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北京水产食品标准的明细?

   2022-09-25 10:54:58 网络600
核心提示: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1 NY 5051——200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2 NY 5052——2001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3 NY 5053——2001 无公害食品 草鱼、青鱼、链、鲸、尼罗罗非鱼 4

谁知道北京水产食品标准的明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1 NY 5051——200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2 NY 5052——2001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3 NY 5053——2001 无公害食品 草鱼、青鱼、链、鲸、尼罗罗非鱼

4 NY/T5055——2001 无公害食品 稻田养鱼技术规范

5 NY 5056——2001 无公害食品 海带

6 NY/T5057——2001 无公害食品 海带养殖技术规范

7 NY 5058——2001 无公害食品 对虾

8 NY/T5059——2001 无公害食品 对虾养殖技术规范

9 NY 5060——2001 无公害食品 大黄鱼

10 NY 5062——2001 无公害食品 海湾扇贝

11 NY/T5063——2001 无公害食品 海湾扇贝养殖技术规范

12 NY 5064——2001 无公害食品 中华绒螫蟹

13 NY/T5065——2001 无公害食品 中华绒螫蟹养殖技术规范

14 NY 5066——2001 无公害食品 中华鳖

15 NY 5068——2001 无公害食品 鳗鲡

16 NY 5073——2001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限量

17 NY 5156-2002 无公害食品 牛蛙

18 NY/T 5157-2002 无公害食品 牛蛙养殖技术规范

19 NY 5158-2002 无公害食品 罗氏沼虾

20 NY/T 5159-2002 无公害食品 罗氏沼虾养殖技术规范

21 NY 5160-2002 无公害食品 虹鳟

22 NY/T 5161-2002 无公害食品 虹鳟养殖技术规范

23 NY 5162-2002 无公害食品 三疣梭子蟹

24 NY/T 5163-2002 无公害食品 三疣梭子蟹养殖技术规范

25 NY 5164-2002 无公害食品 乌鳢

26 NY/T 5165-2002 无公害食品 乌鳢养殖技术规范

27 NY 5166-2002 无公害食品 鳜

28 NY/T 5167-2002 无公害食品 鳜养殖技术规范

29 NY 5168-2002 无公害食品 黄鳝

30 NY/T 5169-2002 无公害食品 黄鳝养殖技术规范

31 NY 5170-2002 无公害食品 克氏鳌虾

32 NY 5171-2002 无公害食品 海蛰

33 NY 5172-2002 无公害食品 水发水产品

34 NY/T 5054-2002 无公害食品 尼罗罗非鱼养殖技术规范 NY/T 5054-2001

35 NY/T 5061-2002 无公害食品 大黄鱼养殖技术规范 NY/T 5061-2001

36 NY/T 5067-2002 无公害食品 中华鳖养殖技术规范 NY/T 5067-2001

37 NY/T 5069-2002 无公害食品 鳗鲡池塘养殖技术规范 NY/T 5069-2001

38 NY 5070-2002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0-2001

39 NY 5071-2002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1-2001

40 NY 5072-200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NY 5072-2001

41 NY 5152-2002 无公害食品 大菱鲆

42 NY/T5153-2002 无公害食品 大菱鲆养殖技术规范

43 NY5154-2002 无公害食品 近江牡蛎

44 NY/T5155-2002 无公害食品 近江牡蛎养殖技术规范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关于发布《出口水产品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QB/T这个执行标准的意思就是国家轻工业局的推荐性行业标准代号。执行标准是指反映质量特性的全方位产品标准,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根据《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1、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行业标准:

①药品行业标准、兽药行业标准、农药行业标准、食品卫生行业标准;

②工农业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③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④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行业标准;

⑤互换配合行业标准;

⑥行业范围内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试验方法、检验方法和重要的工农业产品行业标准。

2、其他行业标准是推荐性行业标准。

扩展资料

执行标准的相关要求

执行标准不仅仅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更是法律的要求。

1、大家都遵纪守法,有序经营,社会才会正常发展,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商品才会灭绝,所以只有监督与服务充分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同时也能真正树立起技术监督的形象。

2、商品上的执行标准可以是企业自行选择的,而行政机关只能审查企业的产品是否执行合法的标准,并不证明企业的产品一定执行了该标准,但在产品检验时,应选择企业声明的执行标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执行标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出口水产品的检验管理,提高出口水产品检验工作质量,维护国家信誉,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检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种出口水产品的检验管理工作。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是全国出口水产品检验工作的主管机关。第四条 国家商检局设在各省、市、自治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商检机构)负责所辖地区的出口水产品检验和出证工作。第五条 出口水产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商检机构注册,一切出口水产品必须产自商检注册的水产品加工厂,并须实施检验。出口水产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第六条 出口水产品的检验内容包括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安全卫生(微生物、寄生虫、毒素、重金属、农残、药残、添加剂、放射性、杂质等)。第二章 检验依据第七条 进口国卫生当局对水产品的安全卫生有强制性规定的,按进口国的规定检验。第八条 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对出口水产品质量有具体约定的,按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的约定检验。第九条 进口国和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对水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没有规定的,按国家水产品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检验。第三章 检验方式第十条 出口水产品实施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禁止跨地区检验或易地检验。

产地检验可根据情况采用出口预验或出口检验做法;产地商检机构为方便外贸,便于出口水产品及时出运,在贸易合同签订之前,参照出口检验标准,对出口水产品进行预检验,检验合格的,出具检验合格结果单。预验不全或漏验的项目在出口检验时须补验。

