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空调验收规范明细

   2022-12-03 15:47:10 网络1180
核心提示:可能大多数人还并不是很了解一项工程的实施之前、进行中及竣工后要经过的程序是多么的翻番复杂,那为什么要经历这些翻番复杂的过程呢?毋庸置疑地是为了保证我们的使用者在使用的过程能更好地利用,充分发挥其实质性作用,而最重要的还是保证我们使用者的安全

通风空调验收规范明细

可能大多数人还并不是很了解一项工程的实施之前、进行中及竣工后要经过的程序是多么的翻番复杂,那为什么要经历这些翻番复杂的过程呢?毋庸置疑地是为了保证我们的使用者在使用的过程能更好地利用,充分发挥其实质性作用,而最重要的还是保证我们使用者的安全。一项工程能否真正被我们使用,其最关键的还是最后一步程序,验收是否合格。那接下来我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通风空调的验收标准。

基本规定 :

3.0.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按照被批准的设计图纸、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图纸修改必须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签证。

3.0.2 承担通风与空调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的资质等级及相应质量管理体系。

3.0.3 施工企业承担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及施工时,还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及其质量管理体系,并应取得原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或签字认可。

3.0.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第3.0.1条的规定。

3.0.5 通风与空调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进场,必须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3.0.6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把每一个分项施工工序作为工序交接检验点,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3.0.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更正建议,并形成书面文件及归档。

3.0.8 当通风与空调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时,其子分部与分项工程的划分应按表3.0.8的规定执行。当通风与空调工程作为单位工程独立验收时,子分部上升为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同上。

3.0.9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与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种互相配合;与通风与空调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建设或总承包、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会检。会检的组织宜由建设、监理或总承包单位负责。

3.0.10 通风与空调工程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按本规范对应分项的具体条文规定执行。子分部中的各个分项,可根据施工工程的实际情况一次验收或数次验收。

3.0.11 通风与空调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及认可签证。

3.0.12 通风与空调工程中从事管道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具备操作资格证书和相应类别管道焊接的考核合格证书。

3.0.13 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的系统调试,应在建设和监理单位的共同参与下进行,施工企业应具有专业检测人员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测试仪器。

3.0.1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起计算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在保修期内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的,施工企业应履行保修职责,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0.15 净化空调系统洁净室(区域)的洁净度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3.0.16 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施工单位相应分项合格质量的验收记录; 2 主控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应全数合格; 3 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除有特殊要求外,计数合格率不应小于80%,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以上便是我为大家整理出来的通风空调验收规范的所有信息了,表面看似乎跟我们没有太大的关系,其实换个角度考虑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用以上这些信息来检测我们购买到的产品是否是真正通过了检验标准的,如果没有,那就得慎重考虑后再购买了,如果是,那就放放心心大胆的使用了。希望这些最基本的知识能够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帮助到大家。

GB 50243-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1.0.4通风与空间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也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通 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且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l 风管   采用金属、非金属薄板或其他材料制作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管道。

2.0.2 风道   采用混凝土、砖等建筑材料砌筑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通道.

2.0.3 通风工程   送风、排风、除尘、气力输送以及防燃烟系统工程的统称.

2.0.4 空调工程   空气调节、空气净化与洁净室空调系统的总称.

2.0.5 风管配件 风管系统中的弯管、三通、四通、各类变径及异形管、导流叶片和法兰等。

2.0.6 风管部件   通风、空调风管系统中的各类风口、阀门、排气罩、风帽、检查门和测定孔等.

2.0.7 咬口      金用薄板边缘弯曲成一定形状,用于相互固定连接的构造.

2.0.8   漏风量    风管系统中,在某一静压下通过风管本体结构及其接口,单位

时间内泄出或渗入的空气体积量。

2.0.9 系统风管允许漏风量   按风管系统类别所规定平均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的最大允许漏风量.

2.0.10   漏风率 空调设备、除尘器等,在工作压力下空气渗入或泄漏量与其额定风量的比值.

