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2005)

   2022-10-05 10:43:54 网络910
核心提示:一、第九条修改为:“风景区内原有的建(构)筑物,依照风景区规划允许保留的,不得擅自进行改建或扩建;确需改建或扩建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在作出决定前,应当事先征求风景区管委会意见,依照风景区规划不允许保留的,应当限期拆除。”二、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2005)

一、第九条修改为:“风景区内原有的建(构)筑物,依照风景区规划允许保留的,不得擅自进行改建或扩建;确需改建或扩建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在作出决定前,应当事先征求风景区管委会意见,依照风景区规划不允许保留的,应当限期拆除。”二、第十条修改为:“风景区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定点、总平面布置、单体设计和施工报建,应当事先征求风景区管委会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三、第十三条修改为:“在风景区内承担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的地形、地貌、林木、植被、水体、历史遗迹等产生影响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后始得进行。”四、第十五条修改为:“风景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的林木,应当按照规划进行管理,不得砍伐。确需砍伐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五、第十六条修改为:“科研或其他原因需要在风景区内采集野生动植物标本、野生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的,必须经风景区管委会同意,方可限量采集。”六、第二十三条修改为:“风景区内不得擅自设置广告牌,确需设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七、第二十五条修改为:“风景区内的经营摊点应当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

本决定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沈阳市运河风景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齐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依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齐云山风景名胜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齐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活动。

齐云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范围:东起兰渡,西至万寿山(又名骆驼峰),南依渔渭公路,北临横江,面积63.97平方公里,按此范围标界立碑。

风景区核心景区面积13.56平方公里,包括月华街景区、楼上楼景区、云岩湖景区、南山景区和横江田园风光区。

风景区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齐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划定。第三条 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第四条 黄山市人民政府设立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主任由休宁县人民政府县长兼任。管委会统一负责风景区的保护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保护和管理风景名胜资源;

(二)组织实施风景区规划,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三)建设、管理和维护风景区的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四)负责风景区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

(五)负责风景区范围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编制和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

(七)管理与风景区保护有关的其他事项。

经依法批准,设立风景区综合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风景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风景区内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土地、林木等,由其所有权人或者承包经营者负责管理和保护。第五条 黄山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管委会和休宁县、黟县人民政府就风景区资源保护利用中的重大事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第六条 风景区内的宫观道院、园林、月华街村落、道观遗址、摩崖石刻、碑刻、古道、古亭等文物古迹、人文景物及其所处的环境和地形、地貌、山体、岩石、水体、古树名木、林木植被、野生动植物、地质遗迹等自然景物和道场、道乐等非物质形态,均属风景名胜资源,应当建立档案,依法加强保护。第七条 除按照风景区规划进行整修、利用外,风景区内的地形、地貌应当保持原貌;风景区内的河溪、瀑布等,不得截流、改向或者进行其他人为改变。第八条 风景区内因景点开发、工程建设、林木抚育更新或教学、科研等,需要砍伐少量非珍贵林木或采集物种标本的,应当经管委会审核同意后,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加强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的防治,禁止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进入核心景区。第九条 风景区内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

风景区内的单位、居民、道士和游客都应当遵守风景区各项管理规定,爱护风景区资源和设施。第十条 管委会应当组织核心景区内居民参与风景区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规范和引导居民依法从事民宿、旅游商品及道教文化延伸产品的经营,帮助核心景区居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第十一条 风景区内风景名胜资源的开发利用,或者因保护管理需要建设的工程,应当符合风景区总体规划。

核心景区内的服务网点和公用设施由管委会统一规划建设。

核心景区内宫观道院的改造和恢复重建,应当经管委会审核,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后,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涉及文物保护的,依法报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月华街景区内的民房修复和危房改造,应当由管委会统一编制修复或改造方案,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第十二条 管委会应当加强管理,做好下列环境卫生工作:

(一)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二)垃圾及时清运、处置;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安装和使用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废气和异味等污染防治处理设施;

(四)其他环境卫生工作。第十三条 风景区内实施下列行为,应当经管委会审核后依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一)拓印碑刻、石刻;

(二)影视摄制;

