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煤质量国家标准具体是?

   2022-12-13 04:01:18 网络1100
核心提示:不知道你说的是哪种,可以找下面的标准看看GB/T 15224.1-2018 煤炭质量分级 第1部分:灰分GB/T 15224.2-2010 煤炭质量分级 第2部分:硫分GB/T 15224.3-2010 煤炭质量分级 第3部分:发热量

洁净煤质量国家标准具体是?

不知道你说的是哪种,可以找下面的标准看看

GB/T 15224.1-2018 煤炭质量分级 第1部分:灰分

GB/T 15224.2-2010 煤炭质量分级 第2部分:硫分

GB/T 15224.3-2010 煤炭质量分级 第3部分:发热量

GB 34169-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

GB 34170-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

GB/T 31862-2015商品煤质量 褐煤

GB/T 26126-2018商品煤质量 煤粉工业锅炉用煤

GB/T 18342-2018商品煤质量 链条炉用煤

GB/T 7563-2018商品煤质量 水泥回转窑用煤

GB/T 18666-2014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

煤质分析灰分国家标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以下简称《煤炭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煤炭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第四条 煤炭资源的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方针。

禁止任何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第五条 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和岗位工种责任制。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

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电力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煤炭行业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全国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和全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组织编制全省煤炭资源勘查规划。

省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和全省矿产资源开发规划规定的煤炭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并报国家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和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应当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内容,并纳入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八条 煤矿建设应当贯彻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九条 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煤矿建设应当接受煤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变更设计或者施工图,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第十条 煤矿企业在建成投产前,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取缔无采矿许可证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在建设和生产中,必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不得超越批准的开采范围越界、越层开采;禁止开采各类保安煤柱;不得采用可能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

改建、扩建煤矿或者变更煤矿设计生产能力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煤炭管理等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 因开采煤炭压占土地或者造成地表土地塌陷、挖损的,由采矿者负责进行复垦,恢复到可利用的状态;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煤矿企业积累煤矿衰老期转产资金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煤矿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煤矿企业发展多种经营。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及其煤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研究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第十五条 瓦斯检验工、采煤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

(一)按照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安全规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瓦斯检测制度、通风管理制度、爆炸物品和危险品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和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

(二)定期对煤矿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三)使用的设备、器材、火工产品和安全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使用维简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五)定期为职工提供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按照国家规定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交付保险费。

9月1日已实施!煤炭灰分分级国家标准有变化!

中国煤炭网

2018-09-11

点击上方蓝字,为你纵深解读煤炭

近期,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煤炭质量分级 第1部分:灰分》(GB/T 15224.1-2018),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实施,《煤炭质量分级 第1部分:灰分》(GB/T 15224.2-2004)同时废止。

《煤炭质量分级 第2部分:硫分》、《煤炭质量分级 第3部分:发热量》还按2010年发布的标准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洁净煤质量国家标准具体是?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百科头条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头条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推荐产品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意见建议  |  法律申明  |  隐私政策  |  广告投放  |  如何免费信息发布?  |  如何开通福步贸易网VIP?  |  VIP会员能享受到什么服务?  |  怎样让客户第一时间找到您的商铺?  |  如何推荐产品到自己商铺的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8224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