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究竟是谁的孩子,究竟该谁说了算?正确的公司治理中,老板与职业经理人也是互有分工与界限的,究竟是谁更可能越位和打球出界?中国商界仍然还处于“个人英雄主义”式的草莽年代吗?这是吴长江与王冬雷之争中需要关心的问题雷士照明1.77-1.12%
2013年6月21日,香港,时任雷士照明首席执行官吴长江(右)及雷士董事长王冬雷(左)出席年会,宛如蜜月。
“吴长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比谁都爱雷士,却把他持有的雷士股份卖的精光?说雷士是他的孩子,却掏空雷士的钱为他老婆的地产公司、自己的恩纬西工厂违规担保?说运营商是他的兄弟,却又欠大家几个亿的借款长期不还?董事会聘请他担任CEO,免了他的职务,却霸占公司不走?看不明白!”
9月13日,雷士照明董事长王冬雷在新浪微博频发感慨。然而,就在2013年10月份,王冬雷接受媒体采访时,还是这样描述与雷士照明创始人,时任CEO吴长江的关系:“跟吴长江遇到一起,是我命好!我们两个携手,简直是绝配。”
不想世事无常。8月以来,这对曾经的“绝配”屡起争执,并公诸于众。
8月8日,雷士照明召开董事会电话会议,吴长江被免去了执行董事、CEO职务。
8月29日,雷士照明股东大会以95.84%赞成票的结果罢免吴长江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所有职务。而吴长江认为,他的股东代表未能与会,对此结果并不认可。
这是吴长江1998年创办雷士照明至今,第三次被挤出董事会。即使在公司控制权战争日渐频繁的今天,雷士照明和吴长江这样的经历也足以引发足够的关注。况且,第三次雷士控制权之争过程中,充斥了太多几近狗血的“剧情”。
8月8日下午,也就是罢免吴长江CEO职务的当天下午,王冬雷出现在吴长江办公室左近。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现场发生了肢体接触,惊动了重庆当地警方。
此后,双方各自通过新闻发布会、实名微博等渠道,指责对方在公司运营中违规甚至违法。
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发现,吴王之争,王冬雷或有不当之处,不过作为国内唯一一个先后三次被赶出自己一手缔造企业的人,吴长江理应更多地对自己的遭遇进行反思。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鲁桐表示:“一般中国人会比较同情创业者,但是从规则角度去看,不能用感情色彩掩盖实质。雷士照明风波根本上还是创业者英雄主义作风与PE强调的企业运营制度化、规范化理念上的冲突。”还有专家表示,要看清这里面的曲直是非并不容易,但如果着眼于基本的商业逻辑,这里面还是应该辨别与考量几个关键问题的。
考量一:
雷士究竟是谁的孩子?
第一个关键问题,是应该在这场争斗中首先需要搞清楚,雷士照明究竟是谁的孩子,这是讨论问题的基点,有了这个基点,才能说,在这场争斗中,首先谁该听谁的。
吴长江习惯把雷士照明称为自己的孩子,过去如是,现在也如是。
2013年元旦前夕,吴长江在微博上回应与德豪润达(002005,股吧)的合作时表示,“请大家相信没有人比我更热爱雷士,我视雷士如自己的孩子”。与王冬雷闹翻后,他又表示,“总把公司当作自己孩子,以至于到自私的地步”。
巧合的是,王冬雷也做过类似的比喻。2013年,王冬雷在公开场合表示,“我是做产业的,我把雷士当孩子养,当成终身的事业。”
对此,仁达方略咨询公司总裁王吉鹏认为,不应该把经济问题和道德、感情混为一谈。“公司归属的客观标准应该是股权。”
雷士照明的股权经历了复杂的变化过程。吴长江结识王冬雷之时,雷士照明正处在第二次控制权争夺的漩涡中。
2005年,由于发展理念不一致,吴长江与另外两名雷士照明的创始人分道扬镳,并支付了1.6亿元的“分手费”。拿不出足够现金的吴长江多方求助,还找到了柳传志求援。
2006年8月14日,软银赛富以2200万美元的代价,拥有雷士照明35.71%的股权。彼时吴长江占股40%。
2008年,为收购同属照明行业的世通投资有限公司,手头资金不足的雷士照明再次融资,在这次融资中,软银赛富再度出资1000万美元,高盛出资3656万美元。此时软银塞富的持股比例达到36.05%,成为第一大股东,吴长江以34.4%的股份居第二大股东。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进法国施耐德电气作为策略性股东,由软银赛富、高盛和吴长江等六大股东共同向施耐德转让2.88亿股股票。此时,吴长江(包括其个人及通过全资公司NVC合计)的持股比例下降到了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