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常识

   2022-12-08 07:24:19 网络620
核心提示:1军工企业上市应注意哪些问题 军工企业上市应注意这些问题:①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原国防科工委)负责指 导、协调、监督军工企业改制工作。 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 构负责组织地方管理的军工企业改制工作。各军工集团公司 (或其他国有及

军工常识

1军工企业上市应注意哪些问题
军工企业上市应注意这些问题:①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原国防科工委)负责指 导、协调、监督军工企业改制工作。

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 构负责组织地方管理的军工企业改制工作。各军工集团公司 (或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组织所属军工企业改制工作。

② 军工企业改制实施目录管理。国防科工局负责组织制 定、发布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分类指导目录。

军工企业应按目 录规定的四种类型(国有独资、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 股、国有参股)进行改制。③ 按照股份制改造分类指导目录,鼓励境内资本(指内 资资本)以及有条件地允许外资参与军工企业改制。
④ 军工事项审查,根据《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国 防科技工业局科工计(2016) 209号,2016年3月2日),涉 军企事业单位在履行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法定 程序之前,须通过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查,并接受相关指 导、管理、核查。 根据该规定,军工事项,是指涉军企事业单 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过程中涉及军品科研生 产能力结构布局、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和能力建设项目、军工关 键设备设施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条件、国防知识产 权、安全保密等事项。

审查内容包括改制、重组、上市等对相 关军工事项的影响,资质、资格审查,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 定、发展规划要求以及其他合法合规情况审查。 ⑤ 根据《中介机构参与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上市管理暂 行规定》,国防科工局对涉及军品业务的中介机构将实施资格 审查,不允许有外资参股或外资背景。

⑥ 根据《国防科工局关于军工项目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 见》(科工财审(2016) 349号),对国防科工局投资的所有 项目进行审计监督,覆盖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军工科研项 目、核退役治理专项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所有投资类型,覆 盖到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电子和民口配套等所有接 受国防科工局投资的行业和单位;实现审计内容全覆盖,要按 照“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的要求,对军工项目 建设(研制)全过程情况进行审计。 ⑦ 信息披露。

上市军工企业既要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的最低标准,也要符合国防科工局 要求的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确属涉及国家机密的事项,可 持国防科工局安全保密部门出具的证明,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提出信息披露豁免申请。

如果要求豁免披露的信息内容 过多,或者重要信息不能披露,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有 重大影响的,中国证监会可能认定其不适宜成为上市公司。⑧ 重组整合是上市的重要途径之一。

目前十大军工集团共 有数十家A股军工上市公司。总体上看,这些上市公司行业 分布广且大多数规模比较小,难以承担其集团公司利用资本市 场做大做强的目标。

从单个军工企业集团看,大部分军工企业 集团控股多个上市公司,有的甚至达到20多家,与目前正在 大力推进央企整体上市的目标方向不太一致,需要进一步重组 整合,如沪东重机(中国船舶)、中兵光电向大股东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等。甚至军工集团之间也在进行重组,如2008年11 月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重 组成立了新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至此,十一大军工 集团整合成为十大军工集团。
2军工
拦?I,亦称作?事工?I是由涉及?事装?浼霸O?涑x究、开发生产与服?盏恼c商?I产?I组成,其中包括了﹕ ?莱邪泰s提 品或服?沼枵?啦康纳?I组?或??体 ?需产?I﹕生产??械、???、飞??、?用航空飞行器以及相关的消费品与装置 亦可包括以下﹕ 民间?事公司﹕?檐?队提供后?瘛⑷肆εc其他??又С龅乃接泄Ë? ?事工?I复合体﹕一般由美?溲b力量、?需产?I结合政冶与商?I利益而成,亦可用作描述任何同?的产?I与?事关?S W洲防御?褓?﹕或多或少?似於"?事工?I复合体"。

国际公约中船舶的具体排放标准是什么?

