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孕妇能辞退吗?

   2022-06-28 06:56:11 网络850
核心提示:一、 劳动合同 孕妇能辞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29条第3款规定: 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但该规定并不包含《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孕妇能辞退吗?

一、 劳动合同 孕妇能辞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29条第3款规定: 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但该规定并不包含《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在 试用期 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对于《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不能孤立理解,应结合法律 法规 的其他规定准确理解。《劳动办公厅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 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确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以辞退。” 由此可见,女职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 解除合同 ,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但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企业绝对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孕妇劳动 合同到期 怎么办?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 劳动合同终止 的规定中,只是笼统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但是,在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又作了补充性规定,其中第34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劳动合同期限 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因此,如果女职工孕期劳动合同到期,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只有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 综上,孕妇合同到期,公司是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期间,如果有女职工怀孕的话,则此时单位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给予怀孕女职工相应的待遇,其中到了一定时间要允许女职工请 产假 ,同时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过重的劳动,也不能安排上夜班。而在请产假期间也需要支付其相应的 产假工资 。

孕妇的公司可以辞退吗

一、企业可以辞退孕妇吗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 (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 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 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 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怀孕女工被辞退了怎么办 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 ,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 工资 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 劳动合同期限 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 劳动合同终止 ,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 2、如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除合同 时间应确定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或双方仅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 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女职工工资至“三期”期满之日,并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已届满,则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三、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是什么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 劳动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 劳动关系 :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 经济补偿金 。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女职工怀孕的话,用人单位不能将其辞退,不过要是女职工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其实单位还是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公司能辞退孕妇吗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如为女性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 解除劳动合同 ;但有例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 劳动合同期满 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正常倒闭,那么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就终止了,这种情形下,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向用人单位 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龄 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 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孕妇吗?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一般是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应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单位可以辞退孕妇吗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 (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 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 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 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怀孕女工被辞退了怎么办 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 ,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 工资 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 劳动合同期限 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 劳动合同终止 ,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 2、如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除合同 时间应确定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或双方仅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 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女职工工资至“三期”期满之日,并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已届满,则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三、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是什么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 劳动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 劳动关系 :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 经济补偿金 。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女职工怀孕的话,用人单位不能将其辞退,不过要是女职工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其实单位还是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孕妇能辞退吗?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百科头条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头条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推荐产品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意见建议  |  法律申明  |  隐私政策  |  广告投放  |  如何免费信息发布?  |  如何开通福步贸易网VIP?  |  VIP会员能享受到什么服务?  |  怎样让客户第一时间找到您的商铺?  |  如何推荐产品到自己商铺的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8224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