(三)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第十四条 管委会根据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的需要,可以规定核心景区内禁止经营的商品、服务项目以及禁止使用的燃料、包装物品,报经黄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核心景区内设置店面招牌、标识标牌、电子显示屏,安装太阳能、遮阳篷、遮雨篷、空调外机、油烟机、排气扇(管)等,应当符合管委会统一规范。

核心景区内拆除、迁移公共环境卫生设施,临时摆设摊点,应当经管委会批准。

乐山怎么样?好玩不好玩?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运河风景区的保护、利用、规划和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运河风景区(以下简称运河风景区)是指南运河、卫工河、新开河规划范围内的运河水系及两岸风景区区域。运河风景区全长49.7公里,面积13.2平方公里。第三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运河风景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运河风景区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五条 运河风景区的规划建设由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规划部门共同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确需修改规划的,必须报经原批准机关审批。第六条 运河风景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植物造景等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工程必须按运河风景区区域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进行。

运河风景区周边的各项建设,应与运河风景区景观相协调。第七条 运河风景区的绿化工程设计,应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设计应当报经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第八条 运河风景区的绿化工程施工,应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工程竣工后,经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运河风景区绿地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已经占用绿化用地的,限期迁出。第十条 在运河风景区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必须向运河风景区管理部门申请,经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在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运河风景区管理的规定。第十一条 跨越运河或穿越运河风景区的桥梁、管线等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各主管单位负责。除发生管道泄漏等紧急情况需先行抢修、补办占用绿地手续外,新建、改建、扩建或维修时需占用绿地的,应征得运河风景区管理部门同意,报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交纳绿化补偿费后方可施工。第十二条(八)项规定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违反第十二条(九)至(十二)项规定的,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第十三条 在运河风景区内需要搭台子举行大型文体娱乐活动的,须经运河风景区管理部门批准,在指定地点进行。第十四条 运河风景区管理部门应搞好运河水体清洁,保持植物生长茂盛、园容卫生整洁,保障各种设施完好。第十五条 运河风景区管理部门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监督信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第四章 奖励和处罚第十六条 对保护运河风景区资源,建设运河风景区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按照运河风景区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由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令其拆除违章建筑,并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未办理占用绿地手续而违章占用绿地的,由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退出,收缴占用绿地费,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办理经营手续在运河风景区内摆摊设亭的,由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迁出或拆除,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未办理占用绿地手续进行工程建设或未在工程抢修后补办占用绿地手续的,由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破坏建筑景物和设施的,除责令其赔偿外,并处以赔偿金额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一)至(三)项规定的,由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元至200元罚款;违反第十二条(四)至(七)项规定的,处以50元至30 0元罚款;违反第十二条(八)项规定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违反第十二条(九)至(十二)项规定的,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东山岭风景区的景区历史

乐山境内饮食风味与四川其它地方雷同,以其麻辣味闻名于海外,有“食在中国,味在四川”之美誉,并享有“烹饪天国”之誉,浓郁地方特色菜和小吃种类繁多,味道变化无穷,香飘海内外。

乐山豪华餐厅不多,但不少小食店环境卫生方面还可以,手艺也还不错。

乐山小吃拾零:

乐山是旅游胜地,有山水灵秀,亦有小吃难忘。数得上来的乐山小吃有西坝豆腐、跷脚牛肉、牛华麻辣烫、甜皮鸭、钵钵鸡、牛华豆腐脑、乐山烧烤、黄焖鸡、排骨面、腊肉粽子、砂锅、凉粉、香油米花糖……

“西霸豆腐”是吃在乐山的头条招牌菜,乐山港几家西霸豆腐店都做得不错,满满一桌品种繁多、色泽芬芳诱人的豆腐宴令人得以体味豆腐的多种形式组合,咸黄豆腐、灯笼豆腐等也确实值得尝试。如灯笼豆腐,系豆腐小方块,里包馅,炸至金黄后浇汁,外脆里嫩馅鲜,集多种食物的口感于一体。而近期热炒的“豆腐西施”选美活动更是将这一吃食品牌推波助澜。但私人认为西坝豆腐虽好,却更多是形式高于内容的东西,吃得多的终究还是游客。

