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2022-07-25 04:40:52 网络270
核心提示: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下文是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细则,欢迎阅读!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细则一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行业是一种高风险的职业,医院存在有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下文是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细则,欢迎阅读!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细则一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行业是一种高风险的职业,医院存在有很多危及病人、医护员工安全和利益的潜在因素,为了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国家财产和医护人员、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医院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其管理制度如下:

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能是:

(1)加强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院科两级负责管理体制,各部门、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该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医院保卫科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督促和监督医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评比,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群防群治,看好自家人,管好自家门。

(3)制定和完善符合我院工作实际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加强与公安机关、所在市区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和配合。

(5)协调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6)评议医院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性质、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承担的责任程度。

2、医院的安全生产概念包括如下范畴:

(1)加强医院的社会治安防范,包括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以及防盗、防抢、防止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病人、医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2)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对消防工作依法进行管理。

(3)加强高压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锅炉、蒸汽灭菌器及其它压力容器,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值班制度。

(4)加强对医用毒、麻、精神药品和其它有毒制剂的管理,建立专门仓库进行集中保管。

(5)加强对放射性物质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相关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定期检测放射防护效果,做好记录。

(6)加强对重点、要害部门的监控和管理,水、电、气、贵重物资、大型设备等均应建立安全防范措施。

(7)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3、加强医卖游院安全保卫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安全保卫队伍的作用,不断提高治安消防保卫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业务水平,加强医院的治安巡逻,尤其是节假日的治安防范,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争创社会治安先进单位。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为了保障医院医疗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医院各科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把安全工作作为整体工作重中之重来抓。

3、临床科室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确保病人得到正常的治疗,并且保证病人不受到医疗损害。

4、其它相关科室以保证临床正常运行为重点,以病人为中心,保证病人能安全就医。

5、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主任为各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6、各种安全生产问题,侍铅一旦出现,医院将根据事件情节轻重给以相中谈销应处理。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为了更好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指定本制度,以便分清责任、便于追究。

2、临床各科室所出现医疗安全事件,由院领导及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认真

负责。

3、水、暖、电、电梯等事件影响医疗工作的由后勤人员负责。

4、出现偷盗等事件,由安保部保卫人员负责。

5、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医院院长。

四、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为保证安全生产有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本院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分成两类,即医疗性质和非医疗性质类。

3、本院医疗性质设施、设备归医学工程科管理,非医疗性质设施、设备归设备物资部管理。

4、所有设施、设备均应定期维护、检修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各科室均要建立设施设备维修、使用记录,以便更好的了解设备情况。

6、各科室设施、设备中易损物品更换需经相关科室备案。

7、设施、设备损坏后,须经相关科室认定后,方可更换新设备。

8、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归设备所有科室负责,且必须符合操作规范。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1、院长、书记是医院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医院生产情况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

1、对本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医院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审定本医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设置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医院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1、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医院存在的安全隐患。

12、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事故隐患和确保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13、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4、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医院事故。

15、任医院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现状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副职及部门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三、主管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职责

1、安全保卫部是医院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协助分管院领导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专业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院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按月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8、协助分管院领导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负责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9、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10、负责组织对医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1、检查各部门正职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四、科室主任、护士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医院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科室医务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指导和督促医务人员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要求员工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负责对新进人员、转岗、复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不合格的员工不安排上岗工作。

4、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5、负责上班前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上报做好工作和记录。

6、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纪都要及时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7、抓好科室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好各项安全生产记录。

五、医院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2、精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操作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3、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岗位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向领导反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事故如实反映参加班组的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4、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操作制度、遵守岗位操作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5、爱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

6、参加上班组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搞好作业现场卫生环境要整洁实现文明生产。

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医院的每位员工都有必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

六、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在医院院长、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在生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协助领导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按规定要求对所在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工作环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

4、根据生产任务和安全动态提出安全要求及措施意见。

5、参加工伤事故和安全类违规违纪的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七、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医院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员工了解医院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员工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2、经常对医院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3、及时传达、落实医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

八、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医院安全管理机构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与精神。

(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制定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安全宣传教育。

(4)实施安全工作日常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检查。

(5)报告安全情况。

(6)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关系。

2、职能部门级安全管理职责

(1)落实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责任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2)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3)协助、配合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4)组织部门进行安全培训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5)完成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3、科室安全管理职责

(1)执行安全工作日常检查。

(2)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安全培训与学习。

(4)及时报告安全情况。

第三部分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医院患者、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保障,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三、医院党政办公室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

1、医院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

2、若某科室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3、某科室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科室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科室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积极抢救

5、各科室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

六、全院广大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10%--100%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2%至10%的处罚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

七、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除对事故科室处罚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外,还将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等行政处分,按其责任大小处以1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

八、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以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细则二

一、由院领导、院办、保卫科、医教科、护理部、营养科、总务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党总支书记(专职副书记)、副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保卫科科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副科长、副主任及护士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做到科室每周自查一次,医院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坚持上报制度,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限期整改。

