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高速公路属于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用地是从边坡的最外缘起算,不是路面距离是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和特殊地形的建筑控制区范围可能还要更远。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1、国道不少于20米2、省道不少于15米3、县道不少于10米4、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六条 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
请问《公路法》中的公路用地范围如何界定?
指公路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及边沟(或者截水沟)以外不少于一米范围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公路用地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但最低不少于1米。供公路修筑路基和排水系统,设置防护设施和服务设施,以及供公路修筑和养护取土、弃土、路侧绿化等使用的土地。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第1.0.6条规定:“1 公路用地范围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者护坡道坡角)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不小于1m范围内的土地;在有条件的地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小于3m、二级公路不小于2m范围内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
公路用地范围指的是公路红线范围内土地,通常公路红线就在公路边沟外1m处。
但是法规还规定了公路建筑控制区,就是以公路红线外缘起,高速公路30m内,国道20m内,省道15m内,县道10m内,乡道5m内,属于建筑控制区,在这个区域内建房,必须要公路部门批准。
因此,并能说防护林外的土地就可以自行建房。
扩展资料: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用地界限以上就是关于高速公路用地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