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象广告中的大象和女孩篇一直以画风清新、画面可爱,最好地诠释了“圣象”温柔而坚定的形象,深受大家的喜爱。号称史上最严广告法--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除了对推销商品和服务的过程进行了更细致的规范以外,新广告法里还多次涉及"代言人"一词。更明令禁止未满10岁儿童不可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少同仁心存疑虑,我们的可爱圣象女孩怎么办?放心吧。情况是这样的,根据新法第38条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也就是说童星直接为产品、服务做推荐的广告,已经不行了。但广告里小孩的形象还是能出现的,如果广告主体以成年人为主,儿童只是背景小演员,还是可行的。
事实上自从圣象创立以来,圣象的企业的标志只有一个----就是他:
一群他
他和超可爱的小妹妹
把象做为我们企业的标志
是基于大象的力量感和温顺。
坚强、无坚不摧的外壳是个成功企业必备的要素。
同时又有主动地回馈社会和消费者的温柔,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能够坚强面对,温柔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