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电池汽车取消补贴,用“以奖代补”迎“十城千辆”,靠谱么?

   2023-04-21 20:08:56 网络400
核心提示:作者:yong 汽车分析师在2019年补贴退坡后,新能源汽车市场掉头向下不复增长之势,补贴政策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影响巨大。燃料电池汽车仍是政策驱动型产业,补贴政策迟迟未见出台,极大地影响了企业发展热情和产业发展速度。在国际燃料电池汽车品牌加

燃料电池汽车取消补贴,用“以奖代补”迎“十城千辆”,靠谱么?

作者:yong 汽车分析师

在2019年补贴退坡后,新能源汽车市场掉头向下不复增长之势,补贴政策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影响巨大。燃料电池汽车仍是政策驱动型产业,补贴政策迟迟未见出台,极大地影响了企业发展热情和产业发展速度。在国际燃料电池汽车品牌加快进入国内市场之际,国家应加快制定相关政策体系,促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以保护延续电动汽车市场的成果。

在2020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及官方解读文件中,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政策仍犹抱琵琶半遮面:将选取部分城市开展示范应用,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仍将另行发布。

氢云链认为,四部委在补贴政策与解读文件中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

(1)国家判断国内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仍未成熟;

(2)选取部分城市开展为期4年的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应用;

(3)取消购置补贴,调整为对示范城市的“以奖代补”,非入选地区购置燃料电池汽车将不享有国家补贴;

(4)各地区应侧重地发展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不应同质化发展。

氢云链认为,类似“十城千辆”的推广措施将再次出现,未来两年氢燃料电池汽车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另一方面,各地区氢能产业发展可能将由此进入分化阶段。由于取消购置补贴,入选示范名单的地区和城市将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竞争中获得极大优势,未入选的地区需要投入极大的财力物力才能平衡劣势。

定点示范,“十城千辆”再现?

在2019年初,氢能行业内就有国家将实施“十城千辆”推广计划的消息,以支持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此外,行业内也一直有声音,希望选取合适地区先行氢能产业发展示范,吸取纯电动汽车的发展经验,避免一拥而上造成同质化、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骗补”现象的出现。

实际上,近年来氢能产业发展火热,由于顶层设计的缺失,已经出现了重复建设的苗头。因此,四部委选定特定地区进行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是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十城千辆”可能是最合适的实现形式。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提出“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奖励范围可能将包括上游的零部件和下游示范应用,而不仅在销售端进行补助。

根据“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的条件,可以理解为将选拔“经济实力和产业基础好,氢能产业发展较好,拥有适合氢燃料电池汽车落地场景”的地区。因此有经济实力、产业基础但氢能产业发展不积极的地区不一定能入选名单,如深圳、南京等。同理,仅仅氢能产业发展好未必能入选示范名单。

根据政策文件,氢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已经取消,入选名单的城市和地区才能获得国家“以奖代补”形式的支持,由此将获得极大的政策和资金优势,从而在产业发展上取得领先。根据“十城千辆”的经验,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名单将不止一个批次,本次未能入选名单的城市和地区应加快氢能产业建设,争取进入后续批次的名单中。

“十城千辆”是否能够奏效?

2009年1月,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启动“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主要内容为,通过提供财政补贴,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涉及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

表1 “十城千辆”各批次城市名单

据科技部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25个城市共示范推广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274万辆,每城平均拥有量为1096辆,基本达到了推广目标。但实际上推广的汽车大多集中在合肥、杭州、深圳、北京等寥寥几个城市,大部分城市未达标,如第二批入选的唐山推广不足50辆。因此,很多人认为“十城千辆”的推广成绩并不理想,甚至有人用“烂尾”来形容。

“十城千辆”成效不佳的基本原因可以简单归纳为“买不起”和“买不到”。

“我们现在面临的情况是无车可选、无车可买。全国做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很多,但是真正去咨询购车时却都表示无车可卖。”时任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汽车工业处处长何秀林说道,“车价的高昂也是阻碍我们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纯电动乘用车比普通车要高三倍,电动环卫车更是高出5倍。”

