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特别是冠名为特定品牌的专卖店,顾名思义是指销售专一品牌产品的经营场所。对许多崇尚品牌消费的消费者,到专卖店消费意味着品质和质量保证。然而,一些品牌专卖店经营者为了获利,部分原本“专一”的转而额外做起了“杂牌”商品的生意。一旦经营者未尽到善意提醒义务,消费者又疏忽大意,品牌专卖店买到杂牌货并不奇怪。
近日,一名消费者来消协投诉,日前在某一灯具市场品牌店内花3000多元为其新房选购一组灯具 ,并由经营者送货上门负责安装。经营者出具的单据只标明了灯具的型号和价钱,没有品牌,当时消费者也没有留意,结果一个月后在客厅大灯 出现质量问题时,发现不是专卖品牌。找到商家,商家称店内前部区域销售的是该品牌灯具,其它区域是别的品牌灯具,并说当时告之了消费者随行的朋友。奔着品牌而去,却消费到“杂牌”,产生消费争议是必然的。经调解,该消费争议得到妥善解决。
为此,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专卖店购买特定品牌商品时,一是要仔细查验产品标签或说明书,对是否符合特定品牌的质量要求进行常规确认。二是注意索要标明品牌、数量、价钱等内容的购物凭证。三是对经营者送货的商品,要注意货到后当场核对。四是一旦发现专卖店以专卖为幌子,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消费欺诈的,消费者可以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