五、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向有关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向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六、医务科、护理部要切实加强临床各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制定医疗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签订医院安全责任书,防止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四防"病人和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病员治疗和生活安全。

七、各病区要认真做好用电、用火、用气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禁止住院病员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带入病房。

八、保卫科要定期对全院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若有损坏,要及时更换和添置。

九、药剂部门要认真把好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把住药品出入库和"出窗口"关。临床各部门要坚持"三查七对"制度,防止病员在治疗过程中用错药品的现象,杜绝医疗事故发生,并认真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防止药品丢失和变质。

十、防治科和医院感染控制科要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把好流行病的治疗、隔离、消毒、处置等各个环节,对临床科室要定期进行检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总务科要认真执行《道路安全法》,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定期保养,不准开带病车、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行驶安全。

十二、膳食营养科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霉烂、变质、变味的食品入库,认真做好食品卫生,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确保食品安全,满足病员需要。

十三、院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现灾害事故,要及时指挥、协调、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向院领导汇报。若院总值班人员失职,要从重处罚。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细则三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医院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医院院长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医院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 各级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 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全院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 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院长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 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医院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医院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医院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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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达标怎样才算达标

1、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认真做好全院治安保卫工作,搞好院内车辆,消防和公共治安秩序的管指迅理工作。

2、保安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严肃保安风纪,精神抖擞,言行规范,文明礼貌。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尽职尽责,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值班期间要严禁脱岗,串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自觉遵纪守法,做好院内防火,防盗工作;每天要进行防范检查,掘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确保医疗,生活正常秩序和职工病员生命财产安全。

5、对外来可疑人员,要进行判逗返盘问,严禁外来人员在院内做买卖。

6、如有案件发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并做好记录

你发错地点了,但还是回答你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

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

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

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

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服务

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手心肺复苏术。

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村级卫生组织和个体开业医生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

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制度、措施、监督、考核与评价。有人分工负责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必备制度

根据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必须认真制订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1.医院工作制度。除一般医院工作制度,应包括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家庭病床工作制度,指导乡村医生等工作制度。

2.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3.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4.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二)信息管理

1.按卫生部《卫生统计工作制度(试行)》的规定配合综合信息管理专(兼)职人员。

2.对信息及时收集、储存、分析、反馈与利用,且有成效。

3.有图书管理制度,订有适量的医学图书和期刊。

(三)财务管理

1.设有财务机构或专职财会人员。

2.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符合会计制度。

3.建立会计档案和管理制度。

4.会计监督审计制度健全,严格遵守财经、物价纪律,不准乱收费。

(四)设备管理

1 .设专人或兼职人员对全院设备进行管理。

2.有医疗设备保管、使用、保养、定期维修制度,保证医疗工作的需要。

3.对重要雀备老设备建立的档案。

(五)总务管理

1.一般物资实行定额管理,有健全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等制度。

2.主动、及时为全院服务,保证水、电、被服、膳食供应,各顷升种设施及时维修。

(六)建筑管理

1.医院建筑符合卫生学要求,对旧建筑有维修制度,对不合理建筑有改造计划。

2.不得使用危房,尤其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

四、质量管理

(一)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逐级质量保证体系。

(二)有全院质量管理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院内感染的控制:

1.控制感染组滚肢织应符合1988年卫生部《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2.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

3.建立严格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与无菌操作规定。

4.有院内感染控制教育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和进行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方法。

6.有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治疗室、供应室、分娩室等)的保治措施。

7.消毒供应室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的要求。

五、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制定有关思想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具有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工作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开展和坚持岗位前教育制度。

4.建立群众监督制度。

5.根据调查,患者、社区或合同单位对医院的满意度达到规定。

6.有健全的廉洁行医措施。

六、医院安全

1.建立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并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

2.制订平时的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管理方案,并定期检查。

3.有对高压力系统、手术室、放射室、配电室等高危设备与区域的特殊安全管理措施。

4.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5.有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照明系统发生意外情况时,有安全的替代光源,保证应急的需要。

七、医院环境

1 .重视医院清洁卫生,有保洁制度及措施,有专人负责。

2.门诊、病房等医疗区禁止吸烟。

3.重视院内绿化,有与医院占地相适应的绿化面积(包括室内外花木种植、立体绿化)。

4.对污物、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符合卫生学标准。

5.门诊噪音不高于50分贝,病房、手术室噪音不高于38分贝。

6.手术室一般照明为100米烛,工作面积综合照明2000-3000米烛。

一级医院分等标准

本标准是一级医院建设和发展的标准,也是其水平和质量的评价依据。

一、科室设置

科室设置应与一级医院的功能、任务和社区实际需要适应。

1.临床科学:应设置内科、外科 ,妇产科、急诊室。有条件的设儿科、五宫科、中医科,家庭病床科(组)等。

2.医技科室:应设置药剂室(含调配室)、化验室(检验中心有统一安排者可不要求)、放射室、手术室、处置室、供应室、病案统计室、图书室等。

3.行政科室:设置院办公室(负责医疗、护理、人事、秘书、保卫、财务、后勤工作等)。

4.预防保健(科)室:设置卫生防疫室、妇幼保健室(含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二、人员配备

