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男”龙哥装逼失败,反被杀,不要瞧不起人!

   2022-08-08 19:01:48 网络440
核心提示:【 装逼被雷劈的最高境界:砍人反被砍死 】昨晚,昆山市一宝马抢电动车道怼到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其实说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必如此大动干戈,但一大花膀子纹身男非要装逼啊,先暴打电动车主,觉得不解气,又回车上拿砍刀连砍数刀。结果刀掉地上被电

“宝马男”龙哥装逼失败,反被杀,不要瞧不起人!

【 装逼被雷劈的最高境界:砍人反被砍死 】昨晚,昆山市一宝马抢电动车道怼到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其实说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必如此大动干戈,但一大花膀子纹身男非要装逼啊,先暴打电动车主,觉得不解气,又回车上拿砍刀连砍数刀。结果刀掉地上被电瓶车男子捡起来反击,装逼男被砍死。 就是这个男主角江湖号称昆山龙哥。

从网上视频中能看出,龙哥这交的也不是什么好鸟,泡妞喝酒谈天说地可以吹牛打屁,大哥有事被砍了都一边看戏,没见他们去拉开帮忙,如果拉开他们也不会有死,说不定还能救龙哥一命!只能说真是猪队友啊! 没办法,就是这样的狐朋狗友!害龙哥丢了命!

昆山龙哥刘海龙被杀之后,他的一些“狐朋狗友”在朋友圈极度“悼念亡魂”的做法令群众反感,不少网友也表示了对昆山扫黑除恶前景的焦虑。

不听人言劝,吃亏在眼前,千叮万嘱说莫装逼,莫装逼,小心装逼被雷劈,这些好了吧把命都弄丢了,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所以做人还是低调点比较好。 有朋友问这算不算是正当防卫呢? 

作为普通人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怎么去保护自己呢,正当防卫又是否成立?

这件事的定性很重要,对社会影响也会非常巨大的。

其实这个在很多人眼里,这件事定性都有出发点。

定为下当防卫可以、防卫过当也可以,打架斗殴致人死也可以、故意伤害至死也行。。。

总之看站在什么角度来说。社会方面更倾向于防卫过当。社会关注度很高,现在就要看法官怎么判了,我们分析再多也没什么用,最后看结果吧,当然,这一次判罚对以后类似事件也会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所以做人不要瞧不起任何人,

人活着,谁都不用瞧不起谁。

三年河东,三年河西潮起潮又落。

家财万贯,买不了太阳不下山,

身无分文,不一定日后没江山。

在这个社会里;

不要瞧不起别人,

老天爷面前谁都是孙子;

做人,永远不要瞧不起别人,

一定要低调,一定要善良!​

昆山街头砍人案为何引发广泛关注?

纹身是一种个人爱好,是 社会 在进步中,彰显出来的一个新事物,和好人,坏人无关。一种很平常的个人行为不能和带政治色彩好坏来衡量,这样就变无限上纲了。阶级斗争又回潮了。不是很合情理。

因为喵姐也有一个小纹身,看到这个有趣的问题,想要回答一下。

有纹身就真的不是好人了吗?

喵姐自认为我还算是个好人,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孝敬父母,爱护孩子,夫妻和睦。因为是做hr工作,所以比很多人心态都要平和很多。

我觉得:人生只有一次,每个人都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好好过完这一辈子就好!当然,你不能恶意去侵害别人的利益!但是,千万不要随便给人贴标签!像是有纹身的不是好人就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标签!你怎么可以通过一个纹身,就去武断的判定这个人不是好人呢?做事情至少应该有点逻辑有点因果吧!

我是三十岁的时候决定要去纹身的,说起原因:一是觉得三十而立,可以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了,可以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了,去纹身,并不是一种叛逆,而是一种自我表达。二是当时在职场也遇到一些困惑,帮派斗争,自己希望能像莲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也算是一种自我的坚持和态度吧!三是我老公这个猪队友,一直鼓励我,说我去试试疼不疼,不疼他也去。所以,有了这些支持,我就义无反顾的去纹了这朵莲花。

因为就是个小纹身,整个过程也就两个小时。至于疼痛感。。。比生孩子好多啦,哈哈,肩膀这里肉比较少,不太疼,我没有用麻药,因为纹身师说上麻药纹出来花纹可能不漂亮,所以就忍了忍,中间不太疼的时候,我还睡了一小会 而我老公陪着我纹身全过程,我做完后,他打了退堂鼓,觉得看着挺疼,所以一直到现在也没去,这个小骗子

纹身后,一刻都没有后悔过,因为我练瑜伽,都是背心,纹身会露出来,很多小姐姐都问我在哪里做的,都说好看!我很感谢她们从来没有因为纹身而区分一个人是不是坏人!

