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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房价非常高,在古代的房价究竟是什么样的呢,一般的官员能够买得起吗?
   https://www.fobmy.com 2022-07-31 21:40:40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一、西周在公元前919年农历三月份,一个叫矩伯的人分两次把一千三百亩土地抵押给一个叫裘卫的人,换来了价值一百串贝壳的几件奢侈品,包括两块玉,一件鹿皮披肩,一条带花的围裙。这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一宗不动产交易。二、汉朝汉朝时,陕西汉中人口稠密、

一、西周

在公元前919年农历三月份,一个叫矩伯的人分两次把一千三百亩土地抵押给一个叫裘卫的人,换来了价值一百串贝壳的几件奢侈品,包括两块玉,一件鹿皮披肩,一条带花的围裙。这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一宗不动产交易。

二、汉朝

汉朝时,陕西汉中人口稠密、交通便利,相当于现在的一线城市。西汉时汉中房价有多高是个未知数,但在东汉后期,汉中城内房舍最便宜的1万钱一处,也有2.5万钱和7万钱一处的。这样来看汉中的房价好像也不便宜。但由于东汉后期货币贬值,房价尽管高了,人们的收入也高了。按《后汉书·百官志》,等级最低的佐史,每年也能领到96斛米,折合9600钱。这样的年薪刨去开支,两三年下来在大城市里买一小套大概不成问题。

三、南北朝

这个时代的房价最不靠谱,贫富相差极为悬殊,普通居民年收入只有几千钱,房价则是几百万。世界银行有个说法:当房价超出居民年收入的6倍时,就会对居民幸福构成威胁。而《南齐书》记载,“其民资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也就是说,半数居民的收入只有几千钱,那几百万的房价是居民收入的上千倍。

四、唐朝

在唐朝全盛的玄宗时期,朝廷拍卖国有房产的碑文拓片上记录:一座拥有房屋39间、占地2.9亩的大别墅,拍卖成交价只有138贯,折合13.8万文。当时洛阳斗米(约10斤)10文,唐玄宗年间1文铜钱的购买力相当于人民币3块钱,13.8万文就相当于40万元。只花40万元,就能在城市买一栋大别墅。

五、宋朝

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晚年(宋徽宗年间)在开封买过一所普通住宅,花了9400贯。而宋徽宗时朝廷雇人抄写书籍,每人每月能挣3500文,相当于3贯多一点。也就是说,如果这位仁兄在开封买一所普通住宅,得不吃不喝攒钱长达261年以上,才能买得起苏辙那套房子。怪不得像苏轼、欧阳修等这样的人,都没在开封买过房,一直以租房为生。

谁造成了中国社会的“高房价”???

高层对房地产表态出现明显变化。就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结束第二天,12月11日召开的“2021-2022中国经济年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时表示,房地产是支柱产业,住房更是居民的消费。

“房地产业规模大、链条长、牵涉面广,在国民经济中,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收入、金融机构贷款总额中都占有相当高的份额,对于经济金融稳定和风险防范具有重要的系统性影响。”同在这次年会上,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韩文秀的这番话被业内认为是对房地产支柱地位的注解。

两位正部级官员同时表态相当罕见。上一次类似提法还是在2017年1月,宁吉喆提出,“建筑业以及房地产中的实体经济部分,还是我们国家的重要支柱产业,是满足群众住房需求的主要载体。”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要扩大内需,“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至关重要。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要“稳字当头”,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房地产就必须实现良性循环,这与“房住不炒”主基调并不矛盾。

楼市下滑正拖累经济

2000年以后,我国房地产业进入快速繁荣时期,并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房地产业增加值为7.45万亿元,较2019年增加7%。2020年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为7.34%,相比于2011年增长了1.65个百分点。从更广义角度来看,2020年房地产业与建筑业合计增加值约14.8万亿元,占国民经济总量比重为14.5%,成为仅次于工业、制造业的第三大产业。

