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小区维修基金问题

   2022-10-06 13:30:41 网络440
核心提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全体业主共有,不属于物业保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拿房时缴纳到所在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一旦业主想使用时,是需要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的,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

有关小区维修基金问题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全体业主共有,不属于物业保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拿房时缴纳到所在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一旦业主想使用时,是需要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的,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

也因此,这笔钱不会随着物业的更换而出现流动被拿走的可能性,也因此要处理这笔钱,是只能经过业主大会的,楼主可以沟通物业,由物业牵头建议业主大会。

小区维修基金用完了怎么办

要正确地处理业主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必须明白房屋维修基金的性质和法律、法规对该基金的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是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共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对于该基金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各地方根据这些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依照这些规定,购买住宅物业的,购房人按购房款的2%计交。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售出的房屋,资金由售房单位代收,维修资金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由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划转到业主委员会,由其行使管理权力。该基金在银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以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维修基金余额不足首次归集总额的50%时,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续筹维修资金。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维修资金余额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移过户。只有在房屋拆迁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维修资金余额退还业主。

小区物业想尽办法要用掉物业维修基金怎么办?

一、房屋维修基金用完了怎么办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按照《民法典》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房屋共有部分、电梯等附属设施的维修,而且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定期公布。

二、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是按照购房时一定的比例来缴纳的,如果用完的话就要及时去续交了。

住宅维修金解读:武汉新房交房后维修基金该如何交?

物业公司如果想要动用维修基金,必须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取得业主委员会同意才可以!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就你说的这种情况,物业是在乱作为,如果公开招聘施工队,也不会得逞阴谋

武汉新房契税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物业总建筑造价的1.5%(有电梯的按2.5%)交存,业主按不同房屋交存:砖混结构住宅每平方米49元,无电梯框架住宅每平方米55元,有电梯14层以下每平方米61元,有电梯15层以上每平方米73元。

武汉新房 契税 房屋维修基金 怎么交?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物业总建筑 造价 的1.5%(有电梯的按2.5%)交存,业主按不同房屋交存: 砖混结构 住宅每平方米49元,无电梯 框架 住宅每平方米55元,有电梯14层以下每平方米61元,有电梯15层以上每平方米73元。

问:《武汉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管理办法》有哪些新内容呢?

答:一是维修资金交存时点前移。为确保维修资金归集到位,既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又具有可操作性,《办法》将 商品住宅 的 购房 人维修资金交存时点由原来的办理 房屋产权登记 前移至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这样化解了原来因部分业主不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致使其应交存的维修资金不能归集到位,而导致已交存维修资金业主无法及时使用维修资金的矛盾。

二是未售出的房屋由开发建设单位先行交纳。针对未售出的商品房,为保证即便有房未售,也不会影响 小区 使用和划转维修资金,《办法》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初始登记前,就其未售出的房屋按照规定标准交存首期维修资金,待房屋售出后,购房人再向开发建设单位交纳该笔维修资金。

三是维修资金可划转到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办法》规定,达到法定条件后,维修资金可划转到业主大会(全体业主)。通过业主的自主管理,使维修资金的使用更方便、快捷。

四是增加了应急维修程序。当发生紧急情况且危及公共安全,而 物业服务企业 或者 业主委员会 又不作为时,《办法》规定由所在区的房管局按规定程序组织代修。

五是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权限下放。《办法》将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区房管局,缩短办事时限和环节,方便维修资金使用。

六是余额不足要续交维修资金。针对维修资金分户帐金额不足、业主续交积极性不高的现状,《办法》规定在办理房屋权转让时,该房屋分户账中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应交存额30%的,要续交维修资金。

问:如何做到维修资金管理的公开透明,保障业主的知情权?

答:维修资金事关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管好维修资金,业主知情权重要。我们通过以下三点大限度的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

一是维修资金交存、查询公开。我们开通了网上维修资金信息查询系统,业主可登录武汉市 住房保障 和房屋管理局官网,链接专网查询个人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 利息 和资金结余等信息。如果业主不会使用或不便上网查询、查不到结果或对查询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武汉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电话027-85482437进行核查。

二是维修资金使用公开。在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165号令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的使用方案须在小区内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方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三是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公开。今后,维修资金的交存、分摊、收益、结存等有关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都将定期向业主公布。如果业主有建议、政策咨询或投诉,也可拨打武汉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电话027-85482437,希望在公众的参与下,共同关注维修资金,维护业主共同利益。

申请维修金可走绿色通道

如果出 现房 屋安全隐患,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区级房屋安全鉴定站对房屋进行鉴定。经鉴定为 危险房屋 的,房屋安全鉴定站将在《房屋安全鉴定书》上注明该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而房屋安全责任人则应当根据《房屋安全鉴定书》的要求,及时对危险房屋采取治理措施。在涉及房屋共有部分的维修和治理时,如果该房屋已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安全责任人可以依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如果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 共用部位 进行维修、改造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向所在区房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即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值得注意的是,在出现紧急情况时,武汉市房管局将开辟绿色通道,以快速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审批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有关小区维修基金问题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百科头条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头条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推荐产品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意见建议  |  法律申明  |  隐私政策  |  广告投放  |  如何免费信息发布?  |  如何开通福步贸易网VIP?  |  VIP会员能享受到什么服务?  |  怎样让客户第一时间找到您的商铺?  |  如何推荐产品到自己商铺的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8224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