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寒假相关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1.学生
2022年1月1日起放假(有特殊情况的班级按学院教务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2月20日(周日)报到注册,2月21日正式上课(具体教学安排按学院教务处通知执行)。
2.教职工
院领导:2022年1月15日-2月15日安排轮休,2月16日起正常上班。
专任教师:2022年1月8日-2月18日。根据学院教务处有关通知要求,在完成本学期工作任务后轮休。2月19日(周六)报到。
其他教工:2022年1月8日-2月18日。根据本部门工作自行安排轮休。
二、工作安排
1.请各部门轮班人员按时到岗,及时处理相关工作,遇重要情况须按规定程序上报。
2.学院办公室(党群工作处)每周二、四上午9:00—11:30在啬园校区综合楼309正常办理用印事项(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他时间用印请提前联系。
3.财务处每周二、四上午9:00—11:30在钟秀校区综合楼404室受理财务业务(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相关工作要求
1. 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倡师生员工假期居家休息,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接触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教职工尽可能不要离开南通,特别是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有特殊原因需离通的,需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途中注意安全,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避免传染。师生员工要坚持每日健康打卡,自觉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详见附件)。寒假期间外来人员入校审批流程不变。
2. 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各部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主动自查,落实整改,做到“全覆盖、零漏洞”。院党群工作处要加强舆情监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附件:南通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及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x
公司职工与公司内部财务结算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吗
财务处理的主要内容有:
(1)资金筹集业务的账务处理
(2)固定资产业务的账务处理
(3)材料采购业务的账务处理
(4)生产业务的账务处理:
(5)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6)期间费用的账务处理
(7)利润形成与分配业务的账务处理。
它是指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流程和基本方法的规定,其内容主要包括:
(1)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单位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范围;
(2)根据有关规定和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确定本单位的会计凭证格式、填制要求、审核内容、传递程序和保管要求等;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确定本单位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各种辅助账的设置、格式、登记、对账、结算和改错等要求;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确定对外财务报表的种类和编制要求,同时根据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确定单位内部会计指标和考核指标。简单来说就是: 设置帐户--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明细帐总帐——期末业务处理——编制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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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账务处理的含义
账务处理是指从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开始,通过记账、对账、结账等一系列会计处理,到编制出会计报表的过程。
二、账务处理的内容
账务处理包含账务处理程序以及账务核对程序。
三、账务处理程序
银行账务处理程序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系统的全部处理过程,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经济业务受理、填制与审核凭证,依据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确定会计分录。
2.一方面根据传票逐笔登记分户账(或登记簿),涉及现金收、付的应登记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另一方面根据同一科目的传票进行汇总,编制属于综合核算系统的科目日结单,轧平当天业务涉及的所有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发生额。
3.根据分户账编制余额表。
4.根据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
5.根据总账编制日计表,轧平当日所有科目的借、贷方余额。
村委会没有财务账户和法人资格法院可以受理吗
公司职工与公司内部财务结算人民法院不可以受理。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单位内部关系,不是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有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调整,不归法院主管,个人与单位间存在财产纠纷,就属于民事法律纠纷,可以由法院管辖。
村委会没有财务账户和法人资格法院也可以受理。
根据民法典第101条第1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因此法院受理与村委会有没有没有财务账户和法人资格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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