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照企都被收购 为何独独没有你?

   2023-03-05 02:46:07 9640
核心提示:在LED照明行业,中小照明企业被上市公司收购,如今已是家常便饭。但是,要想得到上市公司的关注与青睐,中小照明企业也是必须要

这么多照企都被收购 为何独独没有你?

在LED照明行业,中小照明企业被上市公司收购,如今已是“家常便饭”。但是,要想得到上市公司的关注与青睐,中小照明企业也是必须要有“资本”的。

而究竟拥有哪些“资本”的中小照明企业更容易被资本看中呢?是行业细分领域的标杆性企业,或是拥有广泛的渠道网络,亦或是拥有高端专利技术?为此,本期,我们针对近两年来部分中小照明企业被收购的案例进行梳理和总结。

这么多照企都被收购 为何独独没有你?

下半年为“收购高发期”

逾57%收购100%股权

在本次所统计的中小照明企业收购案中,收购公告发布时间为下半年的占据多数,其中2014年下半年有6家,2015年下半年5家,2016年上半年3家,2016年6月至今有6家。

另外,2016年中小企业收购案就目前来看,6月、7月收购案数量增加明显,相较过去两年,全年收购案有望实现新的突破。而事实上,除了主动登陆挂牌新三板或寻求主板上市,“被并购”已经成为中小企业与资本“牵手”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尤其是在“行业寒冬”蔓延而至的今天。

从收购交易方式来看,上市公司多选择“现金支付”“发行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进行,这主要根据上市公司自身资金情况以及双方协商情况而定。

从出售股权数量来看,上市公司收购中小照明企业100%股权的比例最高,占比高达约57%,其余收购案收购股权占比均在10%以下。有意思的是,华灿光电在今年3月仅以1元收购了睿景光电100%股权;而中宙光电虽然已进入法院破产重组,利尔达科技仍以4000万元对其进行重整收购。

在众多收购案例中,收购金额无疑是行业人士最为关心的内容之一,收购金额往往代表着被收购企业的规模实力以及上市公司的“土豪程度”。

统计数据显示,收购金额为“1元-1亿元(不含)”的比例约为33%;收购金额为“1-5亿元(不含)”的比例最高,达到约48%;收购金额为“5-10亿元(不含)”的比例则约为15%;而收购金额在10亿元及以上的比例最低,仅约为4%。

另外,“最土豪”和“最便宜”的中小照明企业收购案都与华灿光电有关,“最土豪”的是华灿光电108000万元收购蓝晶科技,而“最便宜”的收购案则是华灿光电以1元收购睿景光电。

细分领域占优

资本更为偏爱

统计发现,在被收购的中小照明企业当中,被上市公司“看中”的优势主要有5大类,其中各类别企业及其受青睐指数为:1、细分领域标杆企业占60%;2、拥有成熟渠道网络的企业占46%;3、与收购方形成业务互补的企业占40%;4、拥有专利技术优势的企业占25%; 5、与收购方存在资本关联的企业占7%。

佛山南海区电光源灯饰照明行业协会会长杜雪红认为,被并购企业拥有这些特点最受上市公司青睐:有独特的技术和产品;有稳定的客户和市场渠道;具备有效的盈利模式;有人才或人才团队;管理良好;体量适当、负债率不高等。

为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小照明企业要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形成和保持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

如此,一方面,中小企业可以提升自身竞争力,在行业中保持较好的位置;另一方面,可以赢得上市公司的关注,从而获得更多的资本、品牌、渠道等资源,为自身更快发展创造条件。

统计数据显示,在被上市公司收购的中小照明企业当中,因其在细分领域有着独特优势而受资本关注的占比最高,达到60%。

究其原因,上市公司通过收购细分领域优势企业:一方面,被收购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市场地位,可帮助上市公司迅速占领该市场,省去“产品研发”“品牌推广”“渠道建设”等诸多环节;其次,上市公司通过收购细分领域优势企业,可以帮助其完美实现跨界发展。

在照明行业,那些细分领域的优势企业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双方优势也得以进一步放大,进而实现共赢发展。如木林森看中超时代光源LED灯丝灯的产业优势,符合其布局LED灯丝灯市场的战略规划;康铭盛以其在LED移动照明领域的绝对优势,被长方集团收购后进一步增强其照明应用业务,并实现优势互补等等。

资本收购“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一桩收购案的最后达成,必须是收购双方都有所付出,都有所收获。于是我们看到,康铭盛为长方集团LED照明光源器件业务下游企业,符合长方集团的行业布局整合需求;灏天光电填补厦门信达在LED白光封装领域上的空白;真明丽因占据全球装饰灯市场重要份额而被同方股份看中……总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木林森股份市场部总监孙少峰直言,上市公司收购中小照明企业后,可以扩大自身竞争优势,中小照明企业也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品牌等资源。也就是说,对于双方来说,“均有所求、均有所获”!

而从“收购目的”来进行分析,从上市公司各发布的公告显示,上市公司选择中小照明企业主要目的集中在以下方面:1、对LED产业链进行延伸,完善全产业链的布局;2、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丰富产品类别,全力满足客户需求;3、实现相关资源的有效整合及优势互补,实现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的提升;4、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如木林森在收购开发晶(厦门)时就《公告》表示,本次投资完成后,木林森通过战略投资向LED产业链上游延伸,完成了全产业链的布局,对公司未来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同时通过开发晶与美国Bridgelux在专利技术及市场上合作,使木林森的相关产品能够有效地打通国外的专利壁垒,为木林森产品走向国际化铺设道路,将进一步提升木林森的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可见,是否收购、收购哪家中小照明企业?上市公司还是“心中有数”,其最终还是为上市公司发展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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