2.0.11 净化空调系统   用于洁净空间的空气调节、空气净化系统。

2.0.12   漏光检测   用强光源对风管的咬口、接缝、法兰及其他连接处进行透光检查,确定孔洞、缝隙穿渗漏部位及数量的方法.

2.0.13 整体式制冷设备     制冷机、冷凝器、蒸发器及系统辅助部件组装在同一机座上,而构成整体形式的制冷设备.

2.0.14 组装式制冷设备   制冷机、冷凝器、蒸发器及辅助设备采用部分集中、部分分开安装形式的制冷设备.

2.0.I5 风管系统的工作压力    指系统风管总风管处设计的最大的工作压力。

2.0.16 空气洁净度等级    洁净空间单位体积空气中,以大于或等于被考虑出径的粒子最大地度限值进行划分的等级标准。

2.0.17 角件     用于金用薄用权法兰风管四角连接的直角型专用构件。

2.0.18 风机过压器单元   由风机箱和高效过滤器等组成的用于洁净空间的单元式送风机组.

2.0.19空态   洁净室的设施已经建成,所有动力接通并运行,但无生产设备、材料及人员在场.

2.0.20静态    洁净室的设施已经建成,生产设备已经安装,并接业主及供应商同意的方式运行,但无生产人员。

2.0.2I 动态     洁净室的设施以规定的方式运行及规定的人员数量在场,生产设备按业主及供应商双方商定的状态下进行工作.

2.0.22 非金用材料风管    采用硬聚氯乙烯、有机玻璃钢、无机玻璃钢等非金门无机材料制成的风管。

2.0.23   复合材料风管   采用不燃材料面层复合绝热材料板制成的风管。

2.0.24 防火风管   采用不燃、耐火材料制成,能满足一定耐火极限的风管。

3 基本规定

3..0.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按照被批准的设计图纸、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图纸修改必须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签证。

3.0.2 承担通风与空调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的资质等级及相应质量管理体系。

3.0.3施工企业承担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及施工时,还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及其质量管理体系,并应取得原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或签字认可。

3.0.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第3.0.1条的规定。

3.0.5  通风与空调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进场,必须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3.0.6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把每一个分项施工工序作为工序交接检验点,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3.0.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更正建议,并形成书面文件及归档.

3.0.8 当通风与空调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时,其子分部与分项工程的划分应按表3.0.8的规定执行。当通风与空调工程作为单位工程独立验收时,子分部上升为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同上。

3.0.9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与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种互相配合;与通风与空调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后,诮应建设成总承包、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会检。会检的组织宜由建设、监理或总承包单位负责。

3.0.10 通风与空调工程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按本规范对应分项的具体条文规定执行。子分部中的各个分项,可根据施工工程的实际情况一次验收或数次验收。

3.0.11通风与空调工程中的隐藏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及认可签证。

3.0.12通风与空调工程中从事管道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具备操作资格证书和相应类别管道焊接的考核合格证书。

3.0.13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的系统调试,应在建设和监理单位的共同参与下进行,施工企业应具有专业检测人员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测试仪器。

3.0.1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起计算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在保修期内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的,施工企业应履行保修职责,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0.15净化空调系统洁净室(区域)的洁净度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要求。洁净度等级的检测应按本规范附录B第B.4条的规定,洁净度等级与空气中县浮粒子的最大浓度限值(Ca)的规定,见本规范附录B表B4.6-1

3.0.16 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施工单位相应分项合格质量的验收记录;

2  主控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应全数合格;

3  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除有特殊要求外,计数合格率不应小于80%,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4  风管制作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中,使用的金属、非

金属风管与复合材料风管或风道的加工、制作质量的检验与验收。

4.1.2 对风管制作质量的验收,应按其材料、系统类别和使用场所的不同分别进行,

主要包括风管的材质、规格、强度、严密性与成品外观质量等项内容。

4.1.3  风管制作质量的验收,按设计图纸与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工程中所选用的外购风管,

还必须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或进行外观质量等项内容。

4.1.4 通风管道规格的验收,风管以外径或外边长为准,风道以内径或内边长为准。通风管道的规格宜按照表4.1.4-1、表4.1.4-2的规定。圆形风管应优先采用基本系列。非规则椭圆型风管参照矩形风管,并以长径平面边长及短径尺寸为准。