但这并不能说“十城千辆”是一个失败的尝试。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要经历“试验室-小试-中试-大试”四个阶段,而从新能源产业来说,由于没有可照搬的模式,“十城千辆”只能起到一种探路的作用,就是从试验室走向小试这个阶段。正是这样的尝试,维持了企业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热情,才有在2014年新能源汽车突飞猛进的发展。

目前燃料电池汽车正处于市场导入期,长久以来大量燃料电池产业链上的企业处于亏损的状态。亏损之下对研发的持续投入将不可持续,因此政府对于产业的引导与支持是必要的。“十城千辆”未必能使燃料电池汽车走上高速发展的车道,但能对技术发展路线进行定调,并保持企业发展的信心。

突破技术,降低成本,才能实现产业的良性循环

回顾十年前的“十城千辆”,由于成本和技术的原因,生硬的推广难以形成合理的商业模式。由政府提出采购计划,当地汽车企业造好车再由本地公交集团购买,这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循环。过高的采购成本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过高的运营成本和维护成本让商业模式难以成形。

目前燃料电池汽车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燃料电池汽车采购成本与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昂,站售氢气价格缺乏经济性,这都阻碍着燃料电池商业化进程。买车并不难,难的是建立一套产业体系,如园区建设、产业链经济、突破核心技术。

“2012年电动大巴成本过高,即使有补贴公交公司也不愿意采购。但到了2018年,大家都愿意买电动大巴了,因为成本下来了。”武汉某燃料电池企业对氢云链如是说道,“未来燃料电池成本下来了,大家自然就愿意购买燃料电池汽车了。”

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示范的目的在于技术验证、反馈迭代和积累管理经验并形成标准,若再次实施“十城千辆”示范工程,应将主要目标定在产业链建设、核心技术突破和成本降低,而非汽车推广数量上。

“我们的目标是去去补贴化,燃料电池产业不可能一直靠补贴生存。这不仅需要取得技术突破,也需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共同努力。”一家燃料电池企业告诉氢云链。

有了纯电动汽车产业的经验后,在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上不应再盲目的追求数字效应,数字并不能代表成功和成绩。“以奖代补”,也不应只奖励汽车销售,应当更多地奖励核心零部件、基础设施和运营环节。

借助规模化示范运营,突破核心技术,建立完整的产业链条,建立完善的管理标准体系,降低成本,才能成功实现燃料电池汽车的商业化。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现在购买电动汽车,各个地方的政策是什么样子的?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今年7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2009年开展“十城千辆”示范推广试点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五年位居世界首位,累计推广的新能源汽车超过了450万辆,占全球的50%以上。
中央财政从2009年起对新能源汽车购置给予补贴;2010年,多部委就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201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部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随后,这一优惠政策得以延续。而今年4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将这一优惠政策延续到了2022年12月31日。
2016年以来,报经国务院批准,四部委建立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原计划,到2020年底,补贴政策将在实现预期目标后退出。今年4月份,《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发布,原则上2020年至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同时,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山东在2009年出台了《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截至2019年底,山东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53万辆,其中2019年推广73万辆,占当年新增及更新汽车总量的34%,位居全国上游水平;建成公共充电桩458万个,位居全国第五,公共场所、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主要场所覆盖率逐年提高。
今年9月9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编制的《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提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车船税减免政策,研究制定不限行、充电停车费减免、充电停车位专享等措施,扩大新能源汽车通行范围;开辟新能源汽车上牌、保险、年检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建立完善整车及动力电池在线监控系统,提升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车辆安全运行。
自2020年开始,济南、青岛、烟台、德州、聊城、日照6个新能源汽车主产区及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量每年增长20%以上,其他城市每年增长15%以上。加大新能源汽车下乡促消费支持力度,鼓励农村居民淘汰低速电动车购置新能源汽车。
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方面,加快构建以住宅和办公场所充电为主,城市公共充电为辅、城际间快速充换电为补充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形成各城市中心城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公共充换电网络。
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应用规模超过60万辆,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3600座、充电桩10万个、加氢站30座(含与其他能源合建站)。

如果现在购买纯电动汽车,具体的补贴政策是什么?