本地人对“跷脚牛肉”是颇有感情的,正宗的“跷脚牛肉”往往在寻常巷陌、街边路口,几张年色久远、藏污纳垢的木桌、条凳,形迹可疑的碗筷,市声鼎沸下客人满座,大快云颐。乐山市内“跷脚牛肉”店基本是一街一店,星罗棋布,格局是当街一口大锅,老汤翻滚,菜品有牛肉、白肚、毛肚、肠子、肺片、脑花等,随烫随食,吃时一碗白米饭,几碗跷脚牛肉,一碟辣椒面,跷脚牛肉的绵软和着松软的白米饭,再就着鲜香的老汤,快感从味蕾中慢慢泛起。

乐山甜皮鸭的好处在于皮,或脆甜,或肥厚,附以细嫩的里肉,口感不输北京烤鸭,乐山新村影院对面、彭山路的两家尤其好。

钵钵鸡的形式是鸡肉、鸡翅或海白菜、鸭肠、土豆、耦等各类素菜,切片串签,泡入盛有辣子、香油等各类调味料的盆钵,一毛钱一串,由于调味别致,吃时有辣油的微辣、芝麻的香、汤料的回甜、入口的丝丝凉意,钵钵鸡在乐山处处有卖,做得到好的却还是牛耳桥及奥兰多购物中心外的几家,闲坐于街边小摊的阳伞下,一钵钵钵鸡,一碗冰粉、凉虾,几张犍为薄饼,价廉物美、不矣快哉。

乐山的排骨面与别处不同,其它地方汤料都是红烧排骨,且排骨上附着的肉实在有限得很。独乐山排骨面汤汁是以鸡蛋调豆粉裹肉排炸至三分熟后,再入锅慢炖。厚重的汤汁、熟烂的排骨佐以面条,回味无穷,常光顾的是乐山新村“阳光广场”旁的“潘六女上排骨面”,“一面排骨面加排,再要一份排骨”!

船上吃鱼、与水相邻,临窗河风扑面而来,乐山大桥旁的“王浩儿鱼港”有大小十余只渔船,内装修明净,有鱼品几十种,随点随吃,且附赠叶儿粑、腊肉粽子等乐山小吃若干碟,鱼火锅味较正宗,且环境优雅,适于客请。

牛华豆腐脑处处可见,路边摊点或挑担沿街叫卖,细嫩爽滑之豆腐脑与粉条,炖牛肉之厚重,炒豆、咸菜之家常味道,再佐以小笼粉蒸肥肠、牛肉,是家常百姓的美味。

乐山黄焖鸡系喜吃鸡的推荐菜品,鸡入锅与各类佐料高压焖制,它口感的厚重、香醇恰适于鸡肉的质感,加之香菜的甜香,尤适于口味重的食客。

乐山烧烤有口皆杯,在成都肖家河见乐山“刘记烧烤”,每晚座无虚席。乐山旧大桥的徐烧烤一度鼎盛,后将总店开至成都。霄夜中,与烧烤同食的还有兔头,爆炒田螺、龙虾、脆肠等。卤兔头有五香与麻辣两味,讲究烂熟、香、味透。红利来宾馆后新开张“饮食一条街”有家店的兔头不错。张公桥“迪迪”旁新开“通霄乐”炒店,推出鸭头新品,尝后,觉无出其右者,爆炒肥肠、排骨外辣内嫩,亦是佳品,灯火阑珊时分,小店满座,自有小店的辉煌。

喜吃乐山凉粉,凉粉系由豆粉炮制而成,乳白晶莹剔透,浇以姜、蒜、葱、酱油等各类调料,清凉滑爽,味觉中最好吃的凉粉调料系由生椒切碎加以泡菜,酸甜咸各有其味,惜乎系“红高梁”海鲜酒楼作法,街头小店中此等做法少见。

乐山小吃素负盛名,许多成都名小吃均源于乐山,乐山棒棒鸡、白宰鸡、来凤鱼、跳水兔、玻璃烧卖、蒸笼牛肉夹饼、豆腐干夹萝卜丝等,不再一一鳌述,遗憾乐山小吃体系分散,尚无一街一巷包罗万象、容纳俱全。