4.1.6 镀锌钢板及各类含有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应采用咬口连接或铆接,不得采用影响其保护层防腐性能的焊接连接方法。

4.1.7  风管的密封,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可采用密封胶嵌缝和其他方法密封.密封胶性能应符合使用环境的要求,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正压侧。

4.2   主控项目

4.2.1  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

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本规范执行。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用小于表4.1.1-1的规定;不锈钢板的厚度不因小于去4.1.1-2的规定;铝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1.1-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4.2.2非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本规范执行。硬聚氯乙烯风管板材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2-1或表4.2.2-2的规定;有机玻璃钢风管板材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2-3的规定;无机玻璃钢风管板材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2-4的规定,相应的玻璃布层数不应少于表4.2.2-5的规定,其表面不得出现返卤或严重泛霜。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4.2.3 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4.2.4  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4.2.5 风管必须通过工艺性的检测或验证,其强度和严密性要求应符合设计或下列规定:

1.  1.  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1。5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

2.  2.  矩形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低压系统风管   φL≤0.1056P0.65

中压系统风管   φm≤0.352P0.65

高压系统风管    φh≤0.0117P0.65 

式中φLφmφh-系统风管在相应工作压力下,单位面积风管单位时间内的允许漏风量[m³/(h. m²)]p指风管系统的工作压力(Pa)

3.低压中压圆形金属风管复合材料风管以及采用非法兰形式的非金属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为矩形风管规定值的50%

4.砖、混凝土风道的允许漏风量不应大于矩形低压系统风管规定值的1。5倍;

5.排烟、除尘、低温送风系统按中压系统风管的规定,1~5级净化空调系统按高压系统风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风管系统的类别和材质分别抽查,不得少于3件及15m².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测试报告,或进行风管强度和漏风量测试(见本规范附录A)

4.2.6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风管板材拼接的咬口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型拼接缝。

2.  2.    金属风管法兰材料规格不应小于表4.2.6-1或表4.2.6-2的规定,中、低压系统风管法兰的螺栓及铆钉孔的孔距不得大于150mm;高压系统风管不得大于10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部位应没有螺孔。

当采用加固方法提高了风管法兰部位的强度时,其法兰材料规格相应的使用条件可适当放宽。

无法兰连接风管的薄钢板法兰高度应参照金属法兰风管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7非金属(硬聚氯乙烯、有机、无机玻璃钢)风管的连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法兰的规格应分别符合表4.2.7-1、4.2.-2、4.2.7-3的规定,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2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2  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厚度不得小于风管板材厚度。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8复合材料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与风管板材的连接应可靠,其绝热层不得外露,不得采用降低板材强度和绝热性能的连接方法。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9  砖、混凝土风道的变形缝,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渗水和漏风。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10 金属风管的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圆形风曾(不包括螺旋风管)直径大于等于800mm,且其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总表面积大于4m3均应采取如同措施

2  矩形风管边长大于630mm、保温风管边长大于80Omm,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低压风管单边平面积大于1.2m2、中、高压风管大于1.0m2,均应采取加固措施;

3   非规则椭圆风管的加固.应参照矩形风管执行.

检查数量: 按加工批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11  非金属风管的加固,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硬聚氯乙烯风管的直径或边长大于500mm时,其风管与法兰的连接处应设加强板,且间距不得大于450mm;

2  有机及无机玻璃钢风管的加固,应为本体材料成防腐性能相同的材料,并与风管成一整体。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12  矩形风管弯管的制作,一般应采用曲率半径为一个平面边长的内外同心弧形弯管。当采用其他形式的弯管,平面边长大于500mm时,必须设置弯管流片。

检查数量:其他形式的弯管抽查20%,不得少于2件。

检查方法:规察检查。

4.2.13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l 矩形风管边长小于或等于900mm时,y底面板不应有拼接缝;大于900mm时,不应有横向拼接缝;