现在购买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各地政策都不一样。
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商业化初期的确是需要政府补贴,除了对车企的补贴之外,各地政府也开出“特权政策”比如免牌照费、免摇号、不限行等,来帮助新能源的推广和普及。
2013-2015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城市

补贴力度
上海

纯电动乘用车4万;插电式(含增程式)乘用车3万

纯电动客车30-50万元;插电式客车2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15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换电设施建设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支持
闵行区: 2万元闵行区政府补贴
嘉定区:嘉定区个人消费者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15万元/辆
浦东区:浦东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享受新区政府补贴2万元/辆
北京

国家和北京市1:1比例补助。

充电设施补贴: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不高于项目总投资 30%的资金支持
深圳

购车补贴不退坡。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35-6万元;插电式乘用车35万元

使用环节补贴,插电式乘用车1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1-2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按照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的30%予以补贴
武汉

国家和武汉1:1比例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按照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襄阳

国家和武汉1:1比例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天津

按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比例1:1
西安

国家补贴标准1∶1配套补贴,生产企业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才能申请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贴。
福建

2014年至2015年,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补助。
厦门

按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的比例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新建的公共充电设施,市财政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
湖南

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由省财政按每辆5万元给予补贴。
株洲

按照国家补助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
长沙

按照国家与地方1:1配套的规定。
湘潭

按照国家与地方1:1配套的规定。
广东

广东省将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和实际推广应用数量对各市分类给予购车综合补助。
广州

不实行退坡机制。按照2013年国家新能源补贴标准1∶1配套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按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30%的标准给予补贴。公交、出租、物流等专属充换电站补贴上限为300万元/站;公共充电站补贴上限90万元/站;分散直流充电桩补贴上限12万元/桩;分散交流充电桩补贴上限06万元/桩。
佛山

国家和地方(含省、市、区)财政补助资金按1:1配套。
惠州

不实行退坡机制。按照中央财政2013年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1∶1进行配套。
东莞

省+市财政补助1:1的比例确定市财政投入。

充电设施补贴:给予建设费用(不含土地费用)30%的市级补助,平均最高不超过1万元/桩。
青岛

纯电动、插电式乘用车国家标准1:1补助。其它新能源汽车按国家标准1:02补助,不退坡

充电设施补贴:经市联席办备案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按设备投资额30%补助
潍坊

按照国家和潍坊市1:1的原则,补助总额(国家、省、市补助之和)不超过车辆核定销售价格的最高比例(40%-60%)确定补助标准。

充电设施补贴:2014年至2015年对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建设的公共直流充换电设施,按照核定充换电设备总额的30%给予财政补助。
临沂

私家车、出租车、商贸物流配送车、环卫车等,市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30%予以补贴;城市公交车(约130万元/台);城乡公交车(约60万元/台);公务用车扣除中央财政补贴35万元/台后,其余价款由同级财政承担。

充电设施补贴: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的综合奖励资金主要奖给供电公司,用于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参照焦庄充电站的政策,临沂城区充电站征地,由市财政每亩补贴5万元。
山西

2015年,电动客车50000元/辆,电动轿车20000元/辆,电动专用车10000元/辆;甲醇客车10000元/辆,甲醇重卡10000元/辆,甲醇轿车5000元/辆,甲醇多用途乘用车2000元/辆;燃气重卡10000元/辆,燃气轻(微)卡2000元/辆。
太原

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2万元;燃油车换购纯电动车的,再给予3000元奖励。纯电动客车按与国家补贴1:1执行,最高补贴额为每辆车50万元。邮政、物流等专用车辆按电池容量与国家补贴按1:1执行,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市级财政补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补贴资金从市本级财政和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资金中筹措,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贴。
甘肃

国家和省、市、县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充电设施补贴:按项目设备投资的5%左右给予补助。
江苏