十八大以来,船舶工业积极探索实践军民融合发展路径,融合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成效不断显现。

五年来,船舶工业致力于服务国家海洋安全战略,研制出一大批先进舰艇武器装备,首艘航母出海远洋,国产化第二艘航母和万吨级驱逐舰相继下水,大型综合保障船交付入列;军民融合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极大促进了我国舰艇装备升级换代。上海长兴岛、广州龙穴等军民融合型造船基地的建成,为加快新型军船建造提供了强劲的产能基础;船用柴油机、燃气轮机等科研生产基地相继建成,为加快解决军船动力瓶颈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民船模块化建造工艺、国际先进造船标准等船舶领域先进技术促进了军船工艺技术水平的提升。

五年来,我国连续保持世界第一造船大国的地位,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和手持订单占世界份额约40%。高技术船舶的性能水平和建造工艺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相继建成了被誉为造船领域皇冠上明珠的LNG液化天然气船、节能环保型VLCC大型油轮、海洋石油深海半潜式钻井平台等,豪华邮轮也正在抓紧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我国正加快从造船大国向造船强国迈进。

五年来,船舶工业面向深远海和极地,不断拓展军民融合新领域、新范围,以适应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的要求。蛟龙号载人潜器达到7062米的世界深潜纪录,深海空间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智慧海洋工程即将启动实施,万吨级海警执法船交付使用,大型海上浮动平台、船舶综合电力技术等装备系统正开展研制攻关,船舶和海洋领域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正在抓紧推进。

未来,船舶工业要继续争当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排头兵,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融合发展。要加快建设船舶军工科研生产开放融合新体系,加快船舶海洋领域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实施,带动行业整体技术和能力的提升,推动科研试验设施资源军民共享,深化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于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