最后,建议有纹身或者想纹身的小伙伴们,坚持本心就好,不要太在意别人的评论!毕竟,你不是人民币,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喜欢你!有人不喜欢纹身,让他们不喜欢吧,你自己喜欢就好!愿每个人都有让自己无悔的一生,而不要随意对别人的选择指指点点!记住:做好自己就好!与大家共勉!

这可不一定哦,但总的来说,不是坏人,基本也好不到哪去!

也许,有的人只是为了寻求一点“强势”和“刺激”,骨子里的“质量”还没有变质,还属“好人”那一种吧。但是,就因为他(她)纹身了,原本的好“质量”也会在逐渐地改变其“性质”。

这样的结果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即“非正必反地发生了质的变化”,从而证明不坏的人自然去纹身了,原本的不坏也在慢慢地变坏,那迟早一天就是变成了“坏人”。

这道不是瞎说的逻辑!现实生活中很多的年轻人就是这个“鸟样”,原本好端端的,本本份份的,因为纹了身又染了头发,马上走路的姿态扭别了,望人的头脑变歪了,连眼晴看人也瞪斜了……,到哪都是嗯哼哈的成了不能惹的“大爷”!

这样的“变化”真是很大,头一天的“本份”换一宿过来,样貌就成了“吊不啦叽”的凶相。慢一点变坏的基本也不会“经过”一两个月时间就“稀水”了。

对“稀水”一词,想起它的“产地”应在南京,好像流行在八十年代,比方所指的就是这些纹身的“混混”们。

但我只是在想:既然是“好人”,他就不会学那些“凶”样的东西。如他学了,那就是要成为坏人,将来也肯定是坏人,只有正常的人,你最好一一离他们远点!

最近网上总是出现一段话,我也不知道他们具体想表达什么?

我见过有纹声的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我也见过西装革履的出口成脏。这世界你看到的不一定就是你认为的……

这是想给纹身者树碑立传的节奏啊

尼玛!给老人让座就一定是好人?没准他良心发现呢?没准他平时欺行霸市呢?你就能保证他好人一个?

西装革履破口大骂?就一定是坏人吗?没准触及了人家底线忍无可忍呢?性格再好的人也有暴怒的时候……

所以,什么也证明不了,更说明不了!

纹身者是不是坏人不敢定论,反正不是什么正经人!正经人谁没事在身上刺龙刻虎装13?也别跟我谈什么纪念啦,艺术啦,个性啦……反正,绝大多数人不认为他们会是好人就够了!

好人坏人是根据个人行为而定的,只要你遵纪守法,不做危害 社会 和人民的事,而且阳光向上有正能量,你就是一个好人。

是不是坏人不知道,但肯定不是好人,正常人谁会纹身,别跟我说啥艺术,文化。我认为心里越惧怕的东西就会在外表隐藏什么,仗着纹身唬人,欺负老实人,让别人一看就会有惧怕的感觉,国家正在扫黑除恶,有纹身戴大金链子或夸张的装束,有些地方公安局直接就认定是黑 社会 嫌疑

纹身虽然是个人爱好,自己想纹什么也没人管,但是当你去 社会 参军、就业、考公务员等会遇到影响。是不是坏人都纹身不一定,但是有许多坏人纹身倒是一个事实。

1.在古代 社会 一直是犯了罪的人要刺面,比如:水浒传里面被发配的林冲、宋江等人。古代对待犯了罪的人是会刺青的。

2.香港黑涩会电影,多数人都纹身,这个也是影视剧带来的,也是 社会 现实的一点反映。

3.以前混 社会 的人多数有纹身,既显霸气,又能唬人,昆山“龙哥”就是大纹身。

1.个人随便可以纹身,想纹身,纹什么都没有人管,除非自己父母管。

2.但是在考军校、当警察、考公务员明确规定不得有纹身。你喜爱纹身,并且纹身了,那么这些人们眼中的铁饭碗、正式工作基本上与你无缘了。

3.正常的父母一般是不允许孩子纹身的,虽然纹身不犯法,但是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个好前程、好工作。