要达到基本要求中病床与人员的比例。其中各类人员的比例如下表:

各 种 人 员

行政工勤人员%15-20

卫生技术人员%80-85

其 中 各 类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中西医师(士)%38

护理%38

检验%4

放射%4

药剂%8

其它%8

其中分工从事预防保健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25%以上。

三、技术水平

技术建设要从实际出发,能开展社区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一般危重病人的救护服务。基本要求:

(一)医疗

1.急诊医疗:

对社区内急诊病例能24小时应诊(包括出诊)。

2.内、儿科:

正确处理常见病,并能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处理与转诊。

能对循环、泌尿、呼吸系统功能衰竭、急性中毒和休克及其它一般急危病人作出初诊断并进行维持生命的抢救处理。

掌握当地传染病的治疗和消毒隔离技术。

3.外科、妇产科:

能对外科急腹症做出临床诊断和及时、正确的处理。

能开展一般上腹部手术。

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

能完成生理产科、部分常见病病理产科的处理及剖腹产手术。

4.五官科:

能诊断治疗本科常见病及部分急症。

开展防盲、防龋、防聋工作。

5.中医科:

能辩证施治内、外、妇、儿科的常见病与部分疑难杂症。

开展针灸、按摩等。

6.护理

熟练掌握各种疾病的护理,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做好病房管理和分级护理,正确书写五种护理表格(体温单、医嘱单、医嘱记录、护士交班、护理记录)。

7.医技科室:

能开展心电图、超声波检查。

能开展血、尿、便常规检验和部分生化检验。

(检验中心化地区,有关安排要有合同)

能开展透视、摄片、一般胃肠道造影等检查。

(二)预防保健

1.能开展计划免疫、疫情处理,对“两管五改”进行技术指导。

2.能开展围产期保健、儿童系统保健,掌握计划生育四项技术。

3.能开展社区慢性非传染病防治、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和社区康复医疗。

(三)教学

1.能对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进行培训。

2.能接受卫校学生部分临床学习。

四、医院管理

1.院长应熟悉一级医院的管理,经过医院管理专业短期培训。

2.医院有长远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步骤。

3.医院职工对院领导工作满意度≥80%。

4.社区、合同单位和病人对医院满意度≥80%。

5.信息管理:

掌握人群各种传染病发病情况,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登记合格率≥95%,漏报率≤0.5%。

做好医院统计工作,配备统计人员掌握社区人口、生命、疾病(多发病、慢性病、地方病)的动态资料,及时分析和提出对策;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成各种卫生统计报表。

建立病案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逐步按国际疾病分类(ICD)进行管理,要求门诊有病历,住院书写完整病历;按标准书写,甲级病历≥80%,杜绝丙级病历。

五、主要科室基本设备详见(附件七)。

六、各项统计指标

1.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85%

2.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

3.门诊转诊率≤20%

4.单病种治愈好转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5.单病种病死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6.单病种重危病人抢救成功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7.住院病人转院率≤3%

8.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85%

9.昏迷、瘫痪病人褥疮发生次数:0

10.院内感染率≤3%

11.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1%

12.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100%

13.常规器械消毒菌合格率100%

14.病床使用率≥60%

15.年病床周转次数≥32次

16.平均住院日6天

17.门诊处方合格率≥98%

18.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

19.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98%

20.甲级X光片率≥40%

21.护理五种表格书写合格率≥85%

22.二级以上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次数 0

23.设备利用率≥80%

24.特殊诊断设备检查阳性率≥20%(主要指B超)

25.0~7岁儿童建卡率 农村≥98% 城市≥100%

26.麻疹活疫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27.脊髓灰质炎活疫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28.白百破疫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29.卡介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30.四苗全程覆盖率 农村≥85% 城市≥92.5%

31.妇女病查治率 农村≥60% 城市≥90%

32.围产儿死亡率 农村≤20% 城市≤90%

33.产前检查率 农村≥80% 城市≥95%

34.新法接生率≥95%

35. 产后访视率农村≥70% 城市≥80%

36.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100%

37.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38.基础护理合格率≥80%

39.一级护理合格率≥80%

一级医院分等判定标准

医院应对其建设、管理、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文明服务、成本效益等定期进行自我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地(市)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质量按本标准进行院外评价。根据评审结果将一级医院分为甲、乙、丙三个等次。

一、一级甲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医院基本设施等结合水平,经考核达到900分及以上。

二、一级乙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医院基本设施等综合水平经考核检查达750-899分。

三、一级丙等医院

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分等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经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以下(含749分)。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发展规划。

以上就是关于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细则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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