船舶维修厂需要什么资质

交通环保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TRANSPORTATION
1999年 第1期 No1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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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路运输大气环境问题与防治对策
乔 冰 刘敏燕 吴维平 于沉鱼
摘要 综述了中国水路运输中主要大气环境问题的现状、产生原因和环境影响,回顾了在防治技术和管理上的进展,并比较宏观地提出了有关的防治对策和与MARPOL国际公约接轨的建议。
关键词 运输 粉尘 蒸汽 防治 MARPOL公约
Atmospheric Environmental Problems and Their Prevention & Control Straregies in Chinese Waterborne Transportation
Qao Bing Liu Minyan Wu Weiping Yu Chenyu (Waterbome Transportation
Institute,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s,Beijing 100088)
Abstract Existing status,causes and impacts of the main atmospheric environmental problems in Chinese waterborne transportation are described comprehensively;development of technology on prevention,control and management is reviewed;and relate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trategies including suggestions of bringing it into line with MARPOL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are proposed
Key words Transportation Dust Vapor Prevention & control MARPOL convention
1 前言
中国幅员广阔,水系丰富,海岸线漫长,水路通商历史久远。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需水路运输的国际、国内贸易迅速增涨,一大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沿海及内河港口被批准兴建并投入运营,船舶通商航线和水运贸易种类得到了很大的拓展。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目前占总运量85%的全球贸易货物通过船舶经由港口中转和水路运输完成。我国内外贸货物总量的44%采用水路方式运输,其主要优势在于:与空运和公路运输方式相比,单位重量货物在水路运输中所消耗的能源较低,相应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我国水路运输中也存在着一些具有特殊性的大气环境问题,例如:(1)散装运输货物在港口储存和转运过程中易产生粉尘和石油及化工品蒸气,从而对港口附近局部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2)船舶以及港口作业中其它流动设备的发动机燃烧尾气排放总量甚为可观,源排放地理分布范围很广;(3)以上流动设备和一些港口固定设施目前多使用含CFCs及其它卤化物的空调制冷剂和灭火装置;(4)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扩散事故污染风险。
国际海事组织(IMO)1997年正式通过了MARPOL 73/78国际公约附则VI,即防止船舶大气污染规则;我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也于1997年开始实施。如何履行国际公约中的义务,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加强水运环境规划和管理,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防治技术和对策,是解决上述问题以保证国家水运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2 固体散货储运
21 粉尘污染概况
经水路运输的3大固体散货是:煤炭、矿石(包括金属矿石和非金属矿石)和散粮,由此产生的粉尘污染问题较为严重。以我国最大专业化煤炭出口港口—秦皇岛港为例,根据各监测点1989年~1993年降尘月分布及TSP年变化数据〔1〕,综合污染水平达中度至极重污染。类似的情况在我国营口、天津、青岛、上海、宁波、湛江等港口城市(镇)也曾或正在发生,造成附近局部区域空气混浊、能见度下降。
煤炭、矿石港口的装卸工艺多为露天装卸和堆存,因此,装卸存贮方式、工艺设计环境保护水平,物料特性(如:粒度分布,含水量等)和气象因素是决定粉尘污染程度的关键因素。目前的港口设计一般能够做到;在皮带机转接处加以局部半封闭,皮带输送机加防尘罩,为火车车箱翻车机设翻车机房。
散粮装卸工艺多为密闭装卸和筒仓储存。当设备密封性差、吸尘系统出现故障时,由于粮食粉尘含水量低,粒径细,比重轻,所形成的积尘极易构成二次扬尘。
22 防治对策
221 改进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
通过选用控制技术先进的装卸设备可以方便地改变物料落料方向和降低落料高度,例如:国内最新研制成功的连续斗轮卸船机可大大减小卸船时的落差,从而有效地减少起尘。采用皮带机软启动技术也可有效地减小因震动引起的产尘。增加适当的密封装置,则可有效地减少粉尘逸散。
222 贯彻清洁生产方针
结合国外经验,如果能在煤矿严格控制煤炭含水量,并且在铁路运输之前喷洒覆盖剂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水份挥发和煤尘飞扬,则将从根本上解决港口煤尘污染问题,并可减少货物运输中的损失。
223 选用适当的湿式与干式抑尘技术
