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可以通过协调来解决。首先同收费站工作人员解释一下,撞坏防撞桶并非故意。其次,也愿意按市场价积极赔偿。如果,协调无果,建议你报警,请警务人员到场,由他们来协调。如果,还是协调不成,请收费站的人员到法院起诉你吧。
路上的反光防撞桶里面装水泥可以吗
交通标志与标线:用于养护维修的标志标线属于临性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与标线应组合使用。隔离墩和防撞桶(墙):在养护维修作业中,可用作渠化交通的安全设施有锥形交通路标、安全带、路栏、施工墩和防撞桶等。移动式移动标志车:带有动力装置或可移动装置(拖车) 的安全防护设施,颜色应为醒目黄色,装有黄色施工警告灯,其后部有醒目的标志牌,使用时其尾部应向交通流方向,设置于上游过渡区内或换冲区内。 施工警告灯号: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规定。公路上的安全护栏既要阻止车辆越出路外,防止车辆穿越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道;同时还要能诱导驾驶员的视线。隔离栅是高速公路的基础设施之一,它使高速公路全封闭得以实现,并阻止人畜进入高速公路。它可有效地排除横向干扰,避免由此产生的交通延误或交通事故,保障高速公路效益的发挥。隔离栅按其使用材料的不同,可分为金属网、钢板网、刺铁丝和常青绿篱几大类。
高速公路防撞桶防护栏存在安全隐患,请问民事上可以起诉养路部门吗?感谢爱心人事的回答帮助。
路上的反光防撞桶里面装水泥的哦,但是不安全所以一般不装水泥。
防撞桶是起到警示和隔离的交通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很多朋友都以为里面是灌装的水泥,其实不然。一般使用过种中里面装的是沙子,当然了也有很多地方装的是水。因为这种桶子使用起来很灵活,里面什么东西都可以装。
比如在城市里的马路上都有隔离栏,而在路口的隔离栏两端通常都放有防撞桶,起到警示和切割路面的效果。这里使用的防撞桶里面装的都是沙子,方便挪用和插入各种交通标语。而在下高速的分离道上放的防撞桶里多半是灌装的水泥和沙子,因为这个只是用来区分道路,加上反光道钉的配合可以让驾驶员更好的清楚路线。
还有一种就是和水马围挡配合使用的,里面装的都是水。因为加水后具有吸收冲力的缓冲性能,和水马组合起来的阵形能更好的减少冲力,减少对车辆、人员的伤害。
从司法的角度来说可以起诉。
但是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起诉的对象是高速公里管理服务公司;不建议直接起诉交通部路政部门。
2、要起诉,需要确认那些沙桶的功能:是防撞?还是主要起到隔离提醒的作用?
3、针对沙桶风化是否影响了相关功能的发挥,需要专业机构进行测定的;
4、关于沙桶数量不够的问题,需要确认是否告诉公路管理手册等文件中是否有明确要求多少的数量,还是沙桶只是属于临时性的装置?如果是临时性的,那因为数量的原因,导致车辆未能有效制动,这个可能对于你不利。
以上,希望能够给你提供一些参考。
以上就是关于上高速时不小心碰坏了一个防撞桶,收费站人要赔2000块钱,网上才几十块的东西?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