2 风管所用的螺栓、螺母、垫圈和铆钉均应采用与管材性能相匹配、不会产生电化学腐蚀的材料,或采取镀锌或其他防腐措施,井不得采用抽芯铆钉;

3  不应在风管内设加固筋及加固筋,风管无法兰连接不得使用S形插条、直角形插条及立联合角形插条等形式;

4  空气洁净度等级为1~5级的净化空调系统风管不得采用按和式喷口;

5  风管的清洗不得用对人体和材质有危害的清洁剂;

6  镀锌钢板风管不得有镀锌展严重损坏的现象,如表层大面积白花、锌层粉化等。

检查数量:按风管数抽查20%。每个系统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查阅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观察检查,白绸布擦拭。

4.3.1  金属风管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形弯管的曲率半径(以中心线计)和最少分节数量应符合表4.3.1-1的规定。圆形弯管的弯曲角度及圆形三通、四通支管与总管夹角的制作们差不应大3°;

2风管与配件的咬口缝应紧密、宽度应一致;折角应平直,圆弧应均匀;两端面平行。风管无明显扭曲与翘角;表面应平整,凹凸不大干10mm;

3风管外征或外边长的允许偏差:当小于或等于 300mm时,为2mm当大于300mm时,为3mm。管口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mm,矩形风管两条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3mm;圆形法兰任意正交两直径之差不应大于2mm;

4焊接风管的焊缝应平整,不应有裂缝、凸瘤、穿透的夹渣、气孔及其他缺陷等,焊接后板材的变形应矫正,并将焊渣及飞溅物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通风与空调工程按制作数量10%抽查,不得少于5件;净化空调工程按制作数量抽过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测试记录,进行装配试验,尺量、观察检查。

通风和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12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风管与配件、风管部件、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空调用冷(热)源与辅助设备安装、空调水系统管道与设备安装、防腐与绝热、系统调试、竣工验收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和完善了通风与空调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验收条款。

2.根据系统可独立运行与进行功能验证的原则,对本分部工程的子分部进行了重新划分。

3.引入并推荐应用现行国家标准《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 2828.11的工程质量验收批的抽样检验评定方法。

4.取消了有关工程综合性能的测定与调整的章节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有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塘沽路390号,邮政编码:200080)。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同济大学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耀良 刘传聚 寿炜炜 胡春林 黄海 秦学礼 陈晓文 何伟斌 李红霞 宋波 叶善强 龙军 王志伟 夏普

主要审查人:徐伟 连淳 马伟骏 陈卫伟 史新华 孙怀常 黄启明 吴余 高同寨

1.0.1 为统一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确保工程安全与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配合使用。

1.0.4 通风与空调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等,对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通风工程 ventilation works

送风、排风、防排烟、除尘和气力输送系统工程的总称。

2.0.2 空调工程 air conditioning works

舒适性空调、恒温恒湿空调和洁净室空气净化及空气调节系统工程的总称。

2.0.3 风管 duct

采用金属、非金属薄板或其他材料制作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管道。

2.0.4 非金属风管 nonmetallic duct

采用硬聚氯乙烯、玻璃钢等非金属材料制成的风管。

2.0.5 复合材料风管 foil-insulant composite duct

采用不燃材料面层,复合难燃级及以上绝热材料制成的风管。

2.0.6 防火风管 refractory duct

采用不燃和耐火绝热材料组合制成,能满足一定耐火极限时间的风管。

2.0.7 风管配件 duct fittings

风管系统中的弯管、三通、四通、异形管、导流叶片和法兰等构件。

2.0.8 风管部件 duct accessory

风管系统中的各类风口、阀门、风罩、风帽、消声器、空气过滤器、检查门和测定孔等功能件。

2.0.9 风道 air channel

采用混凝土、砖等建筑材料砌筑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通道。

2.0.10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风道 ventilating ducts for kitchen and bathroom

