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旅游杏花景区的作文

   2023-05-01 20:58:21 网络580
核心提示:安徽池州杏花村风景区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清明时节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晚唐诗人杜牧,春游贵池城西杏花村,写下这首富有江南风情的杰作——《清明》诗。池州杏花村迹以名传。贵池秀山门外的杏花村,原只不

介绍旅游杏花景区的作文

安徽池州杏花村风景区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清明时节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晚唐诗人杜牧,春游贵池城西杏花村,写下这首富有江南风情的杰作——《清明》诗。

池州杏花村迹以名传。贵池秀山门外的杏花村,原只不过是几间“沦为荒烟野草之中”的茅舍酒肆,毫无名气可言。正是杜牧的诗名和他这首千古绝唱,才使杏花村名播青史,饮誉天下。明代名士福建福清人林古度(字冉予,一字茂之,晚号乳山)的七绝,抒出了千百年来池州人民因杏花村而自豪之情。诗曰:“郡楼高出秀山门,古迹今时不可论。杜牧当年有名句,独唱城外杏花村”(引自清《杏花村志》卷五)

杜牧笔下的“牧童遥指处,“白锡壶腰中出咀,黄铜锁腹内生须”,“半亩山林半亩地,一曲牛歌一卷文”,典故就出自这里。这铜锁,还有杜牧喝酒的酒壶,都保存在杏花村村志馆里。

杏花公园的简介

山西汾阳和安徽池州为“杏花村”商标暗战8年,最终国家工商总局将商标一分为二,“酒”在山西,“玩”在安徽。因杜牧千古传诵的诗句,杏花村名扬古今。诗中“杏花村”有联系的,全国各地有多个,其中,山西汾阳说和安徽池州说较为知名。

汾阳杏花村酿酒始于北魏,已有1500多年历史。1957年,杏花村汾酒厂在酒类产品上注册“杏花村”商标。1997年,“杏花村”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池州杏花村曾为安徽胜迹。1997年底,贵池区把复建杏花村、开发杏花村景点确立为“杏花村名牌”战略。1999年,旅欧华人、欧洲中华文化事业发展集团董事长詹晓荣与池州市签订了合同,投资恢复杏花村原貌。2000年5月,池州杏花村复建破土动工。2009年,池州杏花村旅游区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谁是“杏花村”的真正主人?不只是山西杏花村生产名酒,池州杏花村也以产酒著名。城西南有个杏花村,此处过去也有酒肆,也产名酒。但由于山西“杏花村”早于1957年在酒类产品上获得注册,并一直沿用至今。一番争议过后,池州当地的“杏花村”商标改名为“杏村”。但让汾酒集团没有想到的是,安徽池州也在打造当地杏花村景点,先一步提出申请注册“杏花”旅游服务类注册商标。2002年9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了“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初审公告。对于该初审公告,汾酒集团先后两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2006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做出裁定:汾酒集团的“杏花村”商标核定使用在白酒商品上,被异议商标“杏花村”指定使用于旅游服务方面。汾酒集团对此裁定不服,2007年2月再次提出复审。2009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向安徽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下发核准 “杏花村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商标评审委员会批准该公司注册“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按照这一裁定,“杏花村”商标被一分为二,“酒”在山西,“玩”在安徽。

两地律师团皆称官司必胜:2010年3月18日,汾酒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被通知参加诉讼。“此次起诉我们还是有一些把握的。”汾酒集团法律顾问公开对媒体称,早在1997年,“杏花村”商标被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而法律对驰名商标实行跨商品类别的保护,否则,就构成对驰名商标的侵权。汾酒集团已组成了律师顾问团应对此次诉讼。记者了解到,2010年3月21日晚,池州市相关部门紧急召开专题协调会,积极研究应对“杏花村”旅游服务类注册商标争议案事宜。为此,池州也专门组织法律顾问团。“暂时不对外透露我们应诉的具体内容,但我们一定会打胜这场官司。”律师团的一名律师对记者称。