2013、2014购车补贴:纯电动乘用车25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15万元/辆;纯电动客车20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0万元/辆;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6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800元,最高6万元/辆;燃料电池乘用车8万元/辆;燃料电池商用车20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2015年购车补贴: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2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4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2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6万元/辆);

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0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800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24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18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14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5座及以下)72万元/辆;燃料电池客车(9座及以上)18万元/辆;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6万元/辆。

对进入国家《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给予50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充电设施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
南京

2013、2014购车补贴:纯电动乘用车35万元/辆;纯电动客车30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2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5万元/辆;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9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9万元/辆;燃料电池车乘用车12万元/辆;燃料电池商用车30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市、区(原五县)按照“市区(开发区)分担”原则,给予15%补贴。

2015年购车补贴: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6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8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24万元/辆);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5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9万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36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27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2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5座及以下)10万元/辆;燃料电池客车(9座及以上)27万元/辆;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9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
扬州

2013、2014购车补贴: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补贴21-36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21万元;纯电动客车按车长补贴18-3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补贴1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补贴9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12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补贴30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地方财政给予15%补贴。

2015年购车和充电设施补贴同南京市。
苏州

2014、2014购车和充电设施补贴同扬州市。

2015年购车补贴: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6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8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24万元/辆);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5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9万元);

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36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27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21万元;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9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直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600元,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400元。
大连

地方财政一次性按与中央财政08: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
宁波

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比例的额度给予补助。除老三区外,其它县(市)区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补助,可参照实行,补助资金由属地财政承担。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电设施投入,按实际投资20%补助
绍兴

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给予2万元补助。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充电设施补贴:在绍兴市区投资建设充电设施项目的,按充电设施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投入)的20%给予补助。
金华

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给予2万元补助。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1的配套补助。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含公交车补助)补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80%。

充电设施补贴:在金华市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的,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给予20%的财政补助。
深圳

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给予1:1配套地方补贴,且不退坡。

给予使用环节补贴: 1纯电动乘用车:R≥250每辆2万元;150≤R<250每辆15万元;R<150每辆1万元。2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R≥50每辆1万元。

对具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或持授权书)的燃油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的,给予补贴558万元。
重庆

市级财政给予前1000辆新能源客车补贴16万元/辆,其他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补贴,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补贴前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充电设施补贴:给予市级财政补贴总计1500万元,分2014年、2015年两年拨付。
海口

按新能源汽车获得中央补贴资金的6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30%。

充电设施补贴:按套基础设施主要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20%,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南昌

私人、租赁、公务、通勤等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44万元,150≤R<250补贴36万元,80≤R<150补贴2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24万元。城市出租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2万元,150≤R<250补贴1万元,80≤R<150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1万元。公交、客运、公务、通勤等纯电动客车:L≥10补贴15万元,8≤L<10补贴11万元,6≤L<8补贴8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L≥10)补贴8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30KWH电池容量计算)补贴42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对于新建充电设施按充电设备购置总价给予20%补助。
赣州

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资金由市财政、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芜湖

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15万元,150≤R<250补贴15万元,80≤R<150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1万元。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按国家标准1:1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财政按设备投入总额给予20%的补助,单个设施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合肥

纯电续驶里程大于150公里的电动乘用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含省、市两级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的60%。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助标准的20%给予补贴。

在地方配套1:1的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中安排10000元/辆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
泸州

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的购车补助。
成都

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市级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60%给予配套补贴。
新乡

对购置纯电动轿车和纯电动专用车(指邮政、物流专用车)的企业和个人,市财政和车辆销售所在地财政分别按照不低于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70%、30%进行补贴,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昆明

市财政补贴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05给予配套补助。
河北

2014年至2015年,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1的比例,其他领域按照1:05的比例给予补贴。
保定

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
石家庄

按照国家标准1:1比例给予补贴;其他领域用新能源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5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市财政给予设备投资总额5%的补助,单个设施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长春

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补贴,配套资金中省、市财政各占50%。

充电设施补贴:市财政按充(换)电站项目总投资的10%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贴。
贵州

按中央与地方财政1:05的比例给予补助。
沈阳

2015年购车补助标准:按照地方与中央07~09:1的比例补助。

充电设施补贴: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合计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20%。

我国最早推广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三个城市?