用于排除住宅内厨房灶具产生的烟气、卫生间产生的污浊气体的通道。

2.0.11 风管系统工作压力 design working pressure

系统总风管处最大的设计工作压力。

2.0.12 漏风量 air leakage rate

风管系统中,在某一静压下通过风管本体结构及其接口,单位时间内泄出或渗入的空气体积量。

2.0.13 系统风管允许漏风量 duct system permissible leakage rate

按风管系统类别所规定的平均单位表面积、单位时间内最大允许漏风量。

2.0.14 漏风率 duct system leakage ratio

风管系统、空调设备、除尘器等,在工作压力下空气渗入或泄漏量与其额定风量的百分比。

2.0.15 防晃支架 jiggle protection support

防止风管或管道晃动位移的支、吊架或管架。

2.0.16 强度试验 strength test

在规定的压力和保压时间内,对管路、容器、阀门等进行耐压能力的测定与检验。

2.0.17 严密性试验 leakage test

在规定的压力和保压时间内,对管路、容器、阀门等进行抗渗漏性能的测定与检验。

2.0.18 吸收式制冷设备 absorption refrigeration device

以热力驱动,氨-水或水-溴化锂为制冷工质的制冷设备。

2.0.19 空气洁净度等级 air cleanliness class

以单位体积空气中,某粒径粒子的数量来划分的洁净程度标准。

2.0.20 风机过滤机组 fan filter unit

由风机箱和高效过滤器等组成的用于洁净空间的单元式送风机组。

2.0.21 空态 as-built

洁净室的设施已经建成,所有动力接通并运行,但无生产设备、材料及作业人员。

2.0.22 静态 at-rest

洁净室的设施已经建成,生产设备已经安装,并按业主及供应商同意的方式运行,但无生产人员。

2.0.23 动态 operation

洁净室的设施以规定的方式运行,有规定的人员数量在场,生产设备按业主及供应商为双方商定的状态下运行工作。

2.0.24 声称质量水平 declared quality level

检验批总体中不合格品数的上限值。

3.0.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

3.0.2 工程修改应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当施工企业承担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时,应的到工程设计单位的确认。

3.0.3 通风与空调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材质、规格及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与设备。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场质量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确认,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记录。

(2)进口材料与设备应提供有效的商检合格证明、中文质量证明等文件。

3.0.4 通风与空调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与新设备,均应有通过专项技术鉴定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3.0.5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应与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种相互配合;与通风与空调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建设(或总承包)、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会检。会检的组织宜由建设、监理或总承包单位负责。

3.0.6 通风与空调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经监理或建设单位验收及确认,必要时应留下影像资料。

3.0.7 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表3.0.7所列的子分部工程及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分别进行。分部工程合格验收的前提条件为工程所属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全部合格。当通风与空调工程作为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独立验收时,其分部工程应上升为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应上升为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仍应按表3.0.7的规定执行。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表3.0.7 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划分

注:(1)风管系统的末端设备包括:风机盘管机组、诱导器、变(定)风量末端、排烟风阀(口)与地板送风单元、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风机过滤器机组,其它设备包括:消声器、静电除尘器、加热器、加湿器、紫外线灭菌设备和排风热回收器等。

(2)水系统末端设备包括:辐射板盘管、风机盘管机组和空调箱内盘管和板式热交换器等。

(3)设备自控系统包括:各类温度、压力与流量等传感器、执行机构、自控与智能系统设备及软件等。

3.0.8 通风与空调工程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

通风空调最新验收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 号文件"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 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3-97 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的经验,尤其总结了自GB50243-97 规范实施以来的工程实践经验,依照建设部"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十六字方针,对原规范进行了全面修订。在修订的过程中,还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行业专家的意见,对主要的质量指标进行了多次探讨和论证,对稿件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中央空调安装验收标准

首先,

安装过程中使用的铜管、水管、隔热材料等主要材料的材质、规格、隔壁、壁厚,用于固定室内外机的底座、支架所使用的型钢、螺帽、螺栓等辅助材料都必须达到大金空调安装说明书中规定的要求,安装使用的辅助材料尽可能为阻燃或不可燃制品。

第二,

为了确保使用效果每个独立的冷媒系统的实际配管长度、等效配管长度、室内几与室外机、室内几与室内机之间的高低差,分支以后的配管长度、冷媒分支及配管的选择都必须严格遵循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