房地产投资与消费都对经济增长起到引领作用。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9%,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7%。2020年,我国人均居住消费支出5215元,增长3.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4.6%。

土地出让金更是成为地方财政收的一个重要来源。2020年全国卖地收入超过8万亿元,同比增长15.9%,占全国财政收入的46%,占地方财政收入的84.03%。14个大城市卖地金额超千亿元。

瑞银亚洲经济研究主管、首席中国经济学家汪涛估算,房地产行业通过直接和间接渠道合计拉动中国GDP增长25%左右(包括多轮传导效应),即如果房地产活动整体下跌10%,那么对GDP增速的直接和间接拖累合计可达2.5个百分点左右。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判断,房地产作为居民家庭最大类资产,约占居民部门总资产的60%左右;与房地产直接相关贷款约占银行贷款余额30%左右。房地产同时作为资产,要占到银行总资产的30%左右。此外,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益加上与房地产相关税费,则要超过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0%。因此,房地产对中国经济增长的直接及间接贡献也在30%左右。

反观2021年,房地产投资增速持续收窄,房地产需求疲软,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速年内持续下降,再加上土地市场大幅降温,流拍频现,房地产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果在减弱,甚至开始造成拖累。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测算,10月单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5.4%,此前三个月增速分别为1.37%、0.26%、-3.47%,这几乎是一条直线下滑的曲线。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33%;房地产销售额环比下降21.32%,同比下降22.65%;房地产销售面积环比下降21.25%,同比下降21.65%,均接近历史最低水平。6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还只有12个城市新房价格环比下跌,11月份则有52个城市新房价格下跌。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近期通过长效机制对房地产去泡沫的压力测试下,开发商、供应链、银行、居民、地方政府等对房地产的信心、信赖度都在下降。信心下降,就意味着需求收缩,供给端自然受到冲击。市场信心继续走弱,反过来进一步恶化开发商资金。由此,造成了房地产全链条下行。

这种下行趋势如果持续下去,对明年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期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22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预计,2021年中国经济增长8%,2022年预计增长5.3%左右。

“房地产相关产业链条较长,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系统重要性,特别是对于依赖较高的地区,房地产市场一旦过度放缓可能触发更为复杂的风险传导链条。”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谢伏瞻在发布会上表示。

发挥支柱产业作用

在2022年这个特殊年份,“稳增长”的意义更加强烈。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稳”成为出现频率最高的字眼。会议指出,明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各方面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

需求收缩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房地产市场进入长周期下行阶段,且短期内仍在降温,开发投资明年甚至可能出现负增长。

韩文秀表示,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相互关联的复杂系统,要防止出现合成谬误,不把分兵把关变成只顾自己不及其余,避免局部合理政策叠加后造成负面效应。要防止分解谬误,避免把整体任务简单一分了之,更不能层层加码,导致基层难以承受。制定和实施政策都要坚持系统观念和实践标准,遵循经济规律,以实践效果来检验政策的成败优劣。

在业内看来,这显然包含了对减碳和房地产调控经验教训的总结,政策纠偏成为接下来政策层面要做的事。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房地产放在了明年7项经济稳定政策的“第三项”——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其中提到两个循环,一是国内大循环,重在突破供给约束堵点,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二是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即在“房住不炒”前提下,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会议还强调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这种变化背后蕴含着政策着力点的微调,即2022年政策基调有望由调结构转向稳增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将成为重要抓手之一。同时,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对刚性需求的支持,将不是短期政策,而是中远期政策方向。

要推动房地产业“软着陆”和良性循环,谢伏瞻建议,一是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处置化解个别房企的风险事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审慎管理房地产市场,做好稳房价和稳预期工作。三是疏堵结合,合理增加人口净流入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调整信贷供给,通过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过发展和利用保障房、长租房、商品房,完善金融、土地、税收等政策措施,有利于满足居民更高质量、更多样化的合理居住需求。”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表示。

实现房地产良性循环,才能更好发挥支柱产业作用,这正成为楼市调控的下一发力点。

政府怎样调控房价

!!这样正常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在不久前发生迪拜债务危机后,有国外学者就指出,中国的房地产泡沫已经是全球第二大金融泡沫!国外媒体总喜欢对中国横挑鼻子竖挑眼,有没有他们说得那么严重,是不是真的是全球第二,我们暂且不论,但是作为生活在高房价的阴影下的每一个中国人想必都有自己的体会!