湿式抑尘法以水为主体,因其设备简单、投资省、维修使用方便、抑尘效果显著,而得到广泛应用并起主导作用。目前已成功应用的技术有:自动喷雾洒水及煤车注水。针对某些疏水性强的煤种,已研制出了润湿型化学抑尘剂〔2〕,可显著提高捕尘效率。在煤炭行业,还研制出了磁化水抑尘技术。国外喷洒水的雾化效果更好,微机控制系统功能强、普及率较高,循环水系统较为完善。
传统的干式除尘器,如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曾在港口使用过,但运行费与初投资高,且维护保养工作量大,目前已基本不用。为解决我国北方港口冬季防尘问题,有关港口和科研院校曾联合进行了防风网防尘技术研究〔3〕,目前正在开展进一步的研究及应用推广工作。
224 加强环境管理
根据国内外经验,虽然从理论上说,只要采取了妥善的防尘、除尘技术措施就能够解决固体散货运输中的粉尘问题,但是如果在港口建成后再去考虑粉尘防治问题,则往往会事倍功半,有时从经济角度看,甚至还不如废弃原港而另选址重新建设一个替代港口。因此有必要加强环境管理,包括:(a)对所有相关的新、扩、改工程进行科学的环境影响模拟预测和评价,包括建立计算机模拟模式,预测煤码头空气中的煤尘浓度〔4〕;(b)对现有港口进行全面整顿,实施清洁生产管理,坚决关闭工艺落后、污染较严重的老港口或临时码头。
3 液体散货储运
31 污染现状
经水路运输的3大液体散货是:石油、化工品、液化气,其中石油包括了原油、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和石油渣等,其运量占整个液态散货的70%以上;液化气是指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需要加压变为液体储运的化工品,我国海运散装化工品的品种达数十种。
液体散货运输中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主要是:在货物转运和存储过程中,产生石油、成品油及各类液体化工品蒸气,其扩散会对港口大气环境造成一次及二次污染。调查显示,近年来随着石油储运量的大幅提高,国内部分大型油港大气环境中烃类指标逐年上升,其中,单船装卸作用范围内空气中油气浓度大大超过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作业高峰期港区周围大气环境中烃类浓度数倍于环境允许浓度标准。在化工品码头,当储运货种为光化学反应活性较高的烃类时(如甲苯),光化学二次污染较为显著,曾测到在装卸甲苯的码头附近午后空气中O3浓度直线上扬的情况〔5〕。
据统计,截至1996年底,国内各大油港油类吞吐量突破7千万吨,到2000年,将超过1亿吨,其中液体化工品运输量和从国外进口的高挥发性优质原油储运量将大幅上升。因此,液体散货运输中的大气污染问题十分严峻,加强防治对策刻不容缓。
此外,液体散货在水路运输和岸边贮存过程中的溢出、泄漏事故亦是一个潜伏的大气污染风险源。许多液体散货在溢出泄漏后,因暴露于空气中而挥发,以石油为例,在2~3天内的挥发率可达20%~70%。假定一个中型溢出事故的溢出量为100吨,则挥发进空气的速率很有可能大于100kg/hr。泄漏事故中的蒸气扩散将有可能造成短时空气污染与生态损害。因此,有必要加强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反应计划,以便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够将不利环境影响尽量减至最轻。
32 防治对策
321 加强污染监测和模拟预测
监测和模拟预测是发现环境问题以及制定出适当的防治对策的重要技术手段,国内近年来有了较快的发展。例如一些新的监测技术设施在部分有条件的港口(如上海、大连等)得到了较好的应用;采用国际先进的空气质量计算机模拟软件进行了珠海港、营口鲅鱼圈港、大连港和宁波港石油和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和/或泄漏事故污染风险评价〔6〕-〔7〕。监测和模拟预测结果均显示:我国传统的散液储运方式会引起易挥发高毒性货种蒸气排放严重超标,因此必须加以改进。
322 采用先进的储运技术与防污染设施
装卸储运过程中的油气和化工品蒸气主要产生于:(a)向储油罐、油轮及火车罐、汽车罐内装液体货物,而使罐内含油或化工品蒸气的等体积空气被顶出罐/舱(大呼吸);(b)因环境温度变化,而使罐内含高蒸气浓度的空气体积澎涨被排出(小呼吸);(c)因密封不严或管理不善而造成跑冒滴漏。为此,欧洲和美国目前已全部采用全密封装料技术,包括全密封装船输油臂、装车/罐输油鹤管系统等,经密封收集的高蒸气含量空气被集中回送至存、贮罐,经一定的螺旋冷凝装置又变为液体货物而加以回用。此外,采用浮顶罐可以大大减少贮油罐的大呼吸损失,将贮罐四周涂上不吸光涂料,可以有效减少其小呼吸损失。
323 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
虽然建立一个装备精良的应急反应系统,并制定先进、实用的应急反应计划,可以尽量地将一场不幸发生的事故所带来的或潜在的环境损失降到最低,但这毕竟是一种被动的补救性措施。要真正实现环境保护目标,最聪明同时也是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开展事故预防,即尽量将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水平。为此呼吁,在目前传统型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基础上,建立起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水运事故防御系统〔8〕,将环境工程、水运工程和信息技术相结合,以加强国家事故预防及应急反应的综合实力。
4 船舶大气污染
41 污染现状
当前,世界贸易海运量的97%由排水量超过4亿总吨的8万艘船舶承担,能量消耗约占世界总消耗的3%,船舶造成的污染约占全球污染量的3%~7%。船舶产生的废气主要有NOx、SOx、COx、VOC等,这些废气会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例如:NOx会引起肺气肿、酸雨和烟雾,与VOC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产生光化学反应二次影响;SOx会引起酸雨,对植物生长有严重危害;而CO会降低人体和动物的血液输氧能力。此外一些船舶用制冷剂和灭火装置含有氟氯烃,对平流层中的臭氧层具有破坏作用。
