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乙酰氯

   2022-08-24 12:50:19 网络950
核心提示:乙酰氯Acetyl Chloride [CH3COCl=78.50]本品为无色液体;有刺激性臭气;能发烟,易燃;对皮肤及黏膜有强刺激性;遇水或乙醇引起剧烈分解。在氯仿、乙醚、苯、石油醚或冰醋酸中溶解。1.物质的理化常数:国标编号 32119

什么是乙酰氯

乙酰氯

Acetyl Chloride [CH3COCl=78.50]

本品为无色液体;有刺激性臭气;能发烟,易燃;对皮肤及黏膜有强刺激性;遇水

或乙醇引起剧烈分解。在氯仿、乙醚、苯、石油醚或冰醋酸中溶解。

1.物质的理化常数:

国标编号 32119

CAS号 75-36-5

中文名称 乙酰氯

英文名称 acetyl chloride;ethanoyl chloride

别名 氯乙酰;氯(化)乙酰

分子式 C2H3ClO;CH3CClO 外观与性状 无色发烟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

分子量 78.50 蒸汽压 12.1kPa/0℃ 闪点:4℃

熔点 -112℃ 沸点:51℃ 溶解性 溶于丙酮、醚、乙酸

密度 相对密度(水=1)1.11;相对密度(空气=1)2.70 稳定性 稳定

危险标记 7(易燃液体),20(腐蚀品) 主要用途 用于有机化合物、染料及药品的制造

2.对环境的影响:

一、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本品对上呼吸道有刺激性,吸入后引起咳嗽、胸痛。口服引起口腔及消化道灼伤。

二、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急性毒性:LC50910mg/ kg(大鼠经口)

刺激性:20mg,重度刺激。家兔经皮开放性刺激试验:500mg,轻度刺激。

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在空气中受热分解释出剧毒的光气和氯化氢气体。遇水、水蒸气或乙醇剧烈反应甚至爆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光气。

3.现场应急监测方法:

4.实验室监测方法:

在NN-二甲基甲酰胺中用EDTA电导滴定卤化物和酰基卤的测定[刊,日]/Yoshimura C.;Hasegawa T.//日本化学会志.-1986,(6).-775~779 《分析化学文摘 》1988.1.

5.环境标准:

6.应急处理处置方法:

一、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二、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自给式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灭火方法:二氧化碳、干粉、1211灭火剂、砂土。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

GBZ 54—2017 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的诊断简介

4-氯丁酰氯是危险化学品,具有的危害分类为:H302 H314H330 。但是不在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里面。建议制作4635-59-0的GHS标准的MSDS和标签,以备报检、运输、贸易时使用。

3,5-二氯苯甲酰氯!

目录1 拼音2 英文参考3 基本信息4 发布通知5 前言6 标准正文 6.1 1 范围6.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6.3 3 诊断原则6.4 4 诊断与分级标准 6.4.1 4.1 壹级眼灼伤6.4.2 4.2 贰级眼灼伤6.4.3 4.3 叁级眼灼伤6.4.4 4.4 肆级眼灼伤6.4.5 4.5 伍级眼灼伤6.4.6 4.6 陆级眼灼伤 6.5 5 处理原则 6.5.1 5.1 紧急处理6.5.2 5.2 治疗原则6.5.3 5.3 其他处理 6.6 6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6.7 7 眼科检查要求 7 附录 7.1 附录A(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7.2 附录B(规范性附录)眼科检查要求 8 《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的诊断》解读 1 拼音

GBZ 54—2017 zhí yè xìng huà xué xìng yǎn zhuó shāng de zhěn duàn

2 英文参考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chemical eye burns

3 基本信息

ICS  13.100

C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54—2017代替GBZ 54—2002《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的诊断》(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chemical eye burns)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7年09月30日发布,自2018年04月01日起实施。

4 发布通知

关于发布《职业性减压病的诊断》等4项国家职业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17〕17 号

现发布《职业性减压病的诊断》等4项国家职业卫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24—2017 职业性减压病的诊断(代替GBZ 24—2006);

GBZ 54—2017 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的诊断(代替GBZ 54—2002);