我们再来看看房价为什么如此虚高?我个人认为,有两大推手,第一是社会道统的力量,中国人有着相当深厚的家庭观念,孔夫子有云:修身齐家,所为家的物质载体很重要的一方面便是房子,而拥有一个稳固的家,租房显然满足不了,购房便成为唯一的选项。第二个因素是政府,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主导的行政路线决定了自上而下的以经济指标衡量官员政绩的行政考核体系,而房市是经济运行的硬指标,房价越高被认为是经济发展越好,这样官员的政绩也就越好,所以从主观愿望上来说,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希望房价维持在一个高水平上。就上述两个原因,我认为后者占据主导地位,因为如果政府利用手中的行政资源对社会加以正确的引导,便不难解决这个问题,而现实的状况是我们没有看到政府这样做。其实房价问题的起源在于政府卖地,大家都也知道,现在这个阶段,资本要想投资必然要使用土地,而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必然需要引进资本,打着吸引投资,发展经济的名义去卖地,似乎也理所当然,有的地方甚至是一纸公文就强令拆迁,去腾出地方卖地,地是买了,钱去哪儿啦,明的是算政府的财政收入,暗的便有土地开发商和政府官员之间的暗利益链,进行的某种交换,相比大家也都明白!而且据统计,售卖土地已成为很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财政收入多一点也有助于政绩嘛高楼大厦盖起来,漂亮一点,也有助于政绩嘛开发商竞标,必然也有油水可捞嘛!"于公可彰政绩,于私可捞油水,怎么算这买卖都是无本万

谁知道房价的主要构成以及大概比例?其中所有税收大概占比多少呢?

