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森·沃赫斯(Jason Voorhees)是派拉蒙与新线公司推出的《十三号星期五》系列的主角。该系列自1980年至21世纪经久不衰,被称为“史上寿命最长的恐怖电影”。
身高196cm,体重113公斤,标志武器为砍刀,杀人记录超过300人。因面部畸形,平时喜欢戴一个曲棍球面具。出没地点为水晶湖。恐怖指数:Max!这个家伙可以称为百人斩少男了。
多年前,在水晶湖畔露营的杰森不幸淹死在湖中,杰森的母亲(帕梅拉·沃赫斯(Pamela Voorhees)将杰森的死归咎于营地的工作人员,十一年后,杰森的母亲回到营地,为了给心爱的儿子报仇,几乎杀光了营地里的所有人。不料在和一位幸存者的搏斗中被斩首。
于是杰森复活了,他在水晶湖营地等待着,凡是来此度假的人无一幸免...
当然是剑刺好啊.骑兵对步兵除了速度优势,就是冲击力优势.用剑刺显然比用刀砍更容易利用马本身的冲击优势.比起利用马自身冲刺速度而成的刺的力量,用胳膊砍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一个骑兵原地不动和步兵打,优势是不明显的,只有冲起来才会有巨大的优势.
当然刺的最佳武器不是剑,而是矛.矛可以夹在掖下,可以更好的发挥马的冲刺速度和力量.古时候的骑兵矛几乎是一次性的,一次冲锋就会折短或者舍弃(就是手虚握,在矛插入目标时松手,把矛留在目标身体里).所以他们都会装备马刀,用做下次冲锋用,这种马刀是有尖的,刺砍兼顾.
骑兵冲进步兵方阵里和步兵对砍情况不多见,一般都是冲进方阵,再冲出整队,再重新冲入.当然如果没有了冲击优势,比如被困住,没有冲出步兵阵,那马刀砍杀肯定更顺手.
用长矛基本是骑兵集团冲锋,骑兵只管架着长矛,向前冲,没有目标和格斗技巧的,只管利用马的冲击力冲锋就好了.
拿破仑时期骑兵主要还是使用长矛的.因为当时骑兵还是集团冲锋战法为主,矛的优势很明显.后来由于步兵火力成倍增长,再加上步兵方阵变成了散兵线,骑兵集团冲锋就等于自杀了,所以骑兵单兵作战机会就增加了,用更加灵活的刀剑显然比矛更好单兵格斗.但骑兵不可能放弃冲击力的优势,所以还是剑比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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