GBZ 294—2017 职业性铟及其化合物中毒的诊断。

二、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218—2017 职业病诊断标准编写指南(代替GBZ/T 218—2009)。

上述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GBZ 24—2006、GBZ 54—2002、GBZ/T 218—2009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30日

5 前言

本标准的第5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54—2002《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与GBZ 54—2002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一删除了诊断分级中化学性结膜角膜炎;

一一将角膜缘(角膜缘干细胞)损伤累及范围作为主要依据,提出化学性眼灼伤新的诊断分级标准;

一一标准结构作了调整。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慧瑾、王常观、马志中、朱秀安、周安寿、朱豫。

本标准代替历次发布的标准版本为:

——GB 16374—1996

——GBZ 54—2002。

6 标准正文

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的诊断

6.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的诊断及处理。

6.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6.3 3 诊断原则

根据明确的眼部直接接触化学物质的职业史,和眼睑、结膜、角膜等组织损害的临床表现,参考作业环境调查,综合分析,排除其他有类似表现的疾病,方可诊断。

6.4 4 诊断与分级标准6.4.1 4.1 壹级眼灼伤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即可诊断:

a)  眼睑皮肤充血、水肿、水泡;

b)  结膜充血、出血、水肿;

c)  角膜上皮损伤(上皮缺损),损伤未累及角膜缘,无角膜缘外周缺血。

6.4.2 4.2 贰级眼灼伤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

a)  角膜上皮部分缺损,角膜基质浅层水肿混浊,但仍可见虹膜纹理;

b)  角膜缘损伤(角膜缘处上皮荧光素染色阳性或角膜缘附近有缺血表现)累及范围大于1个钟点并小于等于3个钟点。

6.4.3 4.3 叁级眼灼伤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

a)角膜上皮全部缺损,角膜基质深层水肿混浊,看不清虹膜纹理,可看见瞳孔;

b)  角膜缘损伤(角膜缘处上皮荧光素染色阳性或角膜缘附近有缺血表现)累及范围大于3个钟点并小于等于6个钟点。

6.4.4 4.4 肆级眼灼伤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

a)  眼睑皮肤、皮肤下组织、及肌肉损伤,和深部睑板的损伤,修复期出现瘢痕性睑外翻,和(或)瘢痕性睑内翻,睑裂闭合不全;睑缘畸形、睫毛脱失或乱生;或结膜出现坏死,修复期出现睑球粘连;

b)  角膜全层混浊呈瓷白色,看不见虹膜纹及瞳孔,或出现角膜穿孔;

c)  角膜缘损伤(角膜缘处上皮荧光素染色阳性或角膜缘附近有缺血表现)累及范围大于6个钟点并小于等于9个钟点。

6.4.5 4.5 伍级眼灼伤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

a)继发性青光眼;

b)角膜缘损伤(角膜缘处上皮荧光素染色阳性或角膜缘附近有缺血表现)累及范围大于9个钟点并小于12个钟点。

6.4.6 4.6 陆级眼灼伤

角膜缘损伤(角膜缘处上皮荧光素染色阳性或角膜缘附近有缺血表现)累及范围达到12个钟点,即角膜缘损伤累及角膜缘全周。

6.5 5 处理原则6.5.1 5.1 紧急处理

5.1.1 化学物质直接接触眼部后,首先就地立即用自来水或其他清洁水冲洗眼部,患者睁开眼睛充分冲洗;冲洗后检查结膜囊,尤其是穹窿部,如有固体化学物者,必须立即用棉棒彻底清除,然后再次冲洗;一次冲洗时间至少15min。

5.1.2 眼部冲洗及彻底清除化学固体物质后,迅速送眼科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6.5.2 5.2 治疗原则