最近,住建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多个部委,在近半个月的时间里,紧锣密鼓地出台了若干房地产调控政策:从“营业税征收2改5”,到“国四条”,再到“拿地首付不低于50%”,从“5年内普通住房转让差额征收营业税”再到“督办全国18宗房地产闲置土地”,调控之声不绝于耳。 但是,相关调控措施可能适得其反,因为,这些措施不仅未能解决根本问题,还滋生出了新的问题——这也是被以往房地产调控后的效果证明了的,几乎每次房地产调控过后, 房价 都会出现新一轮报复性上涨。 12月23日,在接受央视《今日观察》采访时,我提出了两点建议(播出时只播了第一条): 一是对现行分税制进行调整。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的财权减少了,事权反而在增加。地方政府不仅要 发展 经济,还要提供足够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但它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扰。目前,地方政府基本上就是通过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相关税费收入来填补这个资金缺口的。所以说从利益驱动方面来看,地方政府是没有任何动力去抑制 房价 的。道理非常简单, 房价 上涨,才能拉动地价上涨,地价上涨,地方政府才能获得更多的土地出让收入。无论房地产调控措施多 么 严厉,最终都要靠地方政府来落实,由于受制于利益因素,地方政府在执行房地产调控 房价 只会阳奉阴违。因此,要从根源上来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对分税制进行调整,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只有在它的财权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才可能真正地落实抑制 房价 上涨的措施。 二是改变现行的官员政绩考核标准。现在主要以GDP来考核干部政绩,地方官员为了获得更高的GDP增速,更有动力推高地价、 房价 ,以提升其进行基本建设投资的能力,推高GDP,获得更多、更好的升迁机会。只要这种畸形的干部政绩考核标准不改变,地方官员推动 房价 上涨的动力就永远不会减弱。GDP只是量化经济活动的一个指标,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在追求民众幸福指数的提高而非GDP,我国的许多官员本末倒置,在畸形的考核制度下,把GDP当成了唯一的追求目标。试想,在这种考核标准下,哪一位官员能够真正关心民生呢?因此,现在必须尽快调整对官员的考核标准。 由于这两条建议,在目前并不受到重视,那 么 ,就必然导致越调控 房价 越涨的畸形结局。 以土地“重拳”为例。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如果开发商拖欠价款,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此举被媒体称为“房市调控第一拳”。 开发商囤地、炒地的目的,在于获取增值收益。即使让开发商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他仍然可以囤积土地,坐等土地升值。也就是说,开发商囤积土地的源动力不在于他是分几次拿的地,而在于他可以分享升值带来的暴利——这种暴利甚至超过他搞房地产开发获取的收益。中国的许多开发商并不建房而只炒地,也源于此。 其实,打击囤地并不需要另出“重拳”,只需严格执法即可。我国早在1994年7月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就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 %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此后,国家又陆续出台类似的法律法规,但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越来越多,而囤积土地的现象却有增无减,囤积土地者有恃无恐,原因在于法律与土地一 样 “闲置”。如果严格执法,没有一个开发商敢囤积土地,道理非常简单,囤积两年后不仅不能享受增值收益,连地也重新被政府收回了。这个账开发商都会算。 开发商为何敢囤积土地呢?因为地方政府纵容。 那 么 ,地方政府为何纵容开发商囤积土地呢? 利益使然。 地方政府如果严格执法,对囤积的开发商进行处罚,开发商争相拿地的积极性就会降低,地价就会跟着下来,地方政府的收益就会减少。为了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地方政府慢慢拿出土地进行拍卖,开发商高价拿地后坐享升值之利,双方都有好处,互惠互利,就形成了一种利益共同体。在这种情况下,让地方政府去处罚与自己处在同一战壕中的囤地者,是非常不现实的。所以,但见法规纷飞,就是不见囤地者减少。 房地产调控的重拳,应该打在供应上。通过严格执法,迫使开发商按照规定开发,建造成房屋供应到市场。如果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开发商原本有限的资金大部分用到拿地方面,提前确保了政府出让土地的收益安全,却可能使开发商因资金紧张,开发进度进一步降低。 而且,在“地王”不断涌现的大背景下,动辄上亿元的土地,没有实力的开发商根本没有竞争力,在首次缴款比例提高后,这些开发商被淘汰出局,进一步减少了房屋供应能力——小的开发商是这个市场的必要补充。同时,行业的垄断性加强, 房价 会进一步上涨——中国油价高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就是垄断导致的必然结果。如今,这种垄断正在快速向房地产领域蔓延。 另一方面,许多供应到市场中的商品房被炒房者囤积起来,人为减少了市场供应,是催生 房价 上涨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手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增加了流动成本,而这些成本在房屋供应不能增加的情况下,很容易转嫁到民众身上。而且,流动性的降低,也会导致房屋实际供应量的下降。 显然,这些重拳并不能真正抑制 房价 的上涨,原因在于,这些重拳都首先在悄悄确保政府的收益不减少,高 房价 是地方政府、开发商、银行、炒房者利益共同推动的结果,作为获取主要收益的一个主体,地方政府必须带头压低地价,才能够理直气壮地挤压房产商的暴利,否则,在各方利益都不减少的情况下,出台的任何希望 房价 下跌的措施,都将成为空谈。 房市调控重拳必须打到点子上,那就是,打到利益上,打到供应环节上,否则,花拳绣腿耍得再好看也难有效果,更有可能, 房价 还被“重拳”打得越来越高。 后记: 我对避开根源的调控措施抑制 房价 已经不抱任何幻想。 《通货膨胀早已在我们身边(兼谈 房价 )》一文是我对未来 房价 趋势 走势最明确的分析: 在综合这些年的大量数据及政策信息后,我得出结论:政府能够容忍的中国 房价 的最大跌幅应在 20 %以内,时间应在 10 个月以内。超出这个极限,政府就必然出台救房地产的政策。 20 08年, 房价 刚刚步入下跌轨道不久,系列房地产救市政策的出台就是最好的证明。 因此,除非有能够替代房地产解决地方政府财政缺口的产业, 房价 虽然会有调整,但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推动下,大 趋势 仍是上涨,会一直上涨到即使在任何推动力量下也不能再上涨为止,即崩盘为止。 当下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开发商等强势既得利益集团的势力越来越强大,他们已经能够直接影响一些政策的出台。公众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权力部门的高官(对政策出台有决定作用)与开发商勾肩搭背在一起,宛如同志。在这种情况下,官商勾结之网如何能够打开呢?谁来打开呢? 我认为: 房价 是长是跌已经是人们现在关注以及争论的一个焦点,我觉得每次在出台一些政策后,虽然市场是有些暂时的低迷,但是过后会有个报复性的上涨,从08年就是,当人们还觉得08年底09年初 房价 会降到个能接受的价位的时候,不曾想 房价 在不经意间就起来了,而且是报复性的上涨,让人还没有回过神来就已经跟不上脚步了,很多人都后悔没有在年底年初的时候把握住机会,所以我想不管是一时的调整能下来多少,长远看 房价 还是要涨的,只能自己去把握机会了

