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快递新标准有哪些内容?

   2022-12-21 10:25:41 网络1130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扬子晚报/紫牛备简新闻注意到,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变化之一是首次明确了“投递次数”,而且特定情况下的“送货上门”可额外收取费用。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快递员至

国家快递新标准有哪些内容?

近日,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扬子晚报/紫牛备简新闻注意到,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变化之一是首次明确了“投递次数”,而且特定情况下的“送货上门”可额外收取费用。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

快递员至少2次免费投递上门

征求意见稿对投递方式的分类和细化。投递方式应主要包括上门投递、投递至智能收投服务终端(箱递)、投递至快递服务站(站递)以及其他方式。上门投递变更为箱递/站递的,应事先征得用户同意;没有约定且未经用户同意的,不应投递至智能收投服务终端/快递服务站。

值得关注的是,“投递次数”在征求意见稿中有了明确规定:快递服务主体应对上门投递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投递宜在8:00-20:00时间段进行。2次免费投递之间应间隔8小时以上,与用户有约定的除外。

上门投递2次未能投交的快件,快递服务主体可与收件人约定采用延迟投递或者箱递、站递方式投递;收件人仍选择上门投递的,快递服务主体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无法联系收件人的,可根据寄件人要求对快件进行处理。

“快递延误”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那逾期多久才算是延误?征求意见稿明确,“彻底延误”时限应符合同城快递服务3天;省内异地和省际快件7天,国际快递21天。

当快件发生丢失时,应免快递费(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还应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相关民事法律法规赔偿。

下单细分为族滚段电商平台和个人两种方式

另一个重大变化是将用户下单细分为通过快递服务主体下单和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下单两种方式。

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如实向快递服务主体提供寄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和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地址、商品名称等必要信息,不应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同时,增加数据安全要求,对快递个人信息采集、数据存储等内容进行原则性规定。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称,在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愈发严格、需求愈发迫切的前提下,该规定有利于平衡电商经营者和快递公司在快递发展行业中的地位,有利于维护快递公司累积客户群、促进行业数据经济发展的正当权利。

快递费定价将向市场化再迈进一步,“价格战”或成为历史。征求意见稿提出成本分区,要求快递服务主体根据产品种类、服务距离等因素,科学测算成本,以快件收寄地所在县到寄达地所在县为基本单元,向用户公布服务时限和服务价格。征求意见稿同时强调,不应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价格提供快递服务。

智能化、绿色包装被写进“新国标”

征求意见稿提及,在服务环节要增加智能化服务。对快递全程信息化运营与追溯、采用智能安检系统等进行规定,并增加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寄递无人车、无人机等智能收投服务终端收寄和投递要求。

增加绿色包装要求。征求意见稿从优先选用可循环包装、可回收复用包装、通过绿色产品认证包装,以及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物等方面,提出快递绿色包装要求。

据悉,十年来,我国快递业持续快速发展,快递业务量连续八年位居世界第一。现行《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于2011年底首次发布,距今已过十年。十年来,我国快递业发生了重大变化,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发展新需要。2021年底,国家标准委下达了兆誉《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修订计划,由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共同承担。

业内人士分析称,对于快递公司而言,需要让信息更加透明、服务条款更加清晰,对消费者真正起到告知义务,这有利于减少后续双方的“扯皮”成本;对于消费者而言,将选择服务方式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清楚了解费用支出的标准。

沧州市快递条例

一则关于征求《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在国家邮政局官网发布。新国标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对投递方式的分类和细化。投递方式应主要包括上门投递、投递至智能收投服务终端(箱递)、投递至快递服务站(站递)以及其他方式。新国标的另一个重大变化——将用户下单细分为通过快递服务主体下单和电子商务平台下单两种方式。

新国标在“投递次数”有明确指出:快递服务主体应对上门投递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投递宜在8:00-20:00时间段进行。2次免费投递之间应间隔8h以上,与用户有约定的除外。

上门投递2次未能投交的快件,快递服务主体可与收件人约定采用延迟投递或者箱递、站递方式投递;收件人仍选择上门投递的,快递服务主体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无法联系收件人的,可根据寄件人要求对快件进行处理。

另外,将用户下单细分为通过快递服务主体下单和电子商务平台下单两种方式。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如实向快递服务主体提供寄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和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地址、商品名称等必要信息,不应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那么此次《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修订到底会利好谁?