铜管、水管、信号线管、电源线管的走向应尽可能横平竖直,以求美观。

第四,

铜管固定支架的间距小于或等于1.2m,(80-110mm)各规格盘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其最小弯曲半径,否则会造成铜管截面积变小,影响冷媒的流量和流速。

第五,

制冷回路中的分支接头只允许平放或垂直安装,不允许侧放或斜放,否则会由于冷媒自身重量的而影响冷媒的流向,进而改变使用效果。

第六,

铜管在焊接时一定要冲注适量的氮气,以防内壁过度氧化,在对某系统作业〈焊接、扩口〉,要对管道进行清洗(5 kg/cm2的氮气气体3~4次持续1~2分钟吹污)并且要求在连接到机器上后用40 kg/cm2的氮气持续24小时保压实验,具体在确认绝对不漏气的请况下开始补充冷媒。

第七,

对某系统冲注的冷媒必须根据其液管的实际长度进行严格计算。

第八,

冷凝水的排水管应采用PVC给水管,其固定支架的间距小于等于1m,主管道的管径要随着所连接的室内机容量的增加而逐渐加大,在安装高度允许的情况下要保证1/100的倾斜度,以便冷凝水排出。

第九,

铜管和水管的保温套管宜采用10mm厚以上的玻璃纤维或聚已烯发泡材料做成,其接头处应用胶布或胶水粘连。

第十,

室内外机的安装必须水平、牢固,当有较多室外机连接在一起时必须排放准齐、间距均匀,朝向一致,高低协调。室外机的底平面应离地10cm以上,且要使用4只¢10的铁膨胀固定在水泥墩上,或者用4只¢10的螺栓固定在用10#〈12#〉槽钢做成的底座上,其前后左右离障碍物的距离以及室外机与室外机的最小距离必须大于它所允许的最小距离。

室内机采用4只¢10的圆钢吊挂,其上下可调节范围4~5公分,室内机的进出风口至墙壁、烟管、灯具、电脑、无线电等设备要有一定距离,在同一单元安装多太同样的室内机时要要注意前后左右对称。

第十一,

信号线和遥控器线必须采用0.75~1.25mm2的双芯屏蔽线,且要用PVC管保护。

第十二,

室外机电源线为三相五线制,室内机电源线为单相三线制,室内外机的电源线只可以使用铜线,其允许通过的电流必须大于或等于其正常工作时的额定电流。在同一系统中,可以只使用一个电源开关,但必须严格选择开关可断路器的容量规格,配电施工中所使用的部件和材料以及电器作业都必须符合当地法规。室内外机必须可靠接地,室内外机的电源线宜采用铜管保护,在离机器很近的地方用橡皮金属软管与机器连接。

第十三,

在调试过程中,根据室内外机环境温度和湿度不同,其高低压力也会相应变化。一般低压压力:4~5 kg/cm2,高压压力:14~17kg/cm2。

制冷时室内机的进出口温度差为9℃以上,制热时温差为18℃以上。

第十四,

要求所有室内外机运行时无噪音、振动,风扇运行平稳,运转指示灯闪烁。外观上无明显剥漆、锈蚀、划痕、哀叹、凹凸变型等不正常现象。各选配件适当,遥控器各功能齐全,使用可靠,便于操作。

根据图纸,我们精心设计,编排了该工程进度计划单,以期达到预定的工程进度,从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直至验收通过。编排该工程进度计划实际上也就是为了实现工期短、质量优的目的。

该工程预计施工工期 2 天,以下是各工序的流程:

1、施工队伍以及材料进场准备工作

2、室内机铜管、线管以及通风管道安装

3、铜管、水管布置完毕后的试压

4.室内机吊装、施工

5.各管道与室内机之间的衔接施工

6.风管保温工作

7.室外机就位并连接完毕

8.室内隐蔽工程整改直至完善

9.空调机调试运转

10.资料整理及竣工验收

以上就是关于通风空调验收规范明细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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