据挪威向IMO提供的资料,船舶年排放NOx 602万吨,占世界排放总量7%;SOx 634万吨,约占世界排放总量的4%;COx年排放量约为124万吨,占世界排放总量的2%;VOC年排放38万吨。从国内外的调查情况来看,由船舶造成的大气污染已经到了不能忽视的地步,给船舶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带来日益严重的影响,特别是在港口、海峡和一些航线密集、船舶流量大的海区,船舶排放的废气甚至是该地区的主要污染源。例如:挪威船舶排放的SOx和NOx分别占该国相应污染物总量的17%和40%;美国加州船舶排放的SOx和NOx分别占该地区相应污染物总量的40%和12%。由此可见,船舶排放的有害气体对当地大气环境的污染已经相当严重。在我国,虽然也对船舶排放的有害气体进行过调查测试,可大多数是单船测试,对于象青岛、上海、大连等船舶众多和航线密集的港湾,船舶排放的气体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尤其应引起重视〔9〕。
42 关于防止船舶大气污染国际公约
在1995年9月召开的IMO第37次环保会(MEPC37)上,在MARPOL 73/78国际公约原有的5个附则的基础之上,又增加了附则Ⅵ—防止船舶大气污染规则,并于1997年7月正式通过〔10〕。附则Ⅵ适用于所有除游艇和渔船以外的、总吨大于500吨的货轮。整个附则分为两章共计19条规则,并附有4个附录。IMO防止船舶大气污染的目标是:到2000年,将船舶NOx排放量削减到现今水准的70%,SOx排放量削减到现今水准的50%,另外对VOC、CFCs、卤化物等都提出了具体的削减目标。
43 防治对策
431 早日具备加入附则Ⅵ的条件
我国作为MARPOL公约缔约国,世界航运和造船大国,应早日加入并严格执行MARPOL公约附则Ⅵ。然而面对IMO的严格规则,我国因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尚不具备加入附则Ⅵ的条件。为了能使中国的远洋船能顺利通过或进入附则Ⅵ已开始生效的国家和地区,并对进入中国境内的各国船舶排放进行控制,我国应尽快组织制定并实施适合本国国情的有效对策,使国家早日具备加入附则Ⅵ的技术和经济条件。
432 制定我国防止船舶污染大气的有关政策法规
对我国船舶排放废气状况,特别是一些重点污染区域和船舶设备进行广泛的、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根据我国经济和交通运输的发展规划,对船舶大气污染状况进行滚动预测,明了污染状况,制定相应的环境经济政策和污染控制法规,以便加强宏观、微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433 开展船舶废气防治研究和环境教育
船舶废气防治是摆在水运大气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面前的新课题,有待加强相关科技和教育的投入。为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加强船舶制造和管理人员环境培训,以利于新型环保船舶的科技创新,和有关政策法规的顺利实施。
5 结论
水路运输方式能源消耗和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是首选的解决交通运输大气环境问题的替代运输方式,但其固体、液体散货储运和船舶运输中的大气污染问题不容忽视;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以健全、完整、严格的政策法规体系依据,全面贯彻清洁生产原则,从改进和创新工艺设备入手,辅以环境规划,模拟预测、监测、评价和管理等技术手段,并与有关国际公约接轨;为此需要加大水运工程大气环境保护技术和资金的投入,并对有关的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及管理给予必要的支持。
作者简介:第一作者乔冰,女,1960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副研究员,中国环境学会大气环境分会委员。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18篇。
作者单位: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北京100088
6 参考文献
1 温惠清秦皇岛港大气环境质量分析交通环保,1995(5):16-17
2 褚家成,刘敏燕JT型化学抑尘剂及其应用研究交通环保,1992(6):1-6
3 沈熹防风网防尘技术在露天煤堆场的应用研究现状及对发展我国防风网防尘技术的建议交通环保,1995(3):22-25
4 乔冰港口煤尘污染模拟预测系统的研究水运科学研究所学报,1993(4):19-28
5 乔冰,李深,吴卓智,等石油码头光化学反应现场试验的研究第六届全国大气环境学术会议论文摘要集,1995,15
6 乔冰,李深,张秀芝水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水运科学研究所学报,1996(4):30-37
7 Qiao BingA Case Study of Atmospher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of Petro Chemical Terminal Projects6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tmospheric Science and Application to Air Quality,1998
8 Qiao BingIntelligent Supporting System for Prevention and Emergency Response of pollution Accident in Marine Transportation In:Proceedings of the 1997 IEE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Intelligent Processing Systems
北京:万国学术出版社,ISBN7-8003-410-0,VolⅡ,1673-1677
9 周新民船舶废气排放现状及限制规则动态造船技术,1996(3):11-14
10 劳辉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保委员会第38届会议情况交通环保,1996(6):40-44
收到修改稿日期:1998-09-16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哪个更严格