特产

苦笋、雪魔芋、干姜、黄姜、白姜、黄花菜、黄连、干笋、 竹叶青、独蒜、苏稽米花糖、灵芝等。

东山岭曾经风景独秀,这一点历代文人墨客诗文多有描述。 地质学家认定,东山岭因海水长期冲蚀作用形成,故有文人笔下的峰峦叠翠、洞石奇异、花香秀景、古寺幽雅,也因此有了“海外瀛洲”,“珠崖第一山”之称。

明代雷阳节推刘五王官所书的“东山耸翠”,生动地描绘了东山岭当年的秀丽景色。

清代杨景文所书《游东山记》中也描述到:抵东山下,樵歌聒耳、牧笛横云,峰峦巍巍,怪石矗矗,石泉锵锵……

而今日东山岭又何以给人荒凉之感呢?

万宁市文化馆退休干部钟哲在东山岭上调研一月有余终于找到了她衰落的轨迹。

东山岭上的寺庙在历代中多次被废毁,又多次重建。1958年“大跃进”期间,东山岭再遭劫难,潮音寺中的一个300多斤重的青铜古钟都被砸毁用去炼铁。

毁坏最重的还是“文革”期间。东山岭的各个寺庙佛龛、古迹被以破“四旧”为名毁于一旦。华封寺的前檐、后座房舍与寺院的桁木、门窗被拆运走,一切石雕、神像、题刻、壁画、匾额、幛联等均被焚毁。东山岭几乎成了断壁颓垣的废墟。

至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东山岭才得以重新保护。1980年,当时的万宁县政府将东山岭列为县级保护区,并着手抢救和保护文物古迹。 1981年,由政府成立东山岭公园管理处,对东山岭进行全面规划,并开始发展旅游业。

从1981年到1996年,东山岭每日鸣响着垒石筑瓦之声,7幢石头房宾馆、环岭台阶、石板路、水泥路陆续竣工。

1996年7月,东山岭又组建了万宁东山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当时公司拥有固定资产1.4亿元人民币。

公司成立后,大量的水泥工程继续,先后有6800平方米水泥结构的停车场2个、检票房1间、购物摊点店铺56间建成,后又建成516.8米的“高空缆车”。

钟哲老先生的调查让我们从一个侧面了解了为什么游东山岭找不到古人游此山的感觉,那就是太多的与景区不协调的人工痕迹。过去的葱茏青翠被砖瓦水泥取代,过去的名刹古寺被奢华的殿堂遮蔽。

翻阅东山岭景区的游客记录还可以发现,人工的痕迹并未挡住慕名前来的游客潮。2000年以前,东山岭日接待游客最多时超过5000人次,少的时候也在 2000人次以上,这座山每年为地方财政带来可观的收入。

这些表面红火的背后,另一些可怕的现象也在损毁着东山岭曾经的清幽。游荡在山上的一些人强迫游客照相、出售假蛤蚧、算命行骗……景区中少人管理的羊群也大煞着风景,粪便满地,花草树木被啃食得枝叶不全。

因体制陈旧、管理不善,诸多破坏与损毁,最终导致了景区的衰败,到2001年,东山岭已是“门前冷落车马稀”了。万宁市政府一位干部痛陈:东山岭经营机制不灵活,管理不善,缺少资金投入,没有总体规划,没有宣传促销,更没有树立起“海南第一山”的品牌。

2002年4月19日,东山岭景区被整体委托运营,万宁市政府与民营企业万宁鸿大商贸有限公司双方在国有资产委托运营合同书上签字。

禁锢东山岭风光再现的体制问题打破了,到今年春节前后,东山岭又见到了往日的喧嚣。但是在喧嚣声中,让人遗憾的损毁痕迹依然存在。一些人对新接手公司提出异议,一些人为鸿大公司捏了一把汗。

无论如何,东山岭毕竟走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也许让这种新的运营体制真正体现出功效来,还需要更多时日。如何让东山岭能重现当年的风华、清幽和儒雅,正摆在新的管理者面前,历史的目光将继续审视这一切。

以上就是关于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2005)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百科头条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头条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推荐产品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意见建议  |  法律申明  |  隐私政策  |  广告投放  |  如何免费信息发布?  |  如何开通福步贸易网VIP?  |  VIP会员能享受到什么服务?  |  怎样让客户第一时间找到您的商铺?  |  如何推荐产品到自己商铺的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8224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