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

   2023-03-24 14:34:32 网络320
核心提示:第一条 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医学教育阶段,是住院医师培养的一种形式。为适应我国卫生事业改革需要,培养合格的全科医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培训对象: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后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医师。第三条 培训目标:经过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医学教育阶段,是住院医师培养的一种形式。为适应我国卫生事业改革需要,培养合格的全科医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培训对象: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后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医师。第三条 培训目标:经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达到人事部、卫生部《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全科医学专业主治医师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和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3.具备全科医学思维能力和诊疗策略,在社区卫生服务专业队伍中发挥技术骨干作用,能向个人、家庭和社区提供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融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帮助社区居民合理使用医疗资源,享受经济有效的卫生服务。

4.基本掌握医学科研的方法,能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5.掌握电子计算机的基本原理和在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领域的应用,并能熟练上机操作。第四条 培训基地分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两类。二级甲等或县级以上医院可申请作为“临床培训基地”;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申请作为“社区培训基地”。第五条 培训基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批准认可。已经被批准为“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医院,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可作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培训基地”。第六条 两类培训基地均应根据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制定具体实施计划,严格进行培训与考核,确保培训质量。第七条 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培训和计算机。业务培训分为理论学习、医院轮转和社区实践。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培训的全过程,逐年考核。计算机以自学为主。第八条 培训时间为4年(共48个月),培训内容按《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要求,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个月,理论学习。集中进行全科医学理论课程学习。

第二阶段:33个月,医院轮转。轮转期间参加“临床培训基地”的临床主要二级科室和相关科室的医疗工作,进行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同时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有关管理制度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三阶段:12个月,社区实践。深入社区培训基地,在上级全科医师的指导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第九条 第一、二阶段培训结束,由各培训基地组织阶段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理论知识、临床技能等;第三阶段培训结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对培训内容进行全面、综合考试、考核。第十条 培训对象完成三个阶段的培训任务,各阶段考试考核均合格者,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核后,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第十一条 卫生部科技教育司负责指导全国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政策、规划、质量监督和其他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行政部门全面负责本地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其任务是:

1.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考核的实施方案;

2.培训基地的认可与撤销;

3.指导检查培训工作;

4.组织对培训质量的评。第十三条 培训基地可成立全科医师培训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要把完成毕业后全科医师培训任务,作为单位及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第十四条 为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财政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卫生部等十部委《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要求,适当安排人才培训经费。第十五条 高等医学院校专科毕业、有3年临床实践经验的执业医师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六条 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可按相应培训年限转入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时间规定多少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的培训对象是医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第三条 临床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和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3、具有较强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

4、基本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包括病例分析、综述等)。

5、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第二章 培训基地第四条 凡具有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规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条件的医院可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申请作为临床住院医师的培训基地。第五条 培训基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其相应机构审查、批准认可。有关部委属医院的培训基地由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认可。第六条 培训基地除对本单位住院医师进行培训外,还应承担外单位选送的住院医师培训任务。第七条 培训基地应根据培训办法,制定具体实施计划,严格进行培训与考核,确保培训质量。第三章 培训与考核第八条 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和外语。业务培训以临床实践为主,理论知识和外语以自学为主。第九条 培训时间为四至六年,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二至三年,进行二级学科培训,轮回参加本学科各主要科室和相关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进行严格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同时学习有关专业理论知识。住院医师应实行住院负责制。住院医师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后,由培训基地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训。

第二阶段:二至三年,进一步完成轮转,逐步进行专业培训,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达到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最后一年应安排一定时间担任总住院医师或相应的组织管理工作。

在培训期间,要安排住院医师参加基层预防、保健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第十条 住院医师的培训,由科主任负责,有关科室上级医师集体指导。在第二阶段培训期间,可采取专人指导的方式。第十一条 对住院医师的考核成绩,可根据政治思想、理论知识、临床技能等不同内容,采用评分、学分积累制等多种形式。第十二条 住院医师完成第二阶段培训后,由培训基地进行全面考核,合格者,发给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主治医师的依据。第四章 组织领导第十三条 在卫生部领导下由有关部门组成“住院医师培训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日常工作由卫生部教育司负责。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成立相应机构,其任务是:

1、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考核的实施方案和细则。

2、培训基地的认可与撤销;

3、指导检查培训工作;

4、组织对培训质量的评估;第十五条 医院应成立住院医师培训管理机构,并有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要把完成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医院考核、晋升等级的条件之一。第五章 经费和待遇第十六条 为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其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培训任务在经费上给予一定支持。

选送住院医师的单位应向培训基地缴付适当的培训费用。住院医师在基地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解决。第六章 附 则第十七条 县级和县级以上非培训基地医院,主要是对住院医师进行医德、医风和严格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可参照培训基地第一阶段的培训办法,根据住院医师不同学历层次,分别制定培训要求和实施细则,培训时间可适当延长。住院医师完成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医院可根据需要,选送已完成培训的住院医师到培训基地进行专业培训或专科进修。

健康教育知识培训通知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

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30%,继续教育时职业卫生培训不少于20%。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

经考核合格后,在合格证中注明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不再单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其他行业领域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和学时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扩展资料: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

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

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煤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荆门市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

职业卫生培训每年至少几次

促进国民健康的最基本的方式在于健康 教育 ,而健康教育应该是全民的重要工作。下面是我为你精心整理的健康教育知识培训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健康教育知识培训通知篇一

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局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卫生保健意识,进一步丰富干部、师生的 健康知识 ,切实提高大家的自我保健技能,我局特邀请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医学博士韩萍教授,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为了组织好此次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座内容:膳食与健康。

二、讲座时间: 3月19日(周五)下午3:00。

三、地 点:XXX 报告 厅。

四、参加人员:局机关各处(室)人员局直属各学校行政副校长、工会主席、健康教师(限3人)局直属机构创建工作负责人。

五、要 求:

(一)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不得随意请假,届时请到签到处签到

(二)各单位参加人员请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在场内随意走动,进入会场后将手机设置到会议状态

(三)讲座课程结束后,专家将在现场进行健康知识答疑互动,请参加人员所提问题以纸条方式送至专家,保持活动的有序性

(四)此次活动是教育系统爱国卫生活动中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参与此次活动的情况将直接记录到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考评中,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二OXX年X月X日

健康教育知识培训通知篇二

各科室:

根据我市创卫办的要求,职工健康教育及控烟知识培训覆盖率要达到99%以上,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要达到95%以上。现将培训及考试内容安排如下:

一、 时间:20XX年01月

二、 参加人员:全院所有工作人员

三、 内容:健康教育及控烟知识

四、 培训及考试 方法 :以科室为单位,各科室健康教育指导老师及时从内网上下载课件、试题等,对本科室的全体职工进行培训、闭卷测试,不得弄虚作假,按照市创卫办的要求认真填写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连同本科室考核试卷、课件一并存档,制定专人妥善保管,并在20XX年01月15日前将5个附表复印件上报预防保健科。

五、各科室培训及考试情况纳入本月考核,考核办法:

1、凡应参加培训及考试人员每缺考1人,扣科室当月考核分值1分。

2、现场提问一项不合格者,每人每项扣科室当月考核分值1分。

3、 存档资料保存不完整、未及时上报五个附表,扣科室当月考核分值1分。

附:1、20XX年健康教育及控烟知识课件

2、健康教育及控烟知识考试题及答案

3、五个附表

XX市人民医院

二零XX年一月

健康教育知识培训通知篇三

全体教职员及学生代表:

随着学院的发展规模日益壮大,教职员工以及学生不断增多,保护广大教职员工以及学生的生命和健康,尤为重要。根据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大学生健康教育工作评价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为普及广大师生健康教育及现场急救知识,切保校园安全稳定。定于20XX年6月11日,工会、总务处联合举办“健康教育—现场急救知识讲座”,邀请中山大学孙逸仙医院南校区门诊部陈锡龙主任主讲,内容为现场急救处理、实操和互动环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请全体教职工及学生代表按时参加,不要缺席。

时间:20XX年6月11日下午14:30—16:00。

地点:郭兰英剧院。

学院工会委员会 总务处

20XX年6月5日

职业卫生培训每年至少两次。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30%,继续教育时职业卫生培训不少于20%。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

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卫生部关于印发《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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