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保委:车载空气净化器甲醛净化效率普遍不高

   2023-02-24 00:11:48 6630
核心提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前通报的2014年度车载空气净化器比较试验情况显示,PM2.5净化效率相对较好,甲醛净化效率普遍不高

上海消保委:车载空气净化器甲醛净化效率普遍不高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前通报的2014年度车载空气净化器比较试验情况显示,PM2.5净化效率相对较好,甲醛净化效率普遍不高,甲苯净化效率差异较大。

 据悉,上海市消保委购买了市场上主流的车载空气净化器产品31台(购自京东、苏宁易购、亚马逊等网站,其中23台为网站自营产品、8台为入驻商户产品), 价格从188元至1999元不等。其中,31台全部宣称具备“甲醛净化”功能,30台宣称具备“PM2.5等颗粒物净化”功能,28台宣称具备“甲苯等挥 发性有机气体净化”功能。

 本次试验,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调查了主流车型车内体积,确定了测试舱体积为3m3、测试时间为1小时,针对产品的实际功能宣称情况,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甲醛、甲苯和粒径≤2.5微米可吸入颗粒物(PM2.5)净化功能以净化效率为性能指标进行了测试。

 试验结果表明,31台样品甲醛净化效率普遍不高,有7台净化效率在50%以上,最高达80%;有20台净化效率在20%以下,其中有13台净化效率低于 10%,有10台甚至低于5%。如在亚马逊购买的标称由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负离子车载空气净化器(标称商标:格瑞卫康;标称规格型 号:GW3806)甲醛净化效率检测结果低于5%。

 宣称具备除PM2.5功能的30台样品的PM2.5净化效率整体水平较好,有17台净化效率在50%以上,其中7台净化效率超过90%,最高的超过 99%;有7台净化效率在20%以下,其中3台净化效率低于10%。如在京东入驻商户慑力官方旗舰店(发票单位:深圳市慑力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的标称 由深圳市慑力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风水宝空气净化器(标称商标:慑力;标称规格型号:WT-H3)PM2.5净化效率检测结果低于5%。

 宣称具备除甲苯功能的28台样品的甲苯净化效率差异较大,有10台净化效率在50%以上(含),最高达89%;有15台净化效率在20%以下,其中13台 净化效率低于10%,有10台甚至低于5%。如在京东购买的标称由深圳市开心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车载空气净化器(标称商标:CoolSources 酷所思;标称规格型号:K5)甲苯净化效率检测结果低于5%。

 此外发现,8个品牌的车载空气净化器产品宣传(网页广告)中宣称的部分性能,在生产商产品明示(包装、铭牌、说明书)上并未标称,存在产品经销商和电商平 台为了实现销售涉嫌误导消费者的问题。如在亚马逊入驻商户夏普大金专卖店(发票单位:杭州迪姆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的标称由夏普商贸(中国)有限公司生产 (供货)的净离子群发生器(标称商标:SHARP;标称规格型号:IG-DC2Z)在其网站页面做出了“除甲醛、除异味、除烟尘、杀病菌”的宣传,但产品 明示上并未包含此类功能。

 针对上述情况,上海市消保委建议相关网络平台和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规范产品宣传,促进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同时,我委也将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尽快建立车载空气净化器的相关产品标准,以规范车载空气净化器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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