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630车祸事件详细资料

   2023-01-17 17:08:01 网络590
核心提示:6月30日晚,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五人死亡,四人受伤。 当晚8时20分,一牌号为苏ATH900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第26号路灯杆时,车辆失控,撞上路边一西瓜摊后,沿途撞倒9名路人,撞坏路

南京630车祸事件详细资料

6月30日晚,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五人死亡,四人受伤。

当晚8时20分,一牌号为苏ATH900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第26号路灯杆时,车辆失控,撞上路边一西瓜摊后,沿途撞倒9名路人,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 经查,肇事者系醉酒驾车,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2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外4人轻伤,正在江宁医院接受治疗。这起惨烈车祸发生在江宁区岔路口金盛路天地新城附近。一醉酒后驾车男子连撞9人后逃离。事发5分钟后,肇事司机张某被警方截获。 目前,已有三男两女在车祸中死亡,另外4人正在江宁区医院救治。据了解,肇事车是牌号为苏ATH900的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当时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据现场目击者称,这辆轿车速度非常快,先是在一家饭店门口撞上一名骑电动车男子,电动车和骑车男子当即被撞飞,骑车男子落下时身体撞碎了停在路边一辆商务车后窗玻璃,人砸进了商务车内。在众人的叫停声中,司机非但没有停止,车头反而猛地向左,撞进了路边的瓜摊。接着,这辆别克车继续疯狂前冲,前行大约10米左右,又撞上一名骑自行车的30多岁女子,该女子和自行车都被撞飞了起来,自行车落在一辆行使的出租车引擎盖上,该女子则飞过出租车摔在地上。随后一对手挽手的夫妇经过,其中女子是名孕妇。由于车速太快,孕妇躲闪不及,被当场撞倒。在撞倒孕妇后,别克车又撞上路边停着的一辆雪铁龙轿车,将雪铁龙轿车左后轮撞掉,在向前逃离时又撞上一名走路的男子。该男子被撞飞后落在路边一辆黑色轿车后窗上,将后窗玻璃砸得粉碎。据多位目击者称,事发时现场发出连续巨响。一位目击车祸的市民描述了现场惊恐的一幕:“我刚下班走到天地新城天柱门,听到砰砰的响声,声音很响,一开始还以为是汽车撞到垃圾桶的声音,但听到路边的尖叫声,回头一看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往双其路疾驶,看上去有100码以上的速度,撞上了一个人又撞上了停在旁边的小轿车尾部,又向前逃窜了,速度太快了!”看到这一场景的市民,纷纷加入到抢救伤员和追赶肇事车的行列中,并有市民立即报警。很快,这一重大警情被反映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紧急启动重大警情处置预案。救援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救伤员,追缉肇事车辆。在长达1400余米事发路段,共有9名行人被撞。其中3人当场死亡,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4人正在江宁区医院救治。同时,警方沿线设卡,对肇事司机进行缉捕。一些过路司机和群众也自发加入到追缉行列中。在距事发地不远的一家幼儿园门口,别克轿车被4辆轿车逼停在路边,愤怒的群众将开车男子拖下车来一顿暴揍。一位路人说,周围人都闻到男子身上有浓烈的酒气。不多时,110民警赶到,将别克车司机抓获。此时,别克车也被撞得面目全非,4个气囊全部打开,前挡风玻璃破碎,引擎盖完全变形。经查,肇事司机姓张,男性,44岁,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工程技术副总,现住江宁区东山街道,所驾车辆系他人所有。经警方检测,张某系醉酒后驾驶。 江宁公安分局岔路派出所民警巡逻途中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后,随即与群众一同将其逼停,将张予以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经抽血化验鉴定,张明宝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81毫克,属醉酒驾驶,目前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从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获悉,造成5死4伤的南京“630”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张某,7月15日被检方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11月27日该案在南京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方调查,张明宝此前就常有酒后驾车的经历,他拥有的3辆轿车2006年以来有过80次违章记录。据悉,事故发生后,由于张明宝现有财产一时无法足额支付赔偿,南京江宁区政府代为偿付了300多万元赔偿金。庭审中,控、辩双方对案情事实没有异议,分歧主要在犯罪主观意愿及罪名认定上。控方认为,张明宝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张明宝的辩护律师则辩称,张明宝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且过去有过酒后驾车经历,吃饭的地点离家较近,路况熟,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应当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同时考虑到张明宝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积极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等,要求法庭依法对其减轻处罚。11月27日当天,张明宝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庭审结束前,他痛哭流涕,向受害人家属道歉。惨死小夫妻郑琳和康伟东的父母以及另一位死者家属表示,坚决不接受道歉,要求严惩张明宝。 12月23日上午,南京江宁“630”案在南京市中院一审宣判,肇事者张明宝被判无期,剥夺政治权力终生。

关于6.30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时政评述

郭汝瑰车祸原因:

女儿郭相慰从南京到重庆著名的风景旅游区北碚中山路家中,祝贺父亲九十大寿,与弟弟郭相操陪伴父亲度过一段全家团聚的日子。辞别返宁时,郭汝瑰爱女心切,坚持要亲自送女儿去重庆江北机场,不幸中途发生车祸,抢救无效,于1997年10月23日逝世。

中央军委在为郭汝瑰同志举行的追悼会上,对他作了很高的评价,赞颂他的一生是“惊险曲折、丰富深刻的一生”,称郭汝瑰同志“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和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扩展资料:

郭汝瑰简介:

郭汝瑰(1907年—1997年10月23日),中共特工 ,土木系13太保之一,人称郭小鬼,川军军阀郭汝栋堂弟,黄埔5期生,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失去了组织联系,脱党进入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深造,回国后进入陆军大学进修,抗战时期以出色的参谋能力获得陈诚的赏识。

解放战争期间一年三迁升为国防部作战厅长,并重新与中共建立了联系,秘密会见了中共中央南方局负责人董必武。从此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投入了隐蔽的情报战线,不畏艰险地在国民党心脏部门进行一场特殊的战斗。为夺取人民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屡建奇功。

后在宜宾率72军起义。建国后在仍需保密的前提下,并未公开郭汝瑰同志的身份,待遇按投诚将官处理,历次运动中受到冲击,改革开放后重新入党,主编中国军事史和抗战正面战场史,以严谨著称。后出版回忆录自述情报贡献,是中共插入国民党内部最大的红色间谍。

在南京翠湖花园附近出现交通事故,去哪里处理

交通事故过程

2009年6月30日晚20:30,司机张明宝酒后驾车至南京江宁区岔路口地区,连撞九人,导致五人死亡。

当时的目击者称“从第一撞击点到最后撞击点,大概有二百五十米。这辆黑色轿车从饭店门口撞了一个人之后猛地往左打方向盘,撞进了边上的瓜摊。看瓜摊的人当场死亡。然后扳回方向盘继续往前逃,撞到了路中间的自行车,车上的人当场死亡。此后又连撞多人,共造成死亡五人,其中还有一孕妇。

张明宝被刑事拘留

2009年6月30日晚,醉酒驾车造成5死4伤重大交通事故嫌疑人张明宝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经抽血化验,肇事司机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81毫克,而每百毫升80毫克就属于醉酒,显然,肇事司机属严重醉酒驾驶。

经警方调查,肇事司机张明宝,今年44岁,是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家住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某小区。审讯过程中,张明宝交代说,30日晚上8点15分左右,他跟人在金盛路一家饭店吃饭,喝了七八两白酒。饭后,他驾驶苏ATH900牌号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准备回家,车辆失控后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撞坏6辆路边停放的轿车。

张明宝-后悔已晚

酒醒后的张明宝意识到自己闯了滔天大祸,面对警方的讯问,他声音发颤,两眼通红,他的手和腿都在不停地颤抖。张明宝说,自己成了“刽子手”十分后悔,愿意尽最大努力赔偿。他说:“我想想后果真的很害怕,我等于成了刽子手啊!”他说,愿意卖房、卖车,尽最大努力赔偿死者和伤者家属,同时希望广大开车人吸取他的教训,千万不要酒后驾车,防止害了自己又害他人。说完,他低下头,双手紧紧捂住脸。

张明宝-开车很猛

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张明宝名下共有三辆车,松花江面包车、宝来和一辆别克,并不包括那辆肇事车。而他本人是2006年5月份领取了C1驾照。通过张明宝的驾驶证进行查询,可以发现他从2006年8月份到2009年4月份,共有80次违法行为记录,粗略统计一下,其中超速就达到了39起,此外还有不少次闯红灯,而且这些曝光仅仅来自于其中那一辆宝来。

有关人士分析,这些违法行为都是用张明宝的驾驶证来处理的,尽管不意味着每一起都是他本人驾车违法,但肯定要占绝大部分,这可以从侧面反映张明宝开车很“猛”。 查询事故车“苏ATH900”的曝光记录发现,6月26日,也就是事故前4天,这辆车就连续闯了两次红灯。 可见张明宝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偶然情况,对于有80次违法行为记录的“危险人物”相关部门是否应加强管理? 如果相关部门能加以教育和处罚,诸如吊销张明宝的驾驶证等,禁止他上路,这样的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因此希望相关部门严格执法行为,规范执法。

张明宝-事件影响

江宁区“6.30”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江苏省省委书记梁保华、江苏省省长罗志军、南京市市委书记朱善璐、南京市市长蒋宏坤等人高度重视,相继作出批示。7月1日,市公安局、市纪委、市安监局和市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召开会议,通报交通事故情况。

即日起,南京市将开展整治酒后驾车“百日会战”,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受文,市公安局局长徐珠宝等出席会议,并部署全市集中整治酒后驾车工作。

开庭审理

2009年11月27日上午9点30分,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开庭审理张明宝特大醉驾肇事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明宝于2009年6月30日晚,醉酒驾车危害公共安全,致5人死亡、4人受伤、6辆机动车不同程度受损,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辩护律师则认为此案属于过于自信导致的过失犯罪,应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请求从轻量刑。庭审持续约两个小时,因案情重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2009年12月23日上午,南京张明宝醉酒驾车肇事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明宝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12月28日,针对此案一审判决后,案件部分被害人家属对判决不满,来到南京市检察院请求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抗诉的情况,南京检方经过深入研究后于28日作出答复,认为此判决于法有据,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

在南京翠湖花园附近出现交通事故,去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五大队处理。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该交通大队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开发区天元西路170号,交通事故一般是所在区域的交警大队处理事故的,交通事故处理后去事故认定书标明的地方交罚款,通常是交警队,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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