2009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池州寄来一份核准“杏花村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这场历时10年的“杏花村”商标之争终于有了定论,至此杜牧笔下的“杏花村”一分为二,“酒”在山西,“游”在安徽。这看似已尘埃落定的事情却在2010年3月再起争议。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异议复审裁定,18日左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3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安徽杏花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出《行政举证通知书》,安徽杏花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将参加诉讼。“杏花村”商标注册获批。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首唐代诗人杜牧的《清明》诗,不仅为后世留下了一首千古绝唱,也使池州的“杏花村”名满天下,让池州百姓对杏花村有着别样的情怀。1999年,匈牙利华侨詹晓荣来到我市,被那“水似清泉”的黄公井和“十里烟村一色红”的美景深深吸引。“杏花村是世界上一张无形的名片,是池州瑰宝和财富。”詹晓荣从文化创意产业着手,经市政府批准启动“杏花村”复建项目,2001年5月28日申请注册“杏花村”旅游服务类注册商标。随后,投资建造杏花村古井文化园区和杏花村旅游区,已复建完成一、二期工程。杏花村景区先后被省、国家旅游局批准为3A、4A级旅游区。历时十载,千年古村风貌又重新展现在世人面前。2009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我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第1960307号“杏花村”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十年“杏花村”之争。2001年以来,池州市市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就“杏花村”商标使用权及归属问题纠纷一直存在争议,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在给国家商标局的异议理由中表示,他们公司早在2000年5月即已经成立了“杏花村”酒都旅行社,承接观光旅游、旅行安排等业务。2003年5月15日,池州市政府专门发出关于申请“杏花村”旅游服务类注册商标的函。池州市政府认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杜牧《清明》诗中的“杏花村”在山西省汾阳县境内,严重违背史实。杜牧《清明》诗句“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中的“清明时节雨纷纷”实指江南初春景象,非黄土高原上的山西汾阳。该诗指的“杏花村”在安徽省池州市境内的贵池,早有定论。自古以来在我国志苑中为村立志者只有池州杏花村。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就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安徽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先后提出异议和复审,均被驳回。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审理后,认为申请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147571号注册商标虽在池州杏花村公司申请注册前已注册,但核定使用在第33类白酒及含酒精饮料(啤酒除外)商品上,未核定在服务类。作为第39类服务商标中申请注册的第3287400号“杏花村”商标的申请日期为2002年8月28日,时间上晚于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日期(安徽杏花村旅游公司于2001年5月28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且其被核准注册的服务(指定使用在汽车运输服务上)与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指定使用在第39类旅游社、旅行安排等服务上)不类似,故其不能构成被异议商标注册的权利障碍,裁定安徽杏花村旅游公司拥有“杏花村”旅游商标合法使用权。然而,2010年3月18日,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却意外的收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举证通知书》。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2009)第32351号商标异议复审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安徽省杏花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被通知参加诉讼。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维持的我市“杏花村”旅游服务类注册商标争议案风波再起。

依法捍卫正当权属。从民间到政府,都对池州市“杏花村”旅游服务类注册商标争议案高度关注。消息传来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主要领导作出“杏花村商标问题涉及池州对外宣传形象展示,应予重视”的批示。池州杏花村是历史文化名村,在国内外久负盛名。已获得国家4A级旅游景区称号的杏花村旅游景区,是我市一个重要文化旅游品牌。依法捍卫“杏花村”的正当权属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具体体现,对大力发展我市的文化旅游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杏花村旅游服务类注册商标争议纠纷问题,全力、主动应对诉讼所带来的各方面挑战;要仔细对照历史文献、认真研究法律条文,多方查找并积极验证“杏花村”属于池州的各种史实材料,尽可能多的提出“杏花村”源自池州的佐证。要以此次应诉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杏花村”品牌在池州家喻户晓并名扬海内外。安徽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詹晓荣表示,重视杏花村品牌权益,是因为它是池州的地域文化,是全市人民的宝贵财富,我们有责任对人民、对历史、对文化负责。接到诉讼以后,他本人和公司上下没有太多顾虑,因为这是个无可非议的历史事实,是池州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名片,关系到池州的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和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更关系着池州后人对历史的评价。他们将全力以赴做好工作,进一步收集池州的历史文化资料,作为证据,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他非常有信心、有决心,从史料角度、从原产的角度,争取属于池州人民的权益,证明杜牧笔下的杏花村就在我们安徽池州,让杏花村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杏花公园占地400亩,是一座具有田园风貌和历史人文特色的公园,园内树木共130个品种,其中有北京的百皮松、大别山区的大樱桃树,日本的樱花树和意大利的巴斗杏、铁杏、蜜桃杏等等树种也在公园落户气势宏伟的东大门广场用花岗岩和彩色道板铺就,园内主干道随园就势,次干道曲径通幽,“养怡亭”、“揖秀亭”、“悠悠亭”古色古香,西区“欢乐岛”新颖别致,有很多大型娱乐设施,包括摩天轮,假山小桥巧夺天工,露天舞台堪称一流,鸽舍鸽场嬉戏逗人。公园内各种花草树木达70418株(棵)。随着城市规划的调整和公园的发展,具有森林生态形式的公园展现在市民和游客眼中。

杏花公园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建设,1992年在合肥市市政府“特事特办”的政策关怀下开始筹建,1997年初步建成,是合肥环城公园这串“翡翠项链”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杏花公园位于合肥市城区内,占地总面积26.3h㎡,其中水面5.3h㎡,绿地面积占陆地面积的68%,有各类树木品种127种,总数70718株,其中常绿乔木6666株,落叶乔木8075株,花灌木55677株,各类草坪面积142604㎡。公园以植物造景为主,山水结合,以森林生态、环保为特色,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体现了人与自然相融合的设计思想。特有的28638㎡的中心大草坪,同240㎡的露天大舞台完美的组合在一起,是合肥市重大节庆活动的主会场之一。

“杏花游乐园”位于公园西区人工岛上,占地3.8h㎡,四周环水,风景宜人。2004年“杏花游乐园”开工建设,拟建游乐项目二十个左右,项目选择以中、小型为主,集趣味性、娱乐性、时代性于一体,安全系数高,具有环保特征。游乐项目总投资约1100万元。另杏花公园还投资兴建了安徽省第一台大型娱乐设备“过山车”。过山车是集起伏、翻滚和螺旋运动于一身,具有较强的娱乐性和刺激性。“过山车”上下落差24m,乘坐它让你体会惊山涉水,穿山过洞;体验惊心动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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