在我国目前房地产开发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较大,一般在15%~25%左右。

房价的构成主要有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市政公共设施费用、管理费用、贷款利息、税费及其他费用等8个部分:

1、 土地费用包括城镇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费或拆迁安置补偿费。目前在我国城镇商品房住宅价格构成中,土地费用约占20%,并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

2、前期工程费主要指房屋开发的前期规划,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地质勘查费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他在整个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相对较低,一般不会超过6%。

3、建筑安装工程费指房屋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等,又被称为房屋建筑安装造价。他在整个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相对较大。从我国目前情况看,约占整个成本的40%左右。

4、 市政公共设施费用包含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两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费主要指道路,自来水,污水,电力,电信,绿化等的建设费用。

5、管理费用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它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保险费,职工教育费,养老保险费等。在整个成本构成所占比例很小,一般不会超过2%。

6、房地产因开发周期长,需要投资数额大,因此必须借助银行的信贷资金,在开发经营过程中通过借贷筹集资金而应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利息也成为开发成本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7、税费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税收,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另一部分是行政性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费用,项目繁多且不规范。

在我国目前房地产开发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较大,一般在15%~25%左右。

8、 其他费用主要指不能列入前七项的所有费用。它主要包括销售广告费,各种不可预见费等,在成本构成中一般不会超过10%。

扩展资料:

房价在市场价格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它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功能和作用。具体表现为:

首先,作为基础性价格,房价水平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市场总体价格水平。表现为房价作为生产要素价格,既影响商品生产的物质成本,又影响工资成本,房价合理与否,不仅决定着生产成本和一切商品市场价格的真实程度,而且由于住房的价值量大在家庭消费支出中占有较大比重,住房价格在全社会消费价格中的权重相应较大,对整个市场消费价格也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决定作用。

其次,住房作为重要的消费资料,住房价格对调节居民的生活水平有重要的功能和作用。住房价格高居民承受能力低,居住水平和居住质量会由此下降反之住房价格水平低,能增强居民的购房能力,相应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居住质量。因此,住房价格的高低成为关系到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

再次,价格作为市场经济最重要的调节机制,还发挥着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总量和结构的重要作用。表现为可以调节房地产供求关系,商品房价格高,开发商有利可图,增加开发量,由此增加供给,而房价高,消费者减少购买,也会缩小需求反之商品房价格低,开发商无利可图,就缩减开发量,由此减少供给,而房价低,促使消费者购买,又会增加需求,这样就可以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商品房供求,实现供求总量平衡。

同时,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房价结构的合理化,还可以促使商品房供给结构与消费结构相适应,从而达到房地产结构平衡。在这里,房价机制与供求机制是交互作用共同发挥其调节功能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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