现在购买新能源汽车还要补贴,新政策在2022年底之前购买新能源汽车都还有补贴。新能源汽车分纯电动和油电混动两种,现时政策补贴仅对纯电动汽车。油电混动新能源汽车不在补贴范围之内。2022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但是补贴幅度较2021年退坡30%。同时,相关部门确认,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在2022年内正式终止,2022年12月31日后上牌的车辆将不再给予补贴。

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5%,比值介于60%(含)-65%之间的车型按05倍补贴,比值小于60%的车型按1倍补贴。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应满足纯电动乘用车门坎要求。

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千瓦时给予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W,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W。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这是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新增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贯彻落实这项税收政策,现将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9100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26万元。插电混动车型补贴下降至4800元。

2012年国务院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的通知,其中,规划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根据规划,全国各地政府相应知道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部分城市成为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城市,且来细看北京、杭州、上海、广州等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的针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发布的优惠政策。
北京政策
北京最新出台的《北京市私人购买纯电动车小客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规定私人购买电动车将不参与摇号,但是仍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号牌限行;购买电动车的消费者,可以获得最高12万元(中央财政6万元+地方财政6万元)的财政补贴。但补贴是补贴给销售企业、然后企业通过降价来让消费者受益。此外,《管理办法》中还对申请纯电动小客车指标的适用人群条件做了限定,申请纯电动小客车的人群必须符合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且申请电动小客车的消费者将不准参与汽油小客车摇号。
上海政策
按照新能源汽车的性能,对购买新能源车的消费者给予一次性的现金补贴。电动汽车按照电池功率给予补贴,每千瓦时给予2000元的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贴2万元,纯电动汽车最高可享受每辆4万元的补贴。此外上海市将对新能源车免费上沪牌,但免费牌照有总额限制。计划首批投放2万张上海车牌。
广州政策
在近期发布的《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将混合动力车型划入了新能源汽车的行列。这也是全国唯一一个将混合动力划入新能源汽车行列的地方省份。这意味着在广州购买混合动力汽车,可以获得最高1万元补贴并且可以享受到每月1000余个新能源汽车独享的摇号指标。
深圳政策
深圳市除了享有《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补贴政策外,地方财政补助采取递减机制,按销售量逐步减少补助。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首批1万辆按2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第二批1万辆按15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剩余部分按1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3万元/辆;对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超过20千瓦时的部分,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此外在使用过程中也提供一系列政策优惠和补贴,如差别电价优惠、充电、停车和年检补贴、团购、换购及增购优惠、电池回收等。
杭州政策
杭州发布的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方案中规定,购买一辆纯电动汽车,除最高可获国家补贴6万元外,还最高可获市级补贴6万元。此外针对电动汽车的高售价,杭州市还推出了“电池租赁、整车租赁和整车销售相结合”的推广模式。
长春政策
长春市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整车售价在20万元以上的,按照以下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助4万元,纯电动汽车补贴45万元;整车售价在10-20万元的,在此基础上减少1万元。实物补贴配送充电器,电池租赁补贴对于采用电池租赁,额外给予租赁企业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助05万元,纯电动汽车补贴1万元。
合肥政策
合肥市对于个人购买并在本市上牌使用的新能源乘用车,在国家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按电池容量给予补贴1000元/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贴1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2万元/辆,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整车租赁:对于租赁公司购买并在本市上牌使用的新能源乘用车(不包括不带电池的整车租赁),在国家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的补贴标准与直接购买模式相同,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同时,对于整车租赁的消费者,给予整车租赁费用50%的补贴,最高每辆车补贴500元/月(补贴2年);电池租赁:对采用电池租赁模式使用纯电动汽车的消费者,根据电池租赁合约,市财政补贴电池租赁费,让消费者免费使用电池2年。以旧换新:为鼓励私人用户积极购买,对私人用户以自有燃油汽车换购新能源汽车,市财政给予3000元/车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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