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分级标准n0到n4如下:
n0级指临床工作未满1年的护士,第一阶段3个月试用期,n第二阶段工作第4个月至12个月、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士,能在上级护士的指导下完成较轻患者的临床护理工作;
n1级(初级责任护士)指临床工作满1年以上,2—3年经验,能独立完成较轻患者的临床护理工作;
n2级指在n1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的护师,一般具有4—5年经验,具有承担较重病人护理的能力,能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
n3级一般具有6-8年经验,指能够承担重症病人的护理,组织实施危重症病人抢救、护理查房、参与疑难病例讨论;
n4级9-10年及以上经验,指具有副主任护师职称,具备危重患者护理及全院专科会诊能力,能独立、准确评估、判断、处理本专业疑难、复杂护理问题。
护士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
一、特级护理
【分级标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标准】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每天整理床单位;对非禁食患者协助进食/水;根据病人需求进行面部清洁和梳头、口腔护理、床上使用便器、更衣、洗头等;实施安全措施,进行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协助患者翻身及有效咳嗽、床上移动、做好压疮预防及护理。
(六)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分级标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标准】
(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每天整理床单位;对非禁食患者协助进食/水;根据病人需求进行面部清洁和梳头、口腔护理;协助床上使用便器、更衣、洗头等;实施安全措施,进行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分级标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护理标准】
(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整理床单位;根据自理情况协助面部清洁和梳头、会阴护理、足部清洁、翻身及有效咳嗽、压疮预防及护理等。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分级标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护理标准】
(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整理床单位;做好患者安全管理。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护理服务分类及与标准
一、护士等级分级标准
护士(初级职称)——主要是协助医生做好对病人及其家属的咨询、辅导、接诊和治疗工作,深入病房和病人交流,以获得有关病人病情的信息,了解病人的疑虑,及时解决病人存在的问题。
护师(初级职称)——是指医师或技师,可以是大中专学历的护士工作三/五年后通过考试获得,也可以是护理本科生在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后通过考试获得。护师具有一般的护理工作的操作能力,可以独立完成护理任务。
主管护师(中级职称)——要求须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了解相关的学科知识和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的大趋势,并且还要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护理技术操作和常用的急救技术,能独立处理较复杂技术问题。
副主任护师(副高级职称)——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备种疾病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的大趋势,并且能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当中。
主任护师(高级职称)——是护理人员中的正高级职称,是护理行业里面职称级别最高的医护人员。在护理部和(科)护士长领导下,指导本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和护理教学工作以及检查、指导本科危重症患者护理计划的制定、护理措施的落实及效果评价。一般慢性病、轻症、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的病人,正常孕妇等。
n0_n4级护士分级标准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临床护士应实施与护理级别相适应的护理措施,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一、护理分级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431-2013(护理分级)的通知要求制定。
二、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根据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等级)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三、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启护理级别医嘱,护士执行。
四、护士长及护士可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与医生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护理级别可分为特别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分别设有标记。
(一) 特级护理
分级原则: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3.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4.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5.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6.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分级原则: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4.生活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护理分级制度的内容是根据对病人病情的轻、重、缓、急及病人自理能力的评估,给予不同级别的护理。可分为以下四级:
1、特级护理:用于生命垂危、病情多变,随时需要进行应急抢救的病员以及大面积灼伤,大手术后病人,24小时专人守护。
2、一级护理:用于病情重或较大手术后病情不稳定的病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比较繁琐。
3、二级护理:用于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生活不能自理者、年老体弱或慢性病患者、普通手术后或轻型子痫等。
4、三级护理:用于一般慢性病、轻症、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的病人,正常孕妇。各种疾病或术后恢复期的病人、能下床活动,生活自理者。
以上就是关于护士分级标准是什么?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