4.前段时间抖音很火的一个视频,孩子说想纹身,父亲说:纹身影响你身高。孩子问:为什么影响?父亲说:我打断你腿。虽然是 搞笑 视频,但是也是多数正常父母想的。

5.不要看美国人纹身的多,他们和咱们的文化传统不一样,所以不能拿欧美国家的标准套用在现实 社会 。

建议:年轻人不要为了好奇或者为了酷,然后去纹了身,当你想去正规点的公司工作基本上就没了机会。喜欢纹身可以贴个纹身贴,当自己后悔了一洗就完事了。

这种问题、当面问一下,比较好……斗嘴的问题!有纹身的丶做自由职业比较好。国内确实有的职业,对纹身是有限制的。其实没什么、只是一爱好、但很多人,对有纹身之人,还是有忌讳的。看到你有纹身丶说是欺负老实人的丶狼到是没纹身,但还吃人呢丶斑马到是满身纹身`食草动物、善良之辈!所以不可以表取人…… 往往会骗人的……

从小到大只听说一个有纹身的是好人,他妈亲自操刀,精忠报国

快手女网红,肚子有纹身哥,称自己一个月瘦下来了,喜欢穿比基尼,快手名叫什

8月27日晚,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获悉该案后,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经初步调查: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

事发27日晚间,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路口。视频中显示,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

未曾想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宝马司机连连躲避逃窜,但骑车人不依不饶连砍数刀。

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警方证实的信息,也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和视频。

针对该起案件和视频,网友们引发热议,宝马男手持长刀砍人,骑车人在躲避过程中捡起掉落的长刀反击,是正当防卫。也有网友认为骑车人追砍宝马男并致其死亡是防卫过当。

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保民律师,周律师认为,如果仅凭视频中显示的内容来看,骑车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周律师表示,视频中骑车男子持刀反击后,宝马男已经逃窜,但骑车男子仍持刀追砍,虽然视频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这已经超出了防卫过当的范畴。

周律师表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期一般是十年以上至死刑,骑车男子并非蓄意作案,凶器也不是他本人所持有,这些会在法院开庭量刑时予以考虑。

昆山龙哥,刘海龙是哪里人?

快手女网红,肚子有纹身哥,称自己一个月瘦下来了,喜欢穿比基尼,快手名叫我就是太阳。其实这个“我就是太阳”

。是一个新晋的抖音网红,粉丝人数也还不是很多,也就4万多,不到5万,按理说这么低的关注度,一般都不会引人关注的,但是偏偏“我就是太阳”引起网友们的关注了。

昆山龙哥,刘海龙是甘肃省镇原县人。

一、人物简介:

刘海龙,“8·27昆山持刀砍人案”中宝马男死者,外号“龙哥”,甘肃省镇原县人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两年两个月。五次坐牢,从19岁开始偷窃,五次被判刑加起来10年5个月。

二、生平个人经历:

1、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

3、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4、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释放。

5、2013年1月25日凌晨,刘海龙在昆山市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生纠纷,刘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被害人许某互殴,致被害人许某左侧胸腔积液。

6、2013年6月3日晚,刘海龙等三人酒后至昆山市陆家镇合丰好声音KTV,无故殴打被害人杜某,致被害人杜某鼻骨粉碎性骨折。

7、2014年5月13日因犯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扩展资料

案件定性及理由:

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主要理由如下:

(一)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判断“行凶”的核心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司法实践中,考量是否属于“行凶”,不能苛求防卫人在应急反应情况下作出理性判断,更不能以防卫人遭受实际伤害为前提,

而要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社会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进行判断。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

(二)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纵观本案,在同车人员与于海明争执基本平息的情况下,刘海龙醉酒滋事,先是下车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取出砍刀,

对于海明连续数次击打,不法侵害不断升级。刘海龙砍刀甩落在地后,又上前抢刀。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

(三)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本案中,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未击中),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另外,于海明停止追击,返回宝马轿车搜寻刘海龙手机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纠集人员报复、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

参考资料:

8·27昆山持刀砍人案—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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