5.2.1  眼科急诊室接到病人后,仍需及时用生理盐水充分冲洗结膜囊及眼表。冲洗后检查结膜囊内是否有残留的固体化学物质并彻底清除,清除后再次冲洗。

5.2.2 结膜囊点入抗菌素眼药水预防角膜感染;结膜囊涂抗菌素眼药软膏防止眼球粘连。

5.2.3 角膜缘累及范围超过6个钟点位,有角膜斑翳或白斑形成,后期可酌情选择角膜缘干细胞移植手术、穿透性角膜移植手术。

5.2.4 眼部畸形,如瘢痕性睑外翻、睑内翻、眼睑闭合不全、眼球粘连,可实施眼部整形手术。

6.5.3 5.3 其他处理

如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GB/T 16180处理。

6.6 6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参见附录A。

6.7 7 眼科检查要求

见附录B。

7 附录7.1 附录A(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 本标准只适用于工作中化学物质直接接触眼部,或意外事故所致眼部化学性损伤。不适用于眼部以外身体其他组织接触化学物质所致的急、慢性中毒性眼病。

A.2 化学物质直接接触眼部后,首先就地立即用水充分冲洗眼部,此为防止化学物质向眼组织深部渗透的首要治疗手段。切忌未就地冲洗急送医院,拖延冲洗时间,化学物质向眼组织深部渗透,导致眼组织损伤更为严重。及时正确的急救处理,是决定视力预后的重要因素。

A.3 化学性眼灼伤的严重程度,取决于接触物质的性质、接触浓度和接触时间。致眼部灼伤化学物质以酸、堿为主,也可见于其他各种化学物质(见表A.1)。

表A.1 致眼灼伤的化学物质(举例)

分类

化学品名称

酸性化合物

盐酸、氯磺酸、硫酸、硝酸、铬酸、氢氟酸、乙酸(酐)、三氯乙酸、羟乙酸、巯基乙酸、乳酸、草酸、

琥珀酸(酐)、马来酸(酐)、柠檬酸、己酸、2乙基乙酸、三甲基己二酸、山梨酸、大黄酸

堿性化合物

碳酸钠、碳酸钾、铝酸钠、硝酸钠、钾盐镁钒、干燥硫酸钙、堿性熔渣、碳酸钙、草酸钙、氰氨化钙、

氯化钙、碳酸铵、氢氧化铵、  氨水

金属腐蚀剂

硝酸银、硫酸铜或硝酸铜、乙酸铅、氯化汞(升汞)、氯化亚汞(甘汞)、硫酸镁、五氧化二钒、锌、铍、

肽、锑、铬、铁及锇的化合物

非金属无机 ***

及腐蚀剂

无机砷化物、三氧化二砷、三氯化砷、砷化三氰(胂)、二硫化硒、磷、五氧化二磷、二氧化硫、硫酸二

甲酯、二甲基亚砜、硅

氧化剂

氯气、光气、溴、碘、高锰酸钾、过氧化氢、氟化钠、氢氰酸

*** 性及腐蚀性

碳氢化物

酚、来苏儿、甲氧甲酚、二甲苯酚、薄荷醇、木溜油、三硝基酚、对苯二酚、间苯二酚、硝基甲烷、硝

基丙烷、硝基萘、氨基乙醇、苯乙醇、异丙醇胺、乙基乙醇胺、苯胺染料(紫罗兰维多尼亚蓝、孔雀绿、

亚甲蓝)、对苯二胺、溴甲烷、三氯硝基甲烷

起疱剂

芥子气、氯乙基胺、亚硝基胺、路易士气

催泪剂

氯乙烯苯、溴苯甲腈

表面活性剂

氯化芐烷胺、局部麻醉剂、鞣酸、除虫菊、海葱、巴豆油、吐根堿、围涎树堿、秋水仙、蓖麻蛋白、红

豆毒素、柯亚素、丙烯基芥子油

有机溶剂

汽油、苯精、煤油、沥青、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萘、α和β萘酚、三氯甲烷、氯乙烷、二氯乙

烷、二氯丙烷、甲醇、乙醇、丁醇、甲醛、乙醛、丙烯醛、丁醛、丁烯醛、丙酮醛、糠醛、丙酮、丁酮、

环己酮、二氯乙醚、二恶烷、甲酸甲酯、甲酸乙酯、甲酸丁酯、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乙酸