法律分析:1、具有法人资格以及与申请船舶生产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2、具备所申请船舶生产等级相适应的生产场地、设施、设备、工艺和试验检测设备。

3、具有所申请船舶生产等级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

4、具备船舶生产的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规章和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六十三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大连市船舶修理行业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订)

建筑工程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中企业标准最高,国家标准是最低标准。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扩展资料: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国务院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船舶修理行业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促进生产运输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大连市辖区内从事船舶修理的国营、集体、私营、个体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修理民用船舶的军队企业( 以下简称修船企业),均应执行本规定。其中部级、省级直接管理的修船企业,须在市船舶修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第三条 大连市交通局是我市船舶修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交通局是所辖区域内船舶修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第四条 船舶修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船舶修理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我市有关规章制度;
(二)根据大连市国民经济整体规划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组织大连地区船舶修理行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三)负责大连地区内修船企业的业务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
(四)负责修船企业开业审查和对企业专业技术、装备、人员等经营条件的定期审查,进行企业的资质等级认定;
(五)组织修船企业进行工作交流,调解修船中发生的纠纷,会同物价部门协调修船指导价格标准;
(六)组织修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的专业技术培训。第五条 修船企业分厂修、航修两类六级。其中,航修和200吨以下厂修企业,由县(市)、区交通局审批和管理;中山、西岗、沙河口三区的修船企业和200吨以上厂修企业,由市交通局审批和管理。第六条 修船企业开业前应提供必要的证件,按其申请资质级别,由市或县(市)、区船舶修理行业管理机构进行经营条件和资质等级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相应的《船舶修理资质认定证书》,修船企业凭此证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修船企业不得将《船舶修理资质认定证书》转借、转租他人,不得将承包的船舶修理工程分包给无《船舶修理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第七条 市及县(市)、区船舶修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或根据修船企业要求,进行资质审查,及时调整资质认定。
修船企业的资质等级条件,企业的设立、变更、停业,修船管理等具体管理规定,由市交通局会同市财政、工商、物价、税务、统计等部门另行制定。第八条 修船企业应使用市工商局统一监制,市船舶修理行业管理机构印发的合同文本和市船舶修理行业管理机构制发的预决算工程单、质量检验报告单及出厂合格证书等。
修船企业不得聘用无专业证书人员上岗作业。第九条 承修外国籍船舶的有关手续,按大政发[1990]105号文件精神,由大连市口岸委实施管理;修船企业在港区内明火作业,由各港务或港航监督机构管理;修理船舶的检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规定,分别由相应检验机构实施。船舶修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同各部门的联系,相互配合,搞好工作衔接。第十条 凡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及县(市)、区船舶修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船舶修理资质认定证书》或将《船舶修理资质认定证书》转租(借)他人使用,以及未按期接受审验、超越资质等级进行修理船舶作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的3倍以内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无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不使用市船舶修理行业管理机构统一印发的合同文本、预决算工程单、质量检验报告单及出厂合格证书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聘用无专业证书人员上岗作业的,每发现1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一条 船舶修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船舶修理行业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具体办法按《大连市行政处罚委托规定》办理。
实施行政处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 修船企业资质认定等管理费用的确定,由市交通局会同市财政局、物价局制定。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大连市交通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关于军工常识全部的内容,包括:军工常识、当前船舶工业如何通过军民融合来提升产业竞争力、国际公约中船舶的具体排放标准是什么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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