比如无间道里,汽车疯狂地冲向刘嘉玲,将她碾压 在血泊之中。这是一场谋杀;那昨天那辆发狂的三菱冲向人行道上毫无防备的浙大毕业生谭卓时,算不算杀人?!这只是超车的意外?!浙江台1818黄金眼有了 “权威”交警部门的“初步”事故调查结果:只是一辆改装车以70迈速度,“合理”地越过双黄线后超车引发的意外事故。能把人撞起5米高,撞飞20多米的, 竟然是70公里时速的车造成的,这智商,我代表全人类感谢你祖宗!昨晚所有站现场的人都能告诉你,那是什么速度。同德医院的护士从谭卓口袋里发现了当晚的 一张《南京南京》的电影票,可怜的谭卓本是在去电影院的路上,却被人无故撞飞,脑浆横溢……讽刺的这全部换来的是一张通知单,机动车超速,扣三分。讽刺 不?想骂人不?还有。一个生命换来了那个少爷的一段话:老子昨天本来不会输给你的,要不是撞了那个傻子,本来领先你一车位呢,靠,还要我老妈去摆平,害得 老子驾照被扣。更讽刺了吧?更想骂人了吧?还没完,关于这起车祸最新的情况,肇事者已被无罪释放,只扣驾照三分,爱车三菱获得保险12万……我气愤的,不 是因为肇事者是富家子弟或者死者是浙大毕业生,而是他们对生命的冷漠,刚刚剥夺了一个前途无限的生命,却还能够笑着谈着。胡斌,你个小屁孩,不要以为你这 样很帅,等你什么时候不要你妈出来抗事,你才是个男人;陆红英,你这样教育孩子,是在自杀,不知道你是怎么经营起一家公司,怎么当的上政协委员,但是我知 道这次你必须完蛋。浙江宣传部还是什么OOXX的地方已经下达文件封杀一切关于此的东西了,但是我不甘心。我用手机一个字一个字的打下这篇文章,没法排 版,没法加粗,但是我希望所有人能知道,希望所有看了的人转帖或分享。我不是愤青,但我看这社会这样“和谐”下去我恶心。我们可以选择沉默,洗洗睡,又不 关我事。但这次的谭卓,可能下次就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明天,你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空看风景?

杀人偿命.

或许每个人的意识里都这样认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一般都是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或者是大货车与小型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碰撞。

但近日,在浙江杭州却发生了一件自行车撞死行人的事件,据了解在浙江杭州打工的贵州人秦某酒后骑自行车出行,万万没有想到骑着自行车撞死了一路人姚某。当时这位秦某由于饮酒之后,他便驾驶自行车前往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永联村村道,由北向南行驶,在这个行驶的过程当中,与行人姚某发生了碰撞,造成车辆损坏,而姚某也因为受伤,随后经过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以后,秦某也在现场等待处理,还陪同着被害人去了医院。由于他酒后驾驶自行车,按照这一点来看,他就属于酒驾,在行驶的过程中没有保证安全,所以要承担主要的责任。目前秦某也已经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最后萧山区检察院审理此案,认为秦某因酒驾自行车上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为也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因为赔偿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现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看到这里可能很多人都会有疑问,为何骑自行车也能撞死人呢?

首先来讲,我们不应该被潜在的意识认为,只有机动车发生事故才会致人死亡,凡是在交通路上只要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都有可能致人于死亡。交通事故中脑外伤、颅内出血、窒息死亡很常见。” 要知道秦某他还喝了酒,属于酒驾,那么它在行驶的过程当中速度究竟有多么快呢!

任何车辆当它的行驶速度达到一定标准的时候,它给人的伤害都是巨大的,严重的都可能致人于死亡。尤其是自行车在下坡时,那个速度是非常之快的。自行车行驶速度过快所造成的冲击不是一个行人身体所能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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