戊酯、乙酸芐、碘乙酸盐、二氯乙酸盐、异丁烯酸甲酯

其他

速灭威、二月桂酸二丁基锡、N,N'二环乙基二亚胺、己二胺、洗净剂、除草剂、新洁尔灭、去锈灵、

环氧树脂、龙胆紫、甲基硫代磷酰氯、甲胺磷、、二异丙胺基氯乙烷、四氯化钛、三氯氧磷、异丙嗪、

苯二甲酸二甲酯、正香草酸、辛酰胱氨酸、氟硅酸钠、环戊酮、聚硅氧烷、网状硅胶、溴氰菊酯

7.2 附录B(规范性附录)眼科检查要求

B.1 应充分冲洗眼部及彻底清除化学固体物质后,再做眼部检查。

B.2 按照组织解剖顺序,依次做外眼检查。包括:眼睑、结膜、结膜囊穹窿部、角膜组织。 B.3 用裂隙灯显微镜观察角膜、前房、虹膜、瞳孔及晶状体。

B.4 重点检查角膜荧光素着色部位及范围。先用荧光素钠试纸轻触睑缘,然后用裂隙灯显微镜观察角膜荧光素着色部位及范围。特别注意角膜缘荧光素着色累及范围,以提示角膜缘干细胞损伤累及范围。角膜缘荧光素着色累及范围以12点钟点位描述。化学性眼灼伤发生一周内,每天注意检查角膜缘荧光素着色累及范围。

B.5 临床检查,正常完整的角膜上皮细胞层荧光素不著色,当角膜上皮细胞层损伤,损伤部位的上皮细胞缺失,角膜上皮细胞缺失部位荧光素方着色;角膜缘是角膜的边缘部分,同样,当角膜缘损伤时,其上皮细胞缺失部位荧光素着色。

B.6 角膜缘干细胞是角膜上皮细胞的干细胞。角膜缘干细胞位于角膜缘上皮细胞的基底细胞层。当化学性角膜灼伤累及角膜缘上皮细胞损伤时,势必累及其上皮细胞的基底细胞损伤,隐蔽于基底细胞的干细胞也随之损伤、而干细胞缺失(角膜缘干细胞缺失)。角膜缘上皮细胞损伤部位,荧光素染色阳性;临床上,根据角膜缘部位荧光染色阳性范围,来确定角膜缘损伤累及范围,即角膜缘干细胞损伤累及范围。

B.7 化学性角膜灼伤也可引起角膜缘外周的毛细血管闭锁,导致正常的毛细血管消失,临床上表现为角膜缘外周呈灰白色,此为角膜缘外周缺血体征。角膜缘外周缺血可累及角膜缘损伤,因为两者组织解剖毗邻,故角膜缘外周缺血也提示角膜缘损伤(角膜缘干细胞损伤)。

8 《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的诊断》解读

随着医学基础理论的发展,对角膜缘干细胞的认识及临床应用,改变了对化学性眼灼伤所致角膜损伤的严重程度、预后及治疗的认识。国际上以角膜缘干细胞损伤累及范围为主要依据,提出化学性眼灼伤新的诊断分类。国际新的诊断分类已引入我国眼科临床使用。2002版《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GBZ542002)没有涉及角膜缘干细胞,因此予以修订。

邻氯苯甲酰氯检测方法

化合物: 3,5-二氯苯甲酰氯

分 类: 芳香族化合物

分子量: 209.46

结构式: C7H3CL3O

质量指标: 外观:白色结晶体氯苯甲酰氯:3.0%max 苯甲酰氯:0.05%max DCBC 异构体 :2.0max 色谱含量(GC):≥98% 熔点:28°C

用 途: 农药中间体

有机及无机中间体、医药及农药中间体、化学溶剂及助剂、食品添加剂各大行业。

邻氯苯甲酰氯检测方法是分子检测。

苯甲酸中的羟基被氯原子取代而生成的酰卤,分子式。

具有刺激性气味的无色液体。

沸点197.2℃,相对密度1.2120(20/4℃)。

蒸气具有催泪性。

苯甲酰氯可由α,α,α-三氯甲苯部分水解制得,也可由苯甲酰直接氯化制得。

实验室中可由苯甲酸与五氯化磷反应制得。

苯甲酰氯主要用于制造过氧化苯甲酰,它是重要的自由基引发剂。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乙酰氯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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