投递方式的分类和细化 平衡消费者和快递服务主体间的利益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表示,意见稿并未规定“箱递”、“站递”以及“上门投递”等多种投放方式之间是否具有优先级,用户在下单时都可以进行选择。

对于“上门投递”的收费情形,意见稿第3部分服务环节5.4.2.3投递次数规定:快递服务主体应对上门投递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投递宜在8:00-20:00时间段进行。2次免费投递之间应间隔8h以上,与用户有约定的除外。上门投递2次未能投交的快件,快递服务主体可与收件人约定采用延迟投递或者箱递、站递方式投递;收件人仍选择上门投递的,快递服务主体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无法联系收件人的,可根据寄件人要求对快件进行处理。

对此,李旻律师认为,意见稿的这一规定也是对地方成功经验的吸收。南京市人大常委2016年制定的《南京市邮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应当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

“因收件人原因导致多次上门投递失败大大增加了快递服务主体的风险和成本,对于大件、贵重物品快递而言尤其如此。但此类物品仅占快递业务的一小部分,大多数快递上门投递失败物品经与茄尺拍消费者联系都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因此意见稿的对特殊情形下“上门投递”的收费规定是对消费者和快递服务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李旻补充道。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陈虎东表示,旧的国标,投递形式应主要包括按名址面交、用户自取或与用户协商投递三种形式,新的标准包含了包括上门投递、箱递、站递以及其他方式。新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之前的服务标准基本上不能满足当前的场景了,现在则更多地将主动权交给了消费者,且基于从消费者的角度考量,满足的场景更加多样化。 也就是说,对于快递服务主体而言,需要对消费者真正起到告知义务,信息需要更加透明,也督促其和消费者的服务条款需要更加颤羡清晰;另外,将服务的选择权交给消费者,其实对于快递服务主体而言,服务履约将更加明确,减少了后续双方的纠缠成本。对于消费者而言,选择的主动权在自己手中,也减少了相关的费用“懵懂”支出。

利于平衡电商经营者和快递公司在快递发展行业中的地位

在李旻律师看来,近年来由于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愈发严格、需求愈发迫切,且快递物流个人信息泄露严重,部分电商采取了用户信息脱敏加密、不面向快递物流公开的做法,或者与快递公司建立合作、自消费者下单时就生成隐私面单的困芦做法。但这一做法加强了电商平台的优势地位、增加了快递公司正当获取消费者信息的成本,不利于快递行业累积自身的行业数据并反哺行业发展。意见稿的新标准在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有利于平衡电商经营者和快递公司在快递发展行业中的地位,维护了快递公司累积客户群、促进行业数据经济发展的正当权利。

第一条 为了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规范快递运营服务,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铅睁兄《快递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业的规划、服务、安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快递企业是指经营快递业务的邮政企业和其他快递企业。第三条 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快递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安排快递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

大型商贸中心、电子商务园区、物流园区等项目的规划与建槐袭设,应当统筹考虑快件集散、分拣等基础设施的用地和建设需求。

支持将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发展快递业,建设快递产业园。第五条 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市场监管、国家安全、公安、海关、烟草专卖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快递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检查,维护快递业稳定、安全、有序发展。第六条 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推进快递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公众满意度、时限准时率和用户申诉率为核心的快递服务质量测评体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完善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及时处理举报事项。第七条 快递机动车辆属于民生保障车辆。

经市邮政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和标识的快递机动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通行证,允早搜许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不受车号限行限制。

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强对专用电动三轮车等各类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并制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以及商业楼宇、住宅区、工业区等封闭管理场所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为快递从业人员提供临时停车、派送等便利。第九条 快递行业协会组织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提高快递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第十条 快递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障从业人员休息休假、工资薪酬、社会保障等基本权益,同时对从业人员加强职业操守、服务规范、作业规范、安全生产、车辆安全驾驶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快递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取得分支机构名录。第十二条 快递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可以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等特定区域直接设立或者合作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到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快递末端网点经营多个快递品牌的,由各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分别向市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第十三条 快递企业应当积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应用新型包装技术,使用环保材料,完善包装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

鼓励快递企业使用新能源车辆进行快件运输和收投服务,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第十四条 快递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投递范围、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服务提示公告。第十五条 快递企业按照服务时限和投递范围实行两次免费投递。因企业内部误收投递范围以外的快件所产生的转投费用,不得由寄件人或者收件人承担。

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投递的,快递企业可以额外收取投递费用,但应当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第十六条 快递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完成快件的投递。同城快件超过承诺时限3日、省内异地和省际快件超过承诺时限7日视为彻底延误,快递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第十七条 快递企业在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操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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