口岸商检机构对产地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发运到口岸的出口水产品实施出口前查验,未经产地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的出口水产品,口岸商检机构不得放行。

产地、口岸商检机构应加强联系,重大问题协商解决,口岸商检机构口岸查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产地商检机构。第十一条 出口水产品实施批批检验、查验。第十二条 海上集运的冰鲜鱼和远洋捕捞船加工的在海上直接销往国外的水产品,由经商检机构考核认可的船方检验员检验。经检验合格的,由经营公司凭认可检验员签发的检验结果单传真件,向当地商检机构报验,商检机构经审核后出具商检证书。

商检机构定期对认可的船方检验员进行审查考核,经审查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认可检验员资格。第四章 检验程序第十三条 出口水产品按《进出口商品报验的规定》,商检机构应在工厂检验和外贸公司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受理报验。

未经产地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的出口水产品,口岸商检机构不得受理报验。第十四条 出口水产品抽样应按上中下、左右、前后不同部位抽取有代表性样品。

(一)感官检验抽样

以报验批为检验批,进口国或合同(信用证)对抽样方法有规定的按进口国或合同(信用证)规定的方法抽样,进口国对抽样方法没作具体规定的按《出口水产品检验抽样方案》(附件1)抽样。

(二)微生物检验抽样

以感官检验批为检验批,每批抽取5个样品,每个样品不少于100克。

(三)化学检验抽样

以感官检验批为检验批,每批抽取3个样品,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第十五条 出口水产品检验由商检机构按SN标准或有关方法标准检验。

(一)感官检验

块冻水产品必须进行解冻检验,每一开启箱抽取不少于一个单元的样品解冻;单体冻结水产品需解冻检验的,每个开启箱抽不少于1000克的样品解冻,解冻按SN标准进行。解冻后按SN标准逐项检验,活品、冰鲜品、干制品等其他水产品按有关方法检验。

(二)微生物检验

按SN标准进行检验。

(三)理化检验

按SN标准和有关方法进行检验。

(四)贝类毒素检验

按《出口贝类卫生管理规定》执行。

(五)重量检验

按SN/T0377-1995标准检验。

(六)食品标签检验

按《进出口食品所附食品标签检验管理规定》执行。

(七)包装标志检验

按SN标准和《出口商品批次管理办法》执行。

水产的话上海空运去北京,差不多多少钱一公斤呢,有什么特别的要求么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水域从事养殖、捕捞等渔业生产活动,都必须遵守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开发利用。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合理捕捞的方针,鼓励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促进生产发展。第二址三条 当事人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渔政监督管理站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不经上述程序,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条 市、区、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渔政监督管理站,依法行使渔政监督管理权,保护、增殖渔业资源,核发养殖使用证和捕捞许可证,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第五条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站设渔政检查人员。

渔政检查人员有权依法检查养殖使用证、捕捞许可证、渔具、渔获物和捕捞方法。

渔政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渔政检查证件。第六条 渔业水域较大的乡、村,可以建立群众性护渔组织,在区、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站的指导下,开展渔业法制宣传教育,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

村民委员会可以制定有关护渔的村规民约。第七条 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渔业生产设施和产品以及依法取得的养殖水面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的原则,利用废弃的窑坑、荒滩、荒地建造人工鱼池。

建造人工鱼池,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危害公路、交通、电力、国防、水利等工程。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区、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将人工鱼池填塘造地。第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养殖生产,实行集体经营,专业承包。分散零星池塘也可以由个人承包。

承包集体所有的鱼池从事渔业生产的,应当按照《北京市农业联产承包合同条例》签订承包合同,并按承包合同规定缴纳人工鱼池改造建设资金。第十条 在水库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必须遵守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水源保护的规定,不得影响防洪、供水,不得污染水体,不得影响水库的主要功能。

在水库管理范围内设置渔业设施,必须征得该水利工程管理部门的同意。第十一条 市属水库由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县人民政府和水库管理机构制定放养鱼种和其他增殖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养殖、捕捞生产;其他具备渔业生产条件的全民所有制的水库,由各该水库管理机构向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申请领取养殖使用证,组织渔业生产,在组织渔业生产时,对库区移民村应当优先安排。

具备渔业生产条件的河湖,由各该河湖管理机构向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养殖使用证,组织渔业生产。

集体所有的水库,由具有该水库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渔业生产。第十二条 凡在水库从事捕捞生产的,必须向所在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捕捞许可证。

捕捞许可证主要发放给各该库区移民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水库管理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非经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入库捕捞。第十三条 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利部门、环保部门确定水库捕捞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

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核发捕捞许可证,不得突破。第十四条 持捕捞许可证从事捕捞生产的,应当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收费标准和办法按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捕捞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和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不得涂改。第十六条 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利、环保部门,统一规划、合理发展水库、河湖网箱养鱼生产。第十七条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的需要,组织苗种生产,引进、推广优良品种,进行技术指导和其他服务工作。

引进或者销售外地苗种,应当经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检疫。

1000kg以上上海佳速1.6元/kg

为了规范水产品航空运输包装,防止货物漏水、渗水、滴水,腐蚀飞机货舱和机械设备,影响飞机飞行安全,参考有关资料,制定以下包装标准:

水产品的包装材料应选用瓦楞纸箱、泡沫箱、聚氯乙烯贴布水产袋、聚氯乙烯塑料袋、胶带、皮筋及其它辅助料。

你可以根据具体运的水产搜索上海佳速咨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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