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该对产品各方面都有充分了解。
2、进行调研看和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者是行业标准,这类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可以在网上或者是官方平台上面进行查看或者是购买。
3、标准内容可参考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结合产品自身特点来编写,其中技术指标的制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并且保证能通过产品检测;
4、标准的内容应完整并准确表述产品的功能特性,一般应该包含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相关内容;
5.具体在编写的时候,标准的结构和格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5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6.、规范性引用文件应与文中所引用的国标、行标、法律法规相一致,先列国标再列行标,并按标准标号从小到大排列;
7、企业标准编号各地略有不同,应根据当地质监局的要求来制定;
8、最后对已经写好的文本进行检查看是否有格式和字的错误。
国家标准GB是如何出台的?什么程序?如何才有机会和资质参与编制GB标准?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本条是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定部门和各类标准的适用范围的规定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
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要求;
基本原料、燃料、材料的技术要求;
通用基础件的技术要求;
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工农业生产、工程建设、信息、能源、资源和交通运输等通用的管理技术要求;
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重要技术要求;
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产品和工程建设的通用技术要求;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
其中,药品、兽药的国家标准,分别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审批编号、发布;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分别由卫生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号、发布;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制定行业标准的项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主管部门确定。
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当同一内容的国家标准公布后,则该内容的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
怎样编写行业标准(或格式)申请企业标准用
目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编制资源大多掌握在某些标准化研究及行业协会中。从国标委的网站上可以查阅到国家标准的立项计划和归口单位,企业要参与首先要加入某些协会/学会。然后通过协会学会提出标准编制申请,缴纳费用等等便可以参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了。
作为企业首先要找对行业协会,协会手上都有编制计划。另外就是要有资金投入。还有就企业的技术或者服务水平是否在行业内占有一席之地,如果企业本身实力不是很好的话还是跟着别人的规则走吧。
参与一项国家标准在1.5w左右吧,具体看协会收费标准。
一点经验之谈,希望能帮到你。
如何申请行业标准
办理部门:标准处
一、范围:
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市区企业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产品标准备案;三县企业到所在地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产品标准备案。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一律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县局不予受理。
二、要求:
企业在产品标准备案前,应组织熟悉本行业标准化和专业知识的专家对标准草案进行技术审查,并按专家意见对文本进行修正后形成标准报批稿。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安徽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三、提交材料
1、企业产品标准申请备案申请书1份(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产品标准文本报批稿一式5份;
3、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一份;
4、企业产品标准审查会议纪要及审查单位和人员名单各1份;
5、企业产品标准发布通告书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6、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
四、办理程序
(一)受理
经办人员在确认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准确齐全后,受理申请材料。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但要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告知申办人。
(二)审查
经办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审查,审查项目如下:
1、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2、是否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
3、是否符合规范性要求;
4、产品标准是否真正通过了专家审查;
5、标准内容是否有可信的技术验证资料;
6、产品是否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三)备案
企业产品标准经备案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编号,并在产品标准正式文本上加盖备案专用章,签发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通知单。
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与现行的强制性标准抵触的将责令企业停止实施并限期改正。
四、办理时限
按规定申报的备案材料10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电话
1、标准的技术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无抵触。
2、标准的技术内容与强制性标准无抵触。
3、标准编写符合GB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要求。
4、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企业法人(签章)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标准化行政主管备案登记号:
承办人:承办单位(章) 年 月日
说明:
⒈备案上报资料:①标准文本一式五份,受理部门存档两份,标准电子文本一份;②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书;③产品标准审查记录;④产品标准审查人员名单;⑤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申请书;⑥产品标准发布通知书。
2.将此表装订在每个标准文本中,并加盖法人章和单位章。3.备案标准如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请在()中注明:等同采用或修改采用。
参考资料:
国家或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条件:
1.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
2.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立项范围和指导原则;
3.市场和企业急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对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
4.政府急需,对规范市场秩序有推动作用;
5.符合国家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政策。
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
扩展资料:
分类: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行业标准:
(一)药品行业标准、兽药行业标准、农药行业标准、食品卫生行业标准;
(二)工农业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四)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行业标准;
(五)互换配合行业标准;
(六)行业范围内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试验方法、检验方法和重要的工农业产品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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